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一章与狼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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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烟香并非说说而已,她真的是决意这么做,并付诸了行动。
兵器,兵器呢?她的手在身上乱摸了一阵,真是糟糕,又忘了把防身的刀具带出来。难道让她赤手空拳去与狼搏斗?拿着兵器她都没有多大信心,这不是难为她吗?
东方红看烟香那着急模样,立马改变了主意,决定应她诉求,冲过去看看那具尸体。
因此,他取出腰间的佩剑,扔给了烟香。
烟香接过佩剑,先是一愣。东方红也太了解她了,知道她要对付狼,但缺少兵器,所以把佩剑丢给了她。
不是吧?东方红这是鼓励她,让她拿着佩剑去与狼群搏斗的意思?他还是男人嘛?真是不愿帮她,让她自己上?她撇了撇嘴,太不够义气了。
她本以为,她决意要这么做,东方红一定会挺身而出的。谁知,他只是将佩剑借给了她。
不过,人家不愿意帮忙,她又有什么办法呢?帮是情,不帮是理,毕竟对付狼群是件危险的事。
话已出口,她本就没有收回的余地,再被东方红此举所激,她更加非去不可了。
她变换两个姿势,握紧了手中佩剑,正要拔剑出鞘。忽听东方红的声音,温和得出风拂过面颊:“你拿着这把剑防身,我过去看看。”
什么?烟香又是一愣,这巨大的转折让她有些措手不及。好在她头脑转动够快,随之反应过来,他并非铁石心肠。原来,他是要把剑给她防身,不是让她拿剑去与狼拼命。
她心头一暖,却担忧地脱口而出:“你把剑给了我,你手无寸铁怎么对付那些畜生呢?”
没错,她把那些狼叫做畜生,它们实在太可恨了!
话音一落,未等东方红做出反应,她不由分说要把剑塞回给东方红。
东方红哪里肯拿回剑,硬要把剑给她:“你拿着吧。放心,我的武功要对付这些畜生绰绰有余。”不知不觉中,他受她影响,也跟着把狼叫做畜生。
要知道,他曾经单挑几十名武林侠士,都能毫发无损,对付这些畜生还不是易如反掌。
低智商的野兽,总比高智商的人类好对付。
但是东方红忘了,在他面前的那一群畜生,并不是低等野兽,那是狡猾无比的狼。它具有超常的速度、精力和能量,还有非常发达的嗅觉。
狼是最贪婪凶残的动物,它们所经过之处,什么可以吃得下的动物,都被它们吃个精光。它们为了吞噬猎物,可以一直紧紧跟踪数十里。
狼生性凶暴、残忍而又十分狡猾,跑得很快,各种野生动物和家畜,甚至人都是它袭击和捕食的对象。它们通常成群活动,能够捕杀体形比它大的动物。
例如,狼捕食鹿时,就采取多路追击的方法,当鹿在奔跑中遇到障碍物不得不转弯的时候,位于两侧的狼正好包抄上来,即使鹿的奔跑速度比狼快,也难逃狼群的追捕。
这就是狼群战术,全面出击,四面开花。声东击西,互相掩护,佯攻加主攻,能攻则攻,攻不动就牵制兵力,让人顾头顾不了尾,顾东顾不了西。狼群的这招要比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的战术更厉害。
而现在,狼群没有主动对烟香和东方红两人发动进攻,只是因为它们已经填饱了肚子。如果他们两人不识时务要去招惹狼群的haul,狼群是会跟他们拼命的。
要徒手与狼搏斗,恐怕是件无比危险的事。
当然,东方红十分自信,以他的武功,要对付这些狼没有半点问题。
虽然东方红那么说了,烟香仍是不放心,无论如何都要把佩剑还没他。只是,东方红的动作比她快许多,早已从地上捡起一截茄子粗的树枝,身手敏捷地朝那具尸体飞奔而去。
烟香执意要将那边剑还给东方红,紧跟在他身后,边走边喊:“站住!”、
东方红丝毫没有理会她,只顾往前冲。
那群狼,本是吃饱了在休息,突然嗅到了危险气息。一只只警觉起来,发出了一声声与之前不一样的嗷叫声,像是警报,又像是队伍集结令。
十几条蹲坐在地上的大狼呼地一下全部站立起来,长尾统统平翘,一副弓在弦上、随时准备扑杀的架势。
东方红手握树枝冲在前面,很快与烟香拉开了一段距离。
烟香原是握着那把未出鞘的剑,追随东方红,却被他甩开了。她眼看东方红已经向狼群越靠越近,那些狼群做出攻击之势。她不由得为难了,是该继续上前,还是往后退呢?
