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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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拍卖并没有约翰想象中的有趣。老西蒙的拍卖会只是一个小型的拍卖,来的也只是比普通人经济能力要好的冒险者,而且这个好一些也好的有限,佣兵冒险者这一类的职业吃的上是刀口上的饭,也不会知道哪一天就死在了任务上,及时行乐可是他们的行为准则,手中自然不会有太多的积蓄。最后两件武器的拍卖总价为127银币,这已经超过了老西蒙的预计了,原以为能到一百银币就已经很不错了,没想到再拍弯刀的时候有两个善于用刀又有门路能够祝福的人较上了劲,把价格活生生的往上提了不少。
晚上,老西蒙将银币全都交给了约翰,自己没有留一个。约翰有点过意不去,抓出一叠塞给老西蒙,说:“这些银币就当是这几天的住宿费和材料费吧,你拿着。”老西蒙练练推脱,说:“哪能那您的钱啊,能给小西蒙指点他的技巧已经万分感谢了,不能收您的钱。”约翰连着好几下都没把钱放进老西蒙手中,见他态度坚决也就作罢,说道:“那明天我在给你留两件装备吧,你是拿来卖也好,拿来送人做人情也罢,就看你的了。”
老西蒙也知道这个是约翰的底线了,如果推脱有可能会直接得罪约翰,就千恩万谢的答应了下来。
第二天,约翰在铁匠铺打造了一把洛斯里克骑士剑和一面洛斯里克骑士盾送给了铁匠,收拾好买来的食物,将林德盾和单手剑挂在腰上随手能拿到的地方,出城向尼米茨城出发了。
这次约翰不准备在山林中穿行,那样可能会产生一些意料之外的麻烦。而且边境小镇虽然很小,但是在以前可是尼米茨王国在边境的屯兵点,现在也拥有一条官道。这条官道不是直接通往国都尼米茨城,是通往边境行省的领主伯爵的城堡,那里可是很繁华的,至少老西蒙一提起贝蒂城堡,总是一脸的向往。
对于约翰来说,他完全无法理解什么叫繁华。在约翰记忆中,不管是洛斯里克的华丽还是亚诺尔隆德的壮观,或者是冷冽谷的依鲁席尔的绝美,都曾经让约翰极为赞叹,但就是没有繁华。什么叫人山人海?难道就是像不死街一样吗?理解不能。
坐在路边的一棵树下慢慢的吃着食物的约翰,脸上浮现出了迷茫的神色。
就这样一口熟肉一口饼子,时不时的喝上一口水,约翰也算是解决了一顿饭,提着武器盾牌准备赶路。
这样走到半下午,遇到了从附近一个村庄向贝蒂城堡赶路的行商。这个行商并不是隶属于某个大型商会的行商,而是类似于个体商户,贩卖的东西也不会是什么珍贵的物品,大多只是一些生活必需品,销售对象大多也是附近的村庄。这一类行商由于很少能参与进大宗货物的贩卖,大多是在大城市中的商会处购买商品后到各处进行贩卖,作为大型商会的补充的存在。
这种小行商因为自身无理并不高,所能够触及的范围一般也就是在一个大城市周围的几个小村庄,这个范围也不会太远,大多数是能够在当天来回的,或者是早上出发,下午就能到达的。在这个时代,野外的夜晚可不太平,不管是吃人的野兽还是劫道的土匪,都不是这种一两个人的小行商能够解决的,遇见了劫匪还好,大多数劫匪抢走了货物金钱后也会让行商离开,只有小部分的才会杀人;到如果遇见了狼群或者野熊,这可是不讲理的主,到时候可就是人才两失了。还有一些行商拥有一定的实力,不会惧怕这些危险,他们大多也是在城市与城市之间来回的行商,这类行商人数大多在十人左右,拥有三到四辆马车,也配置了一定的武器。
这次约翰遇见的小行商就是在村庄与城市中来回的行商。在约翰伸手的时候很明显的颤抖了一下,然后将手放在了马车驾驶座位后面,看起来是准备了防身的武器的。不过在约翰问清了到贝蒂城堡的距离就离开了之后,行商把手松开了武器。虽然目前而言约翰和他是同路的,但也不能排除约翰是一个盗贼团的踩点的探子,自然也就没招呼约翰同行,加快速度驾驶着马车,离开了。
