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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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莲的手刚一伸过去,吴嵩就像是被蝎子咬了一口一样,倏地一下就把身子缩了回来,还用手把被子按得紧紧地。
两只眼睛更是戒备的盯着她,就像是一个害怕被强暴的小媳妇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刚才这厮不是还蠢蠢欲动,主动摸了自己吗?
怎么自己送上门了,他倒装起了正经了!
潘金莲不甘心,好不容易送上门的机会,她可不想就这么白白放过。
“叔叔,害怕什么,奴家又不是老虎,难道会吃了你不成?”潘金莲说着,一双媚眼抛过去,接着就身子往前探,抓住了吴嵩的被头。
不知何时,潘金莲已经把自己的领口敞开了一些。
她又是身子微俯。
从吴嵩这边看过去,居然可以隐约看到两边雪白,还有一道跌死人的深深沟壑!
我去,这才大宋朝啊,这娘们居然就无师自通,学会了低胸装!
这要是放在现代,这还不得把男人的魂给勾死!
“嫂嫂,还是我自己来吧。”吴嵩连忙一只手按住被子,另一只手就去接自己的裤子。
谁知潘金莲一缩手,把裤子就藏在了自己的身后,然后一脸哀怨的看着吴嵩:“怎么,叔叔这是在嫌弃奴家吗?”
“嫂嫂多心了,武二一介粗人,能得哥哥嫂嫂收留,不但有地方住,还有嫂嫂每天好酒好饭的照料,武二感激都来不及呢,怎么敢嫌弃嫂嫂!”吴嵩一脸正气,抱着拳说道。
可心里,他却是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
奶奶滴,这么漂亮,又这么风骚的女人,放在床上一定销魂蚀骨,你怎么就忍心拒绝!
没办法,谁让她是自己嫂嫂呢?
尽管对武大做了自己哥哥很是心不甘情不愿,但既然自己重生做了武二郎,那就要接受他的一切,包括他的这个被人称作“三寸丁谷树皮”的胞兄。
接受了胞兄,那就自然不能禽兽不如的“接收”这个嫂嫂了。
不但不能接收,而且自己还要想办法,让这个“不守妇道”红杏滥出墙的嫂嫂学的规矩一点,避免小说中的情节发生!
可潘金莲哪里知道吴嵩的心思,她依然在不屈不挠的做着自己的努力。
“那叔叔为什么不让奴家服侍叔叔?大郎出门的时候再三叮嘱奴家,说叔叔是他最亲的人,要奴家好好照顾叔叔,就像照顾他一样照顾叔叔。没想到,叔叔竟然嫌弃奴家,这,这要是让大郎知道了,一定还以为奴家慢待了叔叔呢。”
潘金莲伶牙俐齿,吴嵩竟然被她绕的无言以对。
不过,就算大郎让你照顾我,难道连裤子也让你给我穿吗?
那老子上厕所撒尿,是不是也要你帮忙?
吴嵩正在这里腹诽不已,潘金莲却说着:“叔叔不要再推辞,要不大郎回来要责怪奴家了。”说着已经又把手伸了过来。
这下吴嵩不敢再犹豫了,一伸手就捏住了潘金莲的手腕。
纤细而光滑,柔弱无骨。
潘金莲嘤咛一声:“叔叔你好坏,抓奴家的手干什么。”
说是嗔怪,脸上红扑扑的,却是身子一歪,就朝着吴嵩靠了过去。
谁知道这一靠却靠了一个空。
差点躺在床上。
反倒是另一只手里却是一空,睁眼看的时候,那衣服已经到了吴嵩的手里。
“嫂嫂,瓜田李下,我们还是避嫌一下的好,省得被那些闲人嚼了舌头根子!”吴嵩偷袭得手,马上就把身子缩到床根,一脸正气的说道。
……
潘金莲一脸的媚笑顿时僵在那里。
脸色有些铁青。
就像是一个耳光抽在了脸上,青一阵红一阵的。
“哼!”
潘金莲哼了一声,站起身来,牙齿咬着嘴唇。
两只眼睛怨毒的盯了他一眼,然后一扭身下楼去了。
吴嵩这时候才算是长出了一口气,掀开被子看了一眼。
剑拔弩张呀!