理论上,她是该往前,帮着东方红对付那些狼。可实际上呢,她觉得让她杀狼,估计挺难,尽管她对狼充满了仇恨。它们活活将人咬死,并吞下肚,该杀。
衡量了一下她的能力,她还是作罢了,让她上前也是帮倒忙。她相信东方红定有十足把握对付那些畜生,反正若是换做大师兄出手,片刻功夫就可搞定。想了
想,她还是不要拖东方红后腿了。
她没有了想前进的想法,也没有往后退意思,索性就站在原地,准备观看东方红打狼。
冬日阳光照射下,那些杀气腾腾的狼,全部以嗜血的眼神紧盯着东方红。
东方红一开始只是单纯想过去看看那具尸体,究竟是不是牛轲廉。他往前走,踏入了狼群地盘,必然引起狼群的仇视与攻击。
他看着那些目光凶恶,拖着一个扫帚似的大尾巴狼,冷冷一笑。就凭这些畜生,想要跟他打?
分分钟让它们Ace!
自信并非自负,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他认真扫视了一眼狼群,看见有头狼浑身茂密的白色冬毛,体格硕大肌肉结实。他做出判断,这只应该就是狼王。
擒贼先擒王,狼王是狼群领袖,是群狼之间交流的枢纽。他盘算着先干掉狼王,其他狼只就容易对付多了。他确立目标,心中已有一套计划,干死狼王,手刃其他群狼。
他的目光锁定住那只狼王。只见那只狼王狼后腿微屈,前腿向前伸出,摆出一副向下俯冲的架势,两只眼睛里发出幽幽的凶光。
东方红施展轻功,纵身翻跃向前,举着手中的树枝瞄准狼王,向狼王刺去。
意料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狼群发出一声声嘶哑的嗷叫,在东方红袭向狼王时,它们做出了预判,瞬间分散开来。
可想而知,东方红第一次,并没有击中。他有些诧异了。
兴德元年,洪高德称帝,建立大西国,定都凤城。政权建立初期,周边国家对大西国虎视眈眈,无端挑起战火,洪高德皇帝御驾亲征。出征前,西宫娘娘许贵妃怀有身孕8个月。皇帝拟诏,若生皇子,取名洪承业,立太子,若生公主,封常玉公主。
洪帝离宫后,夏皇后使计让许贵妃滑胎,谁知,天不遂她愿,许贵妃腹中胎儿出生,居然成活了。
“陛下本就宠爱许贵妃,现如今,她又生下太子,眼看咱主子皇后宝座要保不住了。”
“可不是吗?听西宫里的宫女说,那太子生得白白胖胖,甚是可爱,面容酷似陛下,眉目间有一股正气,长大后定是个好皇帝。”
这是皇后宫里的小宫女在私底下悄悄议论。
即使她们不议论,夏后也知道,自己不设法除掉太子,恐怕以后日子不会好过了。
她随即招来自己的哥哥相爷和御前侍卫总管楚祥共同商议对策。他们密谋好了要火烧西宫,由楚将军执行。
在关键时刻,楚将军放弃了加害太子的念头,以自己的亲儿子换取太子出宫。
许贵妃哭哭啼啼间,把心一横,拿起发簪,用簪子尖在太子左肩上刺下“天”字。刺在儿身,痛在娘心,刺完字,许贵妃痛的肝肠寸断。她颤抖着双手给太子挂上块玉佩,那是皇上亲赐的,当今世上,仅此一枚。
许贵妃给楚祥磕头,声泪俱下道“楚将军,请受我三拜,你的大恩大德,本宫来世再报。”
“娘娘,万万使不得,快快请起……”说话间,听到外面有脚步声,楚将军抱起太子,从侧门匆匆逃走。
许贵妃晕了过去。
来人正是御医凤南阳。传说此人原是江湖中人,外号算命先生鬼见愁。他能掐会算,不仅医术高明,而且武功不凡,。他抱走楚将军儿子,施展轻功,在皇宫中穿梭自如,轻易甩掉宫中侍卫的追捕,平安出城。
夏后命人火烧西宫,许贵妃及一干人等葬身火海。在清点尸体时,发现少了一个婴儿尸体。加上楚祥将军下落不明。夏后和相爷断定,太子极有可能是楚祥抱走了。于是,夏后暗中派人追杀楚祥将军。
