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再来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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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就好,我带你去看天荒地老;
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开怀大笑;
在自由自在的空气里吵吵闹闹;
你可知道,我唯一的想要;
世界还小,我陪你去到天涯海角;
在没有烦恼的角落里停止寻找;
在无忧无虑的时光里慢慢变老;
你可知道,我全部的心跳;
王赫不愧是上一世最后音乐天赋的人,仅仅听了一遍,便记住了这首歌,竟然还用同样的语调唱了出来。
“这是什么歌啊?从来没有听过,是新歌吗?”王赫立即盯着他问道,有些回味的感觉。
王凌薇也奇异的望着陈冬,沉默了一下,眼眸有些异样:“确实是很好听的歌,以前不过从未听过!你写的?”
“嗯,我写的,叫《一次就好》”陈冬厚颜无耻笑道,以后他估计写歌赚钱,自然不会模糊,反正现在说他写的也没有谁敢反驳他。
“我靠,真的你写的?你还会写歌?”王赫听着这话,立即吃了一惊,死死地盯着陈冬。
这人是一个音乐迷,从小就对音律极为敏感,据说他的梦想,成立一个类似小虎队一样的音乐团体,学了不少音乐之声,高二分科之后,读的也正是音乐,要不然也不会经常背着吉他,后续也不会考入星海音乐学院。
王凌薇与杜晓丽也吃惊,就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见她们这幅表情,陈冬莞尔一笑,点了点头道:“怎么样?没有吓到你们吧?”
王凌薇一怔,立即清醒了过来,看着他装模作样地拍可怕胸口,笑道:“倒是真的被吓了一跳!”
“呵呵,那就好!”陈冬笑了笑。
“很好听啊,再来一首?”这时候,坐在旁边听的一个女生,又笑呵呵地叫道。
她一说完,几个女人又起哄的叫了起来。
“对!”
“再来一首!”
“再来一首!”
“再来一首!”
王凌薇和杜晓丽一看,立即似笑非笑的望着陈冬,戏谑道:“呵呵,陈冬,你要红了。再来一首?”
陈冬望了她们一眼,不由觉得好笑:“再唱下去,我可就要收费了哦!”
其实唱歌什么的,并不是什么特别的技能,只要是学生估计都会随口哼哈两首,并不值得出奇,即使没有听过的歌,也仅仅只是觉得好听罢了,没有特别的意思,现在这些女生起哄,估计也只是觉得好玩罢了。
王凌薇听言,不由也笑道:“就你这样还想收费?真不要脸。不过,收费就收费,再唱一首给姐们听听!”
杜晓丽也笑道:“对啊对啊,再来一首,再来一首,可不许推辞哦!!”
“再来一首,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几个女生立即起哄的笑了起来,唯恐天下不乱。
陈冬哭笑不得,也没有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想了想笑道:“也罢,既然喜欢听,那我再唱一首好听一点的!别的我不敢说,但是这首歌,绝对好听!”
“要原创的!”王赫忽然叫了一声笑道。
“对,要原创的!”王凌薇也笑了起来。
“还要好听的!”杜晓丽也笑嘻嘻地叫道。
“对,还要好听的!”王凌薇唯恐天下不乱。
“你们要求真多!”
陈冬顿了下,又笑道:“不过也成,说起唱歌,六中还没有几个人能够胜过我的。今天我歌神附体,就让你们开开眼界。”
说着,拨动了一下吉他,另外一首非常轻快的吉他曲冒了出来。
这首歌非常有特点,上一世也曾经风靡过一段时间,它比较青涩,特别适合歌颂初恋与青春。
它是一首吉他曲,没有其他的配乐,只需要吉他就可以唱。
最重要的是,它秉承了新谣的优良传统,在华人最为喜欢的流畅旋律线下,又不乏精致民谣的腔调。不像纯西洋歌曲那样欧陆情怀,也不像有些华语流行曲那样的土气,上一世,它曾经受无数歌迷喜爱。
那就是《情非得已》。
相对比《一次就好》,这首歌的节奏和旋律更加的明显,更加的轻快,也更加适合高中生唱,这首歌,也唱出了一部分高中生的心声——在最没有能力的年代,遇到了最想保护一生的女生,想要靠近,但是又不敢靠的太近,想要搭讪,但是又不敢的青涩时代。
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多情?现在高中生,正处于青春期,都难免对某个异性充满了幻想与懵懂,也正是如此,这首歌一出现,瞬间很多懵懂的学生感同身受。
虽然陈冬唱的略微嘶哑,没有上一世原唱唱的好听,但是毫无疑问,这首歌唱完之后,原本起哄的女生瞬间安静了下来,四周鸦雀无声,就连王凌薇也睁大着眼睛,死死地盯着陈冬,仿佛要从他脸上看出一个花样来。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
一双迷人的眼睛,
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
挥散不去,
握你的双手感觉你的温柔,
真的有点透不过气,
你的天真,我想珍惜,
看到你受委屈我会伤心,哦!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
不敢让自己靠的太近,
怕我没什么能够给你,
爱你也需要很大的勇气,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
也许有天会情不自禁,
想念只让自己苦了自己,
爱上你是我情非得已,
什么原因,
我竟然又会遇见你,
我真的真的不愿意,
就这样陷入爱的陷阱哦。”
唱完之后,陈冬抬头一看,豁然发现自己周围已经围着一群人,这年头,敢在公共场合唱歌的人非常少,在学校球场中唱,更加没有了,一般的学生想要唱歌,只不过是找个无人的地方哼哈两首,哪有像陈冬这样,抱着吉他坐在人来人往的球场边,大大咧咧的就开唱了?
