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文学 > 弃卒崛起 > 第002章 绝不认命

第002章 绝不认命

推荐阅读:大魏读书人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明朝败家子北宋大表哥如意小郎君盛唐逆子:李恪传权御八荒最强特种兵之龙魂乱世枭雄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高守离开兵房,向着棚舍另一头的马厩走去,打理马厩是他日常劳作之一。

    只是现在他步履沉重,心不在焉,有些浑浑噩噩。

    李瘸子说得没错,他今天已被申都监挑选为陷阵士,晚间就要出战,所谓趁夜扰袭敌营。

    而近两个月以来,几批去夜袭的陷阵士,全都没活着回来,听说不是给西夏巡逻队当场格杀,就是被吊在西夏营寨的大门上,活活鞭打而死,此后还得曝尸几日。

    夜袭没有将领带队,也没有辅以计谋,且被挑选上的,大多是破戎寨的老弱兵卒,但等待着他们的,将会是西夏精锐步跋子。

    所以,这效仿三国名将高顺的所谓陷阵士,简直是个笑话,申都监这样做,无疑是让人去送死。

    可是申都监统领破戎寨,军令如山,不去,也是死。

    或许是太胆小懦弱,听到被挑选为陷阵士的军令后,那位也叫高守的前身,受到惊吓跌了一跤,可能就那样猝死过去,这才有了自己的存在。

    在这里忍受着屈辱劳累,干了近一年繁重苦役,又从未接受作战训练,如今却即将被丢上战场,成为毫无价值的炮灰。

    真是够了!

    死,对如今的高守而言,并不可怕,刚才面对大膀子的欺凌,他都打算拼死反抗来着。

    但,拼死反抗是为了有尊严的活着,而炮灰是白痴一样的送死,意义完全不同。

    何况高守根本无法认同这个所谓的大宋。

    贼老天这是在戏弄我么,古代一日游?

    不,不能就这样毫无意义死掉,我要想办法活下去!

    高守深深吸了一口气,压下翻腾的情绪,收摄心神,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他很清楚,在血腥而残酷的战争中,只有冷静和坚强的面对,才能获得一丝生存希望。

    战场上,能活下来,便是最大成功。

    高守叹出一口气,举目而望,那天边的山坳上,如血残阳犹在奋力把最后的光芒,洒向大地,也给杂乱着营帐与棚屋的破戎寨,蒙上一层诡秘艳红。

    仲秋时节,这里昼夜温差很大,此刻北风渐起,吹走阳光里的余温,而破戎寨还有不少人光着膀子,挥汗如雨,除了操练的兵士,还有劳作的工匠。

    工匠们有的在建造新的房舍,有的在制作各种守寨器具,如鹿角木、蒺藜、檑木等,还有的在修补或打造兵刃、弩箭。金铁交鸣声,木槌沉闷的敲击声,军汉和工匠的呼喝声……汇成一片,嘈杂不堪。

    本是无人在意路过的高守,只是高守走过燃烧着火炭的铁炉时,没注意风向,被一阵烟灰呛到,难受的捂着鼻子咳嗽起来。

    附近的工匠和兵士看到,脸上满是揶揄之色,暂时停下手中的活,把高守的狼狈,当作难得的乐子。

    “哈哈,看那小子,甚是呆傻。”

    “是那个小书呆,不是说,他听闻被挑选为陷阵士后,惊吓而死吗?起初还为此事谈笑多时。”

    “看来只是吓晕过去,但也就多活几个时辰。”

    “此等无用之人,死了也好。”

    ……

    高守并不意外,在他记忆中,破戎寨只有那李瘸子对他不错,其他人不欺负他算是好的。

    不过,经这一闹,反而让高守清醒过来。

    现在最重要的,是为自己生存做谋算。

    没有多少时间了,今夜子时就要出战,只有一个选择——逃跑。

    逃跑也是困难重重,凶险难料。

    逃兵被抓获后的惩处,是要斩首示众,可是到这个地步,也管不了那许多,能多活一时是一时,总比白痴似的冲向西夏营寨送死强。

    在这之前,自己的表现不能跟以前有太过不同,否则会引起人们的怀疑,尽量要看起来顺从怯懦些,像以前一样。

    由此,高守对于周围诸多的嘲笑与讽刺,并没有任何表示,他低着头匆匆走过去,来到马厩。

    马厩是土木结构,搭建得要比他住的草棚好很多,里面喂养的马不多,二十来匹,大部分是用作拉车或传信的驽马,真正能上阵冲杀的战马只有七匹。

    由于没有出产良马的牧场,战争又在不断损耗,大宋的马匹很少,战马更是极其紧缺,马匹比人还要精贵,不但住的比普通厢兵好,吃的也是精致草料。

    这点高守非常清楚,因为几个月来,喂养马匹这活,正是他的日常劳作之一。

    喂马听起来简单,似乎还带着几分文艺味道,不是有句话叫做“劈柴喂马,周游列国”么,可要是把扛沉重草料,清理大量臭哄哄马粪等脏累活一并算进去,肯定是文艺不起来了。

    “敢问这位少年郎,是负责马厩吗?”

