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群贤庄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重生之都市仙尊、花娇、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四人时而御空飞行,穿越云海;时而漫步而行,欣赏路边壮丽景色,肆意徜徉,好不潇洒。
这一日,也不知行到何处,四人或蹲或坐在矮坡上看夕阳,金光四射,彤云七彩。
坡下远处来一群百姓,抬着一口棺材走过,皆神色木然,毫无悲戚之色,对矮坡上的四人也是视若未见。
张天宇观察许久,方心中一动,运起神仙宗秘术再去看,心中一惊,众人头上皆黑气缭绕,随即站立而起,对着三人道。
“有人在吸死气炼飞尸,这门歹毒之法已灭了十多年,想不到又死灰复燃。”
当初混沌初开,清气上升,浊气下降,缓慢演化成世间万物。岁月流转,无数种气息出现在苍茫天地间。
有修行灵气者、阴寒气者、混元气者,此类门道,皆是以天地间自然之气修炼,倒也无伤天合。
但,总有人妄图寻觅不二法门,有那么一支,常年混迹于义庄坟茔间,与尸气腐气为伍,慢慢的,竟然寻摸出一套修炼尸气的法门。
择一新死之尸身,以尸气炼化,随着尸气日益浓郁,渐渐成飞尸,其可似活人般御空飞翔,更是铜皮铁骨,无坚可催。飞尸分为铜尸、铁尸、金尸、玉尸四个境界,炼制玉尸最高境界,就算是张天宇也唯有望风而逃。只有人族顶尖战力才可胜之。
飞尸不死不灭,可千万年不腐,然而意识已无,空有皮囊,怕是人族可掌握的唯一一种长生不灭之术,但是,没有人愿意自己成为没有思想受人摆布的行尸走肉。
原本,以尸身炼化已是有违天和,何况近乎不腐这般违背天道之事,有些人为确保尸气精纯,更是杀死青壮来蓄积尸气,更有甚者,以残忍手段制造怨气,来强化飞尸。
众人明白了飞尸的可恨之处,一致决定出手除去这祸害,张天宇以罗盘定位,找出方圆之内最适合炼化尸气之处。
方位既定,便循迹前往,几人终在村落不远处山沟内发现了炼飞尸的人,一个身穿道袍的丑陋道人,山沟里用骷髅摆下复杂阵势,阵中心有一着红色衣裙的俏丽女子躺在木台上。四周尸气浓郁成黑色,一丝丝连绵不断的飘进那女子身躯内。
只是,这是飞尸?远不是那想象中的龇牙咧嘴、歪瓜裂枣、面色铁青啊,甚至于,还有些,如何讲呢,别样一种感觉。
丑陋道人自言自语道,“丽娘啊丽娘,你活着的时候不肯从我,非要跟那穷书生,不过三年,便因病而死,天人永隔。既然如此,不若做我的飞尸吧,可保你容貌万年,身躯不化,我让他们全村为你陪葬,尽数成为你裙下的尸气!”
“口气不小,可惜,今日遇上了除暴安良的我。”范百里第一个跳将出来,无法,年纪最轻、武力最弱,只得做出头鸟,至于断后重任,还是张天宇、轩辕青来担当吧。
“哪来的弱鸡,敢挡道爷好事,信不信撕了你给丽娘添点尸气!识相的,速速滚远点,省得碍眼。”
范百里见过此种人也不在少数,只是感慨,为何每个反派都觉得自己天下无敌,是他们见识少,还是本领强?这迷之自信,他可从未有过。“路见不平一声吼,你这丧尽天良之辈,人人得而诛之。”
“杀尽天下该杀之人,渡尽世间当渡之人。乃是我发下的大宏愿,你懂什么,毛都没长全的小崽子。”
“这一村子的黎民百姓,难道都是该杀?吹大牛也不怕闪了老腰,说大话也不怕坏了嗓子。”
“你知道些甚,这村子里若是有一个好人,丽娘也不用变成今日光景,我也继续修行我那人间道,而非这炼尸之术!”丑道人近乎歇斯底里般,大声的吼出来,与刚才判若两人。
这让范百里就有些迷糊了,莫非,当中真有隐情?正在他进退两难间,张天宇带头,余下三人也都跳了出来。
一见面前多了几人,丑道人有些许慌乱,片刻,还是恢复正常。
“这位道友,既然你说这村子里都是该杀之人,不如说说如何?”张天宇出言不冷不热,一副实事求是模样。
