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前往金城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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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常大哥,你没听旁人都说我是神仙下凡吗………?”
刘越天半开玩笑地大笑道。
常遇春若有所思,周围的很多人都私下里称刘越天是神仙下凡,可以凭空种植出稻米,还能在江里淘出金砂,他本不相信,现在看来………。
“此马头顶有一撮红毛,我取名为红顶,你以后叫它红顶它即可。”
刘越天一招手,红顶便来到他的身边,低着头和主人无比亲昵。
“红顶,以后他就是你的主人,你要听从他的话呀!”
红顶似通人语,来到常遇春面前也是将头低下,不过并没有什么亲昵的动作,只是表示臣服。
“这,的确是的卢好马呀!”
常遇春用手摸着这匹的卢宝马,一翻身便跃上了马背。
“殿下,你是不是神仙我不知道,但你对百姓如此爱护,我常遇春非常钦佩,徐大哥那里你放心,我必定将这一千人马弄过来帮你………!”
常遇春轻轻一磕红顶,战马嘶鸣一声飞似的狂奔而去,而同时系统也传来了提示:常遇春忠诚提升十二点,宿主增加六百功勋值。
短短时间常遇春的忠诚度就超过了五十,下一次再见,怕是就能将他招募到自己手下。
石勒和常遇春两人离开,刘越天也站起身来,一跃上马直奔那金城郡而去。
金城郡位于天水郡西北方向三百里外,刘越天骑着马,半个时辰后就出了天水郡范围,眼前便是一望无际的沙漠了,此时是深冬时节,原本炎热的沙漠变得更加寒冷。
大黄顺着一条被无数商人踩出来的道路向前奔跑,一路而来偶尔也会见到一些商人,他们用骆驼搭载着各种商品来往于各个城市之间,通过贸易将各方势力联系起来,同时每隔五十里左右在就会出现一个不大的小镇,说是小镇,其实就是只有几十人或者几百人居住的聚集地,他们在这里修建房屋,或是客栈或是酒馆,供来往的客商们休息打尖而赚取财物。
刘越天上午从天水出来,他也不着急,每看到一处客栈就停下来休息一番,自己喝点水,同时也给大黄吃些材料,就这样停停走走,一直到了傍晚时分才来到了金城郡。
刘越天骑在马上,遥遥看到夕阳垂在那座城池的上空,金城郡比天水城小了不少,方圆占地不过五六里,破旧的城墙在落日的余晖照射下反射出一丝金色的光泽。
要是以往,金城郡的城门都不会关闭,毕竟这里地处大漠之中,除了原有的一千多户居民外,到达这里的都是商户,无需太过谨慎,但此刻可大不一样,城门处有十几位士兵在不停巡逻。
“果然有问题。”
刘越天更加确认自己的猜测应该没有错。
他催马上前,很快就来到了城门口,随即两个士兵就走了过来。
“下来,你是干什么的?”
刘越天穿着很随便,看上去像一个文弱的书生,跟那些风餐露宿的商人有着很大的区别。
“两位军爷,小的是探亲的,我的一位表姑就住在城里,前些日子说患了重病,我来看看她。”
刘越天从马上跳了下来笑着说道。
“探亲?”
两人上下打量他。
“两位军爷辛苦了,小的家也是经商的,知道各位都很辛苦,这是我的心意,军爷拿去喝点茶吧!”
刘越天悄悄从怀里掏出一些散碎银两放到对方手中。
两人顿时眼睛一亮。
大秦军队治军非常严格,一人违抗军令数人都要连坐惩罚,不过这是军队内部,这种额外的好处军队可没有什么要求。
“哈哈,你小小年纪倒是通情达理,我们这些人为了你们也是受了不少累,好,你进去吧!不过天黑了就不要出屋,最近城里可不太平,要是违反了规定,谁也保不了你。”
对方接过银两摆了摆手把刘越天放了进去。
刘越天拉着大黄走进城,找到了一家客栈,把大黄安置好后也觉得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小二,给我找一间上好的房间。”
“得了,客官您随我来。”
这个小二年纪跟刘越天差不多,口齿伶俐给人一种精明的感觉。
“客官,这间屋子如何?”
小二将刘越天带到了一间靠着街道的房间,
“嗯,可以,你这里有什么好吃的?”
刘越天接着问道。
“客官,我别看我这家店小,东西可是齐全,大秦的烤肉、大唐的面食、大魏的盆肉、大吴的鲜鱼,甚至大蜀的鲜辣咱是应有尽有,不知您要来点什么呀?”
“哦,有的东西倒是不少,那就每一样都来一份。”
刘越天不差钱,这些美食他还没吃过,自然要尝一尝。
“什么?都来一份?客官您吃得了吗?”
小二被吓了一跳。
“别管我吃不吃得了,尽管上就好了。”
刘越天从怀里掏出五两银子放在了桌子上。
“嘿嘿,得了,客官您稍等,我这就吩咐厨子给您做!”
刘越天爽快,那小二也勤快,忙前忙后打扫着房间。
“客官,听您的口音,从长安来的吧!”
