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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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诶?我可没有骗人……”
格兰蒂皱起了眉头,她总觉得对方的反应不太自然,是故意找茬吗?
但是,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个青年仿佛是思考了片刻道:“嗯,我也不觉得格兰蒂小姐您会骗人呢,那就是被这家伙欺骗,利用了对吧?”
格兰蒂嘴角抽搐,而洛明也多少猜到了对方的想法。
格兰蒂虽然不怎么打扮,但天生的资本就在那里,还有一股寻常女孩子不具有的旺盛活力,无论是气质还是容貌上自然都挺吸引人的。
恐怕,这家伙对自己坐在格兰蒂身边,还组成了佣兵小队这种事有些不满吧。
“洛明欺骗了格兰蒂”这种说法十有八九也是他现编出来的,没想到,他居然越说越兴奋,仿佛是把自己催眠了一般,对这个说法也开始深信不疑,说起话来底气越来越足。
“哼,无聊。”
洛明斜着眼瞟了他一眼,从鼻子中发出哼的一声。
倒不是说男女关系无聊,他对格兰蒂不能说没有好感。自己的两位师父日常相处也是神仙眷侣一般让洛明向往。只是那青年的表现令人作呕罢了。
就算前世还没有时间去谈一场恋爱的他都知道,公然当着女生的面说她朋友的坏话是多么不靠谱的事,就算自己真是骗子,也很有可能让格兰蒂丢了面子不开心。
何况,自己可不是那种身怀实力,非要一直扮猪吃老虎到世界末日的家伙啊。
“让你混进青铜的阶级里,其他青铜级佣兵都会觉得丢脸吧?”
洛明非常淡定地说出了挑衅的话语。
作为武人,他对别人的一举一动都会去留意,甚至近乎成为了一种本能。
其实洛明已经有所察觉,这家伙还算有点真材实料,脚步平稳,腰间的长剑也摆在了便于拔出的位置,比起在场青铜级佣兵的其中几位可能还要强上一点。
嘛,虽然和白银级佣兵比就是自讨苦吃了呢,拿格兰蒂举例的话,大约差着一个层次。
归功于有两位名师,而他们挑选的也都是自己中意的弟子,洛明前世的师兄弟姐妹们哪怕最嫩的一个也比这位要强点,只是比他欠缺实战经验罢了。
而实战经验,洛明是最不缺的一个——且不说来到这个世界以后和魔兽、贵族少爷等人还有追兵厮杀,前世的他在应付踢馆、驱赶流氓无赖之余,每天都被二位师父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殴打,美名其曰“见遍天下武学”。
虽然在师父面前还是被一边倒地虐,但对付一般的踢馆或者上门交流的年轻人,他基本上都能很快地分出胜负,甚至让一些老辈也颇为惊叹。
据二师父说,这就是身经百战磨练出的心眼。
对付怪物也就罢了,对付人类的话,哪怕比自己更强者,也往往能够抓住机会。
就算作为弱者也不该随便容忍,那么,作为强者被无端挑衅了,岂不是更应该回报一下么?
想到这儿,洛明的嘴角微微上扬,而对方也有了一些察觉,右手连忙向剑柄上伸去。
反应速度还凑合——但仍然嫩了点!