最关键的是,唱的还非常好听,极为动人,让路过的学生都不由自主地刹住了脚步,朝着那边望了过去。
陈冬扫了众人一眼,没有丝毫尴尬,放下吉他站了起来,对着众人笑道:“一首《情非得已》,送给你们,希望你们喜欢!”
那神情,自然流畅,没有丝毫做作,就好像在做一个非常普通的动作一般。
“哗”地一下,猛地冒起了一阵巴掌声。
“不错,好听!”
“哈哈,太好听了!”
“情非得已?这首歌叫情非得已?”几个男生也诧异。
“靠靠靠啊!”
王凌薇等人还没有说话,旁边的王赫开口了,盯着陈冬,目光变得灼热无比:“这首歌好听啊,远远比刚才那首好听多了。应该怎么唱?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是原创的?”
他几乎是念了出来。
陈冬呵呵一笑,把吉他递给他:“当然是原创,以后有机会,叫你怎么唱!这首歌我唱的可多了!”
王赫一愣,顿时惊喜望着他:“这可就说好了,有机会教我怎么唱这歌。”
“一次就好,我带你去看天荒地老;
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开怀大笑;
在自由自在的空气里吵吵闹闹;
你可知道,我唯一的想要;
世界还小,我陪你去到天涯海角;
在没有烦恼的角落里停止寻找;
在无忧无虑的时光里慢慢变老;
你可知道,我全部的心跳;
王赫不愧是上一世最后音乐天赋的人,仅仅听了一遍,便记住了这首歌,竟然还用同样的语调唱了出来。
“这是什么歌啊?从来没有听过,是新歌吗?”王赫立即盯着他问道,有些回味的感觉。
王凌薇也奇异的望着陈冬,沉默了一下,眼眸有些异样:“确实是很好听的歌,以前不过从未听过!你写的?”
“嗯,我写的,叫《一次就好》”陈冬厚颜无耻笑道,以后他估计写歌赚钱,自然不会模糊,反正现在说他写的也没有谁敢反驳他。
“我靠,真的你写的?你还会写歌?”王赫听着这话,立即吃了一惊,死死地盯着陈冬。
这人是一个音乐迷,从小就对音律极为敏感,据说他的梦想,成立一个类似小虎队一样的音乐团体,学了不少音乐之声,高二分科之后,读的也正是音乐,要不然也不会经常背着吉他,后续也不会考入星海音乐学院。
王凌薇与杜晓丽也吃惊,就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见她们这幅表情,陈冬莞尔一笑,点了点头道:“怎么样?没有吓到你们吧?”
王凌薇一怔,立即清醒了过来,看着他装模作样地拍可怕胸口,笑道:“倒是真的被吓了一跳!”
“呵呵,那就好!”陈冬笑了笑。
“很好听啊,再来一首?”这时候,坐在旁边听的一个女生,又笑呵呵地叫道。
她一说完,几个女人又起哄的叫了起来。
“对!”
“再来一首!”
“再来一首!”
“再来一首!”
王凌薇和杜晓丽一看,立即似笑非笑的望着陈冬,戏谑道:“呵呵,陈冬,你要红了。再来一首?”
陈冬望了她们一眼,不由觉得好笑:“再唱下去,我可就要收费了哦!”