    一个正从木车往下卸一捆捆干草、麦秸的年老乡民,见高守走近,带着笑脸恭谨的问了一句。

    “嗯。”

    高守没心思搭理,随意应一声,捧些新草料喂马。

    战役胜败,关系到边境乡民的存亡,做为大宋百姓,当然希望大宋军队能获胜,如同面前这对祖孙模样的乡民,从后方帮忙送来草料或食物犒军的,并不少见。

    看到高守这番态度,年老乡民憨笑一声,不以为意,不过,他身旁少年的面色,明显有些不悦。

    少年乡民大咧咧的往高守面前一站,粗着嗓子毫不客气的理论起来:“喂马的,我与阿爷大老远给你们送草料,你不来帮忙卸车便算了,为何摆出一副臭脸?真是好生无礼!”

    高守感到相当无语,啼笑皆非,怀疑自己脸上是不是写着“特好欺负”四个大字,不然怎会连一个小乡民都要跟自己过不去。

    眼前这个少年乡民与自己年纪相仿,身穿灰色短褐,脸色与老乡民一样,显得黝黑,不看黑脸上尘土脏污的话,五官倒是挺端正,明澈秀气的眸子颇有神采,而眉眼之间带着的稍许愠色,让他多了几分冷傲和距离感。

    他身形匀称,举手投足间充满一种蓬勃活力,不过,他的手太过细嫩,不像干粗活的,与自己不一样——咦,不对,这家伙是女扮男装!

    前世见过太多女扮男装或男扮女装,无形中培养了高守的某些眼力,更何况她还站那么近。

    “好男不跟女斗。”

    高守嘟囔一句,绕开少女乡民,自顾自继续干自己的活。

    他不想节外生枝,影响逃命计划。

    心中已经考量过几个方案,最佳方案是等到子时出战后,故意偏离进攻路线,然后尽快逃离战场。破戎寨的人会以为陷阵士都死于西夏人之手,自己就可以安心找个偏远村落先活下来,再想办法攒点盘缠,寻路回杭州。

    主意已定,心中稍安,子时大概是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一点之间,还有几个时辰做准备和休息。

    高守没有注意到,刚才不经意的一句“好男不跟女斗”,却让祖孙俩瞬时面色大变,异常惊愕。

    “别走!”冷傲少女缓过神,急忙抢前一步,再次拦在高守面前,惊怒中带着一丝慌乱,“你,你如何知晓我是……我是……”

    女扮男装被识破后,冷傲少女显得格外焦躁,也顾不得用粗嗓子掩饰她娇美的声线。

    她当然焦躁,因为她本来对自己的易装能力相当自信,扮成男装外出多次,从未出问题,即便与熟人碰面,也未被看穿,为何这区区喂马小杂兵,正眼都没瞧她一眼,却能笃定的道出她是女的?莫非此人有何玄虚不成?

    冷傲少女吃惊的同时,高守也感到奇怪,女扮男装并不稀奇,被识破十分正常,至于这样不依不饶吗?今日生死攸关,保住小命是头等大事,可没空跟这黑脸小丫头纠缠。

    高守叹了口气,没有言语,选择继续退让,又一次绕开阻挡在面前的冷傲少女。

    但是,没走两步,冷傲少女再次闪身拦住高守去路,并张开双臂,一副不说清楚誓不罢休的执着姿态,她黑白分明的眸子宛若千年寒潭之水——幽深而寂冷,死死锁定高守。

    “你这黑脸小丫头很烦呐,”高守无奈的摇了摇头,随意抓起她的一只手,用力一搓,立时露出白皙肌肤,“你虽然装扮成男的,皮肤也故意涂黑,可这小手是个破绽,如此纤细嫩滑……”

    高守话未说完,冷傲少女的手已如同被火烫到似的,从高守掌握中迅速抽回,噔噔后退两步,眼圈竟有些红了起来:“登徒子!你,你……”

    她脸颊发烫,银牙紧咬,浑身微微颤抖,自懂事以来,她的手从未被至亲以外的男人触碰,何况他还用力搓揉,而且这孟浪登徒子还是最下等、最邋遢的杂役小卒,自己的冰清玉洁之躯,竟被他那无比肮脏的手……

    大宋遵循古礼,崇奉贞洁,讲究男女授受不亲,正常人家,未婚男女严禁身体任何接触,甚至对异性多瞧上几眼,都会被视为非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