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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章:黄色家族

作者:深夜的大可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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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第一缕光线洒进屋子里的时候,一切都恢复了光明,事物渐渐恢复了它们本来的样子。

    天漠睁开眼睛,看了看身边,老黄和影子都在,又摸了摸自己的脸,完好无损。看来昨天晚上,又做了什么稀奇古怪的梦。

    一大早卡娅就送来了早餐,是美味的煎蛋搭配蜜酒。煎蛋大到离谱,估计是鸵鸟蛋。要不就是昨天的那盆巨大的烤鸡下的蛋,味道同鸡蛋类似,甚至更加爽口。

    当个原始人也挺带劲的,有吃有喝还有美女,天漠在心中暗暗说道。

    卡娅看着他的眼神中泛出一丝红霞。

    “多吃点,昨天晚上辛苦了。”

    “昨天晚上?”

    天漠听得一脸懵逼。

    “难道昨天晚上那个声音,是你?”

    天漠有点恍然大悟的感觉。

    卡娅的脸红得更厉害了,赶紧收拾了木盘,临别的时候还深情地回头望了天漠一眼。

    “昨天晚上我没跟她那个啊。”

    等到卡娅走后,天漠赶紧摆着手澄清到。

    “我也没有!”

    影子一边擦着嘴一边说道。

    两个人的视线同时转向了老黄。气氛有些沉重。

    “怎么了?”

    “我都活了那么久了,什么稀奇古怪的风俗我都见过。昨天晚上,还以为是是她们部落的礼遇,我哪有不接受的道理。不接受说不定人家一不高兴,早上煎蛋都没的吃了,还要拉你们两个砍头的。正所谓,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老黄一本正经地说道,可是让人有点不太信服。

    “真没想到,你这么一把年纪了,居然做出这种没羞没臊的事情。”

    影子拍着脑门不忍直视他。

    “多亏了老黄肯牺牲自己,保全了我们两个。不然估计我们两个人现在已经被人家原始部落的人绑在柱子上,弹鸡鸡弹到死了。”

    “对啊,多谢老黄救命之恩。”

    两个人双手抱拳,同时单膝下跪,向老黄行李。

    “感谢就不必了,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救你们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老黄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

    “其实这一次,我倒是想救你们两个的,我愿意承受这份痛苦。”

    天漠的表情很诚恳。

    “没错,我也愿意的。”

    影子也帮衬道。

    “你说你这么大年纪了,应该接触过很多的女人,留下了很多的后代吧?”

    “后代倒是不少,具体多少没有算过,肯定比成吉思汗多吧。”

    “成吉思汗人家叫做‘黄金家族’,你这个叫什么好呢?”

    “既然你叫老黄,那你的后代自然应该叫做‘黄色家族’了”

    “怎么听起来怪怪的。”

    老黄皱着眉头回答道。

    “再说了,你们两位也流淌着我的血液,欢迎加入‘黄色家族’!”

    没想到绕来绕去,把自己绕进去了。天漠和影子两个人互相望了一眼,面面相觑。

    “那你说,你那些后代,是不是也是永恒之人呢?既然流淌着你的血液,是不是也跟你一样强壮,可以死而复生?”

    “就我所知,能长生不老,或者死而复生的,一个都没有。否则我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一个又一个地死去,总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老黄的脸上露出一种悲戚。而这种悲戚,是天漠和影子两个人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后来,我不再娶妻生子了,每隔一段时间,就换一个地方,换一份工作。”

    “所以你现在就当医生了?你究竟从事过多少职业?”

    老黄的故事,掀起了天漠的好奇心。

    “数不清的职业了,医生、律师、画家、铁匠、和尚、喇嘛。”

    “你还当过和尚?”

    “对啊,我还求取过真经呢。”

    “原来你是来自东土大唐的得道高僧啊?有失远迎,失敬失敬,阿弥陀佛。”

    两人同时双手合十,向着老黄拜了一拜。

    老黄看着两人浮夸的动作,眯着眼睛,似乎想起了久违的往事。

    连天的黄沙,蒸腾的空气。这里没有一片绿色,没有一滴水。

    某个土坡背风的角落里,一个隆起的小沙丘,突然动了一下。一只手从沙丘下伸了出来,接着露出了一颗光滑的脑袋。

    那颗脑袋使劲地左右摇晃着,抖落了一身的黄沙,从沙丘之中爬了出来。

    他的嘴唇变得干裂,他看了眼眩目的太阳,不自觉地眯起了眼睛,望向远方,那是太阳落下的地方。他要去那个伟大的地方,那个万神殿的国度,去求取真经,带回长安。

    他没有通关文书,甚至没办法面见皇帝,却毫不在意,他的内心只剩下悲悯,要为唐朝的子民带回信仰。长路慢慢,他找出深埋在沙里的长枪,一步一步向日落的国度走去。

    他不断伪装自己,有时装作乞丐,有时装作麻风病人,有时装作僧侣。一路乞讨,一路化缘。

    小心翼翼地前行着。

    有时他被奉为座上宾,有时又被抓成阶下囚。他靠自己的机智与隐忍,一步步化险为夷。

    每当夜晚时分,也曾扪心自问,这样做的意义。他望向月亮,想起这虚无的时光原本就没有任何意义,便不再去想。

    有次他来到了一个地方,那里没有男人,只有女人。据说喝下女儿河的河水就能怀孕。

    那里很冷,每个女人都想拉他进房。他看见窗外有许多的黑影。孤寂的夜里,听力也变得异常灵敏,安静的空气中传来此起彼伏的呻吟。

    他遇见了一群马戏艺人,还有只快要病死的猴子。心生怜悯,他采来草药,细心照顾,猴子终于好了。后来他便将猴子留在了身边,一路相伴西去。

    也不知经历了多少苦难,据说是九九八十一难。他终于到达了天竺,取得了真经,带回了盛唐。

    没有人相信他一个人可以做到这些。于是人们开始将他神话,将他膜拜,传说他是不死之身。只要吃了他的肉,喝了他的血,便可以长生不老。人们甚至开始筹划着将他谋杀。

    终于在某个深夜里,他带着那只猴子,从寺院中消失了。

    有的人认为他被谋杀了,还有的人认为他出了意外。但是更多的人认为,他羽化成仙了。

    人们传说他为金蝉子转世,而称那只形影不离而又威风凛凛的猴子为“斗战胜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