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黑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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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碑城,是古皇国守卫边境的最大哨所,曾无数次抵御来自洛神瀚海两大王朝的进攻,据说建立已有万年之久。
高达百丈的黑色城墙,正像一座黑色的巨碑,尽管受过无数次的侵略,黑碑城的城墙依旧平滑整齐,是因为在建造时使用了极为坚硬的材料,融虚石。在阳光的照射下,也没有反射任何的光芒,黝黑的表面万古不变。
几个守城的士兵站的笔直,外面是直直延伸到地平线处的原野,这里是三国交界地带,士兵们万万不敢像皇都的士兵那样整日军容不整无所事事,收取客商的过路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大军呼啸而来,时刻不敢放松警惕。
在目光尽头,一高一矮两个身影争吵着缓缓走来。
“我就跟你说,感觉方向走错了,你还不信,不然哪至于这么点路走了半个月?”
“那也不能怪我啊,我当时要往那走,你也没反对不是吗。”
“我怎么知道你竟然是路痴,看你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还以为你比我大几岁要有点本事了!”
“还说那么多干嘛!反正是到了啊!”
“还不是因为我发现的及时吗!”
两人渐渐走近,士兵才看清他们的样子,那高个子全身都笼罩在黑袍中,后面背着一把看起来就很廉价的铁剑,矮个子是个小女孩,同样穿一身黑袍,只是露出了脑袋,约莫十三四岁的年纪,留着很清爽的短发,长相十分讨人喜欢,就是太瘦了一些,身上不像带着武器的样子。
两人像是完全无视了守城的士兵,自顾自的就要进城去。
“请等一下。”一位士兵说道,虽然话里有个“请”字,但却完全没有恭敬的意思。
“二位从哪里来?”
“琉璃镇。”那高个子的人回答说,能听出来声音中还带着丝稚嫩。
“琉璃镇?好像是在洛神和瀚海交界的中立地带吧,嗯?你遮着脸干什么,斗篷给我摘下来,“嘴里说着,士兵已经伸向高个子头上的斗篷,却不想被那人直接抓住了手腕,士兵用尽全身力气也不能挣脱,觉得手腕仿佛被钢铁箍住一般动弹不得,周围旁观的几个士兵直接拔出腰间的佩剑,就要冲上来。
“冒犯了,我从小生了一种怪病,不能见阳光,”那人开口道,松开了抓着士兵的手,然后走到一处阴影下,先开了斗篷。
是一张普通的少年面容,唯一要说与周围人不太一样的,就是那双异常有神的双眼,宛若要发出光来。
那士兵虽然当众丢了人,倒也没有小心眼,见少年摘下斗篷,不再多说什么,简单盘问了一下二人的来历和目的,检查了一些随身物品,便开了城门放行。
二人渐渐走远后,一位士兵忍不住说道:“头儿,就这么算了?”
那位试图摘下少年斗篷的士兵摇了摇头,“这两个人惹不起,他们是琉璃镇江家的人,实力也都不弱,尤其是那个小女孩。”
“头儿,你说那个少年实力不俗,我们都看的出来,我怎么就没看出来那小女孩有什么厉害之处啊。”
士兵头儿骂道,“要么我是头儿你不是呢!刚才那个少年抓住我手的时候,我看见小女孩胳膊上露出了蓝色的虬龙印,我就问你们害怕不害怕?”
