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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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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一个月前,鬼钱和鬼血就在距离水下基地一百四十公里外的森林中发现了一处土著部落,这个部落不算强大,总人数约一百人,拥有二阶武者三人,一阶武者五十人,除去二十多个孩童和十几个老人以外,几乎人人都达到一阶水平。

    这就是一重天土著的实力,哪怕只是森林边缘的小部落,武者比拟也高得惊人,可算是人人皆兵。

    人数上这个土著部落是十人小组十倍,可若说实力嘛,十人小组的五位二阶武者出动,足以轻易碾压土著部落,就算土著有更加适应周边环境的优势,十人小组不也同样在一重天中生存几个月了么?

    “这事你拿主意,我现在大部分精力都用在压制妖魔气上了,脑子不够用了呢。”杜丝丝一把拉过曾忆,再次将他的手臂埋进自己的双峰之间,“还有,以后你就是我的禁脔了,姑奶奶不管别人怎么想,必须死死粘着你,在你帮我想到办法压制妖魔气之前,休想离开我半步。”

    扑通,曾忆一个完美马趴五体投地的摔在地上,无论他平衡力有多强,也受不了杜丝丝这话,禁脔,哥一个大男人成了妖精姐姐的禁脔呵,想一想也无穷美好。

    一周后。

    距离水下基地以北一百五十公里,距离盛鑫部落西北三百公里的一处山谷凹地四面环山,凹地坑坑洼洼一年见不了几天阳光,积满了散发着恶臭的腐水,腐水中时不时会冒出五颜六色的气泡,气泡炸开,形成色彩缤纷的毒雾冉冉而上,汇入凹地上方的毒瘴,如同一片霓虹光带绝美绝毒。

    凹地外的山中,一头翼展近两米多的金瞳雕追逐着一只同样翼展两米的回声雀激速而来,回声雀也是被追得急了,慌不择路一头撞进毒瘴之中。

    眼看就要追上回声雀,金瞳雕突然一声尖鸣冲天而起,险而又险的避开毒瘴,摇摇晃晃的向远处飞去,而那只回声雀却没有这么好运,在毒瘴中翻腾起阵阵缤纷的雾浪,短短数秒后没了动静,化作一具破烂的乌黑骨架掉进下方的腐水中,在腐水中冒起一阵气泡被彻底融化。

    山林中这样的凹地很多,山势变化和茂密的植被,形成这样的腐汁沼泽也算寻常,可形成如此绝毒霸道瘴气和腐水的却极少见,此处凹地与众不同,应该还有其他原因。

    腐水沼泽中一头彩角麋鹿悠闲的走着,它极为宽大的脚蹼在粘稠的腐汁上踩出一圈圈细微的波纹,头顶五彩的鹿角散发着蒙蒙光亮,随着它不断吞下腐水中的各种绝毒浮萍和毒虫,鹿角上的五彩光纹也越来越亮。

    彩角麋鹿是森林中少有的几种敢于在这种凹地中觅食的野兽,它只有半米高,鹿角吸收食物中的毒素显现出与凹地上方彩色毒瘴相同的色泽,它吞食的毒物越多,鹿角也就越长,色泽也越加鲜艳。彩角麋鹿除了跑得快,攻击和防御力其实都极低下,可在山林中很少有野兽愿意招惹它,那鹿角的毒性比起凹地上方的瘴毒更加可怕,哪怕只是被鹿角擦破一丝油皮,转瞬就能将全身血肉筋骨化作脓汁。

    “它的香囊解毒药效极强,是极少见的珍贵灵材,基地资料记载了一件事,两个人数上千的土著大部落曾经为了一头彩角麋鹿发动战争,双方死伤近千人之多。”凹地两公里外,曾忆、杜丝丝和鬼玲藏身在一棵大树上,曾忆想了想,突然又补充一句,“这香囊中应该蕴含了某种血脉的力量,若是能够吸收融合,说不定能让人自带体香。”

    “弟弟学坏了呢。”杜丝丝黑漆漆的复眼亮起来,手指轻轻在曾忆的腰间软肉上拧了半圈,“你是想说融合这香囊中的血脉力量,可以让人拥有免疫大部分毒物的能力吧。”

    被杜丝丝一语道破,曾忆尴尬的笑了笑,他不再开口,不论是避毒能力还是自带体香,都足以让杜丝丝和鬼玲心动了。

    在树上蹲守了近一天,静静看着那头彩角麋鹿悠闲吞食浮萍和毒虫,直到它终于吃饱了,既满足又谨慎如同一个刚刚得手的入室小偷一样,小心翼翼又极警觉的从凹地中走出来。

    啾啾啾,三根利箭射穿一米多宽的树叶突兀出现在彩角麋鹿身前,箭尖乌黑泛紫淬有剧毒,这三根箭射出的时间拿捏得极好,正巧就在彩角麋鹿跳起来,跳向一块大石的瞬间到达。

    呜哇,彩角麋鹿发出震耳的蛙鸣声,头顶彩角突然喷出五彩绚烂的毒雾,它的身形也极为灵巧,在这旧力已尽新力未生的当口,硬生生低头扭腰,避开头颅和腰腹两箭。

    射向颅的利箭擦着彩角飞过,箭身从毒烟中穿过,箭杆消失,铁质箭尖被腐蚀了近半,剩下的部分更是坑坑洼洼惨不忍睹,至于第二箭则直接射空了,从它的小腹下冲过,钉在岩石上不停颤抖,很快也被毒雾腐蚀怠尽。