约翰目送着马车离开,也没做出追上去或者表现出能搭顺风车的意愿。在真视之眼的作用下,约翰能看见这个马车夫来自灵魂中的紧张,为了不再进一步刺激他,也就随他去了吧,反正按照这个马车夫的话,最多在晚上才能走到城堡,虽然在傍晚就会关闭的城门是个大问题。
说实话,约翰并不在意什么时间到达,在野外过夜也是家常便饭。不过这么说起来,约翰倒是多买了不少食物,当时听老西蒙一脸的向往说自己恐怕没有机会再去一次还以为会在野外过个三五天的,没想到按照自己的速度也就是一个白天的时间。不过说起来,自己都需要一个白天,老西蒙那样的普通人估计需要走个一天一夜的时间,特别是在野外过夜更是个挑战,这样就很能理解老西蒙的向往了。
约翰发现,自从自己重生到这个世界中,很喜欢走神,经常在走路的时候胡思乱想着一些事情,有时候是过去的战斗,有时候又是在大书库看见的书,还有时候则是在这个世界里发生的事情。难道这就是真正活着的人的日常写照吗?在过去约翰没有走神的时候,最初除了在传火祭祀场,不管什么时候都是紧张地观察着四周,防止偷袭,等经历了几次苏醒之后则开始研究各种武器,魔法,奇迹,咒术的用法,也没有像现在这样的思维发散。难道是因为在这个世界太安逸了,没有过去那种世界即将毁灭的紧迫感?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一下午就这样被约翰走过去了。等太阳已经开始到达地平线的时候,约翰看见了远处的城墙,约翰也看见了从城门中照射出来的灯光,看来城门还没有关闭。不过按照马车夫所言,城门会在太阳落下去后关上,估计也就还有半小时,这个时间已经足够约翰到达了。
等约翰走到城门口,城门已经开始关闭了。原本是在关上以前冲进去的约翰被几个城防兵拦住了,然后乖乖的补上了入城税。这个入城税比之前约翰从老西蒙河马车夫那里了解到的相比多出了不少。按照陈防病的说法:“如果你不想给,就在城外面过夜吧!”约翰不在乎这么几个铜板,也不想表现的太过另类,还是摸出了10枚铜币交给他。
守卫兵也是经常遇见这种差一点来不及的人,一看约翰的装备变判断他是一个冒险者或者是佣兵,还是不差钱的那种,才会加价挣点外快。如果是那些老实巴交的市民,骨头敲碎了也拿不出多少;而如果是小商人,除了入城税,还会收取货物的税款。当然那些一看就是大商人的自然是不会这样敲诈的,大商人大多与贵族高官有关联,自己开罪不起。
约翰进了城,便开始四处打量这个城市了。说实话,约翰完全看不出这个城市有什么好值得老西蒙念念不忘的。虽然和边境小镇中普遍只有一层的小屋相比,这里的房子大多是两三层的小楼,也比边境小城拥有更多的人气。在边境小镇一到晚上街上就少有人来往了,只有在佣兵和冒险者爱去的酒馆才会灯火通明的开到天亮。在这里就算天已经开始黑了,也不见商贩急急忙忙的收摊回家,常看见三五个普通人相伴着去店里吃喝。不过除了人气,这里的建筑约翰可是看不上眼的,毕竟不管是亚诺尔隆德还是洛斯里克城,或者是依鲁席尔和法兰要塞,亦或罪业之都,哪一个不是雄伟壮丽?
不过这么走着也不是个事,晚上约翰还是要找个地方休息的。于是约翰走向旁边的商贩,问了问路。“你是刚进城的冒险者吧。”这是个卖面包的大叔,现在也是闲着的,听见约翰问路之后便开始和约翰聊了起来:“经常有冒险者在这时候来问酒馆旅店的,看你这装扮也像。”
约翰顺便买了两个面包,一边吃着说:“好眼力。”约翰嚼着面包,面包给人的感觉和面饼完全不一样,虽然两者都是用的加了很多麦麸磨出的黑面粉,但是这个大叔用的面粉所加的麦麸明显要少得多,又是酵母发酵过后进行烤制,口感明显要松软得多,回甜也更加明显。将嘴里的面包咽下去后说:“大叔,你这面包很好吃啊。”
大叔听了,笑开了:“那当然,这可是我家祖传的手艺,我爷爷就是做面包的。”顿了一下,说:“你要去酒馆的话,贝蒂城中最出名的酒馆是城东的火焰酒杯酒馆,他们的酒是这里最烈的,许多冒险者喜欢去那里,那里的酒不便宜,菜也不好吃,还不提供住宿;城南也有一家灰森林酒馆,有提供住宿的地方,不过去的人也很多,你现在这时候去估计没有房间了。不过在灰森林旁边有一家旅馆估计还有得住,你可以现在灰森林吃饭再去那里住店。”
