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曹公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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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姐家待了两天后,滕小茗便返回学校宿舍了。
经过这几天的琢磨,他也弄清楚了脑海里的那个絮状云团是干什么的了。
那絮状云团,简单来说是一个交通工具,可以载着他去往那个梦境世界里,而且他还可以通过这云团带进或带出来一些其它的东西。
意识到这个强大的功能后,滕小茗感觉自己赚钱的机会就要来了,虽然那个小镇子的居民并不富裕,但通过了解,还是有很多好东西的,不说那些土特产,就是镇子上一个百年老字号的酒馆,据说酿的女儿红是一绝,不过价格也贵,一坛子要好几十两银子。
现在有点麻烦的就是赚这个钱的话,两边的货币怎么兑换?
首先,你得在那边用金银收购货物,然后在这边卖出去,换成软妹币,而再次收购的话,就没有那么多金银了,这是个问题。
银行里私人是不能用纸币兑换金银的,总不能让滕小茗去珠宝店买金银首饰,然后再当成货币用?
这样一来,金银就大大超出了自己本身的价格,好比一个两克中的金戒指,如果光算它本身黄金的价格的话,也就是不到1000软妹币,而珠宝店里,这样的戒指都快两千软妹币了。
按照国际牌价,银价基本上在6美元一盎司周围波动。同金价的换算相仿,一两银子也就是一贯铜钱,相当于70元软妹币。至于黄金,按照古代的计量单位和现在的金价算下来,一两也相当于4650软妹币。
而滕小茗可以通过买酒卖酒,来赚这个差价,以现代社会的购买力来说,这样一坛子上好的女儿红,标价几千块出去,估计会被抢购一空的,所以利润空间很大,暴富指日可待了。
滕小茗这几天去那个小镇子里,是人人尊抬,市民遇见了,都会点头哈腰,并附带一个“滕先生”的尊称。而滕小茗也慢慢地习惯了。
在和几个镇子里有见识的人聊天的时候,滕小茗旁敲侧击,总算是弄明白了这个世界的格局。
这个镇子叫做西河镇,当属楼兰帝国管辖的西边荒漠一带,人口也就是几千人的样子。而西河镇之外,向东八百里,就正式进入了楼兰帝国的繁华之地,那里土地肥沃,青山绿水是风调雨顺,也没有这边的鼠患肆虐,可谓是国泰民安啊。
楼兰帝国建国1500多年,期间几经王朝更迭,但国号依然没有变,这代国君是一个雄才大略的君主-青岩君主。
青岩君主在位十余载,对内是减少苛杂税务,轻劳役,对外则是开疆扩土,雄霸一方。
滕小茗也是听的暗自点头,不过他最向往的还是那“仙山”之地,毕竟,仙代表着逍遥自在,长生不老以及超出凡人的伟力。
自古便有成仙得道一说,世人也最是向往那等仙山缥缈之地,滕小茗自然也不例外。
但仙山难登,镇子上的居民也没听说有什么人去过,那地方,据说在楼兰帝国往南几千里的地方,需要穿过瘴气沼泽,然后才可见仙山的一方虚无缥缈之角,可谓是九死一生。
滕小茗听了之后也是很诧异,然后想到了那个老乞丐。
老乞丐先前说过自己曾到过仙山,采集山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假的。滕小茗准备有时间了亲自询问一番。
……
金秋十月,北方的天气渐冷,清晨寒霜降临,醉染枫叶。
而滕小茗这几天好像一只不在宿舍里,偶尔来一次,也只是取了自己的衣服和一些生活用品,这是明显要搬出去住的节奏啊。
宿舍里的几个人问了原因,滕小茗说自己的身体有一些特殊,需要在校外租个房子住,听了之后,大家都一副理解的表情,甚至王大伟还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一句祝贺之类的话,还说注意身体,不要被掏空了。
而宿舍老三则直接问他女朋友是啥时候找的?有时间带回来看看嘛。
滕小茗也是很无辜的样子,急忙解释了一下,说根本没有什么女朋友,大家都是大四工科男,没必要藏着捏着,要是有女朋友,炫耀还来不及了,谁还会隐瞒?
