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洪荒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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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环境的变化,人的恐惧是会无限放大的。当那只黑色巨龙的身影在远处初现之时,或许冒险者们还能握紧武器,咬紧牙关准备战斗。可是,当那只可怕的巨龙千呼万唤始出来,离他们越来越近,最后随着一声巨响,重重地降落到他们面前不足十米的地方时,几乎所有人的脑海中都浮现出两个字:绝望。
因为,它的身躯实在是太大了,大得离谱,大得无法想象,大得突破天际!
初步观察,这头巨龙的体长至少有二十米,黑铁色的硬化皮肤透出淡淡的光泽,看上去宛如一座庞大的黑色城堡。当它飞到人类跟前,那一双巨大的翅膀扇动起空气如同一阵暴风,吹得冒险者们睁不开眼。而它巨大的双足“轰隆”一声踩在地上,引发的震动甚至让好几个强壮的骑士摔倒在地。
虽然说,龙族本身就是一种体型庞大的大型食肉动物(要不怎么叫“巨”龙呢),可是普通的成年巨龙一般身长不过六米,和大象、犀牛这样的生物是一个级别的,最多比大象大个几倍罢了。从远古到现在,大象这种生物依旧属于人类的食物来源之一,只要人的数量够多其实猎杀起来并不困难。非洲部落的土著们至今有捕杀野象的传统,他们能够在围猎中投掷大量的标枪,将大象活生生插成马蜂窝。
正因为如此,在面对普通巨龙这个级别的生物,人类至少还有反抗的勇气。他们团队里那些武艺高超的骑士能够奋力挥舞锋利的宝剑,将这些仅仅是比犀牛大几倍的巨型生物斩杀。可是,这只巨龙的体积比普通巨龙又大了无数倍,和一座山似的,实在是超出了他们的认知范围。所有的探险者,包括接受新事物能力最强的李飞飞都忍不住在心底哀嚎:尼玛,这货是基因突变的物种吗?它到底是不是真实存在的物种啊!
这样一只大得离谱的怪物,相当于一座六层高楼,光是遥望它那硕大的龙头就需要抬起脑袋,已经没办法用生物两个字形容了。那种感觉,你可以设想,当你去朋友家做客,你的朋友在六层楼的房间里,打开窗户,向楼下的你招手的样子……
“上帝啊,我们怎么可能和这么庞大的家伙战斗?”
这个时候,不止一个骑士绝望地这么想,包括他们的领头人克莱尔。勇敢的圣骑士扬起头仰望着高高在上的龙头,满脸是汗,根本无法想象自己会摊上这么个对手,它要比过去他见过的所有巨龙加起来还大!
“这个体型,还有那黑铁色的皮肤……它就是书上说的洪荒巨龙啊……”玛利亚颤颤巍巍地说,凭借着魔法师特有的渊博学识,她在看到黑龙的那一刻就确认了对方的身份。
“洪荒巨龙?”李飞飞微微一愣。
玛利亚瑟缩地点点头,小声解释道:“洪荒巨龙是龙族中十分神秘的一脉,数量极其稀少,不过能力强悍得可怕。它们不仅体型比普通巨龙大得多,而且寿命也长得惊人,达到上万年或者数万年,甚至有的洪荒巨龙拥有超越神族的能力,可以在灭世审判中幸存下来……也正是这个原因,它们获得了‘洪荒’这个称号,因为据说它们的历史可以达到上古的蛮荒世纪,比人类的历史要长无数倍……”
洪荒巨龙作为巨龙中最古老又最强大的一族,实力自然不能和普通龙族相提并论,差不多是成年人和小学生的差距吧。看样子,这只巨型龙兽即为盘踞在鱼肠山所有龙兽的首领,很可能就是这座龙穴的主人。刚才李飞飞他们屠杀了一帮子小弟,如今这位老大终于从幕后出来了。
大,体现的就是实力,普通巨龙已经够棘手了,想不到这回又出来个洪荒巨龙。这个比山还高的怪物,别说出手,就算吹口气就能把他们这些渺小的爬虫吹飞。李飞飞只觉得手脚冰凉,嘴角浮现出一丝苦笑:他这次真的选错了对手,接下了不该接下的任务,早知如此何必贪恋一万多个金币的任务赏金?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立刻打道回府,问题是龙穴的主人恐怕不会这么轻易放他们离开。
察觉到人类的恐惧,黑色巨龙硕大的头颅轻蔑地摆动了一下,嘴里发出低沉又愤怒的咆哮,巨大的龙翼不安分地扇动起来。对于它来说,这些和蝼蚁没什么两样的卑贱人类,居然敢擅闯它的洞穴,而且还杀死了它多位同类。这是何等的猖狂,何等的放肆!它决定,要好好清理一下自家门户,把这些进来的小蟑螂们统统踩死!