金城郡每日来往商客不断,天南地北的方言在此汇聚,时间久了小二一听便知。
“没错,我是从长安过来,千里迢迢可累死我了。”
“看您的年纪可不大,不过是个大富大贵的样子,想必在长安也是位响当当的角色。”
小二夸奖道。
“哈哈,你这个小哥真会说话,什么大富大贵,不过是混口饭吃罢了……唉,我的姐姐前两年嫁到了这里,前些日子寄信给我,说是想念父母得了忧思之病,不过这金城郡旅途实在遥远,我父母年纪又大,所以让我到此来看看姐姐,我刚才前往姐夫家,哪里知道他们夫妇去了上郡,姐夫家不懂人情,我看他们不惯就找了客栈住下。”
“客官您可是来着了,我家五代在此居住,这牌幌上那“往来居”三个字还是当年大秦的丞相范雎所书,只要您来到这,那可比家还舒坦了。”
范雎是大秦百年前的一位丞相,赫赫有名,不过那牌幌上的三个字写的很是一般,显然是店家在吹嘘自己。
“是呀!我也是看到那三个字才来你家,果然是来对了,真是荣幸呀!”
刘越天也是不住的赞叹对方。
“小哥,我刚才进城时遇到一帮士兵,拿着刀枪检查来往的行人,可我听说这里不过是一处边城,平时都没人看管,怎么现在不同以往了呢?”
刘越天看似无意地询问道。
“客官您是刚来金城,我告诉您,这里近些日子可不太平,大秦有很多士兵来到这里,这些人也不知道要干什么,每天戌时过后城里就实行宵禁,只要发现有人上街就把你抓起来。”
对方回答道。
“哦?大秦的军队都来了?多少人?莫非这里要打仗了不成?”
刘越天“吓”地跳了起来,一副惊慌的样子。
“客官您放心,大部队不在城里住,是在十多里外的绿洲那里驻扎,城里只有千人左右,而且他们也都驻扎在城北,除了平时审查严格一些外,没什么大动作,这里什么都没有,大秦会来这里打仗?您只要晚上别出去什么事情都没有,放心,放心。”
对方连连安慰。
“那就好,那就好……!”
刘越天这才“安静”了下来。
很快,晚饭端了上来,这些食物的确美味,刘越天年轻力壮,一番风卷残云吃得干干净净。
吃过饭已经过了戌时,外面街道上果然是一个人影都见不到了。
刘越天躺在床上和衣而睡,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梆梆梆,梆梆梆,梆梆梆………!”
守夜更夫的梆子声响起,刘越天翻身而起。
“三更天了,好,我就去城北探一探大秦的军营。”
“哈哈,常大哥,你没听旁人都说我是神仙下凡吗………?”
刘越天半开玩笑地大笑道。
常遇春若有所思,周围的很多人都私下里称刘越天是神仙下凡,可以凭空种植出稻米,还能在江里淘出金砂,他本不相信,现在看来………。
“此马头顶有一撮红毛,我取名为红顶,你以后叫它红顶它即可。”
刘越天一招手,红顶便来到他的身边,低着头和主人无比亲昵。
“红顶,以后他就是你的主人,你要听从他的话呀!”
红顶似通人语,来到常遇春面前也是将头低下,不过并没有什么亲昵的动作,只是表示臣服。
“这,的确是的卢好马呀!”
常遇春用手摸着这匹的卢宝马,一翻身便跃上了马背。
“殿下,你是不是神仙我不知道,但你对百姓如此爱护,我常遇春非常钦佩,徐大哥那里你放心,我必定将这一千人马弄过来帮你………!”
常遇春轻轻一磕红顶,战马嘶鸣一声飞似的狂奔而去,而同时系统也传来了提示:常遇春忠诚提升十二点,宿主增加六百功勋值。
短短时间常遇春的忠诚度就超过了五十,下一次再见,怕是就能将他招募到自己手下。
石勒和常遇春两人离开,刘越天也站起身来,一跃上马直奔那金城郡而去。
金城郡位于天水郡西北方向三百里外,刘越天骑着马,半个时辰后就出了天水郡范围,眼前便是一望无际的沙漠了,此时是深冬时节,原本炎热的沙漠变得更加寒冷。
大黄顺着一条被无数商人踩出来的道路向前奔跑,一路而来偶尔也会见到一些商人,他们用骆驼搭载着各种商品来往于各个城市之间,通过贸易将各方势力联系起来,同时每隔五十里左右在就会出现一个不大的小镇,说是小镇,其实就是只有几十人或者几百人居住的聚集地,他们在这里修建房屋,或是客栈或是酒馆,供来往的客商们休息打尖而赚取财物。
刘越天上午从天水出来,他也不着急,每看到一处客栈就停下来休息一番,自己喝点水,同时也给大黄吃些材料,就这样停停走走,一直到了傍晚时分才来到了金城郡。
刘越天骑在马上,遥遥看到夕阳垂在那座城池的上空,金城郡比天水城小了不少,方圆占地不过五六里,破旧的城墙在落日的余晖照射下反射出一丝金色的光泽。
要是以往,金城郡的城门都不会关闭,毕竟这里地处大漠之中,除了原有的一千多户居民外,到达这里的都是商户,无需太过谨慎,但此刻可大不一样,城门处有十几位士兵在不停巡逻。
“果然有问题。”
刘越天更加确认自己的猜测应该没有错。
他催马上前,很快就来到了城门口,随即两个士兵就走了过来。
“下来,你是干什么的?”
