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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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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伦村长满意的看着面前的景象。

    瑞泊莱特村似乎很繁荣,田地和果园都充满了活力,三年前他带领一帮村民凿穿了沟渠,将山泉从山上引下来后,使得这个村庄显得越发生机勃勃。

    村庄里的产出现在已经足够支付领主的赋税,只要小心那些法外之徒的打劫就能活下去。

    不过自从两个星期前一个东方佣兵过来杀了山贼首领,已经很久没有人来骚扰这个小村庄了。这是自从他担任村长以来,保持的最长记录。

    想到这里,他背着手去村后的墓地巡视了一下,好久没去那里看了,尤其是埋在那里的如同自己父亲的老村长。

    五十年前,只有十岁的他衣衫褴褛的流浪到这座小村庄,想要偷吃鸡蛋的他被村民抓住并想打他一顿解气,但被当时的村长阻止,村长看他可怜就把他带回家饱餐一顿,随后一直膝下无子的他就收了赫伦做他的养子。

    在养父二十几年前因为风寒去世以后他已经担任这个村庄的村长够久了,在他担任村长的期间,自认为还算得上称职。

    虽然不时有土匪山贼过来打秋风,但他布置的探哨总能及时发现并通知村民将粮食转移藏好。他已经不记得这么多年以来有多少次被刀架在脖子上逼着他将粮食交出来了。

    不过幸好,这脑袋一直还在。

    他一边摸着脖子感慨着,一边慢慢踱回村庄,还没进家门就闻到从里面传来的炖菜香味。

    那是他的养子和儿媳在做晚饭,罗比,他的养子是他在二十年从树下捡回来的,就像是一种轮回一般。

    他决定下周就从村庄的位置上退下来,该给年轻人锻炼的机会了。

    想到这里,赫伦微笑着将手搭在把手上,准备享受生活。

    但一把尖刀从黑暗中出现的并抵住他的喉咙。

    赫伦一动也不敢动,他僵硬的身体只得受制于挟制者缓慢移动。

    他又余光扫了一眼,发现挟持自己的竟然是一伙人,他们大小不一,都身穿灰色斗篷,将脸隐藏住。

    但背后的人并没有想要躲藏的意思,反而大摇大摆的走在路中央,很快,他们便被村里的其他人发现。

    “村长!村长被人抓住啦!”

    警报声登时响起,村里的村民从四面八方涌过来,赫伦村长看起来很受村民爱戴。

    在他的养子罗比的带领下,年轻的农民手握农具充当武器将他们团团围住。

    这时,从那帮挟持者中窜出一个小个子,他只有成年男子半人高,虽然也穿着斗篷,但可以看到他隐藏在底下的大鼻子:“日安,各位,我们这帮旅人无意冒犯,只是想打听一个人。”

    “快放开村长!”“否则就给你们好看!”“对付这种人大家不用费口舌一起上!”

    场面乱哄哄的一度非常混乱。

    小个子叹了口气:“人类啊,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就不能好好听人说话吗?”他转过身,无奈的说:“算了,我还是和管事的人说吧,老头,十几天前是不是用一个男人带着一个女人来过村庄?”

    赫伦村长心里一惊,却缄口不语。他知道那个匆匆离开的异乡人似乎在躲避着什么,却没想到他们真的找上门来。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承认了,那么能不能劳烦你告诉我们他们去哪了?”

    老村长依然没有说话。

    “看起来得使点手段让你开口了。”小个子打了个响指,“希汶。”

    赫伦感到挟持自己刀尖割破了自己的皮肤,滚烫的鲜血从里面流出来。

    “爸爸!”罗比大叫道,他挥舞着木棒想要拯救自己的养父,却被那帮人中的一个大个子一拳撂倒。

    “我说,年轻人放松,还有,你这个蛮牛也是,不要总是绷紧肌肉,”小个子摆摆手,试图缓和气氛,“我们是热爱和平的,暴力显然是不行的,那就只有使用幻术了,美狄亚娜?”

