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骑兵对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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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兵的集群冲锋所带来的气势是非常宏大的,特别是大规模骑兵集群冲锋,简直是地动山摇,隆隆之声络绎不绝,且不说它所能造成的破坏力,只它带来的气势就从心理上给敌军造成了先天上的巨大压力,没有人在这种大规模骑兵冲锋时能保持镇定。
即便现在还是冬季,但如此数量的骑兵跑起来掀起的泥土和灰尘都能够遮天蔽日,任何挡在它面前的障碍物都将被碾成齑粉。眼见前排骑兵们与敌军相距不过二百米了,中军重骑兵部队在前面领军的典韦发出一声巨吼:“准备——举枪!”
“唰”的一声,身后三百重甲铁骑一齐举起了手上四米二长的巨型长枪,每支长枪都向斜上方竖立,骑士的左手握住缰绳,右手握住长枪,而长枪的后段被骑士夹在腋下起到固定的作用,之所以要这样,就是要在高速冲刺时保持稳定性,在没有与敌军接触时又不能很早就将长枪平直,容易伤到前面的同袍,而笔直地举着在高速冲刺时又缺乏稳定性,所以在高速冲刺时将长枪尾端夹在腋下,枪尖向前斜上方是最好的,既不会伤到前面的同袍,也容易保持稳定性,节省力气。
骑兵集群冲锋的突击阵型,每列纵队的士兵的队形是斜的,并不是在水平直线上,如果在水平直线上在冲刺时后面的士兵很容易刺到前面的士兵,后面的士兵在前面士兵的右后方或左后方,如此后面的士兵的正前面就是一个空档,整个队伍冲锋时就像一个锥形呈水平推进状态。
这种阵型有一个非常大的优点,那就是最大程度的发挥了突击的密集性杀伤力,可以想象在这整个队伍的最大横截面上,横排的两个士兵之间的距离不是很短,因此两支长枪之间的距离也不是很短,但是因为每列纵队是斜线。后面的士兵可以弥补前面两个士兵之间的空档,因此从总体上来看,长枪与长枪之间的距离是非常密集的,这样的阵型适合冲锋突击,冲刺得快可以迅速杀穿敌军的军阵。
而此时重骑兵后方的弓骑兵们开始张弓射箭,骑射战术发动了,第一波齐射大约一千支箭矢笼罩在对面苏仆延骑兵的头上。造成了至少五百余骑栽倒,而苏仆延的骑兵们使用的还是普通的游骑兵,在射程上比刘浩手下弓骑兵骑弓差得太远,两轮射击完毕,苏仆延前几排的士兵已经伤亡惨重,最少损失了一千骑。
在双方冲刺到只有大约一百米的时候。典韦当即再次大吼:“平——枪——”
“唰——”前面重骑兵们左手丢可缰绳用双腿控马,腾出左手与右手一起握住长枪,双手握枪的稳定性和承受力量要大出一倍以上,在这个距离上苏仆延的骑兵们开始张弓射箭了,不过此时刘浩的中军弓骑兵已经开始勒马撤退,他们一边撤退一边还向苏仆延的骑兵们射了两轮箭矢,双方最前面的骑兵还没有开始接触,刘浩的弓骑兵就给苏仆延的骑兵造成了大约一千骑的伤亡。
弓骑兵撤到后方之后。再后面的轻骑兵穿过弓骑兵队列之间的缝隙迅速补充过去,很快追到重骑兵的身后。冲在最前面的苏仆延没有时间扭头看身后的伤亡情况,不过身后传来的此起彼伏的惨叫却声声传入他的耳中,根据他的经验,他知道己方伤亡很大,用眼睛的余光看了看左右两侧的士兵,发现还在骑马冲刺的人已经很少了,这让他心中大骇。
苏仆延看见对面的后方骑兵在这么远的距离上就开始射箭。刚开始还差点笑出声来,这么远能射什么?刘浩手下弓骑兵们射箭造成的效果却大大超出他的预想,怎么能射这么远?不可能,完全不可能啊!
