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跟猎人比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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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珠在李赫的一再劝说下,睡到了李赫的床上,但是她睡不着。
和李赫那个猥琐老男人不一样,她根本就没有任何想入非非的东西,她只是,没办法进入睡眠,尽管她很困,尽管她很累,尽管她小小年纪就有种心力交瘁的感觉,但她就是睡不着。
对于李赫提到的未来,赵金珠当然不是没有想过,直到这件事情发生以前,她最近几年一直过着艰辛,但是平静的日子,哪怕就要揭不开锅了,哪怕饿着肚子去上学,她的心里都是安定的。回想起小时候跟着爸爸到处流浪,她想要的,也不过就是这种安定生活罢了。然而,就连这样的生活似乎都很难长久,难道真的像爸爸说的,他们祖上是跑江湖的,他们就只能是这样的宿命?
对于李赫的建议,赵金珠也是动心的,她懂事,她小小年纪就懂得很多事情不会像她想的那么好,可她毕竟有希望,有憧憬。虽然如果最终又回到了那种到处流浪的生活,她也不会抱怨的,可她真的不想再过那样的生活。
爸爸杀人了吗?说实在的,赵金珠不相信,但她也知道,如果是在大规模的群殴械斗中失手杀了人,没有人能保证这绝对不可能。即使她对爸爸的功夫很有信心,但人总不能眼看着自己被打死也不还手。如果本来就很难说清楚,加上别人的蓄意栽赃,这个事情,恐怕就永远都不能善了。如果,如果爸爸确实是失手杀了人,那又该怎么办?自首吗?自古以来,杀人都是死罪,就算自首,如果有人推波助澜,他也同样难逃一死。那么,为了爸爸,他们也只能去流浪啊。哪里像李赫说的,去报警那么简单?
赵金珠平时有多坚强,不用旁人说,她自己都知道,她虽然只有13岁,可自从懂事起,她就没有在人前流过眼泪了。而当她在李赫面前流了眼泪,这时候一个人躺在床上,她的泪就怎么也止不住,很快就把李赫的枕巾枕头都浸湿了,好像一下子把一个人所有的眼泪都流尽了一样。
突然她听到门锁响了一下,她没有锁门,这是李赫的家李赫的房间,她本来就没有权力把门锁上,更没有那个心思去想这些,所以当她听到门锁响的时候,一时间有点不知所措,除了紧紧的闭上眼睛,她竟然忘了自己还会功夫,这种时候,不是该跳起来,保持一个最好的战斗防御姿态吗?
但是李赫似乎不知道赵金珠并没有睡着,也似乎并没有看到她的眼泪,只是看了看她,帮她掖了下被角就转身出去了。赵金珠紧紧的闭着眼睛,直到李赫走出去很久了也不敢睁开,时间长了,竟也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着了多久,也许就是一瞬间,当她突然醒来,看到一个陌生的房间,自己吓了一跳。等她想起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心里又是一片茫然。抬头看了看窗外,没有拉严的窗户外面阴沉沉的,天空中还飘着这个小城冬天特有的雨夹雪,看不出是清晨还是黄昏,看不出时间,也看不出过去还是未来。
房间里很安静,安静得让赵金珠有点怀疑这个世界是不是只剩下了她一个人。她从床上下来,其实她是和衣而睡的,揭开被子,她也仅仅是把毛衣外面的校服挂在了床边而已。她下了床,轻轻的拉开房门,第一眼就看到了正在沙发上睡得很熟的李赫。那张沙发有点短,个头长得很高了的李赫蜷着腿,怎么看都睡得很不舒服。而且把一床毛毯裹得很紧,客厅里比卧室冷,而毯子也比赵金珠盖的被子薄。
看到这一幕,赵金珠静静的在李赫对面坐了下来,什么也没有想,只觉得如果时间静止在这里,似乎也挺好的。不过就连这样的安静也没有保持多久,突然间,李赫的手机铃声就刺破了这片让她安心的寂静,一时间,她只觉得那个手机铃声十分的刺耳。
李赫猛然醒来,这一觉他睡得并不踏实,他的睡眠一向很好,属于以沾着枕头就能睡着的那种。原本,他睡着了也不会做梦,都是一觉睡到天亮,可重生以后,他却几乎每个夜晚都会做梦,久而久之,有没有做梦,都成了他判断自己是否睡着的标准。
而那些梦大抵又都是凌乱无序的,自己的前世,不可知的未来,还有许多似乎跟他不相干的片段,总是在他梦里以各种莫名其妙的方式组合在一起。每当他试图把那些梦境整理清楚的时候,他就会醒来,如果是睡到自然醒,他还能多少记起梦中的一些情节,如果像现在这样是突然惊醒的,他就什么碎片都抓不到。
看了一眼赵金珠,李赫拿起手机,是老爸打来的,他也没有回避赵金珠,拿起电话就接了。
“喂,老爸。”
“回到家了?”