嚓!刚拔出三寸的剑,硬是被洛明一掌打在剑柄末端的配重块上,按回了鞘中。
“你——”
青年脸色大变,向后疾退两步,侧身再次拔剑。
这一次他没有给洛明留出染指剑柄的空隙,稍微找回了一点信心,但看着这样的他,洛明稍微有些失望——一点都不好玩了啊。
啪!洛明左手一扫,青年试图拔剑的右手便颤抖了一下,从剑柄上滑脱。
眼尖的格兰蒂首先看见,在青年肩胛骨的附近,衣服有着凹陷,看上去像是手指在沙土上抹过的印迹。
她对人体结构也算有些了解,但没有想到,洛明能做出如此精准的打击,用的力道不大,却恰好让对方的手臂酸软。
用上全力准备反攻,却被轻易化解,青年气急攻心,头脑发昏,左手摸上了腰间的一把小匕首。
不过,毕竟出来做佣兵也有段时间了,不再是那种愣头青。在洛明认真的注视下,他下意识地移开了视线,不敢与之对视。
喘了两口粗气,他便将匕首松开,心不甘情不愿地说出了“我认输”来。
为了争一口气而随便做出冒险的举动来,是很难活得长的。而在毫无报酬可拿的情况下冒犯一个强者,更是智者所不为……就是傻子一般也不会做的。
之前那位英俊的金发男子也站了出来打圆场,这件事便姑且算揭过了。
那个青年在大庭广众下丢了面子,却也没有就这么逃跑,而是退出了佣兵公会的大厅,混进了外边的那些佣兵之中,试图让自己变得不起眼一点。
不能说所有佣兵都没有理想、高尚的志愿与节操,大部分的确如此,洛明对此倒是稍微惊讶了一下,不过也没太放在心上。
师父在半夜突然袭击过自己也不止十次了,这家伙就算想背刺自己,肯定也是没机会得手的。
如果刚才他偷袭的话那就顺便废了他,现在他既然已经服软,就并不值得记挂。
就在这时,在大厅的一角方向,响起了几下掌声。
“这位先生的身手真是不错……既然你能把青铜级的轻易打倒,那么我自然会将您作为白银级的高手对待。
请务必在一路上保护好我的安全,和几位高手一起将那些危险的魔兽驱赶走,我当然会给出相应的答谢。”
用略微有点拿腔拿调的语气说着,一个穿着华丽的男子走下楼梯。
这人头戴假发,似乎是某些地区的流行风格。身穿丝绸长袍,腰佩长剑,手上一枚红宝石戒指看起来就价格不菲,而在他的身后,还有一个仆人专门提着钱袋,抓着一个包裹。
不用说,这就是那位雇主了,看上去的确十分气派。虽然洛明认出他佩戴的长剑只是装饰品,但一介商人本来也不需要专门练武。
不过,阿雅的一句话却让他想要笑出来:“那枚戒指是三百多年前的样式,却被擦得油光锃亮,宝石都被重新打磨过,价值至少损失了一半。”
前世他也见过有土豪附庸风雅,高价买来一尊青铜鼎,却洗刷得闪闪发光,作为古董和艺术品的价值几乎就此消失,让看见它的一个老教授差点没昏过去。
“诶诶?我可没有骗人……”
格兰蒂皱起了眉头,她总觉得对方的反应不太自然,是故意找茬吗?
但是,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个青年仿佛是思考了片刻道:“嗯,我也不觉得格兰蒂小姐您会骗人呢,那就是被这家伙欺骗,利用了对吧?”
格兰蒂嘴角抽搐,而洛明也多少猜到了对方的想法。
格兰蒂虽然不怎么打扮,但天生的资本就在那里,还有一股寻常女孩子不具有的旺盛活力,无论是气质还是容貌上自然都挺吸引人的。
恐怕,这家伙对自己坐在格兰蒂身边,还组成了佣兵小队这种事有些不满吧。
“洛明欺骗了格兰蒂”这种说法十有八九也是他现编出来的,没想到,他居然越说越兴奋,仿佛是把自己催眠了一般,对这个说法也开始深信不疑,说起话来底气越来越足。
“哼,无聊。”
洛明斜着眼瞟了他一眼,从鼻子中发出哼的一声。
倒不是说男女关系无聊,他对格兰蒂不能说没有好感。自己的两位师父日常相处也是神仙眷侣一般让洛明向往。只是那青年的表现令人作呕罢了。
就算前世还没有时间去谈一场恋爱的他都知道,公然当着女生的面说她朋友的坏话是多么不靠谱的事,就算自己真是骗子,也很有可能让格兰蒂丢了面子不开心。
何况,自己可不是那种身怀实力,非要一直扮猪吃老虎到世界末日的家伙啊。
“让你混进青铜的阶级里,其他青铜级佣兵都会觉得丢脸吧?”
