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酒肉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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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鞭,鞭梢抽中空气,在距离马背寸厘处炸响,发出清脆的鸣响,在幽寂的山道上飘渺不休。
瞬间,又被马鸣和急促的马蹄声相扰,阻隔,纠缠在一起,不分彼此。
坐在马背上,唐笑风的身子微向后倾,双眼微闭,似不欲让眸中的哀愁淌落,长吸了口气,清寒的风渗入鼻腔肺腑间,微微有些酸涩。
从西流到常山的这条路,马镖头真的很熟,何时启程,何时歇脚,何时快,何时慢,都能准确把握时间,确保在天黑之前可以到达下一个住宿点,或避风的山洞,或背风的山隙,或猎户人家,或客栈酒馆。
猎户人家,客栈酒馆,都是马镖头所熟悉的地方人家,都有他认识的人,行镖途中,非熟悉的客栈不住,非熟悉的人家不借宿,这是规矩。
虽然这次返程,镖队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让别人觊觎,但或是为了训练镖局新进的趟子手,亦或是为了避免麻烦,马镖头选择住宿的客栈酒馆,都是他常年往来西流常山所住宿的地方。
这是一种习惯,这种习惯,是每个吃镖局这碗饭的人必须所具备的,因为只有遵循这种习惯,他们才能活得长久。
拐过一道弯,远远就能看到一个小酒馆,青旗飘扬,灯火如豆,在傍晚漆黑的夜空里,散发着柔和温润的光芒,让萧瑟的夜和凄寒的风,也少了几分冰冷和无情。
“好了,打起精神,就是前面那家酒馆,马上就到了。”
马镖头端坐在最前方的一匹骏马上,中气十足地喊了一句,让瑟缩在寒风中的众人顿时欢呼起来。
毕竟酒馆,往往就意味着可口的食物,微暖的床铺,香甜的美酒,怎么能不让他们这些在风雪中跋涉了一整天的人高兴。
酒馆很破,也很小,却有个好名字,青旗酒馆。青旗沽酒有人家,有人家,颇让人有一种温馨的感觉。
写着“青旗酒馆”的牌匾虽然老旧,但却被酒馆主人擦拭的干干净净,倒也与酒馆门前那杆绣着酒字的青旗相得益彰。
“这青旗酒馆,有一种青旗酒,味道醇厚绵长,很不错,大家待会儿可以好好尝尝。”
马镖头在酒馆门口下马,轻笑一声,而后挥挥手:“王钟,赵乡,你们两个负责将车马拴好,老方,你看着点儿,这两个小子毛毛躁躁的,小心没拴紧缰绳让马跑了,要不然的话,我们可就得一路走回去了。”
“镖头,你就放心吧。”
王钟和赵乡应了一声,排众而出。王钟和赵乡,皆弱冠之年,是今年刚进平安镖局的趟子手,第一次走镖,没什么经验。
而马镖头口中的老方,则是一个年约四十多的中年男子,高高瘦瘦,为人八面玲珑,脸上常年挂着温润的笑意,走镖已有十数年的经验,算得上平安镖局里的老人,听闻马镖头的话,呵呵笑应了一声:“镖头放心,若这两个小子出了什么差池,今晚的青旗酒就别喝了,喝马尿得了。”
此言一出,惹得镖局众人大笑,江湖人,几句粗言秽语,倒不妨斯文和感情,反倒能拉近他们之间的距离。
“好了,都进去吧。”
马镖头挥挥手,大笑一声,转身面向酒馆,大喊道:“老崔,老崔,快把你这里的好酒好菜都端出来。”
“马镖头,老头子我和小唐、小余也留下来帮忙吧。毕竟,一路上承蒙镖头照顾,无以回报,做些小事,也算报答镖头的收留之恩了。”
正在马镖头等人进入酒馆时,刚从马车上下来的老陈忽然开口说道,同时,还向一旁的唐笑风和余味两人点头示意。
闻言,马镖头并未拒绝,大笑着点了点头:“那就麻烦陈老和两位小兄弟了,待会儿马某请三位喝酒。”
“呵呵,那就多谢马镖头了。”
老陈抚着胡须,笑眯眯地应了一声,继而,转身看向唐笑风和余味:“唐小子,余小子,愣着干什么,还不帮王小哥和赵小哥牵马。”
唐笑风应了一声,赶紧跑过去帮王钟和赵乡牵马、拴马,倒是余味撇了撇嘴,在老陈耳边小声嘟囔道:“我说老陈啊,放着好酒好菜不去吃,跑这儿来西北风,你有这闲心也就罢了,扯着我们俩做什么?”
“嘿。。。”闻言,老陈嘿然一笑,一巴掌拍在余味后脑勺上:“惫懒小子,多向唐小子学学。再者说,人家帮你是恩,不帮你是本分,有恩就要报,这是做人的本分啊。”
“嘿嘿,老陈啊,你做个车夫真是屈才了,应该去教书,我们村里的教书先生都没你能说。”
余味揉着后脑勺,倒也没生气,嘿嘿笑着。
“笑什么笑,还不快去帮忙!”