要是自己稍微犹豫一点,说不定就要擦枪走火了!
一抬手摸了一下额头,一头的冷汗。
看来此地凶险无比,还是得早点离开这里才对。
怪不得书里说的,武松在哥哥家就住了几晚,便执意背着行李住进了衙门。
要不然天天和这么一个妖精厮守在一起,武松又是血气方刚,总有一天要出事的。
可是!
吴嵩突然又想到另外一个问题。
也正是武松搬到了衙门去住,随后又是“因公出差”,这才有了后边西门庆和潘金莲勾搭成奸,最终害死武大之事!
不行!如果老子不是武松,那管你这对狗男女如何厮混,管你害谁不害谁。可现在老子就是武二郎,岂能让这一对狗男女再得逞!
吴嵩顿时改变了主意,他不但不会搬走,反而还要在这里一直住下去。
他要保护自己的胞兄武大,看着这个妖精,绝不让这顶绿帽子戴在自己大哥的头上,更不会让自己大哥遭遇任何叵测!
天色将要黑的时候,门口终于出现了一个低矮的身影,一米二三的身高,肩上还挑着两只大木箱。
箱子几乎都要拖到地上了。
这人一脸的胡子茬,鼻孔翻天,一张大嘴张着,露出里边几个豁牙。
眼睛却是出奇的小,比绿豆大不了多少,再一笑便就眯到了一起。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吴嵩现世的胞兄,潘金莲的男人,阳谷县有名的炊饼武大郎。
看到武大郎回来,吴嵩犹豫了一下还是站起身迎了上去,主动接过了武大肩上的担子。
“大哥,怎么又回来的这么晚?天都快黑了。”
武大憨厚的笑着:“原本早就卖完了的,突然想起兄弟小时候爱吃芝麻糖,就又跑城西买了一些回来。”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一边打开一边说:“外边风大,放在怀里还热乎着呢。”
吴嵩看见,自己这位胞兄全身上下全是补丁摞补丁的粗布衣裳,脸上更是被太阳晒得黝黑,额头上未老先衰,已经是布满了皱纹。想来他每天都要为生计奔波,天天早出晚归在太阳下吆喝叫卖,不过三十多岁的人,看起来竟然像是五六十岁的老头子一样。
而他辛劳了一天,心里想的却是要为自己这个堂堂七尺男儿的胞弟去买芝麻糖!
要知道,武大平日里是在城东卖炊饼,卖完了炊饼再跑到城东去买芝麻糖。
从城西到城东,可是足足有五六里地的。就凭着这一对小短腿,跑来又跑回。
更让吴嵩惭愧的是,就在刚才,自己还差一点擦枪走火,和那个嫂嫂做出对不起这位胞兄的勾当来!
看着武大喜滋滋的剥开那一层层的油纸,露出里边已经被揉断了的几根芝麻糖,吴嵩差点想哭。
都说母爱无疆,父爱如山,可这兄长的爱足以融化一切。
在武大没有回来的时候,吴嵩还有些郁闷,为自己有这么一个“三寸丁谷树皮”的胞兄而感到有些羞耻。
可是现在,吴嵩真想把这位只有一米来高的胞兄抱起来。
“哎,揉坏了,算了,不吃了,明天哥哥回来时再去买。”武大看见芝麻糖断成了几节,有些尴尬的搓着手。
“能吃,大哥,我爱吃。”吴嵩摇摇头,拿起一截芝麻糖,塞进嘴里大口的嚼着。
“甜,真甜。大哥,你也吃。”
尽管在前世连那些各种各样美味的糖果点心都没胃口,但此刻吴嵩吃着这粘牙的芝麻糖却有滋有味,还拿了一截让武大吃。
“兄弟你吃,这是我特意给你买的,哥哥早就吃腻了。”武大却并不接,只是摇着手,呵呵笑着说。
憨厚的脸上洋溢着自豪的光芒。
自家这个弟弟就是爱吃这口!想那小时候经常偷了爹娘的铜板,偷偷去村头的货郎担子那儿买着吃,自己还要替他挨着爹娘的鞋底子。
吴嵩正在这里大口大口的嚼着芝麻糖,就听见身后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大郎,水缸里没水了。”
潘金莲的手刚一伸过去,吴嵩就像是被蝎子咬了一口一样,倏地一下就把身子缩了回来,还用手把被子按得紧紧地。
两只眼睛更是戒备的盯着她,就像是一个害怕被强暴的小媳妇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刚才这厮不是还蠢蠢欲动,主动摸了自己吗?
