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仙使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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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第当天晚上就把信香点上了,只是听他说那叔祖修行的地方离这里也不近,没有那么几天的功夫也到不了这里。
哦,对了,刘第已经自己改了名字,说什么既然已经不追求读书中第了,干脆连这个名字也改掉,改成刘不侯。
只羡青云逍遥仙,不在凡尘称王侯云云,沈云也懒得管他。
不过眼前还有一件事情要办,那就是刘老爹的丧事。
墓地刘家本来就有,棺木刘老爹也早就备好了,就怕有一天自己忽然过世来不及置办,刘老爹早几年就预备着了。
其实在乡下,稍微有点年纪的人都会自己备好棺材,因此这也是现成的。
唯一还缺的东西就是纸钱香烛之类的,小华村规模不大,而且哪里有见天就死人的?所以没有专门卖这个的地方,刘不侯要守着刘老爹的尸身,只能嘱咐沈云去城里购买。
离这里最近的城镇是延平城,不过十几里地的距离,依沈云的轻功要不了半个时辰就能到,但是沈云还是决定在城里过一夜再回来。
无他,周通周大财主的宅子也在城里。
这一回不偷他个精光连条裤衩也不给他剩下,我沈云百年之后还有什么脸面去见贼祖贼宗?
呸呸呸,我要男人的裤衩干什么!
而且自己好像死不了……
不管了,先下手再说。
沈云稍微化了化妆,易容术也是一名合格小偷的必修之道,那天周家的家丁可是看着自己掉下山崖的,自己如果大摇大摆地出现在街头,万一被人认出来就麻烦了。
这个世界上想变成不死之身的人多了,万一被人发现他的秘密,那就糟糕了。
听说京城里住着的老皇上这些年想尽办法要延年益寿,如果自己被抓到他那里,强行要用各种方法破解不死之谜,沈云的结局可真的只会是生不如死。
万一老皇帝心血来潮,想试试吃了这不死之人的肉能不能也变成不死之躯那可怎么办。
恩,如果没有效果,那就多吃几次,实在无聊那就换换口味慢慢来嘛!反正皇宫里面最不缺的就是御厨,单单一个沈云,就够做一整桌套的满汉全席,不管是焖熘熬炖,还是煎炒烹炸,包管你吃的开心,玩的开心……
传说以前远古时候还有传说房中术也能使人长生不死,万一那老皇上还想试试双修之法能不能奏效,那沈云除了献出贞操,好像也别无他法。听说这老皇上年轻的时候没少豢养***自己这么肤白貌美貌赛潘安,再来个金屋藏娇夜夜笙歌,玉人教吹箫……
嘶~!
沈云猛地一揪头发,赶紧让自己从噩梦里醒来。
亲娘的!不行,老子要赶紧去修仙,这个世界太危险!
折腾了半天,沈云终于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中年儒生的模样,脸上两撇小胡子一抖一抖的,身上穿着从私塾先生那里偷来的旧长衫,原本靛蓝的衣衫早就被洗得发白,前襟已经出现了几个破洞也不肯打上补丁,生怕被人看出来丢了面子,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又穷又酸的浓烈气息。
先凑合一下吧。
沈云一摸唇边的小胡子,倒也还有几分神采。
延平城只是东边的一座小城,平时过往的客商倒也有一些,但算不上是什么重要的交通枢纽,只是远近村庄的中点罢了。
沈云在这城里明着暗着进进出出已经不知道多少次了,早就熟的不得了。
打个比方说,这里的县太爷在外面偷偷养的一处外宅,平时有几个热情强壮的男性街坊深夜前来送过温暖,他都清清楚楚。
因此他很快就买好了丧事要用的物品,正要躲进一家小客栈里,专等天黑之后再潜入周家。
“这位客官,不好意思,今天本店不招待客人了。”
店小二一脸谄笑地将一脚踏入大堂的沈云给拦了下来。
沈云正奇怪,往里面看了一眼,这大下午的客栈里居然连一位客人都没有,店小二不往里招呼客人竟然还往外赶:“我就进来吃个饭,这么多空桌,难道我坐一个也不行?”