老陈抬脚,作势要踹余味的屁股,余味闪身,嘿嘿一笑,向前跑去。
“呵呵,年轻人啊···”
望着余味的身影,老陈嘴角微翘,双眼间似掠过一抹追忆,似高兴,似满足,似欣慰。
寒冬腊月,天总是黑的很快,尤其是北方。
来到青旗酒馆时,天还未完全黑下来,但等唐笑风、余味几人将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妥当后,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四野莽莽,群山幽远而深邃,不辨轮廓,寒风轻掠,呜鸣有音,如趴伏在黑暗中的野兽般,让人不寒而栗。
唯有酒馆一灯如豆,虽然黯淡轻柔,但在这漆黑寒冷的夜里,却让人倍感亲切和安全。
“快走吧,这风吹得人心寒啊!”
余味从马棚里钻出来,啐了一口,揉了揉发红的鼻子:“赶紧去喝两口酒暖暖身子。”
“你是惦记马镖头口中的青旗酒吧!”
唐笑风拍了拍余味的肩膀,毫不留情地拆台道:“就你这样,还想行走江湖?”
“嘿嘿,这你就不懂了吧?”
余味凑近唐笑风,笑眯眯道:“江湖,要酒才显精彩,你没听戏文故事里说:一壶酒,斩尽满山桃花,酒一壶,东海踏波万里;一杯酒,结五湖四海兄弟,酒一杯,敬天下各路英豪。听听,这才是所谓的江湖,这才是所谓的侠客。”
“所以呀,这闯荡江湖的第一件事,就是得先学会喝酒,要不然,别人请你喝酒,你两手一摊说不会,这不驳了人家的面子嘛,弄不好就是一场刀剑厮杀,你要是喝了,说不得就成了朋友。你倒是说说,这行走江湖,是不是得先会喝酒?”
“臭小子,就你最有道理。”
老陈从后面上来,拍了余味一巴掌,笑道:“弄完了,还不快走。”
“老陈,你年纪大,我不跟你计较,但你不得不承认,我说的有道理吧,看看,小风也被我说的无言以对了吧!”
被打了一巴掌的余味也不生气,这几天和老陈混的熟了,两人倒颇有一见如故的感觉。
“滚犊子,唐小子那是懒得跟你计较。”
老陈白了满嘴胡说的余味一眼,率先踏入酒馆。
“嘿,江湖啊,大碗酒,大口肉,才来的舒坦。”
扬鞭,鞭梢抽中空气,在距离马背寸厘处炸响,发出清脆的鸣响,在幽寂的山道上飘渺不休。
瞬间,又被马鸣和急促的马蹄声相扰,阻隔,纠缠在一起,不分彼此。
坐在马背上,唐笑风的身子微向后倾,双眼微闭,似不欲让眸中的哀愁淌落,长吸了口气,清寒的风渗入鼻腔肺腑间,微微有些酸涩。
从西流到常山的这条路,马镖头真的很熟,何时启程,何时歇脚,何时快,何时慢,都能准确把握时间,确保在天黑之前可以到达下一个住宿点,或避风的山洞,或背风的山隙,或猎户人家,或客栈酒馆。
猎户人家,客栈酒馆,都是马镖头所熟悉的地方人家,都有他认识的人,行镖途中,非熟悉的客栈不住,非熟悉的人家不借宿,这是规矩。
虽然这次返程,镖队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让别人觊觎,但或是为了训练镖局新进的趟子手,亦或是为了避免麻烦,马镖头选择住宿的客栈酒馆,都是他常年往来西流常山所住宿的地方。
这是一种习惯,这种习惯,是每个吃镖局这碗饭的人必须所具备的,因为只有遵循这种习惯,他们才能活得长久。
拐过一道弯,远远就能看到一个小酒馆,青旗飘扬,灯火如豆,在傍晚漆黑的夜空里,散发着柔和温润的光芒,让萧瑟的夜和凄寒的风,也少了几分冰冷和无情。
“好了,打起精神,就是前面那家酒馆,马上就到了。”
马镖头端坐在最前方的一匹骏马上,中气十足地喊了一句,让瑟缩在寒风中的众人顿时欢呼起来。
毕竟酒馆,往往就意味着可口的食物,微暖的床铺,香甜的美酒,怎么能不让他们这些在风雪中跋涉了一整天的人高兴。
酒馆很破,也很小,却有个好名字,青旗酒馆。青旗沽酒有人家,有人家,颇让人有一种温馨的感觉。
写着“青旗酒馆”的牌匾虽然老旧,但却被酒馆主人擦拭的干干净净,倒也与酒馆门前那杆绣着酒字的青旗相得益彰。
“这青旗酒馆,有一种青旗酒,味道醇厚绵长,很不错,大家待会儿可以好好尝尝。”
马镖头在酒馆门口下马,轻笑一声,而后挥挥手:“王钟,赵乡,你们两个负责将车马拴好,老方,你看着点儿,这两个小子毛毛躁躁的,小心没拴紧缰绳让马跑了,要不然的话,我们可就得一路走回去了。”