怎么自己送上门了,他倒装起了正经了!
潘金莲不甘心,好不容易送上门的机会,她可不想就这么白白放过。
“叔叔,害怕什么,奴家又不是老虎,难道会吃了你不成?”潘金莲说着,一双媚眼抛过去,接着就身子往前探,抓住了吴嵩的被头。
不知何时,潘金莲已经把自己的领口敞开了一些。
她又是身子微俯。
从吴嵩这边看过去,居然可以隐约看到两边雪白,还有一道跌死人的深深沟壑!
我去,这才大宋朝啊,这娘们居然就无师自通,学会了低胸装!
这要是放在现代,这还不得把男人的魂给勾死!
“嫂嫂,还是我自己来吧。”吴嵩连忙一只手按住被子,另一只手就去接自己的裤子。
谁知潘金莲一缩手,把裤子就藏在了自己的身后,然后一脸哀怨的看着吴嵩:“怎么,叔叔这是在嫌弃奴家吗?”
“嫂嫂多心了,武二一介粗人,能得哥哥嫂嫂收留,不但有地方住,还有嫂嫂每天好酒好饭的照料,武二感激都来不及呢,怎么敢嫌弃嫂嫂!”吴嵩一脸正气,抱着拳说道。
可心里,他却是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
奶奶滴,这么漂亮,又这么风骚的女人,放在床上一定销魂蚀骨,你怎么就忍心拒绝!
没办法,谁让她是自己嫂嫂呢?
尽管对武大做了自己哥哥很是心不甘情不愿,但既然自己重生做了武二郎,那就要接受他的一切,包括他的这个被人称作“三寸丁谷树皮”的胞兄。
接受了胞兄,那就自然不能禽兽不如的“接收”这个嫂嫂了。
不但不能接收,而且自己还要想办法,让这个“不守妇道”红杏滥出墙的嫂嫂学的规矩一点,避免小说中的情节发生!
可潘金莲哪里知道吴嵩的心思,她依然在不屈不挠的做着自己的努力。
“那叔叔为什么不让奴家服侍叔叔?大郎出门的时候再三叮嘱奴家,说叔叔是他最亲的人,要奴家好好照顾叔叔,就像照顾他一样照顾叔叔。没想到,叔叔竟然嫌弃奴家,这,这要是让大郎知道了,一定还以为奴家慢待了叔叔呢。”
潘金莲伶牙俐齿,吴嵩竟然被她绕的无言以对。
不过,就算大郎让你照顾我,难道连裤子也让你给我穿吗?
那老子上厕所撒尿,是不是也要你帮忙?
吴嵩正在这里腹诽不已,潘金莲却说着:“叔叔不要再推辞,要不大郎回来要责怪奴家了。”说着已经又把手伸了过来。
这下吴嵩不敢再犹豫了,一伸手就捏住了潘金莲的手腕。
纤细而光滑,柔弱无骨。
潘金莲嘤咛一声:“叔叔你好坏,抓奴家的手干什么。”
说是嗔怪,脸上红扑扑的,却是身子一歪,就朝着吴嵩靠了过去。
谁知道这一靠却靠了一个空。
差点躺在床上。
反倒是另一只手里却是一空,睁眼看的时候,那衣服已经到了吴嵩的手里。
“嫂嫂,瓜田李下,我们还是避嫌一下的好,省得被那些闲人嚼了舌头根子!”吴嵩偷袭得手,马上就把身子缩到床根,一脸正气的说道。
……
潘金莲一脸的媚笑顿时僵在那里。
脸色有些铁青。
就像是一个耳光抽在了脸上,青一阵红一阵的。
“哼!”
潘金莲哼了一声,站起身来,牙齿咬着嘴唇。
两只眼睛怨毒的盯了他一眼,然后一扭身下楼去了。
吴嵩这时候才算是长出了一口气,掀开被子看了一眼。
剑拔弩张呀!
