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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七章 番外(二十三)洪荒秘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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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人跟我们巫族有缘分啊,来来,快请进来,我是这里的大祭司,专门保护这支族群的喜怒哀乐的,阿蛮啊,这位年轻人不会吃的,你快回去吧,你阿姆等着急了。”

    王亚樵感谢他的善心,伸手握了握他的手,阿蛮很高兴的紧了紧,一步三回头的离去,跟着大祭司走进房间,里面陈设十分简陋不堪,四周只有草席,宽大的树叶放在前面,上面放着零零星星的果实。

    “冒昧了,可以叫你一声小王?这里条件简陋不要嫌弃,不瞒你说,前些日子我占卜的时候,卦象显示有外族光顾,没想到就来了,天意如此不可违逆啊。”

    “大祭司客气了,小王这个名字很合适,既然是天意使然,那就不客气了,打扰之处还请见谅。”

    “小王太见外了。”

    两人正在客气来客气去,阿蛮又匆忙跑进来,手里端着热腾腾的饭菜,都很简单,热情的放在大祭司,王亚樵跟前,傻呵呵的坐在一旁,看着两人。

    “大祭司,阿姆说有贵客来了,不好怠慢,让我端过来她做的食物。”

    大祭司看到王亚樵懵懵懂懂的,淡淡的笑了笑,拿出一本书,呃,不算正经的书,仿佛是树叶制成的一般,曲曲弯弯的写着陌生的文字,不过跟前世的甲骨文很像,他接过来一目十行,原来这个是巫族的语言啊。

    没多大功夫,王亚樵就精通了巫族的语言,合上叶子书恭敬的递给大祭司,双手合十感谢他的慷慨,对着目不转睛看着他的阿蛮说道:

    “谢谢你!阿蛮。”

    “呵呵,趁热吃吧,我阿姆做的饭菜味道很好的。”

    王亚樵端起放在叶子上的饭碗,呃,其实吧,那不叫饭碗,就是一截枯木打磨光滑,看起来很丑陋,这么多年王亚楠伺候的不吃外食,不过阿蛮的笑容很下饭。

    从大祭司哪里出来,阿蛮把他带到自己家,估计他也算富裕的吧,干草上铺着几张宽大的皮毛,有一位年老的妇人坐在上面,她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婴儿,王亚樵上前施礼。

    “多有打扰,请见谅。”

    “呵呵,仙人不要客气,我家阿蛮都跟我说了,安心的住在这里,有什么需要告诉我,阿蛮可是有名的勇士,不会慢待你的。”

    “好的,阿蛮阿姆。”

    收拾出来一个小窝棚,估计以前是小两口的住所,铺着厚厚的新鲜干草,一张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皮毛,浑身都是白色,一根杂毛都没有,看着都很珍贵。

    第二天天刚亮,王亚樵打坐一晚上精力充沛,这个上千户人家的部落,也开始慢慢苏醒,妇女们开始起来张罗早餐,吃饱了的勇士才能出门打猎,衣食无忧。

    阿蛮坐在门口打磨着自己打猎的武器,那是一把锋利的长矛,也许是环境使然,生活艰辛的缘故,王亚樵发现他们的打猎工具五花八门,铁器的使用很平凡,说明冶炼技术高速发展,在阿蛮家他就看到过一口铁锅。

    “小王,你起来了,快坐下来,等会吃饱饭,我们一起跟着部落的人去打猎,呃,要不要给你也准备武器,这里的动物都很凶悍的,你先跟着我们学一学,男人就要勇猛,以后你就可以积攒皮毛,找一个婆娘过日子了。”

    呃,阿蛮,我可没有打算在这里定居啊,虽然大祭司没有明确说,不过离开也是迟早的事情,他也不知道天意安排自己来这里有什么需要,船到桥头自然直,他不会胡思乱想的,尤其的婆娘的事情。

    吃饱喝足的巫族勇士们,都集中在广场上,大家手里都拿着武器,锃亮闪光,当看到一身白衣的王亚樵,眼睛直愣愣的看过去,这是谁?哪里来的?他身上穿的是什么,那么白乎乎的,猎物的血溅到身上很难清洗的。

    大祭司穿着五彩斑斓的衣服,头顶上戴着花花绿绿的羽毛帽子,手里还拿着两根耀眼的长羽毛,光着脚丫子登上正中央的祭祀台上,左右舞动着,嘴里还嘹亮的唱着古老的旋律,响彻长空。

    “小王,我们每次举行大型的狩猎,大祭司都要跳祈福舞呢,保佑我们平安归来,收获丰富,当然现在的巫族比不上当年了,不过我们会尽量活下去,传承巫族血脉。”

    王亚樵点点头,拍了拍阿蛮的肩膀,他抬起头憨笑,伸了伸自己强壮的胳膊,表示自己可是有名气的勇士,不用怕,跟着自己就好,在他眼中像王亚樵这种瘦瘦的鸡仔,哪里会有什么收获,不吓破胆就是勇敢的。

