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真正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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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德曼:“少爷您放心,我们这边也不是没人,兵老他已经回赵氏故地去联络旧部去了。到时候少爷您只要登高一呼,相信会应者云集的。”
“呵呵…!”白斐平却毫不在乎的摆摆手冷笑道:“弗德曼你太乐观了。我从来只相信,只有掌握在手上的力量才是真正的力量。企图因人成事的,历来都只会是一场空,徒为他人做嫁衣罢了!”
弗德曼愕然,瞠目不知所对。
白斐平指指眼前正在忙碌着的赵、钱、孙、李四人,冷笑道:“与其把希望放在弗德曼你那个应者云集上,我还不如花点精神在他们身上。”
说到这里,白斐平干脆冲那堆人来了一嗓子:“赵大,你负责把这边料理好。受伤的人也送去治疗下,府里应该还有人吧,都叫过来帮忙。”
说到这里,白斐平脸一沉:“有不听指挥者,给我直接打断腿。”
“是,少爷。”赵大虽然还隔着十多米远,也忙不迭的鞠躬答应。
“很好!”白斐平点点头,皇帝不差饿兵,大棒给得太多了,是时候给个胡萝卜了。手一挥,一个钱袋倏然出现在他手中。白斐平使了个巧劲,这钱袋就平稳的向赵大飞了过去。
“这里有一百枚金币,赵大你先拿着,看情况安排。”
“以前如何,我不管,也绝对不会再追究。但是,从今天起,这赵府,就只能有一个声音,一个命令。那就是我,都听明白了么。”
这一刻,白斐平终于下定决心,整合原赵括家的资源。既为了自己,也为了那个冤死的青葱少年吧!相信他在九泉之下,也一定会愿意看见这一幕的。
做完这一切,白斐平这才转头对弗德曼道:“走吧,带我去见嫡母大人。”
………
这伯爵府可真是不小,白斐平跟着弗德曼,在里面七绕八转的,白斐平早就迷路了,就在弗德曼自己都有点气喘吁吁时,这才指着一座大花园道:“少爷,绕过这片花园就是长公主殿下的住处了。”
白斐平一听就奇怪了,道:“干嘛要绕过去啊,这不是有路吗?”
“有路不假,但是花园里有长公主殿下养的一条很凶的猎狗,那狗对少爷您非常的,哦!不恭敬,咱们还是……”弗德曼刚说到这里,就被白斐平打断了。
“呵呵…我特么就喜欢不恭敬的猎狗。”白斐平一边冷笑着,一边径自走入花园,弗德曼想拦都拦不住,只好苦笑着跟在后面。
进去之后,白斐平浑然没有在意有啥凶猛的猎狗,完全是一副悠闲的样子,不时的停下来欣赏这这里的各色名花。但弗德曼却是下意识的一副担心样,紧紧的跟在白斐平后面,似乎随时准备冲上去替少爷挡枪子的样子,让白斐平哭笑不得之余,倒也有几分感动。
不过,弗德曼的担心显然不是多余的,两人才走了几十米的距离,就听见一阵“汪汪…”的狗叫,接着,一只差不多有牛犊般大小的凶猛猎狗就出现在花园的一侧,这家伙一身光亮的黄毛,外形也特别凶猛,看着很是威武霸气。
这狗好像非常的聪明,似乎它曾经受到过很特殊的训练,反正看见白斐平之后,它就立刻暴怒,狂叫着就冲了过来,看那架势,就好像白斐平是它三生三世的仇人一般。
作为猎狗,它显然非常合格,至少在搏斗上很有经验,面对着不慌不忙的白斐平,它没有盲目的进攻,而是先跳上一个花台,再从花台上借力后,高高跃起,一口就咬向了白斐平的喉咙,显然是要一击就将白斐平置于死地。
