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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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衣帮驻地,色夜酒吧——
包厢里,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汉子正在趴在一个女人身上耸动。女人面容俏好,却浓妆艳抹,打扮的骚里骚气。
随着中年汉子的耸动,女人不时发出淫c靡的浪叫声。
砰!
包厢门突然被踹开,一个帅气的青年走了进来,右手指尖飞舞着一柄薄如蝉翼的飞刀。
“哪个狗日的……”
中年汉子正要发怒,看到是青年后脸色微微一变,然后慢吞吞的从女人身上爬起来,连裤子都没穿就赤裸着坐在沙发上。
“玉哥儿,咋了?”
中年汉子拿起桌上的火机,正准备点烟,就听青年淡淡道:“帮主,常云死了。”
“什么?!”
常风大惊,手里的打火机直接爆炸了,却没有伤到他分毫。可以看到,他的手比普通人的粗壮很多,手掌布满了发黄发黑的老茧。
青年道:“死在姜老头的门口,一个蒙了面的小子杀的。据手底下的人说,常云在路边撞见一个女人……那小子见义勇为,杀了常云和几个帮众。”
“见义勇为?”
常风怒吼道:“那狗日的人呢?”
青年道:“实力很强,手底下的人不是对手,只能远远吊着。”
“妈逼!敢杀我破刀手常风的亲人,就算他是星灵境我也要他死!”常风暴怒,面目狰狞,然后直接把旁边的女人抓过来,狠狠的挺了进去。
“嘶……草他妈,跟紧了,老子要杀他全家!”
“好吧。”
青年淡笑,而后出了包厅。
至始至终,他指尖的飞刀都在极速的飞舞着,像蝴蝶一样。
……
离开华兴商业街,没走多远,胡熠敏锐的发现自己被跟踪了。
那几个黑影很狡猾,远远的跟着,或贴着墙边,或藏在草丛里,或躲在胡同里,只露出半个脑袋……
现在是晚上,再加上没有月亮,街上也没有路灯,换成是别的星灵初境古武者,很有可能发现不了。但胡熠的右眼却能在黑暗中视物,那几个人根本无从遁形。
“来,我背你!”
女人低声道:“没事的,我不累。”
胡熠翻了个白眼。
这是累不累的事吗?
“有人跟踪。”
“啊?”
女人一声低呼,然后迅速抓着胡熠的手臂,爬到他背上,双手抱着他的脖子,胸脯紧紧的贴着他的背。
胡熠双手拖住女人的大腿,手肘架着她的臀部。
很柔软,也很丰满。
但他没时间感受,一头扎进旁边的胡同里。
“妈的!那小子要逃!”
“被发现了?”
“没道理啊!我们已经很小心了,别说他,就连上回那个星灵一境的古武者都没发现我们。”
“啰嗦什么,追!”
几个黑影跟着钻进胡同。
“人呢?”
“我看到了!他朝右拐了。”
“跟上去!”
就这样,胡熠在前面逃,灰衣帮的几个帮众在后面追。
一群人就在黑漆漆的胡同里拐来拐去,别说那几个灰衣帮帮众,就连胡熠自己都蒙圈了,没找准方向。
女人小声道:“您这是去哪?”
胡熠道:“西面贫民窟。”
天兵城有四个贫民窟,分东南西北,灰衣帮掌控着南面的贫民窟,西贫民窟则是鲨鱼帮的地盘。
女人没敢多问,道:“前面胡同,您朝左拐……就这儿……”
胡熠没有犹豫,迅速拐进胡同。
“然后呢?”
“右拐,走前面的小巷,穿过三里街……”
在女人的指点下,胡熠于半个小时后进入西贫民窟。他一路故意走走停停,吊着后面的灰衣帮帮众。
果然,他离去没多久,几个黑影出现了。
“妈的!难怪他敢杀常哥,敢情是鲨鱼帮的人!”
“怎么办?这西贫民窟是鲨鱼帮的势力范围,我们进去要是被发现,只有死路一条!”
“那小子能杀常哥,在鲨鱼帮里面肯定有头有脸。”
“对,回去报告帮主!”
……
半个小时后,胡熠摸着夜色,从另一头折回了南贫民窑,并在女人的帮助下找到了玉平街35号。
开门进去。
房子是二室一厅,不大,但很整洁,想来常有人打扫。
胡熠笑道:“云姐,秦老是好人,这里应该很安全,你以后就住在这里。至于吃穿和日常用品,我会给你带来的。”
女人叫向云,三十一岁,在大灾变前是个外企的经理。由于没有武学天赋,也没能力购买内功心法,所以到现在依旧是个普通人,甚至连人门劳宫穴也没有破开。
向云搬来一张凳子,放在胡熠的屁股后面。
“谢谢,您坐!”