知道对方的弓能射那么远,苏仆延快要急疯了,他此时最大的愿望就是快点冲进敌阵当中,将刘浩的骑兵杀个片甲不留。既然弓箭没有对方厉害,那就只能在短兵相接上发挥自己的优势了。
在只有一百米的时候,苏仆延看见刘浩的披甲骑兵开始将手中的长枪持平,他心中不由得一阵心慌。因为那长枪上的金光闪闪,在太阳光的照射下,对面射出来无数金光,那是太阳光照射在长枪枪头上反射的光芒,如此密集的长枪阵怎么能不让狼泥心慌。
尽管有些心慌,但苏仆延也知道此时不是害怕的时候,这个时候越是害怕,越是会死得快,想要活命唯一的办法就是鼓足勇气迎敌。他并非没有见识的鲜卑战将,他跟随步度跟东征西讨,南平北战,身经百战,但是现在看见那长枪林立的场面,他害怕了。
“杀——”苏仆延大吼一声,他身边和身后的稀稀拉拉的骑兵们也跟着大吼给自己壮胆。苏仆延的鲜卑骑兵们开始向前方不足一百米的刘浩重骑兵射箭,箭矢有些稀稀拉拉,不过数量还是不少的,只可以箭矢对对方的重骑兵所造成是伤害几乎是微乎其微,绝大部分箭矢射在重骑兵身的铠甲上弹开了,只有极少数箭矢射在了重骑兵链甲上的缝隙中,对骑兵的伤害也不是很大。
一百米的距离对于两支相向而高速奔驰的骑兵队伍来说实在是太短暂了,只几个呼吸的工夫,两支骑兵队伍最前面的士兵就相撞了。
“噗嗤”“噗嗤”“噗嗤”…….长枪刺入人体的声音接二连三的响起,就像是放鞭炮那样密集,苏仆延手下的骑兵们握着弯刀只能眼睁睁看着对面的长枪以极快的速度刺进自己的身体内而来不及躲避,就是躲过了第一排的长枪,而没有躲过后面的长枪。
当两支骑兵队伍相撞的那一秒钟,苏仆延的最前面的骑兵们几乎是集体被长枪刺中,身体离开了马背,战马还在凭着惯性向前面,却不知道它们的主人们已经不再它们的背上了。
场面太壮观了,最前排的重骑兵的长枪上几乎都串着一具尸体,由于高速冲刺的惯性,这些尸体稳稳地悬挂在长枪上,而重骑兵们还在一如既往的向前冲刺,后面的摩尔多骑兵们也先后被长枪串起来。
短短的几秒钟,苏仆延的骑兵们就少了一大片,他们当中很多人都被串在了长枪上,只不过这个时候已经双方都杀红了眼,后面的骑兵还在拼命向前冲刺,双方的伤亡也开始增加,刘浩的重骑兵也开始出现伤亡,狼泥手下也不乏身手敏捷,战斗力很强的骑兵,他们躲过了长枪刺杀,并挥舞着弯刀不断砍杀身边经过的重骑兵。
战马嘶鸣,骑士临时前的惨叫声,鲜血不断的飞洒,有的人头颅与身体分离飞起后滚落在地,有的人肠穿肚烂,有的人缺胳膊断腿,整个战场惨烈无比。不到十五秒,重骑兵部队已经冲到了苏仆延骑兵队伍的尾部处,但此时的冲击力已经渐渐散失了,许多重骑兵的长枪上都串着敌人的尸体,有的长枪上串着好几具尸体,最多的竟然串了四具尸体。眼看着重骑兵就将失去高速的冲刺速度,典韦当即立断,扔掉了串着几具尸体的长枪,唰了一下抽出了腰间斩马刀,大吼道:“扔枪,抽刀,杀——”
“杀——”重骑兵们集体响应,全部扔了长枪,抽出斩马刀就砍杀前面快速而来的敌军骑兵。
“咔嚓”许多苏仆延骑兵弯刀都被砍断了饿,新式兵器斩马刀果然锋利无比,这种斩马刀不仅份量重,而且刃口极为锋利,一般的鲜卑弯刀根本无法与之对砍。弃枪而用斩马刀的重骑兵们战斗力依然不减,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杀出了鲜卑骑兵队伍尾部,在短短的二十秒之内就杀了对方一个对穿,此时重骑兵的气力已衰,战马也因为负重太多且跑得太快,鼻孔里不停地喷着白汽。
骑兵的集群冲锋所带来的气势是非常宏大的,特别是大规模骑兵集群冲锋,简直是地动山摇,隆隆之声络绎不绝,且不说它所能造成的破坏力,只它带来的气势就从心理上给敌军造成了先天上的巨大压力,没有人在这种大规模骑兵冲锋时能保持镇定。
即便现在还是冬季,但如此数量的骑兵跑起来掀起的泥土和灰尘都能够遮天蔽日,任何挡在它面前的障碍物都将被碾成齑粉。眼见前排骑兵们与敌军相距不过二百米了,中军重骑兵部队在前面领军的典韦发出一声巨吼:“准备——举枪!”