“有一会了,补了一个觉。案子有什么进展吗?”
“现场照片,我私下找技侦的伙计反复比对了。照片拍得比较模糊,虽然可以看到一个白头发的,和嫌疑人的对比度很高,但并不能完全确定就是同一个人,最重要的,是照片中出现的那把刀,是一把仿制的武士刀,武士刀的刀身很窄,但死者的伤口很宽,不像是同一件凶器所伤。死者的致命伤是个刺伤,如果嫌疑人拿的真的是武士刀,在刺伤死者的时候不会留下那么宽的刀口。这一点相对有利,更多的东西,还有待法医进一步分析。但目前的问题是,嫌疑人仍然在逃,这反而对他很不利。”
“这我知道。可你们就不调查一下那个夜总会的老板,既然是大规模的械斗,他怎么也不可能毫无瓜葛吧?”
“这个我知道,我们警方的原则是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这不是一句标语口号,这是事实。让小姑娘放心,我这边会尽力而为,不,我会全力以赴。但是她本人留在信仰也并不安全,我派两个人去保护她。”
“人你就不用派了。”李赫说:“我带她离开信仰。”
“小子,你这是不相信警方吗?”
李赫苦笑了一下,说:“我也是为警方分忧啊,现在那两伙混混想必也很不安分,毕竟死了人的一方总是要报仇的。警力有限,就不用分散力量了。天黑以后我就带着金珠去省城,让她暂时避一避,等你们警方把案件查清楚了再出来。”
李杰电话那边想了一下,说:“带她去避几天也不失为一个办法。那么你呢?你是把她送到省城就回来,还是跟她一起躲避几天?好像你也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吧?”
差点忘了自己还是个高三学生了,李赫幽怨的说:“老爸你能记得我还要参加期末考试这也是很难得的。我把金珠送到我妈那里住几天,什么时候回来看情况吧。如果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就请你用一个足够好的理由去给老师请假。”
李杰说:“告诉小姑娘,这个案子会水落石出的,你也要小心一点。有什么事情,随时和我联系。话说有手机倒也真的很方便。”
李赫不想说这个时候的手机比起后来的智能手机从功能上来说实在相差太远,不过就算他用过爱疯8,现在让他造,他也造不出第一代爱疯来。还是赶紧解决当前的事情比较好。看了看时间,其实他们还真没有睡多久,也不过就到了下午三点多而已,只是天色太暗,怎么都以为到了傍晚。
年轻就是好,虽然也就睡了三四个小时,但醒来以后,李赫又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精力。他先起来给自己和赵金珠做了一顿饭,一个番茄炒蛋,一个炒土豆丝,再炒了一个干香回锅肉,也许是他的手艺真不错,也许是为了积蓄能量,这顿饭赵金珠倒也吃了不少。临近下班的时候米娅打电话来问了一下家里的情况,她要带李纯去练琴,要晚上才回来。
李赫没有在家里呆到米娅回来,他和赵金珠天黑就出门了,但天黑以后也并没有马上就去月华区赵金珠住的枯荣武道馆,他先是带着赵金珠到商场里买了两套衣服换掉她的校服,一套比较轻便的运动装,一套比较保暖的羽绒服,看着赵金珠寒冬腊月还穿着一件薄毛衣和洗了不知道多少次的校服,他也实在看不下去。
如果是在平时,赵金珠一定会拒绝,但这个时候,她一点都不纠结这些细节,换上运动服,更有利于她施展身手,不过令她惊讶的是李赫的眼光,他给她拿的号,一试就非常合身。买衣服是在市里最好的商场里买的,李赫并不担心会有盯梢的混混跟到商场里来,混混始终只是混混,如果这个时候的混混都能手眼通天,连他们进商场买衣服都能马上就发现,那他们就不是混混,特么的可以统治这个星球了。
赵金珠平时穿得太寒酸了,换上了一套李赫给她买的彪马,这个人瞬间就感觉变了一个样,尤其是两条大长腿……李赫最喜欢长腿妹妹了,在他的审美眼光里,甚至可以忽略一点对丰胸的追求,而更热衷于长腿,但是赵金珠还太小了,才13岁,光是想一想,他都觉得自己该被雷劈得外焦里嫩的。
之后依然没有直接去武道馆,而是又把车开到了距离出城道路最近的一个酒店,开了个房住了下来。现在赵金珠是别人监视网里的猎物,要从猎人的眼皮底下回到自己的小窝再平安离开,怎么也得比猎人更有耐心才行。
不过开房的时候李赫倒是什么都没有想,住进去以后才有些尴尬了……
赵金珠在李赫的一再劝说下,睡到了李赫的床上,但是她睡不着。
和李赫那个猥琐老男人不一样,她根本就没有任何想入非非的东西,她只是,没办法进入睡眠,尽管她很困,尽管她很累,尽管她小小年纪就有种心力交瘁的感觉,但她就是睡不着。
对于李赫提到的未来,赵金珠当然不是没有想过,直到这件事情发生以前,她最近几年一直过着艰辛,但是平静的日子,哪怕就要揭不开锅了,哪怕饿着肚子去上学,她的心里都是安定的。回想起小时候跟着爸爸到处流浪,她想要的,也不过就是这种安定生活罢了。然而,就连这样的生活似乎都很难长久,难道真的像爸爸说的,他们祖上是跑江湖的,他们就只能是这样的宿命?