“不用,我过会儿也要走了,明天我再来看你。”
向云很漂亮,尤其是她的身材,高挑,玲珑有致。更重要的是,她里面是真空的,走路的时候颤颤巍巍,让胡熠很尴尬,不由自主的把头撇向一边。
闻言,向云脸色一白,身体有些颤抖:“能,能不走吗?”
胡熠知道她害怕,毕竟刚经历了那种事,任谁都接受不了。他想了想,正好巧儿姐今晚不回家,他便道:“行,今晚我住这儿。”
“谢谢!要不,您先去洗个澡?我看水壶里没有开水了,我去烧点。”
“好!”
向云眼中闪过一缕喜色,然后拖着疲惫的身子,钻进厨房。
……
洗完澡,胡熠走出卫生间。
桌上放了杯热气腾腾的白开水,向云则不见了踪影。这时,他听到卧室里传来了声音。
“云姐,你睡了吗?”
胡熠隔着门喊道。
“没,没有。您先坐会儿,我马上就出来。”
很快,向云走出卧室。
胡熠有些傻眼。
因为,向云明显打扮过,身上弄得很干净,脸上的尘土也没了,头发很柔顺的披在肩上。漂亮的脸蛋散发着红晕,看起来比刚才更加美丽了。
向云低声道:“您,您怎么这样看我?”
胡熠干咳两声,道:“云姐,你比我大,别总是您啊您的,叫我小熠就可以了。”
向云摇头,认真道:“您救了我,您就是我的救命嗯人。”
胡熠也没坚持。
“对了云姐,你对这里很熟悉吗?”
向云道:“我只走过一次。”
“那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胡熠很奇怪,连他都在胡同里转晕了,更别说像向云这样的普通人。但事实是,如果没有向云指路,他不定得转到什么时候。
向云道:“我记性很好,不管哪里,只要走过一次,我都记得。”
胡熠吃惊道:“晚上你也看得见?”
向云摇了摇头。
“看不清,但路都在我脑子里,我知道前面多少米有胡同,也知道该往哪里走。”
胡熠吸了口冷气。
我去!
这是记性好吗?这简直就是一台智能电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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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里,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汉子正在趴在一个女人身上耸动。女人面容俏好,却浓妆艳抹,打扮的骚里骚气。
随着中年汉子的耸动,女人不时发出淫c靡的浪叫声。
砰!
包厢门突然被踹开,一个帅气的青年走了进来,右手指尖飞舞着一柄薄如蝉翼的飞刀。
“哪个狗日的……”
中年汉子正要发怒,看到是青年后脸色微微一变,然后慢吞吞的从女人身上爬起来,连裤子都没穿就赤裸着坐在沙发上。
“玉哥儿,咋了?”
中年汉子拿起桌上的火机,正准备点烟,就听青年淡淡道:“帮主,常云死了。”
“什么?!”
常风大惊,手里的打火机直接爆炸了,却没有伤到他分毫。可以看到,他的手比普通人的粗壮很多,手掌布满了发黄发黑的老茧。
青年道:“死在姜老头的门口,一个蒙了面的小子杀的。据手底下的人说,常云在路边撞见一个女人……那小子见义勇为,杀了常云和几个帮众。”
“见义勇为?”
常风怒吼道:“那狗日的人呢?”
青年道:“实力很强,手底下的人不是对手,只能远远吊着。”
“妈逼!敢杀我破刀手常风的亲人,就算他是星灵境我也要他死!”常风暴怒,面目狰狞,然后直接把旁边的女人抓过来,狠狠的挺了进去。
“嘶……草他妈,跟紧了,老子要杀他全家!”
“好吧。”
青年淡笑,而后出了包厅。
至始至终,他指尖的飞刀都在极速的飞舞着,像蝴蝶一样。
……
离开华兴商业街,没走多远,胡熠敏锐的发现自己被跟踪了。
那几个黑影很狡猾,远远的跟着,或贴着墙边,或藏在草丛里,或躲在胡同里,只露出半个脑袋……
现在是晚上,再加上没有月亮,街上也没有路灯,换成是别的星灵初境古武者,很有可能发现不了。但胡熠的右眼却能在黑暗中视物,那几个人根本无从遁形。
“来,我背你!”
女人低声道:“没事的,我不累。”
胡熠翻了个白眼。
这是累不累的事吗?
“有人跟踪。”
“啊?”