兴德四年,皇上凯旋而归。
夏后精明能干,把此事瞒得滴水不漏。洪帝并不相信许贵妃当真死于意外。他时常做梦梦见太子,一直派人暗中调查此事,然而一直查不出真相,楚祥失踪,凤南阳也消失匿迹。
兴德五年,皇后生下一子,洪帝取名洪承安。皇后心想,皇帝对这儿子,显然没有寄予厚望。夏后心想,即使皇上迟迟不下诏,册立新太子,他日洪帝驾崩,皇位迟早是她儿子的。不过,她还是有所顾虑,二十四年前,她派人追杀楚祥,楚祥伤重而亡,太子却不知被何人救走。
二十多年来,太子音讯全无。倘若太子还活在世上,那么他将是洪承安继承皇位的最大威胁。况且,一旦此事揭发,她跟相爷必将大祸临头。
洪高德皇帝在位二十四年,他励精图治,知人善任,国力强盛,百姓安居乐业。洪帝日渐衰老,越来越想念失去的大皇子,终于病倒了。
得知洪帝病倒,凤南阳潜入宫中见皇上。
“大胆凤南阳,你可知罪,你躲朕二十多年,朕二十多年都在派人寻找你跟楚将军。你可知道许贵妃的事?”洪帝看到他喜极而泣。
“皇上,臣有罪。当年皇后要火烧西宫,臣得知后赶到,臣晚来了一步,太子已经被楚将军抱走。慌乱中臣救走了楚将军儿子,交与一世外高人抚养。这二十四年来,我一直在暗中寻找太子下落,却一直没有找到。臣有负皇上重托。”凤南阳满是愧疚。
“好个皇后。这些年我看她安分守己,悉心教导皇儿,却不曾想过,她竟如此恶毒。朕要将她打入冷宫!”洪帝气的咬牙切齿,猛拍御案。
“皇上,万万使不得。无凭无据,皇上若是这么做,必将会引起朝廷动荡,百姓恐慌。”凤南阳劝道。
“皇后的罪责,朕可以先不追究,但是,太子不能流落在外,朕一定要将他找回来。”皇上态度坚决,冷静了一会坐到龙椅上。
“皇上,光明正大寻找太子,太子难免会遭遇陷害。不如暗中查访。”凤南阳建议道。
洪帝着宫中画师据自己面貌,描绘出一幅二十四岁年纪的人画像出来,交于凤南阳,委派凤南阳为钦差大臣,并赐尚方宝剑,遇上贪官污吏,可以先斩后奏。
“皇儿,你在哪?”洪帝叹了口气。
兴德廿五年,大西国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
帝都凤城西北部武南山,大雨过后,天晴得格外好,太阳已经西斜,湛蓝色的天空烟消云散。在夕阳的余晖中,山野仍然保持着下雨后的那份清新和凉意,恰如“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的境界。
武南山,满山的竹子,一片无边的竹海。山顶最高处,有一处僻静雅居,全用竹子搭成,上下分两层,挂着一块牌匾,上书四个大字“武南山庄”。竹屋前面有一大片院子,院子里种着奇珍异草。微风吹来,可以闻到花草芳香。
”大师兄,你这次回来要多呆几天,我们都有两年没见面了。听说江湖中人人称你为怀扇公子。”一个面目清秀的少女站在院子里,一袭白色衣裙,不施脂粉,却是清新脱俗,宛如含苞待放的白莲花,只听这少女声音极尽甜美道:“你的武功那么厉害,我有你保护,再也不怕遇上贼人歹徒了。”
“我可不喜欢听奉承话。我平时叫你要勤练武功,你不认真练习。”师兄楚天阔,用手中的扇子轻轻拍打烟香的头,板着一张脸,故作严肃道:“日后若是遇上坏人,我可不管你哦。”
“哼,你竟对小师妹不关心。”烟香撇了撇嘴,瞪了楚天阔一眼,别过脸去,故作生气状。
这次,烟香并非说说而已,她真的是决意这么做,并付诸了行动。
兵器,兵器呢?她的手在身上乱摸了一阵,真是糟糕,又忘了把防身的刀具带出来。难道让她赤手空拳去与狼搏斗?拿着兵器她都没有多大信心,这不是难为她吗?