对于李赫的建议,赵金珠也是动心的,她懂事,她小小年纪就懂得很多事情不会像她想的那么好,可她毕竟有希望,有憧憬。虽然如果最终又回到了那种到处流浪的生活,她也不会抱怨的,可她真的不想再过那样的生活。
爸爸杀人了吗?说实在的,赵金珠不相信,但她也知道,如果是在大规模的群殴械斗中失手杀了人,没有人能保证这绝对不可能。即使她对爸爸的功夫很有信心,但人总不能眼看着自己被打死也不还手。如果本来就很难说清楚,加上别人的蓄意栽赃,这个事情,恐怕就永远都不能善了。如果,如果爸爸确实是失手杀了人,那又该怎么办?自首吗?自古以来,杀人都是死罪,就算自首,如果有人推波助澜,他也同样难逃一死。那么,为了爸爸,他们也只能去流浪啊。哪里像李赫说的,去报警那么简单?
赵金珠平时有多坚强,不用旁人说,她自己都知道,她虽然只有13岁,可自从懂事起,她就没有在人前流过眼泪了。而当她在李赫面前流了眼泪,这时候一个人躺在床上,她的泪就怎么也止不住,很快就把李赫的枕巾枕头都浸湿了,好像一下子把一个人所有的眼泪都流尽了一样。
突然她听到门锁响了一下,她没有锁门,这是李赫的家李赫的房间,她本来就没有权力把门锁上,更没有那个心思去想这些,所以当她听到门锁响的时候,一时间有点不知所措,除了紧紧的闭上眼睛,她竟然忘了自己还会功夫,这种时候,不是该跳起来,保持一个最好的战斗防御姿态吗?
但是李赫似乎不知道赵金珠并没有睡着,也似乎并没有看到她的眼泪,只是看了看她,帮她掖了下被角就转身出去了。赵金珠紧紧的闭着眼睛,直到李赫走出去很久了也不敢睁开,时间长了,竟也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着了多久,也许就是一瞬间,当她突然醒来,看到一个陌生的房间,自己吓了一跳。等她想起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心里又是一片茫然。抬头看了看窗外,没有拉严的窗户外面阴沉沉的,天空中还飘着这个小城冬天特有的雨夹雪,看不出是清晨还是黄昏,看不出时间,也看不出过去还是未来。
房间里很安静,安静得让赵金珠有点怀疑这个世界是不是只剩下了她一个人。她从床上下来,其实她是和衣而睡的,揭开被子,她也仅仅是把毛衣外面的校服挂在了床边而已。她下了床,轻轻的拉开房门,第一眼就看到了正在沙发上睡得很熟的李赫。那张沙发有点短,个头长得很高了的李赫蜷着腿,怎么看都睡得很不舒服。而且把一床毛毯裹得很紧,客厅里比卧室冷,而毯子也比赵金珠盖的被子薄。
看到这一幕,赵金珠静静的在李赫对面坐了下来,什么也没有想,只觉得如果时间静止在这里,似乎也挺好的。不过就连这样的安静也没有保持多久,突然间,李赫的手机铃声就刺破了这片让她安心的寂静,一时间,她只觉得那个手机铃声十分的刺耳。
李赫猛然醒来,这一觉他睡得并不踏实,他的睡眠一向很好,属于以沾着枕头就能睡着的那种。原本,他睡着了也不会做梦,都是一觉睡到天亮,可重生以后,他却几乎每个夜晚都会做梦,久而久之,有没有做梦,都成了他判断自己是否睡着的标准。
而那些梦大抵又都是凌乱无序的,自己的前世,不可知的未来,还有许多似乎跟他不相干的片段,总是在他梦里以各种莫名其妙的方式组合在一起。每当他试图把那些梦境整理清楚的时候,他就会醒来,如果是睡到自然醒,他还能多少记起梦中的一些情节,如果像现在这样是突然惊醒的,他就什么碎片都抓不到。
看了一眼赵金珠,李赫拿起手机,是老爸打来的,他也没有回避赵金珠,拿起电话就接了。
“喂,老爸。”
“回到家了?”
