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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帝国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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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瓦伦城建于帝国历335年,传说是德古志帝国第十一任皇帝,贤王—“红胡子”腓特烈三世所建,当初的帝国的规模还没有如今这么庞大,建设它的目的只是在帝国东南边境设立一个防止蛮族进袭骚扰的重镇,最初是叫瓦伦要塞。

    到了帝国历553年,经过三任德古志先皇的苦心经营,已经初具规模,当然,那个时候,帝国勇猛的条顿骑士们已经将蛮族彻底赶出了西里西亚高原,原来要塞的防御价值已经不具备,故此,当年的皇帝--腓特烈六世对外宣布,将瓦伦要塞改名为瓦伦城,据为帝国都城.

    瓦伦城经过多位先皇的建设,延续至今,已成为欧罗巴大陆上政治、经济、文化的汇淬点,屈指可数的巨城。

    城市周边,高耸的城墙呈四方围绕,连绵1万多米。城市内部占地87平方公里,德古志帝国的母亲河---莱茵河缓缓流经。河道两旁,大陆各地的商埠混杂其中,商人、学生、教士、舞伎、居民,再加上帝都禁卫军10万,总人口近一百多万人,与法罗兰公国的都城—高原明珠“巴莱”并称欧罗巴双绝,其繁华骄容,令德古志帝国公民全体为之骄傲。

    帝国历1371年8月的某天,一辆镶嵌着紫罗兰行会徽章的马车进入了瓦伦城的大道。

    “我就说么,马车就是比走路快,以后出行也要订马车”这是库斯欢快的话语声。

    “谢谢你们咯,如果不是我的腿受了伤,也不用你们这么破费了”貌似很是感激,妮可微笑着点了点头。

    “不要紧,为女士服务是每个男士都应该做的”虽然罗恩心里对租借行会马车花费的巨额费用很是痛心,但是嘴上还是装作满不在乎,“再说,你的腿也是我们弄伤的!”

    这正是从德尔森林出发的三人,由于妮可脚上受了伤,为了尽快到达帝都,没有任何花钱经验的罗恩便拿出了自己的一半生活费,在城镇里租了一辆紫罗兰行会专用客运马车,一路驱使前往帝都。

    一路上,三人年龄相仿,去向也是一致,故而旅途却也是一路风声笑语。三人中妮可虽是年龄最小,但知识、经历却很是丰富,对德古志帝国的风土人情和地理风俗却是无一不知,无一不晓,对于哪里有特产,哪里猛兽为多不易通行,哪座城镇却又有什么历史典故,一路走来,妮可算是做了两人的免费向导,这不禁让罗恩和库斯两个从小没出过子爵领的土包子佩服不已。

    “帝都人可真多”库斯看着周边熙熙攘攘的人群,兴奋地说道,“和我们子爵领真是不能比,看来这次瞒着父母出来闯荡是对的!”

    这时,旁边走过一名衣着靓丽的戎装少女,紫色的毛皮大袍配上金色的头饰,身上飘荡着郁金香花的香味,不由看的库斯两眼直瞪。

    “真是个土包子,不要忘记我们来这里的目的!”罗恩已经浑然忘记刚才自己进城时看呆的傻样,一拳头砸在身旁这位得意忘形的兄弟背上,“还是先向路人问一下军事学院在哪里吧!”

    “恩,对的,还是先问清我们要去的地方在哪吧!”妮可也举双手赞同。

    帝国军事学院并不难找,在旁人的指引下,罗恩一行很快就在城市的中央找到了这所闻名遐迩的军事学院,不过貌似因为乘坐马车的关系,罗恩一行早到了几天,既然离开学校报名还有一段日子,在库斯的提议下,一行三人便决定先到集市上去逛逛。

    事实证明,你不找麻烦的时候,麻烦也会自动找上你。

    当罗恩一行刚走上街头的时候,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他身上的那条简单的衬衫和深蓝色长裤,使得他看上去更像是一名刚来帝都闯荡的年轻人,而后背上那个时刻装满书籍的包裹,也最多会让人认为他是一个“热爱学习”的年轻人而已。