    呜哇呜哇,彩角麋鹿怪叫着看向曾忆等人所在方向,可就在这一瞬,第三根利箭极速旋转的到了,这根箭被削掉一半翎羽,虽然与前两枝箭同时射出,却旋转着划过一道弧线晚了一秒从侧面射过来,彩角麋鹿根本来不及反应,它甚至根本就没看到箭影,后腿就被一箭射穿。

    呜哇怪叫声中,彩角麋鹿一晃钻进森林,身在半空以毒角在自己后腿上轻轻一挑,毒雾立即将后腿上的长箭腐化成渣。

    “小心些,不要过于逼近,我们会把它留在预定的线路上。”见鬼玲站起来,杜丝丝叮嘱一声,指尖轻轻一弹,带着曾忆如同荡秋千一向钻进树林。

    鬼玲没着声,她跳到树下,看一眼被剧毒腐烂的树根野草向彩角麋鹿追下去。

    盛隆部落西北七十公里,一阶巅峰,一只脚踏入二阶的哮山熊精疲力竭的在山林中奔逃,在它身后,盛屠带领着一队三十几名一阶武者不紧不慢的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上。

    对付哮山熊不能急躁,要温水煮青蛙文火慢熬,熬到它妖力和体力透支耗尽,才能真正动手,哪怕它还有一丝反抗之力,它的攻击都会强得离谱,稍不留意就非死即伤。

    “都不要下去,多熬三柱水时。”盛屠不断提醒着伙伴,时不时以长弓射出一箭,精铁打造的箭尖极为锋锐,偶尔被哮山熊避开,都直接剩入地底,只留下尾指大的细小孔洞,可这样的箭射到哮山熊的身上时,它油亮的皮毛立即闪过一道赤黄光泽,箭尖落在皮毛上,发出叮当的金属撞击声,连他一根油毛都伤不到。

    哮山熊是金土双系妖兽,哮山一吼号令金石,在周身形成锐石阵绞杀一切敌人,这锐石阵令人防不胜防,反应稍微慢上一丝,绝对会被扎个透心凉。

    三柱水时相当于半个小时,以盛屠的眼力和境界,他清楚察觉到哮山熊的最后一丝力量正被慢慢消磨干净,这也是最危险的时候,绝不容许丝毫错漏,哮山熊的濒死一击可不是闹着玩的,盛鑫部落从密林深处一路迁徙出来,人口从近千锐减到一百来人,现在好不容易安顿下来,他绝不允许部落里再损失任何一人。

    盛夯也是金土双系,只要得到哮山熊的妖元丹,融合其中的血脉力量,再请巫祭炼化妖元助他突破,即使只是二阶初期,盛夯也该能拥有后期的实力,到那里部落就真正安稳了。而且哮山熊的血肉极为滋补,部落里的小崽子们多吃些,也能长得健壮很多。

    盛屠死死盯着蹒跚前行的哮山熊,心中默默计算如何将它最好的利用起来,山林里一阶哮山熊很多,半步二阶的却极难遇到,也只有这种处于突破临界点上的妖兽才最适合融合血脉。

    “恩,它停下来了。”正思索着,盛屠敏锐的发现哮山熊全身松弛的熊毛根根立起,它不但停下来,喉咙中还发出隆隆之声,它竟然在凝聚全部力量准备发出哮山一击,顺着它的目光望过去,前方百米之外的及人高的草丛极速腐烂,一头鹿角五彩绚烂的麋鹿摇摇晃晃一瘸一拐的显露出来,那小巧的身形,极富特色的鹿角,以及极速腐败的草丛让盛屠眼前猛然一亮,“彩角麋鹿。”

    盛屠足足愣神十秒,彩角剧毒腐骨蚀金,可彩角若是仔细祭炼,却是足以拔除四阶剧毒,它的香囊更是不可多得的极品灵材,以香囊混和十几种灵药炼制的破境丹可以化去融合妖兽血脉时吸收的妖魔之气,若是晋阶之人有一粒破境丹,再有一枚上好的妖元丹,就算是头猪,也能稳稳的突破,一阶到二阶,二阶到三阶,乃至三阶突破四阶都有所帮助,至于它的血肉则更是大补之物,别看一头小小的彩角麋鹿没几斤肉,可若是和它面前的哮山熊比起来,滋补效果至少是哮山熊的十倍。

    皮毛、脚蹼、鹿舌、眼珠、胃囊乃至所有内脏,无一不是绝佳的灵材,拥有极强的避毒和化毒能力。

    听说彩角麋鹿的人很多,真正见过的却没有几个,盛屠是盛鑫部落的战士首领,他也只是从族老口口相传中知道彩角麋鹿的珍贵。

    “退,都退远些,全部取弓。”认出彩角麋鹿,盛屠兴奋不已,“放弃哮山熊,这是彩角麋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