女人一声低呼,然后迅速抓着胡熠的手臂,爬到他背上,双手抱着他的脖子,胸脯紧紧的贴着他的背。
胡熠双手拖住女人的大腿,手肘架着她的臀部。
很柔软,也很丰满。
但他没时间感受,一头扎进旁边的胡同里。
“妈的!那小子要逃!”
“被发现了?”
“没道理啊!我们已经很小心了,别说他,就连上回那个星灵一境的古武者都没发现我们。”
“啰嗦什么,追!”
几个黑影跟着钻进胡同。
“人呢?”
“我看到了!他朝右拐了。”
“跟上去!”
就这样,胡熠在前面逃,灰衣帮的几个帮众在后面追。
一群人就在黑漆漆的胡同里拐来拐去,别说那几个灰衣帮帮众,就连胡熠自己都蒙圈了,没找准方向。
女人小声道:“您这是去哪?”
胡熠道:“西面贫民窟。”
天兵城有四个贫民窟,分东南西北,灰衣帮掌控着南面的贫民窟,西贫民窟则是鲨鱼帮的地盘。
女人没敢多问,道:“前面胡同,您朝左拐……就这儿……”
胡熠没有犹豫,迅速拐进胡同。
“然后呢?”
“右拐,走前面的小巷,穿过三里街……”
在女人的指点下,胡熠于半个小时后进入西贫民窟。他一路故意走走停停,吊着后面的灰衣帮帮众。
果然,他离去没多久,几个黑影出现了。
“妈的!难怪他敢杀常哥,敢情是鲨鱼帮的人!”
“怎么办?这西贫民窟是鲨鱼帮的势力范围,我们进去要是被发现,只有死路一条!”
“那小子能杀常哥,在鲨鱼帮里面肯定有头有脸。”
“对,回去报告帮主!”
……
半个小时后,胡熠摸着夜色,从另一头折回了南贫民窑,并在女人的帮助下找到了玉平街35号。
开门进去。
房子是二室一厅,不大,但很整洁,想来常有人打扫。
胡熠笑道:“云姐,秦老是好人,这里应该很安全,你以后就住在这里。至于吃穿和日常用品,我会给你带来的。”
女人叫向云,三十一岁,在大灾变前是个外企的经理。由于没有武学天赋,也没能力购买内功心法,所以到现在依旧是个普通人,甚至连人门劳宫穴也没有破开。
向云搬来一张凳子,放在胡熠的屁股后面。
“谢谢,您坐!”
“不用,我过会儿也要走了,明天我再来看你。”
向云很漂亮,尤其是她的身材,高挑,玲珑有致。更重要的是,她里面是真空的,走路的时候颤颤巍巍,让胡熠很尴尬,不由自主的把头撇向一边。
闻言,向云脸色一白,身体有些颤抖:“能,能不走吗?”
胡熠知道她害怕,毕竟刚经历了那种事,任谁都接受不了。他想了想,正好巧儿姐今晚不回家,他便道:“行,今晚我住这儿。”
“谢谢!要不,您先去洗个澡?我看水壶里没有开水了,我去烧点。”
“好!”
向云眼中闪过一缕喜色,然后拖着疲惫的身子,钻进厨房。
……
洗完澡,胡熠走出卫生间。
桌上放了杯热气腾腾的白开水,向云则不见了踪影。这时,他听到卧室里传来了声音。
“云姐,你睡了吗?”
胡熠隔着门喊道。
“没,没有。您先坐会儿,我马上就出来。”
很快,向云走出卧室。
胡熠有些傻眼。
因为,向云明显打扮过,身上弄得很干净,脸上的尘土也没了,头发很柔顺的披在肩上。漂亮的脸蛋散发着红晕,看起来比刚才更加美丽了。
向云低声道:“您,您怎么这样看我?”
胡熠干咳两声,道:“云姐,你比我大,别总是您啊您的,叫我小熠就可以了。”
向云摇头,认真道:“您救了我,您就是我的救命嗯人。”
胡熠也没坚持。
“对了云姐,你对这里很熟悉吗?”
向云道:“我只走过一次。”
“那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胡熠很奇怪,连他都在胡同里转晕了,更别说像向云这样的普通人。但事实是,如果没有向云指路,他不定得转到什么时候。
向云道:“我记性很好,不管哪里,只要走过一次,我都记得。”
胡熠吃惊道:“晚上你也看得见?”
向云摇了摇头。
“看不清,但路都在我脑子里,我知道前面多少米有胡同,也知道该往哪里走。”
胡熠吸了口冷气。
我去!
这是记性好吗?这简直就是一台智能电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