一番话后,大家很认同,虽然很好奇他出去租房子住的原因,但是也没多过问。
丰裕嘉园,是一个中档住宅小区,滕小茗从老姐跟前借了点钱,在这里租了一套八十平米的两室一厅住宅,然后搬了进去。
这住外面,是他经过深思熟虑的,毕竟自己身上有一个大秘密,不便于让别人知道,再说了,以后从那地方拿出来东西,怎么给舍友解释也是个难题,所以他就搬了出来住,反正大四基本上没有课,即使有,也是无关轻重的课程,老师也理解,一般不点名的,所以他打算多翘几节课,说不定,一个月后,可以赚够一辆车的钱。
交了三个月的租金,六千块钱,滕小茗很是心疼,这笔钱对于一个穷学生来说,算是一笔巨款了,但聊以**的是,没有投入就没有回报,自己来这里绝不是享清福的,而是来奋斗的。
他租的房子在五楼,有一座朝南的阳台,上面摆着几盆米兰和栀子花,房东说让他好好养着,别弄死,另外,房子里的家具都算齐整,床单被褥都是现成的,所以他住进来只需要一个包,一个箱子。
住进来的第一晚,滕小茗如约去了西江镇,他要向老乞丐打听清楚仙山的路径,为以后做打算。
转了一圈,滕小茗在那个茅草屋前见到了惬意的老乞丐和两只威风凛凛的猫。
这几天老乞丐可是意气风发,由于那天参与围剿黑老鼠的战斗了,所以他也是镇上的有功之臣,也受大家的尊敬,可以说近日生活改善了很多。
这不,他躺在竹椅子上,正啃着一只烧鸡,而旁边的两只猫则是一副吃饱的样子,正窝在地上打盹了。
“老家伙,这两天咋样啊?日子可算舒坦?”滕小茗从远处走来,打断了老乞丐的惬意。
“你来了呀?”老乞丐抬起眼皮后,发现是滕小茗来了,但也没有什么惊奇之色。
“喵”两只猫也抬了头,淡然的瞟了一眼滕小茗,然后继续睡觉去了。
“对,老家伙,我向你打听打听一些事情”滕小茗坐在了旁边空闲的椅子上,然后问道。
老乞丐说:“什么事情?”
滕小茗挠了挠头,然后说:“你是不是如果仙山?”
“对呀,怎么了?”老乞丐放下烧鸡,搓了搓油手。
“据我所知,仙山一路凶险无常,凡人不可轻易抵达,所以我很好奇你是怎么到那地方的?”滕小茗问道。
“唉”
老乞丐突然闭上了眼睛,然后久久不语。
过了一会儿,他睁开了眼睛,目光中满是惆怅和回忆,缓缓说道:“不瞒你说,我根本就是个从仙山上下来的人”
“啊?为什么?”这回轮到滕小茗惊讶了,没想到其貌不扬的落魄老乞丐竟然是仙山上下来的。
“唉,十八年前,我本是仙山曹公仙座下的一杂役弟子,因得罪师兄,被逐出仙山,然后心灰意冷,来此地隐居,打算了却残生”老乞丐神色怅然若失的说道。
滕小茗一时间陷入了沉默,他也看到了老乞丐眼中的情绪,不过,他确实没想到老乞丐竟然是仙山上的人,虽然是一个什么杂役弟子,但肯定对那里有一定的了解的,起码知道仙山在何方,怎么走。
“那仙山上都是些什么人?”停了半晌,滕小茗继续问道。
“仙山雄伟阔大,上面道观寺院洞府众多,至于到底有多大,我也不是很清楚,反正比楼兰帝国的疆域大,里面也是鱼龙混杂,有正有邪,而里面大多数也只是凡人,只有少数人得道成仙,掌握神通。至于曹公仙,则是两百多年前来到仙山上的,道行深厚,至于其它的事情,我不是很清楚”老乞丐喝了一口放在桌子上的酒,然后说道。
“曹公仙?这名字我听着怎么有点别扭呢?”滕小茗自言自语地说道。
老乞丐也听到了他的嘀咕,便解释道:“曹公仙只是别人对他的尊称,他本命是姓曹,名我倒忘了,号倒是好记,叫雪芹”
“曹雪芹?靠,怎么是他?他不是死了么?”滕小茗瞬间傻眼了。
“怎么?你还认识啊?”老乞丐眼睛里恢复了神采,有点意外滕小茗的反应。
“唔,不认识,听说过,这曹雪芹是不是原名沾,字梦阮,号雪芹?”滕小茗仔细回忆了一下曹雪芹的名号,便问道。
“好像是这样的”老乞丐点了点头。
在老姐家待了两天后,滕小茗便返回学校宿舍了。
经过这几天的琢磨,他也弄清楚了脑海里的那个絮状云团是干什么的了。
那絮状云团,简单来说是一个交通工具,可以载着他去往那个梦境世界里,而且他还可以通过这云团带进或带出来一些其它的东西。
意识到这个强大的功能后,滕小茗感觉自己赚钱的机会就要来了,虽然那个小镇子的居民并不富裕,但通过了解,还是有很多好东西的,不说那些土特产,就是镇子上一个百年老字号的酒馆,据说酿的女儿红是一绝,不过价格也贵,一坛子要好几十两银子。
现在有点麻烦的就是赚这个钱的话,两边的货币怎么兑换?
