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青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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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上党郡却转而依附赵国,秦王大为震怒,秦赵开战,赵派老将廉颇率军驻守长平。周赧王五十四年(前260),秦派大将王龁夺取上党,与廉颇军在长平交战,赵军数败。廉颇加固壁垒,坚壁不出,双方僵持达三年之久。长期的消耗战下两国国力皆损失过大,秦国欲早日决战,赵王对廉颇消极避战也相当不满,秦用反间计在赵国散布谣言,使赵国以年轻气盛的赵括代替廉颇为长平赵军统帅。秦国同时秘密地换来大将白起。秦军攻赵军营垒后佯败后退,赵括率主力追击,白起派出奇兵分割赵军,并将赵括包围起来。赵军被围断粮四十六天,杀人以食,军心大乱。赵括冒险突围,当场丧命,全军大败。白起将赵军降卒全部活埋,赵军前后共损失四十多万。长平之战是秦国与他在中原最后一个强手的决战,也是战国最为惨烈的一次战争。至此,东方六国都已不再是秦国的对手。
长平之战前,东方出现了著名的战国四公子,即齐国孟尝君田文、赵国平原君赵胜、魏国信陵君魏无忌、楚国春申君黄歇。他们礼贤下士,广招宾客(食客三千),关心国事,谋取权势,采取各种手段对付秦国的入侵和挽救该国的灭亡。长平之战后,秦军乘势包围赵都邯郸。秦军的残杀,激起了赵人的义愤和别国的恐惧,在危急存亡面前,楚春申君、魏信陵君率军与赵军内外夹攻,大败秦军,秦国因在长平之战损失严重亦自感力量不足遂撤兵。
秦吞六国
秦孝文王立一年(前250)而卒,秦庄襄王继位,商人出身的吕不韦为丞相,第二年就率兵灭东周国,取韩之成皋、荥阳,建三川郡。次年,秦军击赵,伐韩,在上党设太原郡。庄襄王三年(前247)崩,十三岁的秦王嬴政(先秦时期姓氏并未统一,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故秦始皇叫嬴政。)即位,他就是后来的秦始皇帝。秦王政五年(前242),秦军攻魏,夺其酸枣等二十城,设东郡,前241年,赵、楚、魏、韩、燕五国共推楚考烈王为纵约长,庞暖为联军主帅,共同攻打秦国。联军攻至函谷关时,秦军出击,诸侯联军败退。联军转而进攻秦国的盟国齐国,夺取了饶安(今河北省盐山县西南)。于秦王政六年(前241)粉碎了楚、赵、魏、韩等国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合纵对秦的军事进攻,还用反间计除掉了反秦最激烈的魏信陵君。至此,在疆土广大兵强马壮的秦国面前,东方六国君主形同于秦的郡县长官。
秦王政九年(前238),平嫪毐之乱,秦王嬴政亲自执掌政权,随即出动大军,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六国旧势力,史称秦灭六国。于十七年(前230)灭韩,十九年(前228年)灭赵,二十二年(前225)灭魏,二十四年(前223)灭楚,二十五年(前222)灭燕,二十六年(前221)灭齐,终于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郡县制国家。
政治
战国时,各诸侯国陆续形成国君之下将相分职、文武分权的中央官僚体制。相,又称相邦、宰相,是百官之长。将,又称将军,是武官之长。秦国于武王二年(前309)开始设丞相一职,丞相中最尊贵者称相邦,最高武职初为大良造,到秦昭王时才设将军。楚国一直以令尹为最高官职,柱国或上柱国为地位稍次的最高武官。各国次一级的武官为尉,或称国尉、都尉。国君的秘书称御史,并有监察之任。郡县的设置更为普遍,逐渐形成以郡统县的格局。原来,官吏世袭,各有封地。战国中期开始,国君对各级官吏改为给以一定粮食作为俸禄,或赏给黄金、钱币。同时形成玺符制度,任免官吏以玺为凭,调动军队以兵符为据。从而将一切权力集中于国君之手。县以下,有乡、里、聚的组织。乡有三老、廷掾,里有里正。聚是村落,其下有伍、什的编制,五家为一伍,有伍长,十家为一什,有什长。