约翰谢过了大叔,顺手买了些面包,向着灰森林所在的城南走去。
说实话,拍卖并没有约翰想象中的有趣。老西蒙的拍卖会只是一个小型的拍卖,来的也只是比普通人经济能力要好的冒险者,而且这个好一些也好的有限,佣兵冒险者这一类的职业吃的上是刀口上的饭,也不会知道哪一天就死在了任务上,及时行乐可是他们的行为准则,手中自然不会有太多的积蓄。最后两件武器的拍卖总价为127银币,这已经超过了老西蒙的预计了,原以为能到一百银币就已经很不错了,没想到再拍弯刀的时候有两个善于用刀又有门路能够祝福的人较上了劲,把价格活生生的往上提了不少。
晚上,老西蒙将银币全都交给了约翰,自己没有留一个。约翰有点过意不去,抓出一叠塞给老西蒙,说:“这些银币就当是这几天的住宿费和材料费吧,你拿着。”老西蒙练练推脱,说:“哪能那您的钱啊,能给小西蒙指点他的技巧已经万分感谢了,不能收您的钱。”约翰连着好几下都没把钱放进老西蒙手中,见他态度坚决也就作罢,说道:“那明天我在给你留两件装备吧,你是拿来卖也好,拿来送人做人情也罢,就看你的了。”
老西蒙也知道这个是约翰的底线了,如果推脱有可能会直接得罪约翰,就千恩万谢的答应了下来。
第二天,约翰在铁匠铺打造了一把洛斯里克骑士剑和一面洛斯里克骑士盾送给了铁匠,收拾好买来的食物,将林德盾和单手剑挂在腰上随手能拿到的地方,出城向尼米茨城出发了。
这次约翰不准备在山林中穿行,那样可能会产生一些意料之外的麻烦。而且边境小镇虽然很小,但是在以前可是尼米茨王国在边境的屯兵点,现在也拥有一条官道。这条官道不是直接通往国都尼米茨城,是通往边境行省的领主伯爵的城堡,那里可是很繁华的,至少老西蒙一提起贝蒂城堡,总是一脸的向往。
对于约翰来说,他完全无法理解什么叫繁华。在约翰记忆中,不管是洛斯里克的华丽还是亚诺尔隆德的壮观,或者是冷冽谷的依鲁席尔的绝美,都曾经让约翰极为赞叹,但就是没有繁华。什么叫人山人海?难道就是像不死街一样吗?理解不能。
坐在路边的一棵树下慢慢的吃着食物的约翰,脸上浮现出了迷茫的神色。
就这样一口熟肉一口饼子,时不时的喝上一口水,约翰也算是解决了一顿饭,提着武器盾牌准备赶路。
这样走到半下午,遇到了从附近一个村庄向贝蒂城堡赶路的行商。这个行商并不是隶属于某个大型商会的行商,而是类似于个体商户,贩卖的东西也不会是什么珍贵的物品,大多只是一些生活必需品,销售对象大多也是附近的村庄。这一类行商由于很少能参与进大宗货物的贩卖,大多是在大城市中的商会处购买商品后到各处进行贩卖,作为大型商会的补充的存在。
这种小行商因为自身无理并不高,所能够触及的范围一般也就是在一个大城市周围的几个小村庄,这个范围也不会太远,大多数是能够在当天来回的,或者是早上出发,下午就能到达的。在这个时代,野外的夜晚可不太平,不管是吃人的野兽还是劫道的土匪,都不是这种一两个人的小行商能够解决的,遇见了劫匪还好,大多数劫匪抢走了货物金钱后也会让行商离开,只有小部分的才会杀人;到如果遇见了狼群或者野熊,这可是不讲理的主,到时候可就是人才两失了。还有一些行商拥有一定的实力,不会惧怕这些危险,他们大多也是在城市与城市之间来回的行商,这类行商人数大多在十人左右,拥有三到四辆马车,也配置了一定的武器。
这次约翰遇见的小行商就是在村庄与城市中来回的行商。在约翰伸手的时候很明显的颤抖了一下,然后将手放在了马车驾驶座位后面,看起来是准备了防身的武器的。不过在约翰问清了到贝蒂城堡的距离就离开了之后,行商把手松开了武器。虽然目前而言约翰和他是同路的,但也不能排除约翰是一个盗贼团的踩点的探子,自然也就没招呼约翰同行,加快速度驾驶着马车,离开了。
约翰目送着马车离开,也没做出追上去或者表现出能搭顺风车的意愿。在真视之眼的作用下,约翰能看见这个马车夫来自灵魂中的紧张,为了不再进一步刺激他,也就随他去了吧,反正按照这个马车夫的话,最多在晚上才能走到城堡,虽然在傍晚就会关闭的城门是个大问题。