要是自己稍微犹豫一点,说不定就要擦枪走火了!
一抬手摸了一下额头,一头的冷汗。
看来此地凶险无比,还是得早点离开这里才对。
怪不得书里说的,武松在哥哥家就住了几晚,便执意背着行李住进了衙门。
要不然天天和这么一个妖精厮守在一起,武松又是血气方刚,总有一天要出事的。
可是!
吴嵩突然又想到另外一个问题。
也正是武松搬到了衙门去住,随后又是“因公出差”,这才有了后边西门庆和潘金莲勾搭成奸,最终害死武大之事!
不行!如果老子不是武松,那管你这对狗男女如何厮混,管你害谁不害谁。可现在老子就是武二郎,岂能让这一对狗男女再得逞!
吴嵩顿时改变了主意,他不但不会搬走,反而还要在这里一直住下去。
他要保护自己的胞兄武大,看着这个妖精,绝不让这顶绿帽子戴在自己大哥的头上,更不会让自己大哥遭遇任何叵测!
天色将要黑的时候,门口终于出现了一个低矮的身影,一米二三的身高,肩上还挑着两只大木箱。
箱子几乎都要拖到地上了。
这人一脸的胡子茬,鼻孔翻天,一张大嘴张着,露出里边几个豁牙。
眼睛却是出奇的小,比绿豆大不了多少,再一笑便就眯到了一起。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吴嵩现世的胞兄,潘金莲的男人,阳谷县有名的炊饼武大郎。
看到武大郎回来,吴嵩犹豫了一下还是站起身迎了上去,主动接过了武大肩上的担子。
“大哥,怎么又回来的这么晚?天都快黑了。”
武大憨厚的笑着:“原本早就卖完了的,突然想起兄弟小时候爱吃芝麻糖,就又跑城西买了一些回来。”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一边打开一边说:“外边风大,放在怀里还热乎着呢。”
吴嵩看见,自己这位胞兄全身上下全是补丁摞补丁的粗布衣裳,脸上更是被太阳晒得黝黑,额头上未老先衰,已经是布满了皱纹。想来他每天都要为生计奔波,天天早出晚归在太阳下吆喝叫卖,不过三十多岁的人,看起来竟然像是五六十岁的老头子一样。
而他辛劳了一天,心里想的却是要为自己这个堂堂七尺男儿的胞弟去买芝麻糖!
要知道,武大平日里是在城东卖炊饼,卖完了炊饼再跑到城东去买芝麻糖。
从城西到城东,可是足足有五六里地的。就凭着这一对小短腿,跑来又跑回。
更让吴嵩惭愧的是,就在刚才,自己还差一点擦枪走火,和那个嫂嫂做出对不起这位胞兄的勾当来!
看着武大喜滋滋的剥开那一层层的油纸,露出里边已经被揉断了的几根芝麻糖,吴嵩差点想哭。
都说母爱无疆,父爱如山,可这兄长的爱足以融化一切。
在武大没有回来的时候,吴嵩还有些郁闷,为自己有这么一个“三寸丁谷树皮”的胞兄而感到有些羞耻。
可是现在,吴嵩真想把这位只有一米来高的胞兄抱起来。
“哎,揉坏了,算了,不吃了,明天哥哥回来时再去买。”武大看见芝麻糖断成了几节,有些尴尬的搓着手。
“能吃,大哥,我爱吃。”吴嵩摇摇头,拿起一截芝麻糖,塞进嘴里大口的嚼着。
“甜,真甜。大哥,你也吃。”
尽管在前世连那些各种各样美味的糖果点心都没胃口,但此刻吴嵩吃着这粘牙的芝麻糖却有滋有味,还拿了一截让武大吃。
“兄弟你吃,这是我特意给你买的,哥哥早就吃腻了。”武大却并不接,只是摇着手,呵呵笑着说。
憨厚的脸上洋溢着自豪的光芒。
自家这个弟弟就是爱吃这口!想那小时候经常偷了爹娘的铜板,偷偷去村头的货郎担子那儿买着吃,自己还要替他挨着爹娘的鞋底子。
吴嵩正在这里大口大口的嚼着芝麻糖,就听见身后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大郎,水缸里没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