官制
中央结构
战国各国都吸收春秋时君权下替的历史教训,建立新的官僚体制以纠过去宗法贵族把持国家大权之失。
战国时中央最高的官吏为相邦。相邦是百官之长,治理朝中百事,对大小官吏有赏罚之权。各国都置此官,但名称上略有歧异,有些国家借用太宰、冢宰、令尹之类的旧名。有的国家称为宰相,秦有时不置相邦,而设左、右丞相。
较相邦为低并分掌各种具体职务的官吏,有主管民政、军事和工程事务的司徒、司马和司空(见三有事),有管理刑罚和辞讼的司寇或司理。还有专管农业、手工业、山林资源的司田、工师、虞师等官。
地方机构
地方上一般都分成若干县,以替代过去贵族的封邑,秦商鞅变法后,全国共设四十一县,《战国策》说魏有百县。县也称都,古书中常将县都连称。在县以下有乡、里。有的国家在乡、里之间还有州。里之下又分成若干个什、伍,伍是五家,什是十家。县的主管官吏为令,秦或三晋,也称县令为大啬夫。在令之下有丞、尉、御史以及县司空、县司马等官。乡、里设三老、里典、伍长等。县置于君主统治之下,君主的政令可通过地方小吏一直贯彻到乡、里,中央集权制比过去大为加强。
各国在边境地区或新占领的地方,往往设郡以统县。如魏在河西设上郡,秦灭蜀后设蜀郡,赵打败林胡、楼烦后建立云中、雁门等郡。战国时的郡都比较大,韩的上党郡有十七县,赵、燕的代、上谷郡都各有三十六县。郡的主管官吏为守,也有称太守者。设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地方的军事防御能力,故郡守除治民外,还掌握兵权,可以率兵自卫或出击敌人。
从相邦到地方的守、令,都由国君来任免。在任命官吏时要授予官玺。官吏有了官玺才能行使其权力。在免官时君主又要将官玺收回,当时称为“收玺”或“夺玺”。君主通过所谓的“上计”,考核官吏治绩。官吏不称职或有过失者,君主可收其玺而免其官。《荀子》说:“相邦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当则可,不当则废。”相邦为百官之长,如君主对其不满,随时可被免职。可见当时对官吏的考核是比较严格的。正因为如此,各国政府大都能保持较高的行政效率。
然而上党郡却转而依附赵国,秦王大为震怒,秦赵开战,赵派老将廉颇率军驻守长平。周赧王五十四年(前260),秦派大将王龁夺取上党,与廉颇军在长平交战,赵军数败。廉颇加固壁垒,坚壁不出,双方僵持达三年之久。长期的消耗战下两国国力皆损失过大,秦国欲早日决战,赵王对廉颇消极避战也相当不满,秦用反间计在赵国散布谣言,使赵国以年轻气盛的赵括代替廉颇为长平赵军统帅。秦国同时秘密地换来大将白起。秦军攻赵军营垒后佯败后退,赵括率主力追击,白起派出奇兵分割赵军,并将赵括包围起来。赵军被围断粮四十六天,杀人以食,军心大乱。赵括冒险突围,当场丧命,全军大败。白起将赵军降卒全部活埋,赵军前后共损失四十多万。长平之战是秦国与他在中原最后一个强手的决战,也是战国最为惨烈的一次战争。至此,东方六国都已不再是秦国的对手。
长平之战前,东方出现了著名的战国四公子,即齐国孟尝君田文、赵国平原君赵胜、魏国信陵君魏无忌、楚国春申君黄歇。他们礼贤下士,广招宾客(食客三千),关心国事,谋取权势,采取各种手段对付秦国的入侵和挽救该国的灭亡。长平之战后,秦军乘势包围赵都邯郸。秦军的残杀,激起了赵人的义愤和别国的恐惧,在危急存亡面前,楚春申君、魏信陵君率军与赵军内外夹攻,大败秦军,秦国因在长平之战损失严重亦自感力量不足遂撤兵。
秦吞六国
秦孝文王立一年(前250)而卒,秦庄襄王继位,商人出身的吕不韦为丞相,第二年就率兵灭东周国,取韩之成皋、荥阳,建三川郡。次年,秦军击赵,伐韩,在上党设太原郡。庄襄王三年(前247)崩,十三岁的秦王嬴政(先秦时期姓氏并未统一,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故秦始皇叫嬴政。)即位,他就是后来的秦始皇帝。秦王政五年(前242),秦军攻魏,夺其酸枣等二十城,设东郡,前241年,赵、楚、魏、韩、燕五国共推楚考烈王为纵约长,庞暖为联军主帅,共同攻打秦国。联军攻至函谷关时,秦军出击,诸侯联军败退。联军转而进攻秦国的盟国齐国,夺取了饶安(今河北省盐山县西南)。于秦王政六年(前241)粉碎了楚、赵、魏、韩等国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合纵对秦的军事进攻,还用反间计除掉了反秦最激烈的魏信陵君。至此,在疆土广大兵强马壮的秦国面前,东方六国君主形同于秦的郡县长官。