东方红看烟香那着急模样,立马改变了主意,决定应她诉求,冲过去看看那具尸体。
因此,他取出腰间的佩剑,扔给了烟香。
烟香接过佩剑,先是一愣。东方红也太了解她了,知道她要对付狼,但缺少兵器,所以把佩剑丢给了她。
不是吧?东方红这是鼓励她,让她拿着佩剑去与狼群搏斗的意思?他还是男人嘛?真是不愿帮她,让她自己上?她撇了撇嘴,太不够义气了。
她本以为,她决意要这么做,东方红一定会挺身而出的。谁知,他只是将佩剑借给了她。
不过,人家不愿意帮忙,她又有什么办法呢?帮是情,不帮是理,毕竟对付狼群是件危险的事。
话已出口,她本就没有收回的余地,再被东方红此举所激,她更加非去不可了。
她变换两个姿势,握紧了手中佩剑,正要拔剑出鞘。忽听东方红的声音,温和得出风拂过面颊:“你拿着这把剑防身,我过去看看。”
什么?烟香又是一愣,这巨大的转折让她有些措手不及。好在她头脑转动够快,随之反应过来,他并非铁石心肠。原来,他是要把剑给她防身,不是让她拿剑去与狼拼命。
她心头一暖,却担忧地脱口而出:“你把剑给了我,你手无寸铁怎么对付那些畜生呢?”
没错,她把那些狼叫做畜生,它们实在太可恨了!
话音一落,未等东方红做出反应,她不由分说要把剑塞回给东方红。
东方红哪里肯拿回剑,硬要把剑给她:“你拿着吧。放心,我的武功要对付这些畜生绰绰有余。”不知不觉中,他受她影响,也跟着把狼叫做畜生。
要知道,他曾经单挑几十名武林侠士,都能毫发无损,对付这些畜生还不是易如反掌。
低智商的野兽,总比高智商的人类好对付。
但是东方红忘了,在他面前的那一群畜生,并不是低等野兽,那是狡猾无比的狼。它具有超常的速度、精力和能量,还有非常发达的嗅觉。
狼是最贪婪凶残的动物,它们所经过之处,什么可以吃得下的动物,都被它们吃个精光。它们为了吞噬猎物,可以一直紧紧跟踪数十里。
狼生性凶暴、残忍而又十分狡猾,跑得很快,各种野生动物和家畜,甚至人都是它袭击和捕食的对象。它们通常成群活动,能够捕杀体形比它大的动物。
例如,狼捕食鹿时,就采取多路追击的方法,当鹿在奔跑中遇到障碍物不得不转弯的时候,位于两侧的狼正好包抄上来,即使鹿的奔跑速度比狼快,也难逃狼群的追捕。
这就是狼群战术,全面出击,四面开花。声东击西,互相掩护,佯攻加主攻,能攻则攻,攻不动就牵制兵力,让人顾头顾不了尾,顾东顾不了西。狼群的这招要比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的战术更厉害。
而现在,狼群没有主动对烟香和东方红两人发动进攻,只是因为它们已经填饱了肚子。如果他们两人不识时务要去招惹狼群的haul,狼群是会跟他们拼命的。
要徒手与狼搏斗,恐怕是件无比危险的事。
当然,东方红十分自信,以他的武功,要对付这些狼没有半点问题。
虽然东方红那么说了,烟香仍是不放心,无论如何都要把佩剑还没他。只是,东方红的动作比她快许多,早已从地上捡起一截茄子粗的树枝,身手敏捷地朝那具尸体飞奔而去。
烟香执意要将那边剑还给东方红,紧跟在他身后,边走边喊:“站住!”、
东方红丝毫没有理会她,只顾往前冲。
那群狼,本是吃饱了在休息,突然嗅到了危险气息。一只只警觉起来,发出了一声声与之前不一样的嗷叫声,像是警报,又像是队伍集结令。
十几条蹲坐在地上的大狼呼地一下全部站立起来,长尾统统平翘,一副弓在弦上、随时准备扑杀的架势。
东方红手握树枝冲在前面,很快与烟香拉开了一段距离。
烟香原是握着那把未出鞘的剑,追随东方红,却被他甩开了。她眼看东方红已经向狼群越靠越近,那些狼群做出攻击之势。她不由得为难了,是该继续上前,还是往后退呢?