“镖头,你就放心吧。”
王钟和赵乡应了一声,排众而出。王钟和赵乡,皆弱冠之年,是今年刚进平安镖局的趟子手,第一次走镖,没什么经验。
而马镖头口中的老方,则是一个年约四十多的中年男子,高高瘦瘦,为人八面玲珑,脸上常年挂着温润的笑意,走镖已有十数年的经验,算得上平安镖局里的老人,听闻马镖头的话,呵呵笑应了一声:“镖头放心,若这两个小子出了什么差池,今晚的青旗酒就别喝了,喝马尿得了。”
此言一出,惹得镖局众人大笑,江湖人,几句粗言秽语,倒不妨斯文和感情,反倒能拉近他们之间的距离。
“好了,都进去吧。”
马镖头挥挥手,大笑一声,转身面向酒馆,大喊道:“老崔,老崔,快把你这里的好酒好菜都端出来。”
“马镖头,老头子我和小唐、小余也留下来帮忙吧。毕竟,一路上承蒙镖头照顾,无以回报,做些小事,也算报答镖头的收留之恩了。”
正在马镖头等人进入酒馆时,刚从马车上下来的老陈忽然开口说道,同时,还向一旁的唐笑风和余味两人点头示意。
闻言,马镖头并未拒绝,大笑着点了点头:“那就麻烦陈老和两位小兄弟了,待会儿马某请三位喝酒。”
“呵呵,那就多谢马镖头了。”
老陈抚着胡须,笑眯眯地应了一声,继而,转身看向唐笑风和余味:“唐小子,余小子,愣着干什么,还不帮王小哥和赵小哥牵马。”
唐笑风应了一声,赶紧跑过去帮王钟和赵乡牵马、拴马,倒是余味撇了撇嘴,在老陈耳边小声嘟囔道:“我说老陈啊,放着好酒好菜不去吃,跑这儿来西北风,你有这闲心也就罢了,扯着我们俩做什么?”
“嘿。。。”闻言,老陈嘿然一笑,一巴掌拍在余味后脑勺上:“惫懒小子,多向唐小子学学。再者说,人家帮你是恩,不帮你是本分,有恩就要报,这是做人的本分啊。”
“嘿嘿,老陈啊,你做个车夫真是屈才了,应该去教书,我们村里的教书先生都没你能说。”
余味揉着后脑勺,倒也没生气,嘿嘿笑着。
“笑什么笑,还不快去帮忙!”
老陈抬脚,作势要踹余味的屁股,余味闪身,嘿嘿一笑,向前跑去。
“呵呵,年轻人啊···”
望着余味的身影,老陈嘴角微翘,双眼间似掠过一抹追忆,似高兴,似满足,似欣慰。
寒冬腊月,天总是黑的很快,尤其是北方。
来到青旗酒馆时,天还未完全黑下来,但等唐笑风、余味几人将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妥当后,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四野莽莽,群山幽远而深邃,不辨轮廓,寒风轻掠,呜鸣有音,如趴伏在黑暗中的野兽般,让人不寒而栗。
唯有酒馆一灯如豆,虽然黯淡轻柔,但在这漆黑寒冷的夜里,却让人倍感亲切和安全。
“快走吧,这风吹得人心寒啊!”
余味从马棚里钻出来,啐了一口,揉了揉发红的鼻子:“赶紧去喝两口酒暖暖身子。”
“你是惦记马镖头口中的青旗酒吧!”
唐笑风拍了拍余味的肩膀,毫不留情地拆台道:“就你这样,还想行走江湖?”
“嘿嘿,这你就不懂了吧?”
余味凑近唐笑风,笑眯眯道:“江湖,要酒才显精彩,你没听戏文故事里说:一壶酒,斩尽满山桃花,酒一壶,东海踏波万里;一杯酒,结五湖四海兄弟,酒一杯,敬天下各路英豪。听听,这才是所谓的江湖,这才是所谓的侠客。”
“所以呀,这闯荡江湖的第一件事,就是得先学会喝酒,要不然,别人请你喝酒,你两手一摊说不会,这不驳了人家的面子嘛,弄不好就是一场刀剑厮杀,你要是喝了,说不得就成了朋友。你倒是说说,这行走江湖,是不是得先会喝酒?”
“臭小子,就你最有道理。”
老陈从后面上来,拍了余味一巴掌,笑道:“弄完了,还不快走。”
“老陈,你年纪大,我不跟你计较,但你不得不承认,我说的有道理吧,看看,小风也被我说的无言以对了吧!”
被打了一巴掌的余味也不生气,这几天和老陈混的熟了,两人倒颇有一见如故的感觉。
“滚犊子,唐小子那是懒得跟你计较。”
老陈白了满嘴胡说的余味一眼,率先踏入酒馆。
“嘿,江湖啊,大碗酒,大口肉,才来的舒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