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六章 七夕?!夕你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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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情峡谷酒吧。
“我就不服了,泰隆那小子凭什么就能和艾瑞莉娅在一起,而我就一直单着?!”
信爷仰天灌了一杯酒,神色抑郁的要死。
讲真,泰隆兄弟能够找到自己的真爱信爷是真的替他高兴,不过,为毛自己就没找到这么一个真爱呢?
哔了狗了啊!
盖伦那家伙有卡特琳娜,而嘉文更是,那老小子直接就泡上了皮特沃夫的警花凯特琳,而只有自己,还是一个单身狗!
单身狗啊!单身狗!
我啥时候才能找到另一半?另一半啊!另一半!
信爷看着那空空的酒杯,似乎看到了自己那不知道在哪里的另一半。
夜色如水,信爷是醉了,而泰隆,也醉得差不多了。
“兄弟,我告诉你,我泰隆啊,这辈子没什么别的追求,就想有自己的家,有自己的爱人,妻子,孩子,一家人平平安安的过点小日子……”
泰隆摸索着手中的那曾经沾满鲜血的刀锋,醉眼朦胧的道。
“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那可就让人吃惊了,堂堂的诺克萨斯尖刀,谁能想到这杀神的心里其实就想要这么一个愿望?”
庄凡被泰隆嘴里那劣质酒的酒气熏得恶心,这瓦罗兰的酒不但纯度比不上人间界,就连这味道……也是和人间界的酒差了不止一筹。
“是啊,谁能想到这个手沾满了鲜血,手底下不知道死了多少冤魂的男人,其实最初的愿望就是能够吃饱饭而已。”
泰隆看着那漫天的星辰,似乎陷入了回忆:“其实,有时候我发现,我的记忆貌似一直停留在童年时候,为了一块面包争抢得头破血流,每天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儿,就是感谢上天,让自己又活了一天。”
“兄弟,你知不知道,我泰隆,最幸福的时候,除开见到艾瑞莉娅之外,就是我六岁的时候抢到一块鸡腿的那一刻,虽然那块鸡腿已经被野狗啃得差不多了,不过我感觉,那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
泰隆说的很平静,但是庄凡却被泰隆的话说的心疼不已。
一个六岁的孩子,最高兴、最幸福的时候,便是那一块从野狗嘴里抢来的鸡腿……
这是……这是何等的……我曹!
“后来的日子,我有了实力,加入了诺克萨斯军队,只是,我一直还怀念那一块鸡腿……其他的面包,美酒,还有各种烤肉,似乎都没有那块鸡腿好吃。直到遇到艾瑞莉娅。”
泰隆说到艾瑞莉娅这四个字的时候,那已经变得通红的脸顿时变得如同大虾一般,那张冷酷的脸瞬间软化下来,一脸的幸福样。
我特么……为毛我刚刚还疼的心,现在却变成了火把呢?
抬头看了一眼天空,那灿烂的银河挂在天上,那牛郎星和织女星遥遥相望,似乎在等候着那一年一度的鹊桥。
麻蛋,连老天都在鄙视我们单身狗!
不过还好,这牛郎织女这只能一年相会一次,还能慰藉一下我们这单身狗的念想。
牛郎织女就像是精彩的广告,告诉着天下所有的恩爱狗,找女友,就等于死路一条,就算不是死路,也苦逼的要死。牛郎织女就是例子,一年才能相会一次。
“别扯了,牛郎织女俩人家天天相会。”
蠢猫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二话不说就鄙夷了庄凡一顿。
啥玩意儿?!牛郎织女天天相会?你特么在逗我?
庄凡顿时懵逼了,这和传说不符合啊,说好的一年相会一次呢?说好的王母银簪子一划就弄出来银河呢?
“都说是传说了,传说这事儿,就没一个靠谱的。”蠢猫抠着耳朵,开口道:“牛郎织女这俩,之所以留下这么一个传说,是因为当年,我们秩序阵营和非秩序阵营在银河两端干了起来,织女和牛郎一个在秩序后勤,一个则是率领着秩序阵营的刺客跑到了非秩序阵营刺杀邪神,搞得两两不能相见,后来这传说流传到人间界,就成了传说,虽然很凄美,但是其实就是胡说八道。人家现在养着一帮熊孩子,吵得要死。”
我特么的……这年头连传说都不能信了……我特么的那颗心脏如同烈焰一般熊熊燃烧,恨不得烧上九重天啊啊啊啊啊!