“不是不行,这么说吧,今天本店被过路的仙使给包下了,仙使好清净,不喜人多嘈杂,不好意思了您呐,改天再来光临吧。”
店小二话说得谦卑,但是话里话外却透着一股傲气。这小店居然被一位仙使看上了,想必明天传扬开来一定是名声大涨,谁不想来沾沾仙气?这下这件客栈想不红火都不行了。
这仙使虽然沾了一个仙字,但却根本不是什么仙人,说穿了不过是仙人的杂役,有时替仙人行走红尘办些琐事罢了。
但说是这样说,俗话说宰相门前七品官,皇上的狗当然比人贵重,这仙使自然也是大大的有面子。
沈云有些看不惯他趋炎附势的做派,一摸小胡子,出言嘲讽道:“哎哟,那你们可是不得了了,那你赶明儿把仙人用过的枕头褥子好好闻闻,我倒要看看这上面沾的是仙气还是脚气。”
店小二刚才还一脸嘚瑟,听沈云这样出言不逊,一下子吓得脸色发白,赶紧拦着他的嘴:“收声!客官千万不可对仙使不敬,万一怪罪下来连累到小人,那可怎么办才好!”
沈云正要再说几句,一道气劲扑面而来,“砰”地一声将他掀翻在地摔了个四仰八叉。
他正要起身看清来人是谁,一只大脚直接踩到他的胸口,力气之大压得他动弹不得,差点气血不畅吐出血来。
“你这穷酸书生,倒是闻闻我这脚是香是臭啊,哼!”
来人身材高瘦,一身笔挺的玄色道袍穿在他的身上反而显得十分地不合身,此刻他还拉着一个哭得梨花带雨的美妇人。
那妇人看上去是又怕他又厌恶他,只是迫于他的淫威被他拉在手里,脸上还非得摆出欢喜的表情,着实是难为她了。
她本是好人家的妇人,只因为生得貌美,被街上被遇个正着的清寿道人看上了,便强行虏了过来陪酒。
别看这清寿道人瘦得跟竹竿一样,身上的力气可是不小,再加上有那么两手道术在身,一般的凡间高手还不一定能打得过他。
更何况他是仙使的崇高身份,就是他要县太爷的老娘,也没有人敢说个不字,陪着笑脸都要满足他。
“大爷我今天心情好,不跟你计较,滚!”
说完清寿道人一脚把沈云踢飞出去,搂着美妇人头也不回地进了客栈。
沈云慢慢地站起身来,看着这混蛋道士扬长而去的背影,不由得怒火中烧。
这算什么神仙,怎么养的都是这样的恶徒?
非要找个机会治一治你不可!
沈云拍了拍满身的尘土,正不知道怎么下手的时候,一阵异象从客栈里飘出,直钻到他的鼻子里。
这味道,难道是?
沈云趟着步子走过来,一拍店小二的肩膀:“伙计,我问你,你这菜里可是放了那南疆的珍奇香料伏龙角?”
店小二回头一看,这沈云吃了打竟然还没走还有心思问这吃的东西,难道是脑子摔坏了?
“客官您没事吧,没想到您穿的一般,见识还挺广。不错,这是我家掌柜的珍藏的一点宝贝,听说放在菜品里能够增色不少,听说就是真龙闻了都要为之落地一尝。掌柜的他自己都舍不得享受,不过今天仙使驾道,当然就得把最好的珍馐拿出来招待了。”
沈云一听,果然如此,嘴角诡异地微微一笑,也顾不上身上的伤势,转身就走。
店小二的眼里只有这仙使大人,沈云这惹了他发火的麻烦角色走了正好,所以也不去管它,赶紧进去服侍清寿道人,希望能沾沾仙气,延年益寿不敢想,求个好兆头。
伏龙角,可不是龙闻了都得为之着迷,而是龙闻了都得为之倒地!
龙倒不倒没人试过,但那南疆的厚皮巨兽——象,可是只要一星半点就能被他放到。
南疆多奇兽,这南疆的珍奇香料单纯加入菜品增香添味只是一种功能,最重要的功能是和另外一种香料相混合,变成超强效的蒙汗药,专门用来对付体型巨大的野兽的。
沈云行走江湖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个南疆的驯兽师,一次酒后两个人互相吹牛攀比的时候,曾经听他说起过其中的迷辛,大概是因为这伏龙角实在太难弄到,因此他觉得把配方告诉别人也没关系的缘故。
嘿嘿,我倒要看看,你今天晚上是龙是虫!
