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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龙门关

作者:我是大蚂蚁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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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不知不觉流逝,窗外泛起鱼肚白,暴风骤雨也渐渐停歇。

    邱莫言走出客房,示意二人可以准备出发,只是她看向李梦龙的眼神似乎不怎么友善。

    分别数月,好不容易才能相聚,本应是呢喃私语、互诉衷肠的时候,却被自己打扰,能给自己好脸色才怪,李梦龙立马就明白其中缘故。

    连忙打了个哈哈,窜入自己房中,说是要收拾行李。

    一盏茶的功夫过后,一行人齐聚客栈大堂,几张拼起来的桌子上摆满包袱水囊,客栈中所有的食物都被搜罗一空,就连后院羊圈里的几头大肥羊都被连夜宰杀,制成烤肉。

    在金镶玉的指引下,周淮安邱莫言等人一一钻入秘道,李梦龙本来也要进去,忽然又改了主意,决定还是再走一遭龙门关,多买些食物,有备无患。

    龙门客栈现有的马匹不少,共有二十多匹,大部分都是东厂之人带来的,而骆驼只有三匹,有两匹还是周淮安带来的,客栈本身只有一匹。

    二十多头畜生汇集在客栈前,场面倒是壮观,六名客栈伙计各自跨上马鞍,驱赶着马群前进。

    而李梦龙却正面临一个尴尬的问题,他骑乘的马儿垂着头,任他如何使唤也不动弹,金镶玉在一旁见了,狂笑不止:“我还道你这和尚神通广大,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没想到连骑马都不会。”

    金镶玉说他不会骑马,其实并不确切,李梦龙家在蜀西,邻近川西高原,有很多牧场,他有许多同学都是牧民,他常去同学家玩,因此骑马的经历并不少。

    只不过每次去同学家,同学家长怕他不会骑,都牵着缰绳在前面引导。

    到最后李梦龙慢慢熟悉了,也只不过不需要人在前面牵引,自己骑着马在草地上慢走罢了,而且,那还是因为那匹马比较温驯,他又骑过许多次的缘故。

    大多数马的脾气都不太好,要是感觉到你不会骑,它就会欺负你,不听你的话,成心和你作对,你让它走非不走,故意低头吃东西,拉它起来它就故意抗缰。

    李梦龙骑乘的这匹马倒不是脾气不好,而是口岁太小,比较淘气,故意逗着他玩,他开始怀念起大切诺基来,给油就走,踩煞车就停,比马儿好了不知多少。

    客栈伙计赶着马群跑出老远,李梦龙仍旧还在原地踏步,他不禁有些着急,却又无可奈何,金镶玉止住笑意:“你那马儿顽皮,你先牵着它走上一会,跟它说说话,喂点豆料,然后就没问题啦。龙门关你也知道怎么走,我就不等你了,先走一步。”

    说完,金镶玉双腿夹着马腹,鞭子一抽,胯下的骏马便扬蹄而去。

    李梦龙没别的办法,只好翻身下马,从马鞍下的袋子里掏出一把豆子,递到马儿嘴边,马儿舌头一卷,便将豆子尽数扫进嘴里,咯吱咯吱地嚼了起来。

    “你这家伙,还真是难伺候。”

    他摸了摸马头,叹息了一句,便牵起缰绳,一人一马朝前慢慢走去,走一段路,便喂上一把豆子。

    走了将近一里路,大概是马大爷觉得自己被伺候的极为舒服,不想再难为李梦龙,仰头长嘶一声,蹄子不住在地上踢踏,显然很有奔跑的欲望。

    李梦龙见机,立时跨马而上,双腿轻夹马腹,马儿四蹄翻腾,蹄声如雷,风驰电掣般驰骋在大漠上,带起阵阵黄沙。

    他从没骑过这么快的马,立时被吓了一大跳,马背上又太过颠簸,只好俯下身子牢牢抱住马脖子,任是这样也被颠了个七晕八素。

    跑了一段路后,李梦龙逐渐掌握了节奏,膝盖和双腿夹紧马身,身体前倾,臀部和马鞍似触非触,跟随马的跑动节奏起伏,这才免去了颠簸之苦。

    熟悉节奏之后,却发现骑马的感觉真不是一般的爽,连绵起伏的沙丘不断被甩在身后,飒飒烈风扑面而来,呼呼风声不断在耳边响起,就连天边的朝阳也好像在不断追赶马儿的脚步,李梦龙感觉自己好似在空中飞翔一般,比开车爽了不知多少倍。

    当然,这也是李梦龙骑马不下上百次的缘故,才能这么快掌握骑马的诀窍,要是没骑过几次马的人,马还没跑起来,人说不定就被甩到地上,小命都要去了一半。

    两盏茶的功夫,李梦龙就翻过沙山,踏入戈壁荒漠的范围,穿过一大片戈壁荒漠,眼前忽然换了景色,青黄的戈壁变成浅红的风蚀谷和风蚀残丘。

    暴雨把地表侵蚀切割成很多沟谷,然后,风再沿着这些沟谷吹蚀,这样暴雨与风多次反复侵蚀,谷地逐渐扩大加深,因此形成了风蚀谷和风蚀残丘。数万年前,此地说不定是一大片森林或者绿洲,孕育了无数生命,而今却成为一片不毛之地,天地风云变幻不定,转瞬沧海变桑田,造物之神奇又有几个人能尽知。

    马儿继续往前奔跑,一座座风蚀蘑菇、风蚀塔被甩在身后。

    驼铃悠悠,人喊马嘶,不断有各种声音传来,往来的商队络绎不绝,却不正是龙门关?