刘越天穿着很随便,看上去像一个文弱的书生,跟那些风餐露宿的商人有着很大的区别。
“两位军爷,小的是探亲的,我的一位表姑就住在城里,前些日子说患了重病,我来看看她。”
刘越天从马上跳了下来笑着说道。
“探亲?”
两人上下打量他。
“两位军爷辛苦了,小的家也是经商的,知道各位都很辛苦,这是我的心意,军爷拿去喝点茶吧!”
刘越天悄悄从怀里掏出一些散碎银两放到对方手中。
两人顿时眼睛一亮。
大秦军队治军非常严格,一人违抗军令数人都要连坐惩罚,不过这是军队内部,这种额外的好处军队可没有什么要求。
“哈哈,你小小年纪倒是通情达理,我们这些人为了你们也是受了不少累,好,你进去吧!不过天黑了就不要出屋,最近城里可不太平,要是违反了规定,谁也保不了你。”
对方接过银两摆了摆手把刘越天放了进去。
刘越天拉着大黄走进城,找到了一家客栈,把大黄安置好后也觉得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小二,给我找一间上好的房间。”
“得了,客官您随我来。”
这个小二年纪跟刘越天差不多,口齿伶俐给人一种精明的感觉。
“客官,这间屋子如何?”
小二将刘越天带到了一间靠着街道的房间,
“嗯,可以,你这里有什么好吃的?”
刘越天接着问道。
“客官,我别看我这家店小,东西可是齐全,大秦的烤肉、大唐的面食、大魏的盆肉、大吴的鲜鱼,甚至大蜀的鲜辣咱是应有尽有,不知您要来点什么呀?”
“哦,有的东西倒是不少,那就每一样都来一份。”
刘越天不差钱,这些美食他还没吃过,自然要尝一尝。
“什么?都来一份?客官您吃得了吗?”
小二被吓了一跳。
“别管我吃不吃得了,尽管上就好了。”
刘越天从怀里掏出五两银子放在了桌子上。
“嘿嘿,得了,客官您稍等,我这就吩咐厨子给您做!”
刘越天爽快,那小二也勤快,忙前忙后打扫着房间。
“客官,听您的口音,从长安来的吧!”
金城郡每日来往商客不断,天南地北的方言在此汇聚,时间久了小二一听便知。
“没错,我是从长安过来,千里迢迢可累死我了。”
“看您的年纪可不大,不过是个大富大贵的样子,想必在长安也是位响当当的角色。”
小二夸奖道。
“哈哈,你这个小哥真会说话,什么大富大贵,不过是混口饭吃罢了……唉,我的姐姐前两年嫁到了这里,前些日子寄信给我,说是想念父母得了忧思之病,不过这金城郡旅途实在遥远,我父母年纪又大,所以让我到此来看看姐姐,我刚才前往姐夫家,哪里知道他们夫妇去了上郡,姐夫家不懂人情,我看他们不惯就找了客栈住下。”
“客官您可是来着了,我家五代在此居住,这牌幌上那“往来居”三个字还是当年大秦的丞相范雎所书,只要您来到这,那可比家还舒坦了。”
范雎是大秦百年前的一位丞相,赫赫有名,不过那牌幌上的三个字写的很是一般,显然是店家在吹嘘自己。
“是呀!我也是看到那三个字才来你家,果然是来对了,真是荣幸呀!”
刘越天也是不住的赞叹对方。
“小哥,我刚才进城时遇到一帮士兵,拿着刀枪检查来往的行人,可我听说这里不过是一处边城,平时都没人看管,怎么现在不同以往了呢?”
刘越天看似无意地询问道。
“客官您是刚来金城,我告诉您,这里近些日子可不太平,大秦有很多士兵来到这里,这些人也不知道要干什么,每天戌时过后城里就实行宵禁,只要发现有人上街就把你抓起来。”
对方回答道。
“哦?大秦的军队都来了?多少人?莫非这里要打仗了不成?”
刘越天“吓”地跳了起来,一副惊慌的样子。
“客官您放心,大部队不在城里住,是在十多里外的绿洲那里驻扎,城里只有千人左右,而且他们也都驻扎在城北,除了平时审查严格一些外,没什么大动作,这里什么都没有,大秦会来这里打仗?您只要晚上别出去什么事情都没有,放心,放心。”
对方连连安慰。
“那就好,那就好……!”
刘越天这才“安静”了下来。
很快,晚饭端了上来,这些食物的确美味,刘越天年轻力壮,一番风卷残云吃得干干净净。
吃过饭已经过了戌时,外面街道上果然是一个人影都见不到了。
刘越天躺在床上和衣而睡,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梆梆梆,梆梆梆,梆梆梆………!”
守夜更夫的梆子声响起,刘越天翻身而起。
“三更天了,好,我就去城北探一探大秦的军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