    “我说,斯通森,你又不是老大,轮得到你指挥这个那个的吗!”妩媚的女声响起,原本围着他们还躁动不安的男人们感觉骨头都要酥了。

    “老大不是不爱说话吗?只能由我代劳了。”

    有着红色皮肤的女人嘟囔了一声,从大个子旁边走出,不同于她的同伴,她穿着紫色的斗篷。

    女人认真的盯着老人,似乎想要读取他的思想,看着她隐藏在黑暗中的金色竖瞳,赫伦有点害怕。

    出人意料的,女人直起身体摇了摇头,“我早就说过了,我读不了他的思维。”

    “果然,那么只能有请老大出场了。”斯通森做了一个又请的动作,竟然从那群农民里走出一个普通人。

    所有村民都惊异于什么时候身边多出来这个人,而之前他们完全没有发现身边多了一个陌生人。

    那个男人一边走着一边撕掉身上的披风漏出底下的链甲,在路过那个大个子的时候,他从对方手上接过一面筝形巨盾和一把短剑并披挂在自己的身上。

    最后,他停在老人面前。

    赫伦村长颤抖的抬起头看向他,和他以为的凶神恶煞相反,这个人看起来是这伙人中唯一的人类,黑发黑瞳,身材适中。竟然和那个东方人有点相似。

    只是瞄了一眼,男人就知道这个村长不会透露异乡人的行踪。

    “既然什么都不肯说,那就不用废话了。”说罢,他的眼神变得冷酷无比。

    身后那个叫希汶的女人会意般的将赫伦拉倒。

    接着男人举起大盾,半眯着眼睛,用盾下端的尖角对准他的头颅。

    “老大真的会下手哦。”斯通森半闭着眼睛装腔作势的说道。

    “我说,我说,那两人沿着村口的路朝北走了,求你放过我父亲!”罗比大叫着说出一切。

    “太迟了!”

    盾牌狠狠砸下。

    老人的脑袋立刻被砸成两段。

    “村长!”“村长!”哭喊声瞬间淹没了这个村庄,很多人还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

    “爸爸,爸爸……”罗比眼睁睁的看着眼前一切的发生却无能为力,他最敬爱的养父竟然在自己面前瞬间毙命。

    斯通森捂上眼睛,嫌弃的说道:“老大还是那么喜欢简单暴力。”

    男人将盾牌举起,转身对着村庄里的人大声说道:“我是亚修提乌斯,是一名罗多克人,如果想要为你们的村长报仇的话,尽管来找我吧!”

    说罢,这帮人便准备离开。

    “你们别想走!”罗比接过将铁叉对准这行人,眼中充满了仇恨,在他的身后,所有年轻人也都跟随他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嘶~~’不速之客中的一名一直沉默不语的瘦高男子立刻举起弓箭对准他们,这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天真的小帅哥,我们想走谁还拦得住?”美狄亚娜充满魅惑的舔着舌头,摸过自己丰满的胸部,随后她口中念念有词,像是在低声吟唱。

    突然,她原本金色的眼眸更是金光大盛,“请将您的力量赐予给我,万形之神,移形换影!”

    那行不速之客的身体在咒语下迅速扭曲并被吸进一个点,只是一眨眼功夫,他们便凭空消失了。

    只留下村长的尸体,而他上半部分被砸掉的脑袋也被消失了。

    斯通森扶着石头好一会才缓过来,他实在是适应不了这种幻术师的传送术。

    这帮人此时出现在离村庄足有一里远的地方。

    “下次再用这招的时候,能不能提前和我说一下啊!”小个子仰着头一脸愤怒。

    “不用这招,我们怎么能从那群愤怒的村民包围中出来,难不成还能将他们杀光不成?”美狄亚娜吹着自己的指甲,为刚才在施法时弄花的美甲感到郁闷。

    “谁让老大一言不合就将村长的脑袋砸下来。”斯通森耸耸肩。

    亚修没有说话,他将村长剩下的那半个脑袋放在石头上。

    “出来吧。”他说道。

    过了一会,一个黑色的,蠕动的软体生物从死人的脑中探出身子。

    这是一只阿米巴脑虫,他们喜欢潜入别的大型生物的脑中,将宿主的脑子吃掉,然后替代它们操控宿主的身体。

    希汶向后退了一步,虽然早已知道村长的真实身份,但杀人不眨眼的她却天生对这种软体动物感到恐惧。

    亚修半跪下来,说道:“我帮你解困了,你得给我们点有价值的情报作为回报。”

    “回报?”一个听起来尖细而苍老的声音响起,脑虫颤抖着,看起来很生气,“你将我的这幅身体摧毁让我再也回不了我的家,你管这叫解困!”