刘第当天晚上就把信香点上了,只是听他说那叔祖修行的地方离这里也不近,没有那么几天的功夫也到不了这里。
哦,对了,刘第已经自己改了名字,说什么既然已经不追求读书中第了,干脆连这个名字也改掉,改成刘不侯。
只羡青云逍遥仙,不在凡尘称王侯云云,沈云也懒得管他。
不过眼前还有一件事情要办,那就是刘老爹的丧事。
墓地刘家本来就有,棺木刘老爹也早就备好了,就怕有一天自己忽然过世来不及置办,刘老爹早几年就预备着了。
其实在乡下,稍微有点年纪的人都会自己备好棺材,因此这也是现成的。
唯一还缺的东西就是纸钱香烛之类的,小华村规模不大,而且哪里有见天就死人的?所以没有专门卖这个的地方,刘不侯要守着刘老爹的尸身,只能嘱咐沈云去城里购买。
离这里最近的城镇是延平城,不过十几里地的距离,依沈云的轻功要不了半个时辰就能到,但是沈云还是决定在城里过一夜再回来。
无他,周通周大财主的宅子也在城里。
这一回不偷他个精光连条裤衩也不给他剩下,我沈云百年之后还有什么脸面去见贼祖贼宗?
呸呸呸,我要男人的裤衩干什么!
而且自己好像死不了……
不管了,先下手再说。
沈云稍微化了化妆,易容术也是一名合格小偷的必修之道,那天周家的家丁可是看着自己掉下山崖的,自己如果大摇大摆地出现在街头,万一被人认出来就麻烦了。
这个世界上想变成不死之身的人多了,万一被人发现他的秘密,那就糟糕了。
听说京城里住着的老皇上这些年想尽办法要延年益寿,如果自己被抓到他那里,强行要用各种方法破解不死之谜,沈云的结局可真的只会是生不如死。
万一老皇帝心血来潮,想试试吃了这不死之人的肉能不能也变成不死之躯那可怎么办。
恩,如果没有效果,那就多吃几次,实在无聊那就换换口味慢慢来嘛!反正皇宫里面最不缺的就是御厨,单单一个沈云,就够做一整桌套的满汉全席,不管是焖熘熬炖,还是煎炒烹炸,包管你吃的开心,玩的开心……
传说以前远古时候还有传说房中术也能使人长生不死,万一那老皇上还想试试双修之法能不能奏效,那沈云除了献出贞操,好像也别无他法。听说这老皇上年轻的时候没少豢养***自己这么肤白貌美貌赛潘安,再来个金屋藏娇夜夜笙歌,玉人教吹箫……
嘶~!
沈云猛地一揪头发,赶紧让自己从噩梦里醒来。
亲娘的!不行,老子要赶紧去修仙,这个世界太危险!
折腾了半天,沈云终于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中年儒生的模样,脸上两撇小胡子一抖一抖的,身上穿着从私塾先生那里偷来的旧长衫,原本靛蓝的衣衫早就被洗得发白,前襟已经出现了几个破洞也不肯打上补丁,生怕被人看出来丢了面子,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又穷又酸的浓烈气息。
先凑合一下吧。
沈云一摸唇边的小胡子,倒也还有几分神采。
延平城只是东边的一座小城,平时过往的客商倒也有一些,但算不上是什么重要的交通枢纽,只是远近村庄的中点罢了。
沈云在这城里明着暗着进进出出已经不知道多少次了,早就熟的不得了。
打个比方说,这里的县太爷在外面偷偷养的一处外宅,平时有几个热情强壮的男性街坊深夜前来送过温暖,他都清清楚楚。
因此他很快就买好了丧事要用的物品,正要躲进一家小客栈里,专等天黑之后再潜入周家。
“这位客官,不好意思,今天本店不招待客人了。”
店小二一脸谄笑地将一脚踏入大堂的沈云给拦了下来。
沈云正奇怪,往里面看了一眼,这大下午的客栈里居然连一位客人都没有,店小二不往里招呼客人竟然还往外赶:“我就进来吃个饭,这么多空桌,难道我坐一个也不行?”