弗德曼一看,吓得脸都白了。毕竟白斐平虽然已经华丽转身,但时间终究太短。老管家还没怎么适应,他立刻就想冲到白斐平前面,意图用自己的身体为自家少爷挡住这只猎狗。可是,他刚起个步,就被白斐平用一只胳膊拦住了。
就在弗德曼急得想大叫的时候,令他震惊的一幕发生了。只见那只猎狗的利齿,在接近少爷喉咙不到两寸的时候,竟然很突兀的停住了。原来白斐平的另一只手,已经不知何时悄悄伸出,紧紧的扣住了这猎狗的脖子。
弗德曼愣了一下,才彻底回过味来。少爷,已经不是原来的少爷了,他已经彻底的长大了,学有所成了,已经可以站在前面挡风遮雨了。
此时,那只猎狗被扼住咽喉,根本就没法呼吸,只能不停的挣扎。再也没有了刚才的彪悍之色,两只狗眼里也流露出恐惧的神情,显然,它也已经意识道,自己这次似乎是踢在铁板上了。
这个时候,刚放下对少爷担心的弗德曼,陡然回过神来,一看那狗的情况不妙,赶紧对白斐平说道:“少爷,您可不能杀它啊。”
“为什么?”白斐平好奇的道。
“它可是长公主殿下的宝贝,上一次,有个护卫被它咬了一口,忍不住踢了它一脚,长公主就把那个护卫打断了全身的骨头,然后送给它咬死了。”弗德曼犹有余悸的道:“那可是个剑士阶顶峰的战士啊,可见长公主多么喜欢它了。少爷,您可千万不能杀它啊!否则就和长公主殿下一点转圜的余地都没有了。”
“呵呵,知道了。”白斐平突然笑呵呵的道:“其实,我也很喜欢这条狗呢!”
“啊…”弗德曼一听,立刻长吁了一口气,陪笑道:“那就好,那就好。”善良的老管家还以为这条狗的命算是保住了呢。
可是还没等他喘匀这口气。
就听见“嘎嘣”一声响,那猎狗的脖子已经被白斐平硬生生给掐断了。这畜生,四爪无力的蹬了蹬,顷刻间,一条上等猎犬就成了死狗。弗德曼顿时就大吃一惊,满脸不解的望向白斐平。
“嫡母大人喜欢的是养。”白斐平轻松的耸耸肩:“可我,喜欢的是吃狗肉,就这么简单。”说完,也不等弗德曼回答,径直就将接近一百公斤的大肥狗塞到了洞天指环之中。
弗德曼:“少爷您放心,我们这边也不是没人,兵老他已经回赵氏故地去联络旧部去了。到时候少爷您只要登高一呼,相信会应者云集的。”
“呵呵…!”白斐平却毫不在乎的摆摆手冷笑道:“弗德曼你太乐观了。我从来只相信,只有掌握在手上的力量才是真正的力量。企图因人成事的,历来都只会是一场空,徒为他人做嫁衣罢了!”
弗德曼愕然,瞠目不知所对。
白斐平指指眼前正在忙碌着的赵、钱、孙、李四人,冷笑道:“与其把希望放在弗德曼你那个应者云集上,我还不如花点精神在他们身上。”
说到这里,白斐平干脆冲那堆人来了一嗓子:“赵大,你负责把这边料理好。受伤的人也送去治疗下,府里应该还有人吧,都叫过来帮忙。”
说到这里,白斐平脸一沉:“有不听指挥者,给我直接打断腿。”
“是,少爷。”赵大虽然还隔着十多米远,也忙不迭的鞠躬答应。
“很好!”白斐平点点头,皇帝不差饿兵,大棒给得太多了,是时候给个胡萝卜了。手一挥,一个钱袋倏然出现在他手中。白斐平使了个巧劲,这钱袋就平稳的向赵大飞了过去。
“这里有一百枚金币,赵大你先拿着,看情况安排。”
“以前如何,我不管,也绝对不会再追究。但是,从今天起,这赵府,就只能有一个声音,一个命令。那就是我,都听明白了么。”
这一刻,白斐平终于下定决心,整合原赵括家的资源。既为了自己,也为了那个冤死的青葱少年吧!相信他在九泉之下,也一定会愿意看见这一幕的。
做完这一切,白斐平这才转头对弗德曼道:“走吧,带我去见嫡母大人。”
………
这伯爵府可真是不小,白斐平跟着弗德曼,在里面七绕八转的,白斐平早就迷路了,就在弗德曼自己都有点气喘吁吁时,这才指着一座大花园道:“少爷,绕过这片花园就是长公主殿下的住处了。”
白斐平一听就奇怪了,道:“干嘛要绕过去啊,这不是有路吗?”