秦王政九年(前238),平嫪毐之乱,秦王嬴政亲自执掌政权,随即出动大军,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六国旧势力,史称秦灭六国。于十七年(前230)灭韩,十九年(前228年)灭赵,二十二年(前225)灭魏,二十四年(前223)灭楚,二十五年(前222)灭燕,二十六年(前221)灭齐,终于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郡县制国家。
政治
战国时,各诸侯国陆续形成国君之下将相分职、文武分权的中央官僚体制。相,又称相邦、宰相,是百官之长。将,又称将军,是武官之长。秦国于武王二年(前309)开始设丞相一职,丞相中最尊贵者称相邦,最高武职初为大良造,到秦昭王时才设将军。楚国一直以令尹为最高官职,柱国或上柱国为地位稍次的最高武官。各国次一级的武官为尉,或称国尉、都尉。国君的秘书称御史,并有监察之任。郡县的设置更为普遍,逐渐形成以郡统县的格局。原来,官吏世袭,各有封地。战国中期开始,国君对各级官吏改为给以一定粮食作为俸禄,或赏给黄金、钱币。同时形成玺符制度,任免官吏以玺为凭,调动军队以兵符为据。从而将一切权力集中于国君之手。县以下,有乡、里、聚的组织。乡有三老、廷掾,里有里正。聚是村落,其下有伍、什的编制,五家为一伍,有伍长,十家为一什,有什长。
官制
中央结构
战国各国都吸收春秋时君权下替的历史教训,建立新的官僚体制以纠过去宗法贵族把持国家大权之失。
战国时中央最高的官吏为相邦。相邦是百官之长,治理朝中百事,对大小官吏有赏罚之权。各国都置此官,但名称上略有歧异,有些国家借用太宰、冢宰、令尹之类的旧名。有的国家称为宰相,秦有时不置相邦,而设左、右丞相。
较相邦为低并分掌各种具体职务的官吏,有主管民政、军事和工程事务的司徒、司马和司空(见三有事),有管理刑罚和辞讼的司寇或司理。还有专管农业、手工业、山林资源的司田、工师、虞师等官。
地方机构
地方上一般都分成若干县,以替代过去贵族的封邑,秦商鞅变法后,全国共设四十一县,《战国策》说魏有百县。县也称都,古书中常将县都连称。在县以下有乡、里。有的国家在乡、里之间还有州。里之下又分成若干个什、伍,伍是五家,什是十家。县的主管官吏为令,秦或三晋,也称县令为大啬夫。在令之下有丞、尉、御史以及县司空、县司马等官。乡、里设三老、里典、伍长等。县置于君主统治之下,君主的政令可通过地方小吏一直贯彻到乡、里,中央集权制比过去大为加强。
各国在边境地区或新占领的地方,往往设郡以统县。如魏在河西设上郡,秦灭蜀后设蜀郡,赵打败林胡、楼烦后建立云中、雁门等郡。战国时的郡都比较大,韩的上党郡有十七县,赵、燕的代、上谷郡都各有三十六县。郡的主管官吏为守,也有称太守者。设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地方的军事防御能力,故郡守除治民外,还掌握兵权,可以率兵自卫或出击敌人。
从相邦到地方的守、令,都由国君来任免。在任命官吏时要授予官玺。官吏有了官玺才能行使其权力。在免官时君主又要将官玺收回,当时称为“收玺”或“夺玺”。君主通过所谓的“上计”,考核官吏治绩。官吏不称职或有过失者,君主可收其玺而免其官。《荀子》说:“相邦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当则可,不当则废。”相邦为百官之长,如君主对其不满,随时可被免职。可见当时对官吏的考核是比较严格的。正因为如此,各国政府大都能保持较高的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