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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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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秋风习习,吹得小街头梧桐叶纷纷落下,眨眼间,满地尽带黄金甲,彰显一股肃杀恢弘之气。

    一个穿着粗布,打着补丁的瘦小个子小贩叫得欢快,打开了罩子,一股清香的馒头面包味扑面而来。路人来来往往,却熟视无睹。

    太阳已经西斜,满炉的包子今天还没有卖出一个,一天又要过去。小贩轻轻叹了口气。

    刘墨老远就闻到了香味,迟疑了一下,掏出了那火红色的戒指。

    “你看,这戒指能值多少个面包?”刘墨颤抖着递过戒指,眼里充满了期待。

    刘墨曾是民国时一个普通的盗墓者,明察暗访,昼伏夜出,辛劳几年,一无所获。二十岁生日那夜,他坐在一座刚被自己挖掘的古墓前,伤心欲绝,感慨时运不济,命运多舛,准备一死了之。这时,一枚火红色的戒指从墓土内抛出,砸在了他头上。一道白光闪烁,缩小,刘墨穿越了,来到了这个异界。

    刘墨来到这个异界已经三天没有吃饭了,饥肠辘辘。

    这三天里,刘墨几经打听,换来几次白眼后,终于弄明白自己穿越到了地球演化史中具有明确地质记录的最初阶段——太古代。在太古代,他手里有几块银元,估摸着用不上,只好拿出戒指。刘墨认为,盗墓了几年,才不经意间得了这枚戒指,还被它砸了一下就穿越了,一定是宝物。

    刘墨舍不得,可是实在饿得不行。

    刘墨穿着典型的民国衫袄和抿裆裤着实让小贩诧异地多看了一眼。

    小贩接过戒指,仔仔细细地观察起来,放入嘴里狠咬了两口,脸上露出了窃喜之色,双掌打开,把戒指握在里边,闭上了眼睛。

    一会儿,小贩把戒指甩给了刘墨。

    “走吧,走吧。”一句冰冷的话再次将刘墨打入了冰柜里,心里凉丝丝的。

    刘墨拿着戒指,尝试着去跟路人换点钱。路人给了同一个反应——惊奇地盯着他,拿过戒指仔细地看了看,放到嘴里咬了两口,握紧戒指,闭上眼睛,一会儿甩给刘墨。

    刘墨的衣服是民国的,穿越过来,一直没有能力换过,而太古代的男子穿的以宽衫居多,这显得刘墨很不入流。刘墨知道人们盯着自己是因为服饰的原因,可是,人们闭上眼睛紧握戒指的动作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这是什么冷漠的世界?”刘墨接连受挫后,蹲在路边,懊恼道。

    “记得在文献中太古代才刚有生物的呀,怎么可能有人类了。”

    刘墨在干盗墓这一行之前,曾经上过学,认得字,酷爱历史,这也为他盗墓活动提供了有力帮助。在历史的学习中,刘墨甚至从地球的起源研究到了民国时期,这让他常常在同行面前吹嘘自己的历史知识。

    “一定弄错了。我一定是来到了伟大的唐朝。我不会那么倒霉的。”刘墨咬牙寻思,灵机一动,撕下了衫袄一角,捡了几块小石子,包好,来到了一家客栈,找了一张空闲的桌子坐下。

    这是一家三层楼的豪华客栈,来来往往的食客都是穿着华丽的人,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嘴里不时吐出几句肮脏话。

    “他们一定是富商或者是大官人。”刘墨摸着扁平的肚皮,抛了两下衫袄包裹的小石子,丢到了桌子上。

    “喂,小二,切三斤牛肉和一坛酒来。”刘墨叫道。

    “好咧!”里屋传来了一声粗犷的声音,惊了刘墨一跳。

    声音铿锵有力,洪亮,想来出自一个壮汉口中。刘墨想用包裹的小石头伪装成白银混口饭吃,只要上了菜,吃饱喝足后寻机开溜。如果被壮汉逮住,一拳打下,瘦小的刘墨不死也残。

    刘墨心中越发不安,四下查看周边逃跑路线。

    刘墨在一楼,离门口还排了两桌,如果没人阻拦,三秒钟可以逃出门外。

    在离门口最近的一桌,有两条大汉在高声大喊,欢笑着吃肉喝酒,有一条大汉不时伸出粗大的腿横在过道上。

    “这要跑走了,这汉子伸出腿来不把我绊倒了?!”刘墨喃喃自语。

    “哈哈……”邻桌一个胖子指着刘墨大笑起来,“他穿得这么怪异,衣角还撕破了,难道修仙不成,家财散尽了?”

