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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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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旌旗林立,兵马雄壮,蜿蜒数里的车队徐徐开进城门。

    城门处,天朝玄甲兵士煞气凝重,兵器在阳光下反射刺目的亮光,被夹在中间的漠人策马徐徐开进大同城,马背上的漠人都是一脸凝重。

    城楼之上,密密麻麻的天朝子民看着那些漠人,目光中或仇恨或冰冷,却没有一个人发出声音,静静的注视着。

    兀术坐在马车上,虽然看不见外面的情景,但也是一脸凝重。

    坐在对面的阿古拉宽慰道,“殿下莫要担心,这一年一次的朝贸,不仅事关中原与草原,更是与百越、西域数十过国,甚至海外南洋都息息相关,汉人不敢动手的”

    兀术长叹一声,“阿古拉,我不是担心汉人动手,只是看汉人军法森严,士气旺盛,兵甲齐备,一想到以后要与这样的对手为敌,我心里甚为不安”

    阿古拉脸上欣慰道,“殿下能够远虑至此,实乃可贵”

    “汉人占据万里锦绣江山,地大物博,人口鼎盛,这一点我漠人自然是比不上的,但是自从十六年前,中宗驾崩,汉人之间明争暗斗,朝堂之上,名存实亡,各地纷纷拥兵自重,帝位一日不立,汉人江山一日不稳,但是几大家族实力相近,彼此不服,一旦撕破脸皮,这万里江山瞬间破碎,到时候我等秣兵历马,一举南下,拿下万里江山易如反掌,到时兀术殿下在汴城登高位,一统天下,流芳万古”

    兀术脸色稍霁,“十六年了,二皇子迟迟不出现,朝堂之上的那些孤臣遗老们怕是支撑不住了,几大家族的耐心也要耗尽了吧,他们还要感谢我四叔布日固德,若不是他破了汴城,几大家族又怎敢染指帝位”

    兀术随即眉头一皱,“阿古拉,我有一事不明,虽然我漠人兵强马壮,但是当年汴城城池坚固,更有最强的禁军拱卫,中宗素有贤明之声,汉人正值鼎盛之时,我这个四叔虽然素来勇猛,但是怎么会不声不响的一夜攻破了汴城”

    阿古拉眉头一皱,“这件事不要说你很疑惑,可汗也是无解,这些年一直在暗中追查当年的真相,可惜当年进入汴城的儿郎悉数战死,竟无一人知晓当年发生了什么。而且不仅我们不明白,汉人才最想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要不然汴城那些贪生怕死的贵人不怕我们再破一次汴城吗”

    “不过我敢肯定,只凭借布日固德殿下是做不到的,背后笼罩的阴谋,答案还在汉人的心中”

    大同城外三十里,无名黄土坡前,一条河水绕坡而过,几颗槐树孤零零的站在河边。

    槐树下一个少年蹲在河边清洗着什么,一丝丝殷红飘散在河水中,槐树旁紧靠着一个少女。

    小二子将破烂的衣裳清洗赶紧,拧干后直接穿在身上,遮盖住身上密密麻麻的抓痕和伤口。

    “女侠,三十里外就是大同了,你也能自己走路了,虽然一路上多有不快,但是我也陪你把事情做完了,现在我们就在这里分开吧,从此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

    小二子说完拱拱手就要离开,这次前前后后离开大同两个月,不知道有没有耽误事情,心中着急赶回去。

    “站住”身后一声低喝。

    站在槐树下的女孩直起身子,“我虽然不知道那晚你是怎么在狼群中挺过去,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也不想追究”

    “天下之大,你哪里都能去得,唯独大同不可以”女孩的话里带着斩钉截铁。

    小二子看着女孩,心中咯噔一声,“为什么不能去大同,我从小就生活在大同,除了大同就没有去过别的城市,而且除了要饭也没有一技之长,去了其他城市恐怕也只会活活饿死,还请女侠放我一马”

    “我叫小柒”,女孩脱口而出,不过话一出口就后悔了,看着小二子疑惑的眼神,故作随便的解释,“女侠太难听了”

    “以你的机灵又怎么会饿死,最不济做个苦力也能活下去,而且只要你离开大同,我可以给你一大笔钱财,保证你下半辈子衣食无忧”,女孩循循善诱道。

    小二子思量了一番,最终还是摇了摇头,“女......柒姑娘,我这辈子都是要饭的,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我习惯了这种生活,虽然有时候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但是无忧无虑,乐得做个快乐神仙,钱财,我虽然想要,但是横财我实在无福消受”