    “你不想等你老死在床上的时候,你的养子看到他尊敬的养父其实是一团黑色的粘稠物,化成黑液从口鼻中流出来吧。”亚修说的话直击它的软肋,“还是你才将他的养父的大脑吃掉并替代他?”

    “什么!”脑虫气愤的大喊道,“我从五十年前就寄宿在这幅躯体里,看着他一天天的长大,可以说这就是我的身体!”

    “女神在上!一个在同一具人类躯体里待了50年的阿米巴脑虫!我一定是疯了。”斯通森惊叹道。

    亚修却不这样想,“这么说,你将一个孩子的脑子吃掉并替代了他!”

    “不是的!”因为激动,脑虫的黑色身体变成白色,“那时候我刚出生还在大地上游荡,发现了一具流浪儿的尸体,他才饿死不久,于是我潜进去替代了他已经死去了大脑成为了他。”

    “在游荡了几个月后,我被瑞泊莱特的村长,也是我的养父收养。在接下来的日子,我融入了你们的生活,发现有人关心有朋友的感觉很不错,渐渐的我发现自己竟然爱上了当人类,这种感觉在遇到同样是流浪儿罗比后更加强烈,我发誓要将他抚育成人,就像我的养父那样,没想到,五十年过去了,我还在这具身体里。”

    美狄亚娜冷哼一声,“一个有家庭的阿米巴脑虫,一个想和人类在一起的怪物。”

    脑虫又叹了一口气,“其实我也想过死后自己会暴露的事情,但总是舍不得离开我的家人,或者,你把我杀死真的算是最好的解脱。这也能让罗比认识到这个世界的黑暗,快速成熟起来。”

    “好吧,”脑虫思考了一会,它确实欠面前这帮人一个人情,“他们是两个人,两个星期前来过这里,然后朝北面去了。”

    亚修皱了一下眉头,他知道那是禅达城的方向。

    “还有,那个女人是个疯子。”脑虫补充了一句。

    “疯子?”美狄亚娜看向她的同伴,“这么说传言是真的。”

    “好了,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们了,让我安安静静的独自待着吧,我想找一个能够闻到芳草清香,看到日落夕阳的地方,回忆着那些美好的过去慢慢死去。”

    亚修点点头。

    于是脑虫蠕动着它那衰老的身躯,朝岩石缝里钻去,很快,它的身影便消失在黑暗之中。

    “老大,就这样放他走了?”斯通森有点疑惑,他还从听说过有善良的阿米巴脑虫。

    “即使是假的,它也活不了不久了,它太老了。”亚修转过身,希汶冷若冰霜的面庞微微朝他点了一下头,让他知道她也赞同这样做。

    “那么,接下来该做什么呢?”大个子说道,它的声音听起来如同闷雷般低沉。

    “笨死了,我的牛牛!我们肯定也是朝北走啊,那里有禅达城,最适合隐藏佣兵的行踪了。”美狄亚娜了挽起他的手,用撒娇着语气说道。

    “不。”首领斩钉截铁的否定她,“他们不会在那个小城停留,我们直接穿过禅达,然后向北。”

    “继续向北?那岂不是要翻过雾隐山?那个男人嫌自己还活的不够长吗?”斯通森摸着胡子怀疑的说。

    亚修瞥了他一眼,“能够与黑暗为敌的男人你以为他会怕死吗?”

    “也对啊,反正你和他都是一类人。还有,我真的很好奇,到底是谁愿意出500枚金币要他的人头?”

    “谁知道?我们是佣兵,只管拿钱干活。”美狄亚娜摇晃着身体,她已经盘算好该怎么花两份分红了,反正大个子的钱也会归她。

    希汶看向亚修,她只等待他的指令。

    瘦高生物发出嘶嘶声,冷血的他看起来也很兴奋。

    最后,轮到那个唯一的人类了,“我真的很想知道,一个值500枚金币的人头到底长什么样。”亚修将盾背到身后向北方望去。

    狩猎游戏,现在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