龙族是领地意识和种群意识很强烈的生物,面对侵犯自家领地的异族侵入者不会有任何手下留情的必要。在雷鸣般的咆哮声,骑士们打了个激灵,很快意识到大难临头,这头龙兽看来是不准备放过他们了。
如果是普通人,在如此恐怖的环境下,估计早就吓得两股战战,屁滚尿流,哪里还敢有反抗的力气?笑话,体格差距这么大,人类和它相比就跟蚂蚁一样,上去不是送死嘛!但是别忘了,李飞飞一行人可不是普通人,而是响当当的精英骑士团。骑士毕竟是骑士,自小接受了荣誉理念的教育,这些骄傲的战士从最初的震惊和慌乱中苏醒,反而爆发出双倍的战意和勇气。面对绝境的时候,有的人会选择放弃,而有的人则是奋起反击,很显然这些骑士属于后者。
“荣誉,信念!”
巨大的威胁下,骑士们激动地大声喊叫道,不进反退,拔出各自的武器,随后义无反顾地朝巨龙冲去。没错,他们是为了荣誉而战斗的骑士,对于这些骄傲的战士来说,光荣地战死沙场才是最好的归宿。无论敌人有多么强大,宁愿壮烈地死去,也不会屈辱地逃跑或投降,这就是他们自始至终的信念——荣耀与信念,这就是一个骑士生命的全部!
坦率地说,他们这任性又鲁莽的选择,绝对算不上是错误。要知道,他们的敌人是巨龙,而龙族和人族连语言都不通,就更别指望能和它们讲道理,或者问候一句“龙大爷您吃了吗,没事儿我们就先回去了哈”就能溜之大吉的。这个时候哪怕向它跪下磕头都没用,还不如放手一搏,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至高无上的耶和华啊,赐予吾战胜恶魔的力量吧!”生死关头,克莱尔子爵也不再保留力量,一开始就使出了压箱底的圣骑士技能(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技能已经冷却完毕)。随即,耀眼的圣光包裹住他的身体,受天主祝福的圣战士一瞬间就将自己的战力提升到了极致。
在克莱尔子爵的带头冲锋下,身穿华丽盔甲的骑士们怒吼着,先按照作战惯例,对巨龙抛出一轮远程武器,然后向着面前的敌人发起一次最华丽,最壮烈,恐怕也是人生最后一次的冲锋。
不得不说,骑士们的进攻奏效了。在这种悲壮的氛围中,连黑色巨龙一时间也被人类爆发出的战意震撼住了,足足懵逼了好几秒钟。它实在想不明白,这些小不拉几的爬虫居然敢反抗自己,他们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么?就在它愣神的一息,无数的重型标枪和斧头落到了它的脑袋上,讨伐恶龙的最后一战终于拉开了帷幕……
随着环境的变化,人的恐惧是会无限放大的。当那只黑色巨龙的身影在远处初现之时,或许冒险者们还能握紧武器,咬紧牙关准备战斗。可是,当那只可怕的巨龙千呼万唤始出来,离他们越来越近,最后随着一声巨响,重重地降落到他们面前不足十米的地方时,几乎所有人的脑海中都浮现出两个字:绝望。
因为,它的身躯实在是太大了,大得离谱,大得无法想象,大得突破天际!
初步观察,这头巨龙的体长至少有二十米,黑铁色的硬化皮肤透出淡淡的光泽,看上去宛如一座庞大的黑色城堡。当它飞到人类跟前,那一双巨大的翅膀扇动起空气如同一阵暴风,吹得冒险者们睁不开眼。而它巨大的双足“轰隆”一声踩在地上,引发的震动甚至让好几个强壮的骑士摔倒在地。
虽然说,龙族本身就是一种体型庞大的大型食肉动物(要不怎么叫“巨”龙呢),可是普通的成年巨龙一般身长不过六米,和大象、犀牛这样的生物是一个级别的,最多比大象大个几倍罢了。从远古到现在,大象这种生物依旧属于人类的食物来源之一,只要人的数量够多其实猎杀起来并不困难。非洲部落的土著们至今有捕杀野象的传统,他们能够在围猎中投掷大量的标枪,将大象活生生插成马蜂窝。
正因为如此,在面对普通巨龙这个级别的生物,人类至少还有反抗的勇气。他们团队里那些武艺高超的骑士能够奋力挥舞锋利的宝剑,将这些仅仅是比犀牛大几倍的巨型生物斩杀。可是,这只巨龙的体积比普通巨龙又大了无数倍,和一座山似的,实在是超出了他们的认知范围。所有的探险者,包括接受新事物能力最强的李飞飞都忍不住在心底哀嚎:尼玛,这货是基因突变的物种吗?它到底是不是真实存在的物种啊!
这样一只大得离谱的怪物,相当于一座六层高楼,光是遥望它那硕大的龙头就需要抬起脑袋,已经没办法用生物两个字形容了。那种感觉,你可以设想,当你去朋友家做客,你的朋友在六层楼的房间里,打开窗户,向楼下的你招手的样子……
“上帝啊,我们怎么可能和这么庞大的家伙战斗?”
这个时候,不止一个骑士绝望地这么想,包括他们的领头人克莱尔。勇敢的圣骑士扬起头仰望着高高在上的龙头,满脸是汗,根本无法想象自己会摊上这么个对手,它要比过去他见过的所有巨龙加起来还大!