“唰”的一声,身后三百重甲铁骑一齐举起了手上四米二长的巨型长枪,每支长枪都向斜上方竖立,骑士的左手握住缰绳,右手握住长枪,而长枪的后段被骑士夹在腋下起到固定的作用,之所以要这样,就是要在高速冲刺时保持稳定性,在没有与敌军接触时又不能很早就将长枪平直,容易伤到前面的同袍,而笔直地举着在高速冲刺时又缺乏稳定性,所以在高速冲刺时将长枪尾端夹在腋下,枪尖向前斜上方是最好的,既不会伤到前面的同袍,也容易保持稳定性,节省力气。
骑兵集群冲锋的突击阵型,每列纵队的士兵的队形是斜的,并不是在水平直线上,如果在水平直线上在冲刺时后面的士兵很容易刺到前面的士兵,后面的士兵在前面士兵的右后方或左后方,如此后面的士兵的正前面就是一个空档,整个队伍冲锋时就像一个锥形呈水平推进状态。
这种阵型有一个非常大的优点,那就是最大程度的发挥了突击的密集性杀伤力,可以想象在这整个队伍的最大横截面上,横排的两个士兵之间的距离不是很短,因此两支长枪之间的距离也不是很短,但是因为每列纵队是斜线。后面的士兵可以弥补前面两个士兵之间的空档,因此从总体上来看,长枪与长枪之间的距离是非常密集的,这样的阵型适合冲锋突击,冲刺得快可以迅速杀穿敌军的军阵。
而此时重骑兵后方的弓骑兵们开始张弓射箭,骑射战术发动了,第一波齐射大约一千支箭矢笼罩在对面苏仆延骑兵的头上。造成了至少五百余骑栽倒,而苏仆延的骑兵们使用的还是普通的游骑兵,在射程上比刘浩手下弓骑兵骑弓差得太远,两轮射击完毕,苏仆延前几排的士兵已经伤亡惨重,最少损失了一千骑。
在双方冲刺到只有大约一百米的时候。典韦当即再次大吼:“平——枪——”
“唰——”前面重骑兵们左手丢可缰绳用双腿控马,腾出左手与右手一起握住长枪,双手握枪的稳定性和承受力量要大出一倍以上,在这个距离上苏仆延的骑兵们开始张弓射箭了,不过此时刘浩的中军弓骑兵已经开始勒马撤退,他们一边撤退一边还向苏仆延的骑兵们射了两轮箭矢,双方最前面的骑兵还没有开始接触,刘浩的弓骑兵就给苏仆延的骑兵造成了大约一千骑的伤亡。
弓骑兵撤到后方之后。再后面的轻骑兵穿过弓骑兵队列之间的缝隙迅速补充过去,很快追到重骑兵的身后。冲在最前面的苏仆延没有时间扭头看身后的伤亡情况,不过身后传来的此起彼伏的惨叫却声声传入他的耳中,根据他的经验,他知道己方伤亡很大,用眼睛的余光看了看左右两侧的士兵,发现还在骑马冲刺的人已经很少了,这让他心中大骇。
苏仆延看见对面的后方骑兵在这么远的距离上就开始射箭。刚开始还差点笑出声来,这么远能射什么?刘浩手下弓骑兵们射箭造成的效果却大大超出他的预想,怎么能射这么远?不可能,完全不可能啊!
