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上玉初遇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重生之都市仙尊、花娇、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风雨交加,暴雨如瀑,乌云罩顶,电闪雷鸣。
叶秋秋浑不在意的抹掉了脸上的雨水,只是瞬间又被大雨浇湿了,她也毫不在意,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在这雨里。
她用手捂着腹部,那里不住地流着血,掉落在地面上,瞬间就被大雨冲的毫无踪迹。她侧耳倾听,能听到身后不远的地方有轻轻地啪嗒声,那是追来想要对她斩草除根的人的脚步声,以及她肚子的咕噜声。
这些日子她疲于奔命,三日未进食水,若不是她从小习武,估计这条命没送到别人手里,反倒要自己默默死了。
大雨将地面浇得湿透,每走一步都是一个清晰的脚印,那些人正是因为这脚印,能够一直追踪她。她心里知道该抹除印记,但是她现在完全没有这个力气。不光是未进食水,她也很久没有好好休息过了,再加上她的伤,她觉得今天可能就是她的死期了。
那些人如同跗骨之蛆,从韩章城一直追到了厉国境内,也不肯放过她。不顾也好,叶秋秋握着剑的手微微收紧,来吧,在她死前,让她再杀几个人。
她慢慢笑了,颇为开心。好似完全不在意自己即将死亡的未来,只是为了这个既定的结果,开怀不已。
其实死了也好,这样的话,就谁也找不到他了,那是自己一个人的,永远只是自己一个人的。
跟余萍,跟寒衣,跟瑞轩,都没有关系。
瑞轩。
叶秋秋每想起这个名字,就恶心的想吐,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冷漠而残忍,让人恨不得生啖其肉。
不,并不是没有这样的人啊,余萍不就是这样的人吗,他们一样的让人恶心,一样的恬不知耻。
叶秋秋慢慢滑坐在地上,靠在树干上,无力地闭上眼。让我稍微休息一会,就一会,很快我就可以起来,等我有了力气,就可以再杀几个人了。
自己会死吧,其实我不怕死,只是,不能回去见母亲和大哥了。不过,我这个女儿,这个妹妹,已经让他们费劲了心思,都不想再管我了。所以,等我死了,希望他们也不要难过。我已经不是一个好女儿,好妹妹了,就不要再让他们难过了。
还好的是,我应该会是死在厉国,他们都不知道,他们会以为我还活着,他们不会伤心的,这样就好。
足够了。
她想着想着,开始慢慢哼起了一首小调,轻快的,缓慢的,在这场大雨里,像精灵一样的纯洁。
我不怕死,只是没能杀掉瑞轩,还是有点遗憾。
她轻微动着手指,摸着自己手指能摸到的地方,她手中的剑的一块花纹。
这是林落送她的剑,她一直很小心的保养着,即使这么多年,还依然像是新的一样,这是她最自豪的地方。
那是春意融融,晓风和畅,她第一次看见那个人。
上玉城里的人都是富饶而平静的,即使朝堂混乱,但是在都城,依然是最富饶安静的地方。这是大瑶几百年来积累下的财富,是圣上昏庸,也能民众富足。
可她很穷,她不满她大哥给她找的夫家,加上她是江湖叶家的女儿,从小就是跟着大哥走南闯北地跑,根本不像一般的女孩没离开过家,所以,她毫不犹豫的留书离家出走了。
她当时想的很好,这么多年自己在外面也过得很好啊,所以这回也没什么关系,等到大哥不想着让她嫁人,她再回去。但是她想得很好,却忘了以前她在外面过的好,是因为有她大哥打点一切,这回只有她自己,她花钱还没有节制,很快的就把离家出走之前带的钱都花光了。
她到了上玉城,别人都是富足而满足,只有她一贫如洗,连馒头都要吃不起了。
她想过要回家,但是回去肯定要面对大哥的怒吼,母亲的眼泪和啰嗦,她又不想回去了。
一文钱难倒英雄好汉,现在她一个女人,也要被一文钱难倒了。
她把身上能当的都当了,换来的那些钱又让她过了些日子,但是上玉城花费实在太高了,她感觉自己明明什么也没干,但是没过几天,她又穷了。
这回没有办法,她强忍着不好意思,上街卖艺了。
第一天她因为拉不下脸来招呼,就傻傻的站在街上一整天,什么也没干,就内心天人交战来着。
第二天她还是不好意思,一分钱没赚到,只能吃了一个馒头果腹。
第三天她决定不纠结了,去当铺把自己的剑给当了,她想着反正是活当,等到大哥来找她,就可以赎回来了。
当她泪眼婆娑的走出当铺,站在街上继续发呆,想着不能坐吃山空,要不还是卖艺吧。在她纠结不定时,有一把温润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那真是形容不出来的好听,就像是天上的仙乐,是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清脆,是高山流水般的让人陶醉的琴筝声。让人一听,就陷了进去。
叶秋秋从不知道,一个人的声音,还能让人这样着迷。
那人轻轻笑了,将手里的东西向叶秋秋眼皮底下递了递,“这是你的东西吧,我看到你当时颇为不舍,就帮你赎了回来,拿着吧,以后不要再去当铺当自己喜欢的东西了,当铺都是坑人的。自己喜爱的东西,是金钱衡量不了的,千金难满心头好,就是这个道理。所以,以后不要再当自己喜爱的东西了,不值得的。”
她抬起头,看到那个人,那是无法形容的感觉,明明只是有点英俊的脸,但她就是觉得,面前这个人,英俊到让她窒息。
她看呆了。
当时叶秋秋迷迷糊糊的接过来自己的剑,完全没想为什么自己当得活当的剑,却能被其他人赎回来,她只是呆呆的看着面前的人,一眼都不错。
他挥挥手,“再见了,小姑娘。”
她也挥挥手,“啊,啊,再见,再见!”