其实唱歌什么的,并不是什么特别的技能,只要是学生估计都会随口哼哈两首,并不值得出奇,即使没有听过的歌,也仅仅只是觉得好听罢了,没有特别的意思,现在这些女生起哄,估计也只是觉得好玩罢了。
王凌薇听言,不由也笑道:“就你这样还想收费?真不要脸。不过,收费就收费,再唱一首给姐们听听!”
杜晓丽也笑道:“对啊对啊,再来一首,再来一首,可不许推辞哦!!”
“再来一首,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几个女生立即起哄的笑了起来,唯恐天下不乱。
陈冬哭笑不得,也没有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想了想笑道:“也罢,既然喜欢听,那我再唱一首好听一点的!别的我不敢说,但是这首歌,绝对好听!”
“要原创的!”王赫忽然叫了一声笑道。
“对,要原创的!”王凌薇也笑了起来。
“还要好听的!”杜晓丽也笑嘻嘻地叫道。
“对,还要好听的!”王凌薇唯恐天下不乱。
“你们要求真多!”
陈冬顿了下,又笑道:“不过也成,说起唱歌,六中还没有几个人能够胜过我的。今天我歌神附体,就让你们开开眼界。”
说着,拨动了一下吉他,另外一首非常轻快的吉他曲冒了出来。
这首歌非常有特点,上一世也曾经风靡过一段时间,它比较青涩,特别适合歌颂初恋与青春。
它是一首吉他曲,没有其他的配乐,只需要吉他就可以唱。
最重要的是,它秉承了新谣的优良传统,在华人最为喜欢的流畅旋律线下,又不乏精致民谣的腔调。不像纯西洋歌曲那样欧陆情怀,也不像有些华语流行曲那样的土气,上一世,它曾经受无数歌迷喜爱。
那就是《情非得已》。
相对比《一次就好》,这首歌的节奏和旋律更加的明显,更加的轻快,也更加适合高中生唱,这首歌,也唱出了一部分高中生的心声——在最没有能力的年代,遇到了最想保护一生的女生,想要靠近,但是又不敢靠的太近,想要搭讪,但是又不敢的青涩时代。
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多情?现在高中生,正处于青春期,都难免对某个异性充满了幻想与懵懂,也正是如此,这首歌一出现,瞬间很多懵懂的学生感同身受。
虽然陈冬唱的略微嘶哑,没有上一世原唱唱的好听,但是毫无疑问,这首歌唱完之后,原本起哄的女生瞬间安静了下来,四周鸦雀无声,就连王凌薇也睁大着眼睛,死死地盯着陈冬,仿佛要从他脸上看出一个花样来。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
一双迷人的眼睛,
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
挥散不去,
握你的双手感觉你的温柔,
真的有点透不过气,
你的天真,我想珍惜,
看到你受委屈我会伤心,哦!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
不敢让自己靠的太近,
怕我没什么能够给你,
爱你也需要很大的勇气,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
也许有天会情不自禁,
想念只让自己苦了自己,
爱上你是我情非得已,
什么原因,
我竟然又会遇见你,
我真的真的不愿意,
就这样陷入爱的陷阱哦。”
唱完之后,陈冬抬头一看,豁然发现自己周围已经围着一群人,这年头,敢在公共场合唱歌的人非常少,在学校球场中唱,更加没有了,一般的学生想要唱歌,只不过是找个无人的地方哼哈两首,哪有像陈冬这样,抱着吉他坐在人来人往的球场边,大大咧咧的就开唱了?
最关键的是,唱的还非常好听,极为动人,让路过的学生都不由自主地刹住了脚步,朝着那边望了过去。
陈冬扫了众人一眼,没有丝毫尴尬,放下吉他站了起来,对着众人笑道:“一首《情非得已》,送给你们,希望你们喜欢!”
那神情,自然流畅,没有丝毫做作,就好像在做一个非常普通的动作一般。
“哗”地一下,猛地冒起了一阵巴掌声。
“不错,好听!”
“哈哈,太好听了!”
“情非得已?这首歌叫情非得已?”几个男生也诧异。
“靠靠靠啊!”
王凌薇等人还没有说话,旁边的王赫开口了,盯着陈冬,目光变得灼热无比:“这首歌好听啊,远远比刚才那首好听多了。应该怎么唱?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是原创的?”
他几乎是念了出来。
陈冬呵呵一笑,把吉他递给他:“当然是原创,以后有机会,叫你怎么唱!这首歌我唱的可多了!”
王赫一愣,顿时惊喜望着他:“这可就说好了,有机会教我怎么唱这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