几个士兵顿时没了声音。
在古皇国的人们心中,只有一位存在的地位能够比古皇更加崇高,那就是祖龙,拥有龙形玄脉的人,往往都是身负祖龙血脉的天选之人,虬龙脉属于灵玄脉的一种,属于纯正的祖龙血脉,在古皇国的地位可想而知。
“这个小女孩,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只是开玄境巅峰,开玄境便能觉醒玄脉的,我是见都没见过的,背景能简单吗,真要惹上他们,怕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这一男一女当然就是叶不凡和江晨花,两人自从出了琉璃镇,就一路向南走,却在路上被叶不凡这个路痴带偏了方向,原本以两人的速度,几天就能到达黑碑城了,结果到了瀚海王朝境内,江晨花才意识到不对劲,急忙找人问了路,足足又多走了半个月才到达古皇国的边镇黑碑城。
两个人一路摸索着前进,先是干粮用尽,不得不靠叶不凡打些野味充饥,又遇到了劫匪,虽然没碰到什么强者,无奈人多势众,还是以跑路为主,耽搁了不少时间,让叶不凡又回想起了和江星星被困迷雾森林的那段日子。
黑碑城虽然是边镇城市,却也远比琉璃镇要繁华的多,到处是行人与商贩,建筑风格也与琉璃镇差不多,木材搭建的居多,据说在信奉主神的洛神王朝与瀚海王朝,就比较奇特了,大部分是用砖石砌成的尖顶建筑。
第一次出远门的江晨花显得异常兴奋,什么新奇的东西都要凑过去看看热闹,虽然有要事在身,还在路上耽误了许久,不过也不急赶这一点,干脆就陪着江晨花闲逛起来,快到傍晚,小女孩才想起来雇一队佣兵的事,于是问清楚了佣兵的聚集地,两人才急匆匆的赶过去。
所谓的聚集地,其实倒像是个菜市场,到处是身穿盔甲扛着武器的佣兵在吆喝,无非是说我们佣兵团多么多么吊,团长是有名的强者谁谁谁,有多少修炼者,价格公道口碑极佳之类的。
叶不凡也没有打算雇太贵的,主要是找人带路,毕竟他是个路痴,小萝莉江晨花也没有出远门的经验,靠自己不知道要走多少年才能到岁月城,就算再碰到劫匪,以他们二人的实力,自保也是足够了。
“二位是要雇佣佣兵吗?”
叶不凡看到满街的佣兵,实在不知道该选哪一家,他有严重的选择恐惧症和强迫症,感觉好像哪个佣兵团都可以,却又不想随便找一家,毕竟自己没什么经验,尽量还是找靠谱点的,一家一家的问又太耗费时间,天已经马上就要黑了。这时一句搭讪打断了他纠结的想法。
“嗯......是。”
站在二人面前的,是一位气质儒雅的青年,穿一身镶着金边的锦袍,手中把玩着一块玉石,像是个富家公子。
“我看二位踌躇许久,应该没想好要选哪家佣兵团吧,不知道要去哪里?”青年的声音非常好听,整个人散发着容易使人亲近的魅力。
“岁月城。”
黑碑城,是古皇国守卫边境的最大哨所,曾无数次抵御来自洛神瀚海两大王朝的进攻,据说建立已有万年之久。
高达百丈的黑色城墙,正像一座黑色的巨碑,尽管受过无数次的侵略,黑碑城的城墙依旧平滑整齐,是因为在建造时使用了极为坚硬的材料,融虚石。在阳光的照射下,也没有反射任何的光芒,黝黑的表面万古不变。
几个守城的士兵站的笔直,外面是直直延伸到地平线处的原野,这里是三国交界地带,士兵们万万不敢像皇都的士兵那样整日军容不整无所事事,收取客商的过路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大军呼啸而来,时刻不敢放松警惕。
在目光尽头,一高一矮两个身影争吵着缓缓走来。
“我就跟你说,感觉方向走错了,你还不信,不然哪至于这么点路走了半个月?”
“那也不能怪我啊,我当时要往那走,你也没反对不是吗。”
“我怎么知道你竟然是路痴,看你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还以为你比我大几岁要有点本事了!”
“还说那么多干嘛!反正是到了啊!”
“还不是因为我发现的及时吗!”
两人渐渐走近,士兵才看清他们的样子,那高个子全身都笼罩在黑袍中,后面背着一把看起来就很廉价的铁剑,矮个子是个小女孩,同样穿一身黑袍,只是露出了脑袋,约莫十三四岁的年纪,留着很清爽的短发,长相十分讨人喜欢,就是太瘦了一些,身上不像带着武器的样子。
两人像是完全无视了守城的士兵,自顾自的就要进城去。
“请等一下。”一位士兵说道,虽然话里有个“请”字,但却完全没有恭敬的意思。
“二位从哪里来?”