哎!!!
再见!!!
不要啊!!!
她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叫什么名字呢,就这样走了!
叶秋秋靠在大树上,微微挑起了嘴角,还记得当时那种颇然心动的感觉,那种再知道了林落离开后,却连名字都不知道的怅然若失。
她之后就像是一个疯子一样,到处打听那个人,可等她终于知道了,她却想哭。
林氏长子林落,端惠公主的驸马。
明明林落是那样优秀的一个人,武状元,剿匪有功,平定海患,都是他。可人们好像只知道他是驸马一样,把他之前的功劳全忘了。
她为他不满,可是后来她知道,她有多可笑,他那样优秀的人,为什么要自毁前程,选择尚公主。明明以他的能力,再过几年,就是大瑶的肱骨之臣。
因为,他爱她啊。
她当时心都碎了。
叶秋秋眼神骤然凌厉起来,她听见有哒哒的马蹄声向她这里过来,她皱起眉,该死的,什么时候来不行,偏偏在她回忆的时候。
她决定了,一定要多杀几个人才好。
叶秋秋握紧剑,全神贯注,眯眼看黑暗的树林。
骑着高头大马,身上穿着蓑衣的男人,居高临下的看着叶秋秋,声音温和,“姑娘,你好像受伤了,需要帮助吗?”
哈!?
叶秋秋更是戒备了。
风雨交加,暴雨如瀑,乌云罩顶,电闪雷鸣。
叶秋秋浑不在意的抹掉了脸上的雨水,只是瞬间又被大雨浇湿了,她也毫不在意,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在这雨里。
她用手捂着腹部,那里不住地流着血,掉落在地面上,瞬间就被大雨冲的毫无踪迹。她侧耳倾听,能听到身后不远的地方有轻轻地啪嗒声,那是追来想要对她斩草除根的人的脚步声,以及她肚子的咕噜声。
这些日子她疲于奔命,三日未进食水,若不是她从小习武,估计这条命没送到别人手里,反倒要自己默默死了。
大雨将地面浇得湿透,每走一步都是一个清晰的脚印,那些人正是因为这脚印,能够一直追踪她。她心里知道该抹除印记,但是她现在完全没有这个力气。不光是未进食水,她也很久没有好好休息过了,再加上她的伤,她觉得今天可能就是她的死期了。
那些人如同跗骨之蛆,从韩章城一直追到了厉国境内,也不肯放过她。不顾也好,叶秋秋握着剑的手微微收紧,来吧,在她死前,让她再杀几个人。
她慢慢笑了,颇为开心。好似完全不在意自己即将死亡的未来,只是为了这个既定的结果,开怀不已。
其实死了也好,这样的话,就谁也找不到他了,那是自己一个人的,永远只是自己一个人的。
跟余萍,跟寒衣,跟瑞轩,都没有关系。
瑞轩。
叶秋秋每想起这个名字,就恶心的想吐,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冷漠而残忍,让人恨不得生啖其肉。
不,并不是没有这样的人啊,余萍不就是这样的人吗,他们一样的让人恶心,一样的恬不知耻。
叶秋秋慢慢滑坐在地上,靠在树干上,无力地闭上眼。让我稍微休息一会,就一会,很快我就可以起来,等我有了力气,就可以再杀几个人了。
自己会死吧,其实我不怕死,只是,不能回去见母亲和大哥了。不过,我这个女儿,这个妹妹,已经让他们费劲了心思,都不想再管我了。所以,等我死了,希望他们也不要难过。我已经不是一个好女儿,好妹妹了,就不要再让他们难过了。
还好的是,我应该会是死在厉国,他们都不知道,他们会以为我还活着,他们不会伤心的,这样就好。
足够了。
她想着想着,开始慢慢哼起了一首小调,轻快的,缓慢的,在这场大雨里,像精灵一样的纯洁。
我不怕死,只是没能杀掉瑞轩,还是有点遗憾。
她轻微动着手指,摸着自己手指能摸到的地方,她手中的剑的一块花纹。
这是林落送她的剑,她一直很小心的保养着,即使这么多年,还依然像是新的一样,这是她最自豪的地方。
那是春意融融,晓风和畅,她第一次看见那个人。
上玉城里的人都是富饶而平静的,即使朝堂混乱,但是在都城,依然是最富饶安静的地方。这是大瑶几百年来积累下的财富,是圣上昏庸,也能民众富足。