“这个体型,还有那黑铁色的皮肤……它就是书上说的洪荒巨龙啊……”玛利亚颤颤巍巍地说,凭借着魔法师特有的渊博学识,她在看到黑龙的那一刻就确认了对方的身份。
“洪荒巨龙?”李飞飞微微一愣。
玛利亚瑟缩地点点头,小声解释道:“洪荒巨龙是龙族中十分神秘的一脉,数量极其稀少,不过能力强悍得可怕。它们不仅体型比普通巨龙大得多,而且寿命也长得惊人,达到上万年或者数万年,甚至有的洪荒巨龙拥有超越神族的能力,可以在灭世审判中幸存下来……也正是这个原因,它们获得了‘洪荒’这个称号,因为据说它们的历史可以达到上古的蛮荒世纪,比人类的历史要长无数倍……”
洪荒巨龙作为巨龙中最古老又最强大的一族,实力自然不能和普通龙族相提并论,差不多是成年人和小学生的差距吧。看样子,这只巨型龙兽即为盘踞在鱼肠山所有龙兽的首领,很可能就是这座龙穴的主人。刚才李飞飞他们屠杀了一帮子小弟,如今这位老大终于从幕后出来了。
大,体现的就是实力,普通巨龙已经够棘手了,想不到这回又出来个洪荒巨龙。这个比山还高的怪物,别说出手,就算吹口气就能把他们这些渺小的爬虫吹飞。李飞飞只觉得手脚冰凉,嘴角浮现出一丝苦笑:他这次真的选错了对手,接下了不该接下的任务,早知如此何必贪恋一万多个金币的任务赏金?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立刻打道回府,问题是龙穴的主人恐怕不会这么轻易放他们离开。
察觉到人类的恐惧,黑色巨龙硕大的头颅轻蔑地摆动了一下,嘴里发出低沉又愤怒的咆哮,巨大的龙翼不安分地扇动起来。对于它来说,这些和蝼蚁没什么两样的卑贱人类,居然敢擅闯它的洞穴,而且还杀死了它多位同类。这是何等的猖狂,何等的放肆!它决定,要好好清理一下自家门户,把这些进来的小蟑螂们统统踩死!
龙族是领地意识和种群意识很强烈的生物,面对侵犯自家领地的异族侵入者不会有任何手下留情的必要。在雷鸣般的咆哮声,骑士们打了个激灵,很快意识到大难临头,这头龙兽看来是不准备放过他们了。
如果是普通人,在如此恐怖的环境下,估计早就吓得两股战战,屁滚尿流,哪里还敢有反抗的力气?笑话,体格差距这么大,人类和它相比就跟蚂蚁一样,上去不是送死嘛!但是别忘了,李飞飞一行人可不是普通人,而是响当当的精英骑士团。骑士毕竟是骑士,自小接受了荣誉理念的教育,这些骄傲的战士从最初的震惊和慌乱中苏醒,反而爆发出双倍的战意和勇气。面对绝境的时候,有的人会选择放弃,而有的人则是奋起反击,很显然这些骑士属于后者。
“荣誉,信念!”
巨大的威胁下,骑士们激动地大声喊叫道,不进反退,拔出各自的武器,随后义无反顾地朝巨龙冲去。没错,他们是为了荣誉而战斗的骑士,对于这些骄傲的战士来说,光荣地战死沙场才是最好的归宿。无论敌人有多么强大,宁愿壮烈地死去,也不会屈辱地逃跑或投降,这就是他们自始至终的信念——荣耀与信念,这就是一个骑士生命的全部!
坦率地说,他们这任性又鲁莽的选择,绝对算不上是错误。要知道,他们的敌人是巨龙,而龙族和人族连语言都不通,就更别指望能和它们讲道理,或者问候一句“龙大爷您吃了吗,没事儿我们就先回去了哈”就能溜之大吉的。这个时候哪怕向它跪下磕头都没用,还不如放手一搏,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至高无上的耶和华啊,赐予吾战胜恶魔的力量吧!”生死关头,克莱尔子爵也不再保留力量,一开始就使出了压箱底的圣骑士技能(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技能已经冷却完毕)。随即,耀眼的圣光包裹住他的身体,受天主祝福的圣战士一瞬间就将自己的战力提升到了极致。
在克莱尔子爵的带头冲锋下,身穿华丽盔甲的骑士们怒吼着,先按照作战惯例,对巨龙抛出一轮远程武器,然后向着面前的敌人发起一次最华丽,最壮烈,恐怕也是人生最后一次的冲锋。
不得不说,骑士们的进攻奏效了。在这种悲壮的氛围中,连黑色巨龙一时间也被人类爆发出的战意震撼住了,足足懵逼了好几秒钟。它实在想不明白,这些小不拉几的爬虫居然敢反抗自己,他们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么?就在它愣神的一息,无数的重型标枪和斧头落到了它的脑袋上,讨伐恶龙的最后一战终于拉开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