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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怪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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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邪祟之物想要冒充人,只能顶着一张人皮,它们是永远无法修炼成人身的。

    吱……

    青皮子惊恐的叫着,从人皮下钻了出来想要逃走,可惜的是它那个小体格,还不足以撞破渔网,只能惊慌的四处乱窜,结果反而被渔网缠住了四肢。

    “我来!我要亲手剁了它!”晓静抄起斧子就窜了上去,霹雳巴拉一阵猛砍。

    冷姐也不甘落后,挥起砍刀乱斩不已。

    “喂!住手……”我的话只说了一半,我就咽了下去,因为就一眨眼的功夫,青皮子就已经被剁成几十块了。

    晓静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问:“哥!怎么了?为什么喊住手?”

    “呃!没什么,我只是想扒了它的皮,做成标本而已!青皮子可不是说弄就能弄到的!”我有些无语的说,“现在嘛!我想如果准备一点饺子皮也许更合适。”

    青皮子死了,我身体瞬间就恢复了,再次充满了青春活力。

    我指着亭子里的墓碑说:“你俩看看上面写的是什么字?”

    “于樵之墓!”冷姐读了出来,“不过‘樵’字还差最后一‘点’。”

    “哈哈!”我得意的大笑起来,“那一点要是点上了,我就翘辫子了,幸亏被你俩碰上了,天不亡我啊!畜生就是畜生,以为换了一副皮囊我就不认识它了,徒增笑料罢了。”

    我从晓静手中抢过斧子,走到亭子正面,抬头看向写着“秋雨亭”三个大字的匾额,飞起一斧砸了上去。

    “哥!你干嘛破坏公物?”晓静叱责道。

    “这个该死的匾额差点害死我!”我指着上方大骂道,“你不记得这个亭子原名了吗?乾隆御笔题词的名字。”

    “乾隆亲笔题写的是‘遇雨亭’!”晓静失声惊叫,“往遇雨则吉!你之前占卜的卦辞原来是这个意思!”

    我看冷姐还有些不明白,就给她解释了一番。

    秋雨亭原来叫遇雨亭,是乾隆在此游览时,遇到下雨天了,在这躲避风雨,一时兴起题了‘遇雨亭’三个字。

    新中国建立以后,我们这里来了一个乡镇干部,是个不学无术,却又偏爱附庸风雅之辈,他认为“遇雨亭”太俗,而且代表着封建主义思想,所以他便亲手把乾隆题词的匾额砸了,改为“秋雨亭”。

    这个坑爹货,他哪里懂得“大俗若雅”的真谛,乾隆再混蛋,他的诗文书法,也不是这些坑货能望其项背的,可是这些胸无点墨的玩意儿,偏偏敢砸坏一切象征封建社会的真迹,还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

    身体好了,我又能带着两个大美女四处浪荡了。

    几天之后,秋雨亭里有一位老太太凿墓碑送元宝一事,很快就传遍了十里八乡,好多人想去碰运气,可惜再也找不到那个老太太了。

    中秋节前几天,一则谣言轰动了方圆几十里。

    短短几天之内,附近几个乡镇死了几十个人,据说都是曾经在秋雨亭接受过元宝的人,大家都说那老太太是邪祟,元宝是买命钱,现在要还了。

    民间再次掀起关于邪祟“讨口气”,买人命的传说,虽然他们并不知道受害者是谁,但依然传的神乎其神,比之以前更加的生动。一些亲眼见过老太太的人,都暗自庆幸没有相信老太太的一面之词和接受她的元宝。

    好在政府及时出面辟谣,才把封建迷信的无稽之谈给压了下去。

    过完中秋节,我们三个就返回海市了,本想再住几天,可是父母赶我走了,二老怕耽误我的前程。

    我以“父母在,不远游”为借口,想在家多尽几天孝。

    父亲则说:游必有方,足矣!

    无奈之下,我们只得驱车返城。

    我们故意下午走的,经过秋雨亭的时候,又是暮霭沉沉楚天阔,暮色苍茫看劲松的好时分。

    我给她俩开了天眼通、天耳通,只有耳聪目明,才能洞察阴、阳以及世间百态。

    秋雨亭旁停着一辆马车,车子上载满了鬼魂,足有近百之数,男女老少,应有尽有,它们涕泪横流,依依不舍的望着不同的方向,那里有它们上一世的故乡,以及仍在服孝的亲人们。

    驾车的是一名白胡子的老头,他扬起手中的马鞭,炸了一记鞭花,然后大喝一声:“上路了!”

    马车滚滚而去,驾车的老头子轻松自在的哼起了小曲: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待到多时眼闭了……

    看着载满鬼魂的马车渐行渐远,冷姐突然双拳竖起,放在胸前,激动的大喊:“载鬼一车!啊!太准了!我要学《梅花易数》,我要成为江湖传说中的神算子,晓静!晓静!你难道就没有梦想吗?”

    晓静的目光也是精彩连连:“有啊!当然有!我的理想就是成为神算子的妹妹,还要嫁给神算子的秘书!”

    我们回到海市后,先去了服装厂,离开的时间有点长,冷姐想尽快了解一下厂子里的情况。

    车子经过大门口时,冷姐看见保安室里堆着好大一堆玫瑰花,觉得奇怪,就下车询问了一下。

    保安说是晴格格的追求者送来的花,晴格格不要,都扔了。保安觉得可惜,就捡回来准备再转卖给花店。反正那个追求者每天都去买花,说不定这一束花能卖好多次呢!

    冷姐当时就对这个保安另眼相看了,这经济头脑,当保安相当的屈才。

    当晚,晴格格安排了一桌酒席,替我们接风洗尘。

    自己人一起吃饭,喝酒、说话都很随意。

    聊着聊着,晴格格说她们最近要举行同学会。

    这是一件大好事啊,毕竟大家共同糟蹋了那段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所以数年后聚在一起,相互交流一下心得体会,还是有必要的。

    再说,大家都是凡夫俗子,在这个权利和金钱相互抛媚眼,关系做媒婆的社会里,同学间多勾引勾引,说不定哪天就能狼狈为奸,弄出一番大事业来。

    即使再不济,总比一个人单混要好上许多吧。

    另外,当初在校时,一些相互思慕的同学,还没来得及动手就毕业了,同学会同样可以帮助弥补遗憾。

    综上所述,同学会是积极进步的,必须参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