    走出聚集地穿过草地,趟过小溪,远远的看去是一片荒原,夹杂着稀稀拉拉的高大树木,他们很有章法,谁负责围堵,谁负责撵猎物,谁又负责斩杀,分工明确团结合作,这些都是以后几个月的主食。

    看样子他们还没有学会种植,还在猎取阶段徘徊啊,王亚樵忍不住想,要不要教会他们种植农作物啊,纺织什么的,男人露点没有什么,他真不习惯女人也露着,很不好意思的。

    嗯,就这么办,先查看一下这里有什么可以利用的材料没有,咦,那不是麻吗?嗯,那种韧性很好的蒲草也不错,看着大家踩来踩去的,依旧顽强的直起腰来,很适合做纺织材料,哎呀,这些香艳无比的花可以做颜料,实在不行,山那边还有五颜六色的矿石呢。

    呜呜呜呜…一个壮实的巫族勇士,拿起一根号角吹起来,这是告诉散落在四周的族人们,猎物来了,而且还是一大群,丰收在望,吹得这次出来围猎的勇士们,热血沸腾。

    王亚樵跟阿蛮打了一声招呼,就四处溜达,看看这里有什么可以种植的农作物?

    “阿蛮,那个外来者太瘦了吧,这样怎么好好打猎啊,看看他悠闲的样子,一点儿勇士的样子都没有,别说我没有提醒你,我们不会给你多余的那份的。”

    “呵呵,第一次参加围猎他的表现很正常,就是他不围猎,我也可以养活他,阿空,做你的事情吧,既然大祭司安排他住在我家,就是我阿蛮的兄弟,不会让他饿到的。”

    “哼,不识好人心,到时候吃不饱可不要厚着脸皮找我借,告诉你,我们一大家子呢,没有多余的给你。”

    “行了,行了,啰嗦什么,我心里明白呢,走了,走了,该我们进场猎杀了。”

    阿空看到圈子已经合拢,提着刀跟在阿蛮后头进入战场,今天他们被分配猎杀组,这是对勇士的赞美,精英中的精英,被选中那就无上的光荣,腰杆子挺着直直的。

    王亚樵蹲在一片不知名的植物跟前,左看右看,怎么觉得很像红薯,可是跟前世他见过的又有些不同,拿不住主意,不管了,先挖开看一看有没有根茎吧。

    怕把它弄伤了,小心翼翼的拿着铲子一点一点的破开根系,哎呀,好大的个头,皮带着紫色,嗯,那就错不了,就是红薯,加快速度,没过多一会就挖完了一大片,哎呀,弯腰久了麻木了,站起来捶了捶,舒服多了。

    前面怎么回事,吵吵嚷嚷的,袖袍一挥收起巨大的红薯,转身向着骚乱的地方而去,那是什么东西?还会喷火?娘希匹,洪荒时代就是出怪物的地方。

    “阿蛮,快跑,比丘兽来了,不要管那些猎物,快点到这边来。”

    阿蛮听到喊叫扔下猎物撒腿就跑,可惜被比丘兽紧追不舍,他又不敢向着伙伴藏身的地方跑,怕连累了他们,只得向着另一个方向飞奔,再强壮的勇士也坚持不下来,眼看着火球就要追赶上,王亚樵刚好赶到。

    “阿蛮,到这里来,快点。”

    “不行不行,会连累你的,你快点找地方藏起来,我把它引开。”

    看到自己怎么说都不过来的阿蛮,王亚樵叹口气,提着绿妖娆就迎头赶过去,一手拎起阿蛮甩在一边的草丛里,挥手就是一剑,皮糙肉厚的比丘兽愣愣神,好疼啊,会不会破相了,哎呀,我媳妇儿会嫌弃我的,给你拼了。

    王亚樵并不想赶尽杀绝,压根没有用多大的仙力,既然它能存在这个地方,就有存在的理由,别他一时好心杀了,后患无穷的,毕竟没有了天敌,生活就会安逸起来,对以后巫族的发展并不是一件好事情,再则这个家伙也不强悍,威胁不大。

    其实吧,最主要的问题是,他的仙力发挥不出来,刚才他才发现,浑身充满了仙力,可惜就是望洋兴叹,憋屈的滋味真不好受,奶奶的,他大爷的,什么破地方,还我呼风唤雨的仙族身份。

    看了一会儿,比丘兽不愿意跟他玩,转身溜溜达达的准备回去,这个疯子刚才胡乱砍了一通,疼死宝宝了,不行,回家找媳妇儿抚平心灵的创伤走,哼,不跟你玩了,再见,不过应该我得的报酬不能省下,弯下腰扛起两只猎物,扭着腰肢闪了。

    特么的,你那里看出来老子疯了,啊,那里看出来了,告诉我,保证不是杀死你,没来由的就是看懂了它最后一眼什么意思,麻蛋,还我仙力,还我仙力,让我砍死它,砍死那个混蛋。

    “小王啊,你很厉害,很勇敢啊,阿蛮我认你做兄弟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