七夕你妹啊!我要把你们都烧死!
庄凡整个人都不好了。
“哎,兄弟,你怎么拿起了火把?”
泰隆虽然喝的五迷三道的,但是毕竟泰隆是一个强者,还是有一些理智的,这是见到庄凡手中的火把,顿时愣了。
“啊?我手里怎么会有火把?我……没事儿,我就是想说,这人啊,就如同火把一般,纵使身在黑暗,也要心存光明,只要心存光明,总有见到阳光的时候。”
庄凡心中都快痛死了,但是还是得解释一下手里的火把,虽然这个解释很牵强,也很扯淡,但是泰隆现在就吃这一套啊!
“没错!兄弟,这一次要不是你,我现在还和艾瑞莉娅说不上话。身处黑暗,心存光明,说的好。来,兄弟,要是我和艾瑞莉娅结婚了,一定请你过来当证婚人!”
泰隆搂着庄凡,醉眼迷蒙的道。
我特么的不想见到你知道不?我现在被你们这一群恩爱狗弄得很不舒服知道不?知道我手里的火把是干啥的不?去他么的身处黑暗,心存光明!这是我大FFF团的复仇烈焰!
要不是考虑到我打不过你,现在我就能让你知道我大单身狗的愤怒啊啊啊啊!
“决定了,我以后要好好的卖鸭子,直到攒到足够买一间大房子,然后迎娶艾瑞莉娅!”
泰隆的思维不知道往哪儿飘,反正没和庄凡在一个频道上。
日!再特么的秀恩爱!秀!
老子走了!不和你们这群恩爱狗呆一起!
“不对啊……这星辰……怎么……哎哎哎……你上哪儿去?!”
蠢猫刚刚没注意到庄凡的脸色,等注意到庄凡的时候,却发现这个家伙已经黑着脸跳下了屋顶。
“回去!睡觉!眼不见心不烦!”
庄凡现在哪里还去想蠢猫说什么?星辰?星辰你大爷!牛郎织女现在熊孩子都一堆了,还说个篮子!
七夕?夕你大爷!要是我有那能力,天下间所有恩爱狗都要烧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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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狗啊!单身狗!
我啥时候才能找到另一半?另一半啊!另一半!
信爷看着那空空的酒杯,似乎看到了自己那不知道在哪里的另一半。
夜色如水,信爷是醉了,而泰隆,也醉得差不多了。
“兄弟,我告诉你,我泰隆啊,这辈子没什么别的追求,就想有自己的家,有自己的爱人,妻子,孩子,一家人平平安安的过点小日子……”
泰隆摸索着手中的那曾经沾满鲜血的刀锋,醉眼朦胧的道。
“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那可就让人吃惊了,堂堂的诺克萨斯尖刀,谁能想到这杀神的心里其实就想要这么一个愿望?”
庄凡被泰隆嘴里那劣质酒的酒气熏得恶心,这瓦罗兰的酒不但纯度比不上人间界,就连这味道……也是和人间界的酒差了不止一筹。
“是啊,谁能想到这个手沾满了鲜血,手底下不知道死了多少冤魂的男人,其实最初的愿望就是能够吃饱饭而已。”
泰隆看着那漫天的星辰,似乎陷入了回忆:“其实,有时候我发现,我的记忆貌似一直停留在童年时候,为了一块面包争抢得头破血流,每天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儿,就是感谢上天,让自己又活了一天。”
“兄弟,你知不知道,我泰隆,最幸福的时候,除开见到艾瑞莉娅之外,就是我六岁的时候抢到一块鸡腿的那一刻,虽然那块鸡腿已经被野狗啃得差不多了,不过我感觉,那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
泰隆说的很平静,但是庄凡却被泰隆的话说的心疼不已。
一个六岁的孩子,最高兴、最幸福的时候,便是那一块从野狗嘴里抢来的鸡腿……
这是……这是何等的……我曹!