理论上,她是该往前,帮着东方红对付那些狼。可实际上呢,她觉得让她杀狼,估计挺难,尽管她对狼充满了仇恨。它们活活将人咬死,并吞下肚,该杀。
衡量了一下她的能力,她还是作罢了,让她上前也是帮倒忙。她相信东方红定有十足把握对付那些畜生,反正若是换做大师兄出手,片刻功夫就可搞定。想了
想,她还是不要拖东方红后腿了。
她没有了想前进的想法,也没有往后退意思,索性就站在原地,准备观看东方红打狼。
冬日阳光照射下,那些杀气腾腾的狼,全部以嗜血的眼神紧盯着东方红。
东方红一开始只是单纯想过去看看那具尸体,究竟是不是牛轲廉。他往前走,踏入了狼群地盘,必然引起狼群的仇视与攻击。
他看着那些目光凶恶,拖着一个扫帚似的大尾巴狼,冷冷一笑。就凭这些畜生,想要跟他打?
分分钟让它们Ace!
自信并非自负,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他认真扫视了一眼狼群,看见有头狼浑身茂密的白色冬毛,体格硕大肌肉结实。他做出判断,这只应该就是狼王。
擒贼先擒王,狼王是狼群领袖,是群狼之间交流的枢纽。他盘算着先干掉狼王,其他狼只就容易对付多了。他确立目标,心中已有一套计划,干死狼王,手刃其他群狼。
他的目光锁定住那只狼王。只见那只狼王狼后腿微屈,前腿向前伸出,摆出一副向下俯冲的架势,两只眼睛里发出幽幽的凶光。
东方红施展轻功,纵身翻跃向前,举着手中的树枝瞄准狼王,向狼王刺去。
意料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狼群发出一声声嘶哑的嗷叫,在东方红袭向狼王时,它们做出了预判,瞬间分散开来。
可想而知,东方红第一次,并没有击中。他有些诧异了。
兴德元年,洪高德称帝,建立大西国,定都凤城。政权建立初期,周边国家对大西国虎视眈眈,无端挑起战火,洪高德皇帝御驾亲征。出征前,西宫娘娘许贵妃怀有身孕8个月。皇帝拟诏,若生皇子,取名洪承业,立太子,若生公主,封常玉公主。
洪帝离宫后,夏皇后使计让许贵妃滑胎,谁知,天不遂她愿,许贵妃腹中胎儿出生,居然成活了。
“陛下本就宠爱许贵妃,现如今,她又生下太子,眼看咱主子皇后宝座要保不住了。”
“可不是吗?听西宫里的宫女说,那太子生得白白胖胖,甚是可爱,面容酷似陛下,眉目间有一股正气,长大后定是个好皇帝。”
这是皇后宫里的小宫女在私底下悄悄议论。
即使她们不议论,夏后也知道,自己不设法除掉太子,恐怕以后日子不会好过了。
她随即招来自己的哥哥相爷和御前侍卫总管楚祥共同商议对策。他们密谋好了要火烧西宫,由楚将军执行。
在关键时刻,楚将军放弃了加害太子的念头,以自己的亲儿子换取太子出宫。
许贵妃哭哭啼啼间,把心一横,拿起发簪,用簪子尖在太子左肩上刺下“天”字。刺在儿身,痛在娘心,刺完字,许贵妃痛的肝肠寸断。她颤抖着双手给太子挂上块玉佩,那是皇上亲赐的,当今世上,仅此一枚。
许贵妃给楚祥磕头,声泪俱下道“楚将军,请受我三拜,你的大恩大德,本宫来世再报。”
“娘娘,万万使不得,快快请起……”说话间,听到外面有脚步声,楚将军抱起太子,从侧门匆匆逃走。
许贵妃晕了过去。
来人正是御医凤南阳。传说此人原是江湖中人,外号算命先生鬼见愁。他能掐会算,不仅医术高明,而且武功不凡,。他抱走楚将军儿子,施展轻功,在皇宫中穿梭自如,轻易甩掉宫中侍卫的追捕,平安出城。
夏后命人火烧西宫,许贵妃及一干人等葬身火海。在清点尸体时,发现少了一个婴儿尸体。加上楚祥将军下落不明。夏后和相爷断定,太子极有可能是楚祥抱走了。于是,夏后暗中派人追杀楚祥将军。