可她很穷,她不满她大哥给她找的夫家,加上她是江湖叶家的女儿,从小就是跟着大哥走南闯北地跑,根本不像一般的女孩没离开过家,所以,她毫不犹豫的留书离家出走了。
她当时想的很好,这么多年自己在外面也过得很好啊,所以这回也没什么关系,等到大哥不想着让她嫁人,她再回去。但是她想得很好,却忘了以前她在外面过的好,是因为有她大哥打点一切,这回只有她自己,她花钱还没有节制,很快的就把离家出走之前带的钱都花光了。
她到了上玉城,别人都是富足而满足,只有她一贫如洗,连馒头都要吃不起了。
她想过要回家,但是回去肯定要面对大哥的怒吼,母亲的眼泪和啰嗦,她又不想回去了。
一文钱难倒英雄好汉,现在她一个女人,也要被一文钱难倒了。
她把身上能当的都当了,换来的那些钱又让她过了些日子,但是上玉城花费实在太高了,她感觉自己明明什么也没干,但是没过几天,她又穷了。
这回没有办法,她强忍着不好意思,上街卖艺了。
第一天她因为拉不下脸来招呼,就傻傻的站在街上一整天,什么也没干,就内心天人交战来着。
第二天她还是不好意思,一分钱没赚到,只能吃了一个馒头果腹。
第三天她决定不纠结了,去当铺把自己的剑给当了,她想着反正是活当,等到大哥来找她,就可以赎回来了。
当她泪眼婆娑的走出当铺,站在街上继续发呆,想着不能坐吃山空,要不还是卖艺吧。在她纠结不定时,有一把温润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那真是形容不出来的好听,就像是天上的仙乐,是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清脆,是高山流水般的让人陶醉的琴筝声。让人一听,就陷了进去。
叶秋秋从不知道,一个人的声音,还能让人这样着迷。
那人轻轻笑了,将手里的东西向叶秋秋眼皮底下递了递,“这是你的东西吧,我看到你当时颇为不舍,就帮你赎了回来,拿着吧,以后不要再去当铺当自己喜欢的东西了,当铺都是坑人的。自己喜爱的东西,是金钱衡量不了的,千金难满心头好,就是这个道理。所以,以后不要再当自己喜爱的东西了,不值得的。”
她抬起头,看到那个人,那是无法形容的感觉,明明只是有点英俊的脸,但她就是觉得,面前这个人,英俊到让她窒息。
她看呆了。
当时叶秋秋迷迷糊糊的接过来自己的剑,完全没想为什么自己当得活当的剑,却能被其他人赎回来,她只是呆呆的看着面前的人,一眼都不错。
他挥挥手,“再见了,小姑娘。”
她也挥挥手,“啊,啊,再见,再见!”
哎!!!
再见!!!
不要啊!!!
她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叫什么名字呢,就这样走了!
叶秋秋靠在大树上,微微挑起了嘴角,还记得当时那种颇然心动的感觉,那种再知道了林落离开后,却连名字都不知道的怅然若失。
她之后就像是一个疯子一样,到处打听那个人,可等她终于知道了,她却想哭。
林氏长子林落,端惠公主的驸马。
明明林落是那样优秀的一个人,武状元,剿匪有功,平定海患,都是他。可人们好像只知道他是驸马一样,把他之前的功劳全忘了。
她为他不满,可是后来她知道,她有多可笑,他那样优秀的人,为什么要自毁前程,选择尚公主。明明以他的能力,再过几年,就是大瑶的肱骨之臣。
因为,他爱她啊。
她当时心都碎了。
叶秋秋眼神骤然凌厉起来,她听见有哒哒的马蹄声向她这里过来,她皱起眉,该死的,什么时候来不行,偏偏在她回忆的时候。
她决定了,一定要多杀几个人才好。
叶秋秋握紧剑,全神贯注,眯眼看黑暗的树林。
骑着高头大马,身上穿着蓑衣的男人,居高临下的看着叶秋秋,声音温和,“姑娘,你好像受伤了,需要帮助吗?”
哈!?
叶秋秋更是戒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