    当然,就算身边配上戴着头罩的妮可和满脸雀斑的库斯,也最多让人以为这是一群新来帝都的年轻人。

    就在罗恩一行穿梭在帝都的街头巷尾之时,路旁的一家商铺门口,一缕贪婪的目光射向了他。

    歌顿已经好多天没有吃过饭了。

    自从上次偷盗某个贵族失手,被帝都警卫队抓到挨了一顿打差点没命之后,已经很多天没有碰到新的猎物了。然而刚才,歌顿看到了罗恩。

    准确滴说,是歌顿看到那个黑头发的年轻人从口袋里拿出钱袋数了数,眼尖的歌顿瞄了一下,吼吼,起码有价值50的金币在,要知道,在帝都一名普通的平民一个月收入也就30金币,这怎么能不让歌顿心动呢!

    “这肯定又是哪个外地来的财主,还是刚进城的雏,今天真是运气好,给老子赶上大运了!”歌顿心里暗嗤,脚下也不停留,迅速地确认了目标的方位。

    就在罗恩一行停留在一家面包店的门外,询问价格之即,歌顿快步跑上前去,利用自己多年练就的身手,手指迅速地向罗恩的背包内伸去。

    “唔”就在歌顿自以为得手之即,他却发现,自己的手腕被另外一个粗壮的手臂握住了。

    “妮可,你说的真没错,这小子跟了我们这么久,果然有古怪!”说话的是那位脸上有雀斑的少年,毫无疑问,那只握住歌顿的粗壮手臂也是他的了。

    “你呀,小小年纪,学什么不好,干嘛非要做小偷”说话的是右边那位戴头罩的,他的声音很轻很细,像个女孩子,听在歌顿耳里却很是受用。

    “你是不是很久没有吃过东西了?这么瘦!”说话的是那位黑发少年。

    “我,我饿,贵族大老爷,饶了我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歌顿知道自己被抓住,只得装出可怜的样子来博取同情。

    “我可不是什么贵族大老爷,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平民罢了,”黑发少年看了看歌顿瘦弱的身躯,不由地抿了下嘴,“小小年纪就出来偷盗,你的父母呢?“

    “我,我父母早就死了!“对于这点,歌顿到是没有撒谎。如果不是父母在帝国对外的战争中双双牺牲,自己也不会从小就在孤儿院里长大了。

    “哎......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歌顿!”

    摇了摇头,黑发少年从怀里的包裹中取出一根黄色的长棍面包,“要不这样吧,歌顿,这是我们路上买的,虽然不是很好吃,但是暂时填饱肚子还是可以的,这里还有5金币,你先拿去凑合着用!”

    “这..........?”歌顿的脑子一时没反应过来。

    “不是吧,抓了现行还要给小偷钱?”雀斑少年噘起了嘴,貌似很是不满.

    “年纪这么小,如果不是没有办法谁去做贼啊,”黑发少年不以为然,“这点钱给你,你去买些吃的,以后不要再去偷了,知道么?”

    “谢谢..........哥哥!”歌顿虽然有些搞不懂状况,但是知道自己没事了,心里还是挺开心,拿了钱,点了点头,也不等回应,就迅速消失在罗恩一行的眼前。

    “你真是个滥好人!”库斯对自己的好友做了定性,“你真以为他拿了钱就不会去偷了?”

    “这么小的年纪,如果能吃饱饭,有哪个人会去做贼,上位者自己没有做好的事情,干吗非要下位者去承担后果!”

    “哎,说你什么好呢!”库斯知道自己这位死党的脾气,也是无可奈何。

    “这个世道,大家都难啊,能帮一个人就帮一个人吧!”

    “恩?!”妮可像是重新认识罗恩一样,紫色的深眸似乎有了点亮光。

    罗恩一行继续向前,却不曾想到路边拐角的阴影处,一个衣衫褴褛的男孩正在注视着他们远去,

    “真是傻瓜,这年头还有自己送钱给别人的,大傻瓜!”男孩下了结论。

    “不过,也真是奇怪的傻瓜呢!”歌顿眯着眼睛,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一个转身,迅速消失在街角的阴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