“不是不行,这么说吧,今天本店被过路的仙使给包下了,仙使好清净,不喜人多嘈杂,不好意思了您呐,改天再来光临吧。”
店小二话说得谦卑,但是话里话外却透着一股傲气。这小店居然被一位仙使看上了,想必明天传扬开来一定是名声大涨,谁不想来沾沾仙气?这下这件客栈想不红火都不行了。
这仙使虽然沾了一个仙字,但却根本不是什么仙人,说穿了不过是仙人的杂役,有时替仙人行走红尘办些琐事罢了。
但说是这样说,俗话说宰相门前七品官,皇上的狗当然比人贵重,这仙使自然也是大大的有面子。
沈云有些看不惯他趋炎附势的做派,一摸小胡子,出言嘲讽道:“哎哟,那你们可是不得了了,那你赶明儿把仙人用过的枕头褥子好好闻闻,我倒要看看这上面沾的是仙气还是脚气。”
店小二刚才还一脸嘚瑟,听沈云这样出言不逊,一下子吓得脸色发白,赶紧拦着他的嘴:“收声!客官千万不可对仙使不敬,万一怪罪下来连累到小人,那可怎么办才好!”
沈云正要再说几句,一道气劲扑面而来,“砰”地一声将他掀翻在地摔了个四仰八叉。
他正要起身看清来人是谁,一只大脚直接踩到他的胸口,力气之大压得他动弹不得,差点气血不畅吐出血来。
“你这穷酸书生,倒是闻闻我这脚是香是臭啊,哼!”
来人身材高瘦,一身笔挺的玄色道袍穿在他的身上反而显得十分地不合身,此刻他还拉着一个哭得梨花带雨的美妇人。
那妇人看上去是又怕他又厌恶他,只是迫于他的淫威被他拉在手里,脸上还非得摆出欢喜的表情,着实是难为她了。
她本是好人家的妇人,只因为生得貌美,被街上被遇个正着的清寿道人看上了,便强行虏了过来陪酒。
别看这清寿道人瘦得跟竹竿一样,身上的力气可是不小,再加上有那么两手道术在身,一般的凡间高手还不一定能打得过他。
更何况他是仙使的崇高身份,就是他要县太爷的老娘,也没有人敢说个不字,陪着笑脸都要满足他。
“大爷我今天心情好,不跟你计较,滚!”
说完清寿道人一脚把沈云踢飞出去,搂着美妇人头也不回地进了客栈。
沈云慢慢地站起身来,看着这混蛋道士扬长而去的背影,不由得怒火中烧。
这算什么神仙,怎么养的都是这样的恶徒?
非要找个机会治一治你不可!
沈云拍了拍满身的尘土,正不知道怎么下手的时候,一阵异象从客栈里飘出,直钻到他的鼻子里。
这味道,难道是?
沈云趟着步子走过来,一拍店小二的肩膀:“伙计,我问你,你这菜里可是放了那南疆的珍奇香料伏龙角?”
店小二回头一看,这沈云吃了打竟然还没走还有心思问这吃的东西,难道是脑子摔坏了?
“客官您没事吧,没想到您穿的一般,见识还挺广。不错,这是我家掌柜的珍藏的一点宝贝,听说放在菜品里能够增色不少,听说就是真龙闻了都要为之落地一尝。掌柜的他自己都舍不得享受,不过今天仙使驾道,当然就得把最好的珍馐拿出来招待了。”
沈云一听,果然如此,嘴角诡异地微微一笑,也顾不上身上的伤势,转身就走。
店小二的眼里只有这仙使大人,沈云这惹了他发火的麻烦角色走了正好,所以也不去管它,赶紧进去服侍清寿道人,希望能沾沾仙气,延年益寿不敢想,求个好兆头。
伏龙角,可不是龙闻了都得为之着迷,而是龙闻了都得为之倒地!
龙倒不倒没人试过,但那南疆的厚皮巨兽——象,可是只要一星半点就能被他放到。
南疆多奇兽,这南疆的珍奇香料单纯加入菜品增香添味只是一种功能,最重要的功能是和另外一种香料相混合,变成超强效的蒙汗药,专门用来对付体型巨大的野兽的。
沈云行走江湖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个南疆的驯兽师,一次酒后两个人互相吹牛攀比的时候,曾经听他说起过其中的迷辛,大概是因为这伏龙角实在太难弄到,因此他觉得把配方告诉别人也没关系的缘故。
嘿嘿,我倒要看看,你今天晚上是龙是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