兴德四年,皇上凯旋而归。
夏后精明能干,把此事瞒得滴水不漏。洪帝并不相信许贵妃当真死于意外。他时常做梦梦见太子,一直派人暗中调查此事,然而一直查不出真相,楚祥失踪,凤南阳也消失匿迹。
兴德五年,皇后生下一子,洪帝取名洪承安。皇后心想,皇帝对这儿子,显然没有寄予厚望。夏后心想,即使皇上迟迟不下诏,册立新太子,他日洪帝驾崩,皇位迟早是她儿子的。不过,她还是有所顾虑,二十四年前,她派人追杀楚祥,楚祥伤重而亡,太子却不知被何人救走。
二十多年来,太子音讯全无。倘若太子还活在世上,那么他将是洪承安继承皇位的最大威胁。况且,一旦此事揭发,她跟相爷必将大祸临头。
洪高德皇帝在位二十四年,他励精图治,知人善任,国力强盛,百姓安居乐业。洪帝日渐衰老,越来越想念失去的大皇子,终于病倒了。
得知洪帝病倒,凤南阳潜入宫中见皇上。
“大胆凤南阳,你可知罪,你躲朕二十多年,朕二十多年都在派人寻找你跟楚将军。你可知道许贵妃的事?”洪帝看到他喜极而泣。
“皇上,臣有罪。当年皇后要火烧西宫,臣得知后赶到,臣晚来了一步,太子已经被楚将军抱走。慌乱中臣救走了楚将军儿子,交与一世外高人抚养。这二十四年来,我一直在暗中寻找太子下落,却一直没有找到。臣有负皇上重托。”凤南阳满是愧疚。
“好个皇后。这些年我看她安分守己,悉心教导皇儿,却不曾想过,她竟如此恶毒。朕要将她打入冷宫!”洪帝气的咬牙切齿,猛拍御案。
“皇上,万万使不得。无凭无据,皇上若是这么做,必将会引起朝廷动荡,百姓恐慌。”凤南阳劝道。
“皇后的罪责,朕可以先不追究,但是,太子不能流落在外,朕一定要将他找回来。”皇上态度坚决,冷静了一会坐到龙椅上。
“皇上,光明正大寻找太子,太子难免会遭遇陷害。不如暗中查访。”凤南阳建议道。
洪帝着宫中画师据自己面貌,描绘出一幅二十四岁年纪的人画像出来,交于凤南阳,委派凤南阳为钦差大臣,并赐尚方宝剑,遇上贪官污吏,可以先斩后奏。
“皇儿,你在哪?”洪帝叹了口气。
兴德廿五年,大西国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
帝都凤城西北部武南山,大雨过后,天晴得格外好,太阳已经西斜,湛蓝色的天空烟消云散。在夕阳的余晖中,山野仍然保持着下雨后的那份清新和凉意,恰如“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的境界。
武南山,满山的竹子,一片无边的竹海。山顶最高处,有一处僻静雅居,全用竹子搭成,上下分两层,挂着一块牌匾,上书四个大字“武南山庄”。竹屋前面有一大片院子,院子里种着奇珍异草。微风吹来,可以闻到花草芳香。
”大师兄,你这次回来要多呆几天,我们都有两年没见面了。听说江湖中人人称你为怀扇公子。”一个面目清秀的少女站在院子里,一袭白色衣裙,不施脂粉,却是清新脱俗,宛如含苞待放的白莲花,只听这少女声音极尽甜美道:“你的武功那么厉害,我有你保护,再也不怕遇上贼人歹徒了。”
“我可不喜欢听奉承话。我平时叫你要勤练武功,你不认真练习。”师兄楚天阔,用手中的扇子轻轻拍打烟香的头,板着一张脸,故作严肃道:“日后若是遇上坏人,我可不管你哦。”
“哼,你竟对小师妹不关心。”烟香撇了撇嘴,瞪了楚天阔一眼,别过脸去,故作生气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