说实话,约翰并不在意什么时间到达,在野外过夜也是家常便饭。不过这么说起来,约翰倒是多买了不少食物,当时听老西蒙一脸的向往说自己恐怕没有机会再去一次还以为会在野外过个三五天的,没想到按照自己的速度也就是一个白天的时间。不过说起来,自己都需要一个白天,老西蒙那样的普通人估计需要走个一天一夜的时间,特别是在野外过夜更是个挑战,这样就很能理解老西蒙的向往了。
约翰发现,自从自己重生到这个世界中,很喜欢走神,经常在走路的时候胡思乱想着一些事情,有时候是过去的战斗,有时候又是在大书库看见的书,还有时候则是在这个世界里发生的事情。难道这就是真正活着的人的日常写照吗?在过去约翰没有走神的时候,最初除了在传火祭祀场,不管什么时候都是紧张地观察着四周,防止偷袭,等经历了几次苏醒之后则开始研究各种武器,魔法,奇迹,咒术的用法,也没有像现在这样的思维发散。难道是因为在这个世界太安逸了,没有过去那种世界即将毁灭的紧迫感?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一下午就这样被约翰走过去了。等太阳已经开始到达地平线的时候,约翰看见了远处的城墙,约翰也看见了从城门中照射出来的灯光,看来城门还没有关闭。不过按照马车夫所言,城门会在太阳落下去后关上,估计也就还有半小时,这个时间已经足够约翰到达了。
等约翰走到城门口,城门已经开始关闭了。原本是在关上以前冲进去的约翰被几个城防兵拦住了,然后乖乖的补上了入城税。这个入城税比之前约翰从老西蒙河马车夫那里了解到的相比多出了不少。按照陈防病的说法:“如果你不想给,就在城外面过夜吧!”约翰不在乎这么几个铜板,也不想表现的太过另类,还是摸出了10枚铜币交给他。
守卫兵也是经常遇见这种差一点来不及的人,一看约翰的装备变判断他是一个冒险者或者是佣兵,还是不差钱的那种,才会加价挣点外快。如果是那些老实巴交的市民,骨头敲碎了也拿不出多少;而如果是小商人,除了入城税,还会收取货物的税款。当然那些一看就是大商人的自然是不会这样敲诈的,大商人大多与贵族高官有关联,自己开罪不起。
约翰进了城,便开始四处打量这个城市了。说实话,约翰完全看不出这个城市有什么好值得老西蒙念念不忘的。虽然和边境小镇中普遍只有一层的小屋相比,这里的房子大多是两三层的小楼,也比边境小城拥有更多的人气。在边境小镇一到晚上街上就少有人来往了,只有在佣兵和冒险者爱去的酒馆才会灯火通明的开到天亮。在这里就算天已经开始黑了,也不见商贩急急忙忙的收摊回家,常看见三五个普通人相伴着去店里吃喝。不过除了人气,这里的建筑约翰可是看不上眼的,毕竟不管是亚诺尔隆德还是洛斯里克城,或者是依鲁席尔和法兰要塞,亦或罪业之都,哪一个不是雄伟壮丽?
不过这么走着也不是个事,晚上约翰还是要找个地方休息的。于是约翰走向旁边的商贩,问了问路。“你是刚进城的冒险者吧。”这是个卖面包的大叔,现在也是闲着的,听见约翰问路之后便开始和约翰聊了起来:“经常有冒险者在这时候来问酒馆旅店的,看你这装扮也像。”
约翰顺便买了两个面包,一边吃着说:“好眼力。”约翰嚼着面包,面包给人的感觉和面饼完全不一样,虽然两者都是用的加了很多麦麸磨出的黑面粉,但是这个大叔用的面粉所加的麦麸明显要少得多,又是酵母发酵过后进行烤制,口感明显要松软得多,回甜也更加明显。将嘴里的面包咽下去后说:“大叔,你这面包很好吃啊。”
大叔听了,笑开了:“那当然,这可是我家祖传的手艺,我爷爷就是做面包的。”顿了一下,说:“你要去酒馆的话,贝蒂城中最出名的酒馆是城东的火焰酒杯酒馆,他们的酒是这里最烈的,许多冒险者喜欢去那里,那里的酒不便宜,菜也不好吃,还不提供住宿;城南也有一家灰森林酒馆,有提供住宿的地方,不过去的人也很多,你现在这时候去估计没有房间了。不过在灰森林旁边有一家旅馆估计还有得住,你可以现在灰森林吃饭再去那里住店。”
约翰谢过了大叔,顺手买了些面包,向着灰森林所在的城南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