“尽是些麻木不仁、欺软怕硬、落井下石之辈,如此让他们去死,真是便宜了。”
这村子,唤作群贤庄,如此高洁的名字,却与事实相去甚远。
数年前,丑道人和丽娘及一票人流浪到此,见人们还算热情,就留居此地。谁知道,时日不长,其他人一个接一个不明原因的死去,当时丑道人还以为是长途跋涉酿成的病根,也不注意,没放在心上。
丽娘生的花容月貌,一脸姿色在逃难途中也是保持的尚可,更不要说在群贤庄安定下后,更是艳压八方,一下子成了村里头号门面。
平日总有各种闲汉上家挑水担柴,送米送面,让丽娘更是认为此地是绝佳居所。毕竟她身份特殊,大的镇子自是不敢露面,但长居在此当问题不大。
丑道人机缘巧合救下丽娘,伴随她直到此地。
按说人已安定,他也应当功成身退。但是,心底的那份执念,让他一直不忍离去。
是啊,见到丽娘的第一眼,他便决定守护她一生一世,不管天涯海角。
此刻,有了落脚地,应当高兴才是,可,事与愿违,无论如何,丑道人也无法欢笑。无它,群贤庄一个穷书生,走进了丽娘的生活。
人世间有两种人,最是受人喜欢,尤其受女人喜欢:一个是盖世大英雄,一个是满腹经纶的俏书生。
恰好,丑道人两者都不是,在此之前,他只是个漫无目的求道的小道人,读书之事,只对经书有所研究。吟不出来那“关关雎鸠、君子好逑”之词句。
但,穷书生能行,诗经风雅颂,尽数不在话下,尤其大雅小雅,更是张口就来。
日日在丽娘墙外读诗,从不上门的他,反倒击退所有人,成功采下这牡丹花。
丑道人见如此,只得含恨而去,远走天涯。
可惜,好景不长,穷书生罹患疾病,卧榻不起,没有太久,便一命呜呼。
四人时而御空飞行,穿越云海;时而漫步而行,欣赏路边壮丽景色,肆意徜徉,好不潇洒。
这一日,也不知行到何处,四人或蹲或坐在矮坡上看夕阳,金光四射,彤云七彩。
坡下远处来一群百姓,抬着一口棺材走过,皆神色木然,毫无悲戚之色,对矮坡上的四人也是视若未见。
张天宇观察许久,方心中一动,运起神仙宗秘术再去看,心中一惊,众人头上皆黑气缭绕,随即站立而起,对着三人道。
“有人在吸死气炼飞尸,这门歹毒之法已灭了十多年,想不到又死灰复燃。”
当初混沌初开,清气上升,浊气下降,缓慢演化成世间万物。岁月流转,无数种气息出现在苍茫天地间。
有修行灵气者、阴寒气者、混元气者,此类门道,皆是以天地间自然之气修炼,倒也无伤天合。
但,总有人妄图寻觅不二法门,有那么一支,常年混迹于义庄坟茔间,与尸气腐气为伍,慢慢的,竟然寻摸出一套修炼尸气的法门。
择一新死之尸身,以尸气炼化,随着尸气日益浓郁,渐渐成飞尸,其可似活人般御空飞翔,更是铜皮铁骨,无坚可催。飞尸分为铜尸、铁尸、金尸、玉尸四个境界,炼制玉尸最高境界,就算是张天宇也唯有望风而逃。只有人族顶尖战力才可胜之。
飞尸不死不灭,可千万年不腐,然而意识已无,空有皮囊,怕是人族可掌握的唯一一种长生不灭之术,但是,没有人愿意自己成为没有思想受人摆布的行尸走肉。
原本,以尸身炼化已是有违天和,何况近乎不腐这般违背天道之事,有些人为确保尸气精纯,更是杀死青壮来蓄积尸气,更有甚者,以残忍手段制造怨气,来强化飞尸。
众人明白了飞尸的可恨之处,一致决定出手除去这祸害,张天宇以罗盘定位,找出方圆之内最适合炼化尸气之处。
方位既定,便循迹前往,几人终在村落不远处山沟内发现了炼飞尸的人,一个身穿道袍的丑陋道人,山沟里用骷髅摆下复杂阵势,阵中心有一着红色衣裙的俏丽女子躺在木台上。四周尸气浓郁成黑色,一丝丝连绵不断的飘进那女子身躯内。
只是,这是飞尸?远不是那想象中的龇牙咧嘴、歪瓜裂枣、面色铁青啊,甚至于,还有些,如何讲呢,别样一种感觉。
丑陋道人自言自语道,“丽娘啊丽娘,你活着的时候不肯从我,非要跟那穷书生,不过三年,便因病而死,天人永隔。既然如此,不若做我的飞尸吧,可保你容貌万年,身躯不化,我让他们全村为你陪葬,尽数成为你裙下的尸气!”