首先,你得在那边用金银收购货物,然后在这边卖出去,换成软妹币,而再次收购的话,就没有那么多金银了,这是个问题。
银行里私人是不能用纸币兑换金银的,总不能让滕小茗去珠宝店买金银首饰,然后再当成货币用?
这样一来,金银就大大超出了自己本身的价格,好比一个两克中的金戒指,如果光算它本身黄金的价格的话,也就是不到1000软妹币,而珠宝店里,这样的戒指都快两千软妹币了。
按照国际牌价,银价基本上在6美元一盎司周围波动。同金价的换算相仿,一两银子也就是一贯铜钱,相当于70元软妹币。至于黄金,按照古代的计量单位和现在的金价算下来,一两也相当于4650软妹币。
而滕小茗可以通过买酒卖酒,来赚这个差价,以现代社会的购买力来说,这样一坛子上好的女儿红,标价几千块出去,估计会被抢购一空的,所以利润空间很大,暴富指日可待了。
滕小茗这几天去那个小镇子里,是人人尊抬,市民遇见了,都会点头哈腰,并附带一个“滕先生”的尊称。而滕小茗也慢慢地习惯了。
在和几个镇子里有见识的人聊天的时候,滕小茗旁敲侧击,总算是弄明白了这个世界的格局。
这个镇子叫做西河镇,当属楼兰帝国管辖的西边荒漠一带,人口也就是几千人的样子。而西河镇之外,向东八百里,就正式进入了楼兰帝国的繁华之地,那里土地肥沃,青山绿水是风调雨顺,也没有这边的鼠患肆虐,可谓是国泰民安啊。
楼兰帝国建国1500多年,期间几经王朝更迭,但国号依然没有变,这代国君是一个雄才大略的君主-青岩君主。
青岩君主在位十余载,对内是减少苛杂税务,轻劳役,对外则是开疆扩土,雄霸一方。
滕小茗也是听的暗自点头,不过他最向往的还是那“仙山”之地,毕竟,仙代表着逍遥自在,长生不老以及超出凡人的伟力。
自古便有成仙得道一说,世人也最是向往那等仙山缥缈之地,滕小茗自然也不例外。
但仙山难登,镇子上的居民也没听说有什么人去过,那地方,据说在楼兰帝国往南几千里的地方,需要穿过瘴气沼泽,然后才可见仙山的一方虚无缥缈之角,可谓是九死一生。
滕小茗听了之后也是很诧异,然后想到了那个老乞丐。
老乞丐先前说过自己曾到过仙山,采集山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假的。滕小茗准备有时间了亲自询问一番。
……
金秋十月,北方的天气渐冷,清晨寒霜降临,醉染枫叶。
而滕小茗这几天好像一只不在宿舍里,偶尔来一次,也只是取了自己的衣服和一些生活用品,这是明显要搬出去住的节奏啊。
宿舍里的几个人问了原因,滕小茗说自己的身体有一些特殊,需要在校外租个房子住,听了之后,大家都一副理解的表情,甚至王大伟还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一句祝贺之类的话,还说注意身体,不要被掏空了。
而宿舍老三则直接问他女朋友是啥时候找的?有时间带回来看看嘛。
滕小茗也是很无辜的样子,急忙解释了一下,说根本没有什么女朋友,大家都是大四工科男,没必要藏着捏着,要是有女朋友,炫耀还来不及了,谁还会隐瞒?