“后来的日子,我有了实力,加入了诺克萨斯军队,只是,我一直还怀念那一块鸡腿……其他的面包,美酒,还有各种烤肉,似乎都没有那块鸡腿好吃。直到遇到艾瑞莉娅。”
泰隆说到艾瑞莉娅这四个字的时候,那已经变得通红的脸顿时变得如同大虾一般,那张冷酷的脸瞬间软化下来,一脸的幸福样。
我特么……为毛我刚刚还疼的心,现在却变成了火把呢?
抬头看了一眼天空,那灿烂的银河挂在天上,那牛郎星和织女星遥遥相望,似乎在等候着那一年一度的鹊桥。
麻蛋,连老天都在鄙视我们单身狗!
不过还好,这牛郎织女这只能一年相会一次,还能慰藉一下我们这单身狗的念想。
牛郎织女就像是精彩的广告,告诉着天下所有的恩爱狗,找女友,就等于死路一条,就算不是死路,也苦逼的要死。牛郎织女就是例子,一年才能相会一次。
“别扯了,牛郎织女俩人家天天相会。”
蠢猫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二话不说就鄙夷了庄凡一顿。
啥玩意儿?!牛郎织女天天相会?你特么在逗我?
庄凡顿时懵逼了,这和传说不符合啊,说好的一年相会一次呢?说好的王母银簪子一划就弄出来银河呢?
“都说是传说了,传说这事儿,就没一个靠谱的。”蠢猫抠着耳朵,开口道:“牛郎织女这俩,之所以留下这么一个传说,是因为当年,我们秩序阵营和非秩序阵营在银河两端干了起来,织女和牛郎一个在秩序后勤,一个则是率领着秩序阵营的刺客跑到了非秩序阵营刺杀邪神,搞得两两不能相见,后来这传说流传到人间界,就成了传说,虽然很凄美,但是其实就是胡说八道。人家现在养着一帮熊孩子,吵得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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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你妹啊!我要把你们都烧死!
庄凡整个人都不好了。
“哎,兄弟,你怎么拿起了火把?”
泰隆虽然喝的五迷三道的,但是毕竟泰隆是一个强者,还是有一些理智的,这是见到庄凡手中的火把,顿时愣了。
“啊?我手里怎么会有火把?我……没事儿,我就是想说,这人啊,就如同火把一般,纵使身在黑暗,也要心存光明,只要心存光明,总有见到阳光的时候。”
庄凡心中都快痛死了,但是还是得解释一下手里的火把,虽然这个解释很牵强,也很扯淡,但是泰隆现在就吃这一套啊!
“没错!兄弟,这一次要不是你,我现在还和艾瑞莉娅说不上话。身处黑暗,心存光明,说的好。来,兄弟,要是我和艾瑞莉娅结婚了,一定请你过来当证婚人!”
泰隆搂着庄凡,醉眼迷蒙的道。
我特么的不想见到你知道不?我现在被你们这一群恩爱狗弄得很不舒服知道不?知道我手里的火把是干啥的不?去他么的身处黑暗,心存光明!这是我大FFF团的复仇烈焰!
要不是考虑到我打不过你,现在我就能让你知道我大单身狗的愤怒啊啊啊啊!
“决定了,我以后要好好的卖鸭子,直到攒到足够买一间大房子,然后迎娶艾瑞莉娅!”
泰隆的思维不知道往哪儿飘,反正没和庄凡在一个频道上。
日!再特么的秀恩爱!秀!
老子走了!不和你们这群恩爱狗呆一起!
“不对啊……这星辰……怎么……哎哎哎……你上哪儿去?!”
蠢猫刚刚没注意到庄凡的脸色,等注意到庄凡的时候,却发现这个家伙已经黑着脸跳下了屋顶。
“回去!睡觉!眼不见心不烦!”
庄凡现在哪里还去想蠢猫说什么?星辰?星辰你大爷!牛郎织女现在熊孩子都一堆了,还说个篮子!
七夕?夕你大爷!要是我有那能力,天下间所有恩爱狗都要烧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