“有一会了,补了一个觉。案子有什么进展吗?”
“现场照片,我私下找技侦的伙计反复比对了。照片拍得比较模糊,虽然可以看到一个白头发的,和嫌疑人的对比度很高,但并不能完全确定就是同一个人,最重要的,是照片中出现的那把刀,是一把仿制的武士刀,武士刀的刀身很窄,但死者的伤口很宽,不像是同一件凶器所伤。死者的致命伤是个刺伤,如果嫌疑人拿的真的是武士刀,在刺伤死者的时候不会留下那么宽的刀口。这一点相对有利,更多的东西,还有待法医进一步分析。但目前的问题是,嫌疑人仍然在逃,这反而对他很不利。”
“这我知道。可你们就不调查一下那个夜总会的老板,既然是大规模的械斗,他怎么也不可能毫无瓜葛吧?”
“这个我知道,我们警方的原则是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这不是一句标语口号,这是事实。让小姑娘放心,我这边会尽力而为,不,我会全力以赴。但是她本人留在信仰也并不安全,我派两个人去保护她。”
“人你就不用派了。”李赫说:“我带她离开信仰。”
“小子,你这是不相信警方吗?”
李赫苦笑了一下,说:“我也是为警方分忧啊,现在那两伙混混想必也很不安分,毕竟死了人的一方总是要报仇的。警力有限,就不用分散力量了。天黑以后我就带着金珠去省城,让她暂时避一避,等你们警方把案件查清楚了再出来。”
李杰电话那边想了一下,说:“带她去避几天也不失为一个办法。那么你呢?你是把她送到省城就回来,还是跟她一起躲避几天?好像你也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吧?”
差点忘了自己还是个高三学生了,李赫幽怨的说:“老爸你能记得我还要参加期末考试这也是很难得的。我把金珠送到我妈那里住几天,什么时候回来看情况吧。如果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就请你用一个足够好的理由去给老师请假。”
李杰说:“告诉小姑娘,这个案子会水落石出的,你也要小心一点。有什么事情,随时和我联系。话说有手机倒也真的很方便。”
李赫不想说这个时候的手机比起后来的智能手机从功能上来说实在相差太远,不过就算他用过爱疯8,现在让他造,他也造不出第一代爱疯来。还是赶紧解决当前的事情比较好。看了看时间,其实他们还真没有睡多久,也不过就到了下午三点多而已,只是天色太暗,怎么都以为到了傍晚。
年轻就是好,虽然也就睡了三四个小时,但醒来以后,李赫又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精力。他先起来给自己和赵金珠做了一顿饭,一个番茄炒蛋,一个炒土豆丝,再炒了一个干香回锅肉,也许是他的手艺真不错,也许是为了积蓄能量,这顿饭赵金珠倒也吃了不少。临近下班的时候米娅打电话来问了一下家里的情况,她要带李纯去练琴,要晚上才回来。
李赫没有在家里呆到米娅回来,他和赵金珠天黑就出门了,但天黑以后也并没有马上就去月华区赵金珠住的枯荣武道馆,他先是带着赵金珠到商场里买了两套衣服换掉她的校服,一套比较轻便的运动装,一套比较保暖的羽绒服,看着赵金珠寒冬腊月还穿着一件薄毛衣和洗了不知道多少次的校服,他也实在看不下去。
如果是在平时,赵金珠一定会拒绝,但这个时候,她一点都不纠结这些细节,换上运动服,更有利于她施展身手,不过令她惊讶的是李赫的眼光,他给她拿的号,一试就非常合身。买衣服是在市里最好的商场里买的,李赫并不担心会有盯梢的混混跟到商场里来,混混始终只是混混,如果这个时候的混混都能手眼通天,连他们进商场买衣服都能马上就发现,那他们就不是混混,特么的可以统治这个星球了。
赵金珠平时穿得太寒酸了,换上了一套李赫给她买的彪马,这个人瞬间就感觉变了一个样,尤其是两条大长腿……李赫最喜欢长腿妹妹了,在他的审美眼光里,甚至可以忽略一点对丰胸的追求,而更热衷于长腿,但是赵金珠还太小了,才13岁,光是想一想,他都觉得自己该被雷劈得外焦里嫩的。
之后依然没有直接去武道馆,而是又把车开到了距离出城道路最近的一个酒店,开了个房住了下来。现在赵金珠是别人监视网里的猎物,要从猎人的眼皮底下回到自己的小窝再平安离开,怎么也得比猎人更有耐心才行。
不过开房的时候李赫倒是什么都没有想,住进去以后才有些尴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