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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张章:送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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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昨日的梦里醒来,哪里有什么坋郡大劫,哪里有飞天遁地,现在这样不是最好的吗,父母健在,功成名就。

    兵部的文书就摆在这里,和父亲宿醉的赵玉轩还没来得及看。

    长亭古道,碧草连天,辞别邻里,赵玉轩一袭白衣,一骑绝尘。

    魏国无战事,官位有世袭,武状元看似风光,任职却颇为尴尬,若留在京都,在皇城中充其量只是一个能见着皇帝的侍卫,若远走边城,或许能谋个正三品的参军,官位不低,但是在和平年代,基本上也就是卡在了这个位置,无功勋无升迁,任期数十载,回到乡里能得到朝廷一笔丰厚的补贴。

    赵玉轩已经接受了这样的事实,哪怕脑袋中偶尔还掠过一丝怀疑,但是自己的体内除了充盈的内力,哪有什么奇闻异志中说的仙人灵气?自己食五谷,饮朝露而不得活。

    赵玉轩没有选择留在京师,带着官印随从远走边城,做不了神仙,不若天高皇帝远,在边城中享受潇洒太平。

    宁肃城,地处魏国北方,与吴国交界,这里黄沙漫舞,哀草连天,大漠孤烟向来是文人墨客钟爱的塞外风情,而武状元赵玉轩却少了根雅骨,每日练拳饮酒,或策马奔腾仗剑寻山,这一晃就是三年。

    三年里,除了每月的响钱,再和朝廷无任何联系,与其他要塞的兵颓马肥相比,赵玉轩统管的这里倒是武风尚行,无论是将士还是马夫都勇猛彪悍。

    这一日赵玉轩正在与手下的骁骑对练拳脚,却意外收到了朝廷的懿旨。

    “将军,怎么了?”

    赵玉轩为人豪爽,和手下的将领们私下向来以兄弟相称,倒是少了几分拘谨。

    “魏吴联姻,长琪公主出塞远嫁吴国三皇子,让咱们一路护送。”赵玉轩看了看文书说道。

    赵玉轩说完,身边有个文士打扮的参谋便将文书拿了过去,眉头皱起道:“长琪公主出塞,怎么会让扼守要塞的咱们护卫,这事透着蹊跷啊。”

    “哪有什么蹊跷,咱们边部的将士们英勇善战,哪次军区比武不是咱们独占鳌头,选中咱们也是理所当然的,依我看,是咱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骁骑不以为然的道。

    赵玉轩想了想纷纷道:“这事既然落到了咱们头上,事情就得办好了,大家伙把刀箭都打磨锋利了,别在咱们手上出了什么差池,若是任务完成,朝廷给的奖励大家都有份,知道了吗?”

    “放心吧将军,咱们个个都是铁打的汉子,定能将公主安全的送达。”将士们气昂昂的回应。

    赵玉轩点了点头,和参谋一起进入了营帐中。

    “应康,你怎么看?”

    “将军,我也看不准,近年来我大魏国泰民安,国力日益强大,而吴国却天灾苛政民生疾苦,要我说,就算是联姻,也应该是吴国前来提亲,把咱们的长琪公主风风光光的迎过去,但从这文书上看,吴国并没有这个意思,而我魏国只由我们这么一个边部护卫,也太过敷衍,看不出真实的目的所在。”

    被赵玉轩叫做应康的参谋说道,却始终猜不出朝廷的意图。

    “既然想不明白那就先走一步看一步吧,真相始终会浮出水面的,只是......”

    赵玉轩话没说完,撩起帐帘,看到那些热情高涨的将士们,剩下的话却没有再说出来。

    十日之后,一对人马到达了宁肃城,赵玉轩等众将士夹道欢迎,马车缓缓进城,大红的装束与舟车劳顿的疲惫神色形成了一种对比,如在烈火中面无表情的冷漠。

    交接很简单,赵玉轩甚至没有看到长琪公主本人,京师的护卫便离开了此处,只余下几个仆人和两个陪嫁的丫鬟。

    “公主,这几日连续奔波,可否需要修整一番再上路?”

    赵玉轩躬身在朱红雕花的马车前问道。

    “不用,我们继续走就是。”

    声音温婉,仔细品味却好似有些哀愁。

    从此离开故里,远走他乡,若不哀愁,又会怎样。

    但是,赵玉轩却总感觉这声音有些熟悉,去回想时却又抓不到,难道是何时何地,自己见过这个公主。

    车队缓缓上路,赵玉轩带走了边部六百多人,寒衣铁甲,阵列整齐,这也显示出了赵玉轩所带的这支军的整体素质,大漠中,行军与婚车消失在了风沙里。

    北出塞外,吴国又是另外一番光景,湿泽草地,一马平川。

    赵玉轩一直寻找机会想与公主说几句话,却一直没有机会。

    行军已经数日,面对同样的风景,将士们早已经没有了新鲜感,在肆虐的北风中,单调重复衍生了枯燥。

    此时离吴国的都城已经只剩下半月的路程,吴国的迎亲车队却依旧没到。

    “这吴国的谱也太大了吧!”

    越来越多的将士抱怨,为大魏的公主鸣不平。

    又三日,天边出现一队人马,众将士都以为是吴国的迎亲队伍,当越来越靠近,却发现不对,这些人在马上扬鞭,看上去凶猛彪悍,而且每个人都看不清脸庞,蒙着一块黑巾。

    “不好,是路匪!”有人喊道。

    “众将士听令,前行千步,结锥形阵,破开对方的冲击,一营二营为两翼绞杀分散的敌人。”

    这些年,赵玉轩也并未虚度,虽然在大局观上依旧不是很敏感,行军打仗的书籍却没少读。

    对付这种勇猛冲势,以点破面去其势是最佳的选择。

    赵玉轩说完,已经演练过无数次的将士们熟练的布好了一个方阵,似乎是在严阵以待,悍匪却没料到刚冲到阵前不远处时,这个方阵几乎是瞬间变成了一个锥形,最前方是赵玉轩手下功夫最好的骁骑,双手紧握住长矛,正对着悍匪队伍的中间,两边的盾手侧护,盾手后是刀锋向后的士兵,整个队形就好像一个锋利的尖锥。

    马蹄声急,凶悍的气息扑面而来,队形前方的骁骑将长矛的位置略微往上抬了抬,下一刻冲击就到了面前。

    他只感觉手中传来一股大力,握住长矛的手微微弯曲,长矛的后柄抵在了胸口的护心镜上,后腿的地面翻卷起一层泥。

    接着是猩红的鲜血如瓢泼一般洒在他的身上,一双马蹄搭在了他的肩头,这一枪之力竟然连人带马被他贯穿,悍匪的队伍被成功的分割两半。

    马分两路,沿着锥锋擦过,寒光闪烁,马背上的悍匪刀还未落下,身下的马身形一矮,已经被斩断了马腿。

    一个个身形不稳,刚摔落在地,就被两翼接应的将士砍断了脖子,赵玉轩站在马背上,冷眼的看着眼前的一切,一千多名悍匪,在一次短暂的冲锋之中,已经折损了近半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