    “铿锵”,女孩细剑拔出,面上冰冷,“我做的事事关天下苍生,所图甚大,绝不容许半点风声透漏,你若是离开大同,看在你救我的份上,我可以饶你一命,但你若是执迷不悟,我不随便杀人但不代表我不杀人”

    小二子看着女孩脸上冰冷的杀气,脸上随便的表情慢慢沉下来,“姑娘,救你一命不敢说,大同中你本可以杀了我,但是却并没有这么做,所以我们只能说是两清,至于大同,我是一定要去的”

    女孩看着小二子面色沉下来,心也跟着沉下来,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要和眼前的小乞丐站在对立面,她心中就有淡淡的哀伤弥漫。

    是那一晚在狼群面前死战不退的背影镌刻在心中了吗。

    女孩深呼吸,压下所有的心绪,细剑慢慢抬起,剑锋遥遥指向小二子。

    小二子张开双手,慢慢后退,然后,转身就走。

    女孩下意识迈步去追,却一个踉跄摔倒在地,细剑摔落在旁,重伤之下,女孩也不过刚刚能行走罢了。

    “小乞丐,你不想解开你身上的铜铃花毒了?”

    小二子头也不回,“今朝有酒今朝醉”

    看着小二子消失在远处的身影,女孩忽然觉得心中有什么东西失去了,莫名的失落,草原这一路相伴,大概习惯了一个人在耳边呱噪。

    三十里的路走了半天,小二子看着熙熙攘攘的城门口,心中升腾起一阵喜悦,那是游子归乡的心情。

    小二子看着城门口的长队,心中一阵哀嚎,怎么城门盘查的这么仔细,要知道平时从来没有人过问。

    小二子还不知道在他和小柒两人在草原昼伏夜出,慢慢爬向大同的时候,漠人已经进了大同,一年一度的朝贸,不仅吸引了天下各地的商旅,也吸引了无数的江湖豪客,纷纷想博个名传天下。

    为了维护治安,大同也加紧了盘查。

    足足等了一个时辰,小二子才来到城门口。

    把守城门的卫戍队长,一双鹰眼在小二子身上扫过,凌厉的目光带着寒意,仿佛直指人心。

    小二子弯着腰,面上媚笑着。

    “撕拉”

    小二子身上破烂的衣裳被撕成两半,出现在队长手中。

    四周行人纷纷惊呼一声倒退开来。

    只见小二子瘦弱的身躯上,密密麻麻的不知道多少抓痕和齿痕,仿若被狼群啃噬过一般,最可怕的是胸前到小腹一道横贯身躯的伤口,深有半寸,伤口都已经开始腐烂,皮肉向着两边翻卷。

    那队长看着小二子身上的伤口面上也是为之一变,战阵之上,他见过比这更可怕的伤口,不过这样的伤口出现在一个小乞丐身上就不太正常了。

    “伤口怎么来的”

    小二子腰弯的更低了,背后的抓痕都微微绽开。

    笑着回答,“大人,去草原摘铜铃花,遇到狼群了,几个人只剩我一个活下来了”

    的确每年有些见钱眼开的去草原上摘铜铃花,不是死在漠人手里就是死在狼群手里,能够回来的十不存一,侥幸活下来还能摘到铜铃花的,一夜暴富,又刺激着别人去草原。

    那队长点点头,“过去吧”

    小二子捡起地上的衣裳,弯着腰告退。

    就在小二子转身的一瞬间,那队长轻轻一踹,小二子凌空飞出,整个人狠狠的摔在青石板上,一口鲜血喷出。

    身后几个士兵就要上去捉人,那队长轻轻摆手,“不用了”

    一个心腹士兵疑惑的问,“头儿?”

    队长微微摇头,“不会武功,活不过今晚的”

    小二子挣扎几次都摔倒,扶着城墙慢慢站起来,也不敢去理论,擦了擦嘴里的血迹,披上衣服就向城里走去。

    平时从东城门到来客居,一刻钟绰绰有余,但是今天小二子扶着墙慢慢挪动,为了不引人注意低着头足足走了一个时辰。

    等到回了来客居,已经月上树梢,来客居正是生意最好的时候,人来人往,人声鼎沸,灯火辉煌。

    小二子再也支持不住,倒在枣树下,蜷缩在昏暗的角落里,昏迷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