洛明非常淡定地说出了挑衅的话语。
作为武人,他对别人的一举一动都会去留意,甚至近乎成为了一种本能。
其实洛明已经有所察觉,这家伙还算有点真材实料,脚步平稳,腰间的长剑也摆在了便于拔出的位置,比起在场青铜级佣兵的其中几位可能还要强上一点。
嘛,虽然和白银级佣兵比就是自讨苦吃了呢,拿格兰蒂举例的话,大约差着一个层次。
归功于有两位名师,而他们挑选的也都是自己中意的弟子,洛明前世的师兄弟姐妹们哪怕最嫩的一个也比这位要强点,只是比他欠缺实战经验罢了。
而实战经验,洛明是最不缺的一个——且不说来到这个世界以后和魔兽、贵族少爷等人还有追兵厮杀,前世的他在应付踢馆、驱赶流氓无赖之余,每天都被二位师父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殴打,美名其曰“见遍天下武学”。
虽然在师父面前还是被一边倒地虐,但对付一般的踢馆或者上门交流的年轻人,他基本上都能很快地分出胜负,甚至让一些老辈也颇为惊叹。
据二师父说,这就是身经百战磨练出的心眼。
对付怪物也就罢了,对付人类的话,哪怕比自己更强者,也往往能够抓住机会。
就算作为弱者也不该随便容忍,那么,作为强者被无端挑衅了,岂不是更应该回报一下么?
想到这儿,洛明的嘴角微微上扬,而对方也有了一些察觉,右手连忙向剑柄上伸去。
反应速度还凑合——但仍然嫩了点!
嚓!刚拔出三寸的剑,硬是被洛明一掌打在剑柄末端的配重块上,按回了鞘中。
“你——”
青年脸色大变,向后疾退两步,侧身再次拔剑。
这一次他没有给洛明留出染指剑柄的空隙,稍微找回了一点信心,但看着这样的他,洛明稍微有些失望——一点都不好玩了啊。
啪!洛明左手一扫,青年试图拔剑的右手便颤抖了一下,从剑柄上滑脱。
眼尖的格兰蒂首先看见,在青年肩胛骨的附近,衣服有着凹陷,看上去像是手指在沙土上抹过的印迹。
她对人体结构也算有些了解,但没有想到,洛明能做出如此精准的打击,用的力道不大,却恰好让对方的手臂酸软。
用上全力准备反攻,却被轻易化解,青年气急攻心,头脑发昏,左手摸上了腰间的一把小匕首。
不过,毕竟出来做佣兵也有段时间了,不再是那种愣头青。在洛明认真的注视下,他下意识地移开了视线,不敢与之对视。
喘了两口粗气,他便将匕首松开,心不甘情不愿地说出了“我认输”来。
为了争一口气而随便做出冒险的举动来,是很难活得长的。而在毫无报酬可拿的情况下冒犯一个强者,更是智者所不为……就是傻子一般也不会做的。
之前那位英俊的金发男子也站了出来打圆场,这件事便姑且算揭过了。
那个青年在大庭广众下丢了面子,却也没有就这么逃跑,而是退出了佣兵公会的大厅,混进了外边的那些佣兵之中,试图让自己变得不起眼一点。
不能说所有佣兵都没有理想、高尚的志愿与节操,大部分的确如此,洛明对此倒是稍微惊讶了一下,不过也没太放在心上。
师父在半夜突然袭击过自己也不止十次了,这家伙就算想背刺自己,肯定也是没机会得手的。
如果刚才他偷袭的话那就顺便废了他,现在他既然已经服软,就并不值得记挂。
就在这时,在大厅的一角方向,响起了几下掌声。
“这位先生的身手真是不错……既然你能把青铜级的轻易打倒,那么我自然会将您作为白银级的高手对待。
请务必在一路上保护好我的安全,和几位高手一起将那些危险的魔兽驱赶走,我当然会给出相应的答谢。”
用略微有点拿腔拿调的语气说着,一个穿着华丽的男子走下楼梯。
这人头戴假发,似乎是某些地区的流行风格。身穿丝绸长袍,腰佩长剑,手上一枚红宝石戒指看起来就价格不菲,而在他的身后,还有一个仆人专门提着钱袋,抓着一个包裹。
不用说,这就是那位雇主了,看上去的确十分气派。虽然洛明认出他佩戴的长剑只是装饰品,但一介商人本来也不需要专门练武。
不过,阿雅的一句话却让他想要笑出来:“那枚戒指是三百多年前的样式,却被擦得油光锃亮,宝石都被重新打磨过,价值至少损失了一半。”
前世他也见过有土豪附庸风雅,高价买来一尊青铜鼎,却洗刷得闪闪发光,作为古董和艺术品的价值几乎就此消失,让看见它的一个老教授差点没昏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