“有路不假,但是花园里有长公主殿下养的一条很凶的猎狗,那狗对少爷您非常的,哦!不恭敬,咱们还是……”弗德曼刚说到这里,就被白斐平打断了。
“呵呵…我特么就喜欢不恭敬的猎狗。”白斐平一边冷笑着,一边径自走入花园,弗德曼想拦都拦不住,只好苦笑着跟在后面。
进去之后,白斐平浑然没有在意有啥凶猛的猎狗,完全是一副悠闲的样子,不时的停下来欣赏这这里的各色名花。但弗德曼却是下意识的一副担心样,紧紧的跟在白斐平后面,似乎随时准备冲上去替少爷挡枪子的样子,让白斐平哭笑不得之余,倒也有几分感动。
不过,弗德曼的担心显然不是多余的,两人才走了几十米的距离,就听见一阵“汪汪…”的狗叫,接着,一只差不多有牛犊般大小的凶猛猎狗就出现在花园的一侧,这家伙一身光亮的黄毛,外形也特别凶猛,看着很是威武霸气。
这狗好像非常的聪明,似乎它曾经受到过很特殊的训练,反正看见白斐平之后,它就立刻暴怒,狂叫着就冲了过来,看那架势,就好像白斐平是它三生三世的仇人一般。
作为猎狗,它显然非常合格,至少在搏斗上很有经验,面对着不慌不忙的白斐平,它没有盲目的进攻,而是先跳上一个花台,再从花台上借力后,高高跃起,一口就咬向了白斐平的喉咙,显然是要一击就将白斐平置于死地。
弗德曼一看,吓得脸都白了。毕竟白斐平虽然已经华丽转身,但时间终究太短。老管家还没怎么适应,他立刻就想冲到白斐平前面,意图用自己的身体为自家少爷挡住这只猎狗。可是,他刚起个步,就被白斐平用一只胳膊拦住了。
就在弗德曼急得想大叫的时候,令他震惊的一幕发生了。只见那只猎狗的利齿,在接近少爷喉咙不到两寸的时候,竟然很突兀的停住了。原来白斐平的另一只手,已经不知何时悄悄伸出,紧紧的扣住了这猎狗的脖子。
弗德曼愣了一下,才彻底回过味来。少爷,已经不是原来的少爷了,他已经彻底的长大了,学有所成了,已经可以站在前面挡风遮雨了。
此时,那只猎狗被扼住咽喉,根本就没法呼吸,只能不停的挣扎。再也没有了刚才的彪悍之色,两只狗眼里也流露出恐惧的神情,显然,它也已经意识道,自己这次似乎是踢在铁板上了。
这个时候,刚放下对少爷担心的弗德曼,陡然回过神来,一看那狗的情况不妙,赶紧对白斐平说道:“少爷,您可不能杀它啊。”
“为什么?”白斐平好奇的道。
“它可是长公主殿下的宝贝,上一次,有个护卫被它咬了一口,忍不住踢了它一脚,长公主就把那个护卫打断了全身的骨头,然后送给它咬死了。”弗德曼犹有余悸的道:“那可是个剑士阶顶峰的战士啊,可见长公主多么喜欢它了。少爷,您可千万不能杀它啊!否则就和长公主殿下一点转圜的余地都没有了。”
“呵呵,知道了。”白斐平突然笑呵呵的道:“其实,我也很喜欢这条狗呢!”
“啊…”弗德曼一听,立刻长吁了一口气,陪笑道:“那就好,那就好。”善良的老管家还以为这条狗的命算是保住了呢。
可是还没等他喘匀这口气。
就听见“嘎嘣”一声响,那猎狗的脖子已经被白斐平硬生生给掐断了。这畜生,四爪无力的蹬了蹬,顷刻间,一条上等猎犬就成了死狗。弗德曼顿时就大吃一惊,满脸不解的望向白斐平。
“嫡母大人喜欢的是养。”白斐平轻松的耸耸肩:“可我,喜欢的是吃狗肉,就这么简单。”说完,也不等弗德曼回答,径直就将接近一百公斤的大肥狗塞到了洞天指环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