    龙门关用黄土夯就,城墙高达五丈,宽有三丈,只开东西二门,往东遥接河西走廊,往西通向西域,商旅无论是往西去往哈密七卫,还是往北拐向草原,都只能先出河谷,然后沿着暗河穿越大漠,到达西边的雪山,只要到了雪山,然后往西往北都不是问题。

    龙门关并不大,四方城墙总长不过数里,说是城,不如说是一座小城堡。

    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里面客栈酒馆商铺货栈林立,除了烟花柳巷,无所不包。

    龙门关虽然封关,但封的只是西门,商旅只能东进而不能西出,东门倒是进出无碍。

    进关后,李梦龙直奔城南酒馆,那处酒馆是马贼沙盗们为打探官军消息而开设,偶尔还用来接活,店中掌柜伙计身份清白,并无劣迹,无论是官军还是普通江湖人,决计想不到那竟是一处贼窝。

    东厂的马大多屁股上有官家印记,马市上的商家自然是不敢买,金镶玉要卖马买骆驼,就得去那处酒馆才行,酒馆的东家是龙门关附近的马贼沙盗头领,人家才不管什么朝廷不朝廷,只要是好马就要。

    等他到时,金镶玉买卖已经谈的差不多,伙计们身边的马只剩八匹,却多了六头骆驼,加上原来三头骆驼,总共是九头骆驼,马匹和骆驼背上都绑着许多包袱,挂着许多水囊。

    “直娘贼,把价钱杀的那么狠,真是一群混蛋!”等酒馆掌柜的回到酒馆,金镶玉往地上啐了口唾沫,回头见到李梦龙牵马走来,又笑意盈盈地说道:“哟,和尚你速度不慢嘛?”

    “十八匹马才换了六头骆驼,金掌柜做生意的本事是越来越差了。”李梦龙反唇相讥。

    “哼”金镶玉柳眉倒竖,脱口道:“要不是你这和尚急着拿马换骆驼,姑奶奶岂能吃这么大亏,让人占了便宜去。”

    不知是向李梦龙解释,还是安慰自己,又道:“不过,除了六头骆驼,还有八佰两银子,外加肉干水囊,也算不得太亏。算了,我们再去趟马市,再买几头骆驼,顺便把这些马也处理了。”

    “行,你去吧,我随便逛逛,有几样东西要买,待会我在城关东门等你。对了,你动作要快些,我们时间比较紧,不能再耽搁行程。”

    照剧情推算,曹少钦傍晚就能赶到龙门客栈,也就是说他们要利用这个白天的时间,钻进大漠,甩开东厂的追击。

    双方分别后,李梦龙沿着南城狭窄的街巷抄近道去城西,龙门关原本是军寨,除了校场兵营,并没有太多的建筑。

    大明开国至今承平百年,边关无战事,龙门关军纪渐渐废弛,上千户入了军籍的军户,现在能拿起刀枪的不过百来号人,其他都变成了边关千户的佃户,每日里在城外绿洲中耕作。

    而关城内的民居也多了起来,只是设计不得法,大家胡建一气,导致街巷狭窄逼仄。

    居住在城内的军户大部分都比较穷困,家境好些的身上穿的是商队从中原带来的粗布衣衫,普通人穿的是光板没毛的烂羊皮袄子,再差的就只有一身破破烂烂的赤红棉甲——也不知穿了多久。

    由于缺少木材,城内的房屋大多是用黄土夯筑,形制大多是四四方方,倒有几分现代建筑僵硬死板的特色。房屋外垒上几块石头,便是个院子,大多数人家都没有厨房,就在院子里用石块搭起灶台,下面点火,上面支一口锅或用铁钩吊着个水壶。

    现在正是早饭时间,家家户户都升起炊烟,或是烤饼,或是煮粥,旁边往往围着几个正流口水的光屁股娃娃,倒也有几分家的温馨。

    此情此景,一时间,李梦龙忽有几分感慨。

    只要有一分雨露,无论是多艰苦的环境,炎黄儿女都能扎根下来,然后世世代代繁衍开来,将炎黄血脉传承下去。

    炎黄文明延续五千载,薪火不灭,靠的就是眼前这些普普通通,甚至连一身完好衣服都找不出来的老百姓。

    外敌入侵,他们会反抗,愿意流血牺牲;他们会迁移,到敌人无法忍受的艰苦环境中生存;他们会忍耐,即便要忍受千般羞辱,即便要给人当牛做马,因为他们知道,现在赢不了,但总有赢的那天——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几千年来,无数的血和泪,铸就炎黄子孙璀璨的文明,只要华夏儿女仍有不畏流血的勇气,仍有艰苦朴素、吃苦耐劳的精神,相信华夏文明再流传几千年也不是问题。

    只是,真的还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