    “这还用说。每年长安城修仙失败的人比比皆是,他们一副神经兮兮的样子,身无分文,流落街头当了乞丐。”一个瘦子同伴应道。

    “你说我是乞丐?”刘墨气得跳了起来,抓起石子小包,晃了晃,底气十足地高声道:“这是什么?白花花的银子。”

    刘墨不能让人说他像乞丐,因为他的打扮实在像乞丐——头发凌乱,脸面勉强洗得干净,几天没洗的衣服脏兮兮的,还破了。刘墨明白,如果不回击这一胖一瘦的两个人,任由他们说出对自己不利的话,旁人不一会儿都会相信了。

    胖子哼了一声,相信了破烂衫袄块包裹的是白花花的银子。

    “呸!狗眼不认识泰山。”刘墨趁热打铁,理直气壮地瞪了胖子一眼。

    “菜来了。”从里屋走出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端着一盘牛肉,叫道:“谁叫的牛肉?”

    “我的。”刘墨狠拍了一下桌子,大喊道:“拿来,大爷要大战三百回合,不醉不归。”

    刘墨要的就是气势,一副有钱大款的气势,不然,只能被打入乞丐行列了。

    年轻姑娘诧异地瞟了刘墨一眼,顿了顿,笑道:“先上肉,酒很快就上来了。”

    不多时,酒肉都摆在了桌上。刘墨眼睛雪亮,抓起牛肉,旁若无人地狼吞虎咽起来。

    饿了三天,肚皮贴脊背,刘墨甚至怀疑三斤牛肉根本不够吃。

    “吃成这熊样,真是像饥饿的难民。”胖子又叫道。

    “我看他的不是白花花的银子,是石头吧。”瘦子冷静地分析道。

    刘墨一惊,一块没嚼烂的牛肉噎在了喉咙里,急忙喝下一碗酒,才缓过气来。刘墨大汗满淋,余光扫了全场,食客们都睁大眼睛看了过来,眼里充满了好奇。瘦子的话虽然不大声,可是全场的人都听到了。这是千钧一发的时刻,稍有不慎,就会被立即认定为吃了霸王饭,后果不堪设想。

    里屋那位大汉出来了。刘墨瞟了过去,心下骇然。这大汉有一米九多,虎背熊腰,光着膀子,胸口有一摄黑毛,脸面胡子邋遢不堪,典型的打手形象。刘墨能想到是那位漂亮的年轻女子告了状,大汉才出来的。

    “只可惜牛肉才吃了一小半。”刘墨害怕加痛惜。

    场面安静了一会儿,这期间空气令人窒息。

    “哈哈……”刘墨拍腹大笑,嘲弄道:“你以为我值钱的东西是这白花花的白银子吗?真是大错特错了。”

    全场一片哗然,随即爆发出一阵哈哈大笑。

    “神经病了,难道值钱的是他的奇装异服吗?”

    “叫花子骗子,有好戏看了。”

    “霸王餐!”

    ……

    瘦子鄙夷地一笑,走了过去,指着小石子包,说道:“打开看看,让我们知道里边是白花花的银子。”

    “啪”

    刘墨一掌拍在桌上,“我有火龙戒指。”

    刘墨一声大喊,盖过了所有嘈杂的嘲弄声。火龙戒指是刘墨忽然想到的一个名字,他希望一个有威势的名字可以镇住所有人。

    “我说了,我最值钱的东西不是我这小包子银子,而是我的火龙戒指。”刘墨把手慢慢移开,火红色的戒指露了出来。

    “什么?就这戒指,我家有一堆。”一个身穿长衫商人模样的人叫道。

    这时,戒指闪出了淡红色的光芒,瞬间消失了。这一怪异现象被刘墨看得一清二楚,这让他心里一阵狂喜。三天前,火红色戒指就是闪烁着淡红色的微光抛向他的。

    “莫非,火龙戒指再次施法了?”刘墨暗暗想道,颤抖着手伸向戒指,将戒指放入掌心,双手合十,学着这里的人摆弄戒指的样子,闭上眼睛。

    “请把小石子包变为白银包,请把小石子包变成白银包。石头变白银,石头变白银。”刘墨在心里默念道。

    刘墨相信这是一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而这枚戒指很可能是传说中的某个法宝——能穿越时空,或许还能点石成金。在喊“火龙戒指”的时候,戒指有了感应,这就是一个法宝的明证。

    “咦?!”人群中,一个惊奇的声音传来。

    刘墨双掌缝隙中发出了微微的红光,一闪一闪。

    全场鸦雀无声,一片安静。那位商人模样的更是目瞪口呆,眼睛一眨不眨的。瘦子瘫坐在桌子上,惊异地盯着刘墨手掌间发出的红光。刘墨的手在微微打转,这让众人相信这微微红光是刘墨施法产生的。

    刘墨暗暗窃喜,人们没人嘲弄了,一定被法宝镇住了。他虽然紧闭双眼,但是手心里暖和和的。

    “火龙戒指一定发光了。”刘墨猜测。

    “啪”

    胸口一摄黑毛的壮汉猛然给了刘墨一巴掌,打得刘墨鼻青脸肿,戒指甩在了地上。

    “这在干什么呢你?吃霸王饭也不问问老子的拳头?”壮汉咆哮道,经脉突兀,大有一口将刘墨吞下的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