“口气不小,可惜,今日遇上了除暴安良的我。”范百里第一个跳将出来,无法,年纪最轻、武力最弱,只得做出头鸟,至于断后重任,还是张天宇、轩辕青来担当吧。
“哪来的弱鸡,敢挡道爷好事,信不信撕了你给丽娘添点尸气!识相的,速速滚远点,省得碍眼。”
范百里见过此种人也不在少数,只是感慨,为何每个反派都觉得自己天下无敌,是他们见识少,还是本领强?这迷之自信,他可从未有过。“路见不平一声吼,你这丧尽天良之辈,人人得而诛之。”
“杀尽天下该杀之人,渡尽世间当渡之人。乃是我发下的大宏愿,你懂什么,毛都没长全的小崽子。”
“这一村子的黎民百姓,难道都是该杀?吹大牛也不怕闪了老腰,说大话也不怕坏了嗓子。”
“你知道些甚,这村子里若是有一个好人,丽娘也不用变成今日光景,我也继续修行我那人间道,而非这炼尸之术!”丑道人近乎歇斯底里般,大声的吼出来,与刚才判若两人。
这让范百里就有些迷糊了,莫非,当中真有隐情?正在他进退两难间,张天宇带头,余下三人也都跳了出来。
一见面前多了几人,丑道人有些许慌乱,片刻,还是恢复正常。
“这位道友,既然你说这村子里都是该杀之人,不如说说如何?”张天宇出言不冷不热,一副实事求是模样。
“尽是些麻木不仁、欺软怕硬、落井下石之辈,如此让他们去死,真是便宜了。”
这村子,唤作群贤庄,如此高洁的名字,却与事实相去甚远。
数年前,丑道人和丽娘及一票人流浪到此,见人们还算热情,就留居此地。谁知道,时日不长,其他人一个接一个不明原因的死去,当时丑道人还以为是长途跋涉酿成的病根,也不注意,没放在心上。
丽娘生的花容月貌,一脸姿色在逃难途中也是保持的尚可,更不要说在群贤庄安定下后,更是艳压八方,一下子成了村里头号门面。
平日总有各种闲汉上家挑水担柴,送米送面,让丽娘更是认为此地是绝佳居所。毕竟她身份特殊,大的镇子自是不敢露面,但长居在此当问题不大。
丑道人机缘巧合救下丽娘,伴随她直到此地。
按说人已安定,他也应当功成身退。但是,心底的那份执念,让他一直不忍离去。
是啊,见到丽娘的第一眼,他便决定守护她一生一世,不管天涯海角。
此刻,有了落脚地,应当高兴才是,可,事与愿违,无论如何,丑道人也无法欢笑。无它,群贤庄一个穷书生,走进了丽娘的生活。
人世间有两种人,最是受人喜欢,尤其受女人喜欢:一个是盖世大英雄,一个是满腹经纶的俏书生。
恰好,丑道人两者都不是,在此之前,他只是个漫无目的求道的小道人,读书之事,只对经书有所研究。吟不出来那“关关雎鸠、君子好逑”之词句。
但,穷书生能行,诗经风雅颂,尽数不在话下,尤其大雅小雅,更是张口就来。
日日在丽娘墙外读诗,从不上门的他,反倒击退所有人,成功采下这牡丹花。
丑道人见如此,只得含恨而去,远走天涯。
可惜,好景不长,穷书生罹患疾病,卧榻不起,没有太久,便一命呜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