知道对方的弓能射那么远,苏仆延快要急疯了,他此时最大的愿望就是快点冲进敌阵当中,将刘浩的骑兵杀个片甲不留。既然弓箭没有对方厉害,那就只能在短兵相接上发挥自己的优势了。
在只有一百米的时候,苏仆延看见刘浩的披甲骑兵开始将手中的长枪持平,他心中不由得一阵心慌。因为那长枪上的金光闪闪,在太阳光的照射下,对面射出来无数金光,那是太阳光照射在长枪枪头上反射的光芒,如此密集的长枪阵怎么能不让狼泥心慌。
尽管有些心慌,但苏仆延也知道此时不是害怕的时候,这个时候越是害怕,越是会死得快,想要活命唯一的办法就是鼓足勇气迎敌。他并非没有见识的鲜卑战将,他跟随步度跟东征西讨,南平北战,身经百战,但是现在看见那长枪林立的场面,他害怕了。
“杀——”苏仆延大吼一声,他身边和身后的稀稀拉拉的骑兵们也跟着大吼给自己壮胆。苏仆延的鲜卑骑兵们开始向前方不足一百米的刘浩重骑兵射箭,箭矢有些稀稀拉拉,不过数量还是不少的,只可以箭矢对对方的重骑兵所造成是伤害几乎是微乎其微,绝大部分箭矢射在重骑兵身的铠甲上弹开了,只有极少数箭矢射在了重骑兵链甲上的缝隙中,对骑兵的伤害也不是很大。
一百米的距离对于两支相向而高速奔驰的骑兵队伍来说实在是太短暂了,只几个呼吸的工夫,两支骑兵队伍最前面的士兵就相撞了。
“噗嗤”“噗嗤”“噗嗤”…….长枪刺入人体的声音接二连三的响起,就像是放鞭炮那样密集,苏仆延手下的骑兵们握着弯刀只能眼睁睁看着对面的长枪以极快的速度刺进自己的身体内而来不及躲避,就是躲过了第一排的长枪,而没有躲过后面的长枪。
当两支骑兵队伍相撞的那一秒钟,苏仆延的最前面的骑兵们几乎是集体被长枪刺中,身体离开了马背,战马还在凭着惯性向前面,却不知道它们的主人们已经不再它们的背上了。
场面太壮观了,最前排的重骑兵的长枪上几乎都串着一具尸体,由于高速冲刺的惯性,这些尸体稳稳地悬挂在长枪上,而重骑兵们还在一如既往的向前冲刺,后面的摩尔多骑兵们也先后被长枪串起来。
短短的几秒钟,苏仆延的骑兵们就少了一大片,他们当中很多人都被串在了长枪上,只不过这个时候已经双方都杀红了眼,后面的骑兵还在拼命向前冲刺,双方的伤亡也开始增加,刘浩的重骑兵也开始出现伤亡,狼泥手下也不乏身手敏捷,战斗力很强的骑兵,他们躲过了长枪刺杀,并挥舞着弯刀不断砍杀身边经过的重骑兵。
战马嘶鸣,骑士临时前的惨叫声,鲜血不断的飞洒,有的人头颅与身体分离飞起后滚落在地,有的人肠穿肚烂,有的人缺胳膊断腿,整个战场惨烈无比。不到十五秒,重骑兵部队已经冲到了苏仆延骑兵队伍的尾部处,但此时的冲击力已经渐渐散失了,许多重骑兵的长枪上都串着敌人的尸体,有的长枪上串着好几具尸体,最多的竟然串了四具尸体。眼看着重骑兵就将失去高速的冲刺速度,典韦当即立断,扔掉了串着几具尸体的长枪,唰了一下抽出了腰间斩马刀,大吼道:“扔枪,抽刀,杀——”
“杀——”重骑兵们集体响应,全部扔了长枪,抽出斩马刀就砍杀前面快速而来的敌军骑兵。
“咔嚓”许多苏仆延骑兵弯刀都被砍断了饿,新式兵器斩马刀果然锋利无比,这种斩马刀不仅份量重,而且刃口极为锋利,一般的鲜卑弯刀根本无法与之对砍。弃枪而用斩马刀的重骑兵们战斗力依然不减,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杀出了鲜卑骑兵队伍尾部,在短短的二十秒之内就杀了对方一个对穿,此时重骑兵的气力已衰,战马也因为负重太多且跑得太快,鼻孔里不停地喷着白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