“琉璃镇。”那高个子的人回答说,能听出来声音中还带着丝稚嫩。
“琉璃镇?好像是在洛神和瀚海交界的中立地带吧,嗯?你遮着脸干什么,斗篷给我摘下来,“嘴里说着,士兵已经伸向高个子头上的斗篷,却不想被那人直接抓住了手腕,士兵用尽全身力气也不能挣脱,觉得手腕仿佛被钢铁箍住一般动弹不得,周围旁观的几个士兵直接拔出腰间的佩剑,就要冲上来。
“冒犯了,我从小生了一种怪病,不能见阳光,”那人开口道,松开了抓着士兵的手,然后走到一处阴影下,先开了斗篷。
是一张普通的少年面容,唯一要说与周围人不太一样的,就是那双异常有神的双眼,宛若要发出光来。
那士兵虽然当众丢了人,倒也没有小心眼,见少年摘下斗篷,不再多说什么,简单盘问了一下二人的来历和目的,检查了一些随身物品,便开了城门放行。
二人渐渐走远后,一位士兵忍不住说道:“头儿,就这么算了?”
那位试图摘下少年斗篷的士兵摇了摇头,“这两个人惹不起,他们是琉璃镇江家的人,实力也都不弱,尤其是那个小女孩。”
“头儿,你说那个少年实力不俗,我们都看的出来,我怎么就没看出来那小女孩有什么厉害之处啊。”
士兵头儿骂道,“要么我是头儿你不是呢!刚才那个少年抓住我手的时候,我看见小女孩胳膊上露出了蓝色的虬龙印,我就问你们害怕不害怕?”
几个士兵顿时没了声音。
在古皇国的人们心中,只有一位存在的地位能够比古皇更加崇高,那就是祖龙,拥有龙形玄脉的人,往往都是身负祖龙血脉的天选之人,虬龙脉属于灵玄脉的一种,属于纯正的祖龙血脉,在古皇国的地位可想而知。
“这个小女孩,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只是开玄境巅峰,开玄境便能觉醒玄脉的,我是见都没见过的,背景能简单吗,真要惹上他们,怕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这一男一女当然就是叶不凡和江晨花,两人自从出了琉璃镇,就一路向南走,却在路上被叶不凡这个路痴带偏了方向,原本以两人的速度,几天就能到达黑碑城了,结果到了瀚海王朝境内,江晨花才意识到不对劲,急忙找人问了路,足足又多走了半个月才到达古皇国的边镇黑碑城。
两个人一路摸索着前进,先是干粮用尽,不得不靠叶不凡打些野味充饥,又遇到了劫匪,虽然没碰到什么强者,无奈人多势众,还是以跑路为主,耽搁了不少时间,让叶不凡又回想起了和江星星被困迷雾森林的那段日子。
黑碑城虽然是边镇城市,却也远比琉璃镇要繁华的多,到处是行人与商贩,建筑风格也与琉璃镇差不多,木材搭建的居多,据说在信奉主神的洛神王朝与瀚海王朝,就比较奇特了,大部分是用砖石砌成的尖顶建筑。
第一次出远门的江晨花显得异常兴奋,什么新奇的东西都要凑过去看看热闹,虽然有要事在身,还在路上耽误了许久,不过也不急赶这一点,干脆就陪着江晨花闲逛起来,快到傍晚,小女孩才想起来雇一队佣兵的事,于是问清楚了佣兵的聚集地,两人才急匆匆的赶过去。
所谓的聚集地,其实倒像是个菜市场,到处是身穿盔甲扛着武器的佣兵在吆喝,无非是说我们佣兵团多么多么吊,团长是有名的强者谁谁谁,有多少修炼者,价格公道口碑极佳之类的。
叶不凡也没有打算雇太贵的,主要是找人带路,毕竟他是个路痴,小萝莉江晨花也没有出远门的经验,靠自己不知道要走多少年才能到岁月城,就算再碰到劫匪,以他们二人的实力,自保也是足够了。
“二位是要雇佣佣兵吗?”
叶不凡看到满街的佣兵,实在不知道该选哪一家,他有严重的选择恐惧症和强迫症,感觉好像哪个佣兵团都可以,却又不想随便找一家,毕竟自己没什么经验,尽量还是找靠谱点的,一家一家的问又太耗费时间,天已经马上就要黑了。这时一句搭讪打断了他纠结的想法。
“嗯......是。”
站在二人面前的,是一位气质儒雅的青年,穿一身镶着金边的锦袍,手中把玩着一块玉石,像是个富家公子。
“我看二位踌躇许久,应该没想好要选哪家佣兵团吧,不知道要去哪里?”青年的声音非常好听,整个人散发着容易使人亲近的魅力。
“岁月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