一番话后,大家很认同,虽然很好奇他出去租房子住的原因,但是也没多过问。
丰裕嘉园,是一个中档住宅小区,滕小茗从老姐跟前借了点钱,在这里租了一套八十平米的两室一厅住宅,然后搬了进去。
这住外面,是他经过深思熟虑的,毕竟自己身上有一个大秘密,不便于让别人知道,再说了,以后从那地方拿出来东西,怎么给舍友解释也是个难题,所以他就搬了出来住,反正大四基本上没有课,即使有,也是无关轻重的课程,老师也理解,一般不点名的,所以他打算多翘几节课,说不定,一个月后,可以赚够一辆车的钱。
交了三个月的租金,六千块钱,滕小茗很是心疼,这笔钱对于一个穷学生来说,算是一笔巨款了,但聊以**的是,没有投入就没有回报,自己来这里绝不是享清福的,而是来奋斗的。
他租的房子在五楼,有一座朝南的阳台,上面摆着几盆米兰和栀子花,房东说让他好好养着,别弄死,另外,房子里的家具都算齐整,床单被褥都是现成的,所以他住进来只需要一个包,一个箱子。
住进来的第一晚,滕小茗如约去了西江镇,他要向老乞丐打听清楚仙山的路径,为以后做打算。
转了一圈,滕小茗在那个茅草屋前见到了惬意的老乞丐和两只威风凛凛的猫。
这几天老乞丐可是意气风发,由于那天参与围剿黑老鼠的战斗了,所以他也是镇上的有功之臣,也受大家的尊敬,可以说近日生活改善了很多。
这不,他躺在竹椅子上,正啃着一只烧鸡,而旁边的两只猫则是一副吃饱的样子,正窝在地上打盹了。
“老家伙,这两天咋样啊?日子可算舒坦?”滕小茗从远处走来,打断了老乞丐的惬意。
“你来了呀?”老乞丐抬起眼皮后,发现是滕小茗来了,但也没有什么惊奇之色。
“喵”两只猫也抬了头,淡然的瞟了一眼滕小茗,然后继续睡觉去了。
“对,老家伙,我向你打听打听一些事情”滕小茗坐在了旁边空闲的椅子上,然后问道。
老乞丐说:“什么事情?”
滕小茗挠了挠头,然后说:“你是不是如果仙山?”
“对呀,怎么了?”老乞丐放下烧鸡,搓了搓油手。
“据我所知,仙山一路凶险无常,凡人不可轻易抵达,所以我很好奇你是怎么到那地方的?”滕小茗问道。
“唉”
老乞丐突然闭上了眼睛,然后久久不语。
过了一会儿,他睁开了眼睛,目光中满是惆怅和回忆,缓缓说道:“不瞒你说,我根本就是个从仙山上下来的人”
“啊?为什么?”这回轮到滕小茗惊讶了,没想到其貌不扬的落魄老乞丐竟然是仙山上下来的。
“唉,十八年前,我本是仙山曹公仙座下的一杂役弟子,因得罪师兄,被逐出仙山,然后心灰意冷,来此地隐居,打算了却残生”老乞丐神色怅然若失的说道。
滕小茗一时间陷入了沉默,他也看到了老乞丐眼中的情绪,不过,他确实没想到老乞丐竟然是仙山上的人,虽然是一个什么杂役弟子,但肯定对那里有一定的了解的,起码知道仙山在何方,怎么走。
“那仙山上都是些什么人?”停了半晌,滕小茗继续问道。
“仙山雄伟阔大,上面道观寺院洞府众多,至于到底有多大,我也不是很清楚,反正比楼兰帝国的疆域大,里面也是鱼龙混杂,有正有邪,而里面大多数也只是凡人,只有少数人得道成仙,掌握神通。至于曹公仙,则是两百多年前来到仙山上的,道行深厚,至于其它的事情,我不是很清楚”老乞丐喝了一口放在桌子上的酒,然后说道。
“曹公仙?这名字我听着怎么有点别扭呢?”滕小茗自言自语地说道。
老乞丐也听到了他的嘀咕,便解释道:“曹公仙只是别人对他的尊称,他本命是姓曹,名我倒忘了,号倒是好记,叫雪芹”
“曹雪芹?靠,怎么是他?他不是死了么?”滕小茗瞬间傻眼了。
“怎么?你还认识啊?”老乞丐眼睛里恢复了神采,有点意外滕小茗的反应。
“唔,不认识,听说过,这曹雪芹是不是原名沾,字梦阮,号雪芹?”滕小茗仔细回忆了一下曹雪芹的名号,便问道。
“好像是这样的”老乞丐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