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选择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临渊行、沧元图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楼兰的白昼时间很短,况且已经快要到最寒冷的冬季,太阳存在的时间就更短了。
清晨时分,大多数人家都还沉睡在香甜的梦境里,就连勤劳的公鸡也蜷缩着身体,躲在鸡窝的厚草堆里。
钱宁已经起来了,按照道理来说,他本不用这么早起来。一年中狩猎的季节已经过去,作为一位优秀的猎人,他的小院里已经晒满了这一年里的战利品,雪狐、羚羊、背刺山猪,甚至连凶猛的雪狼也被他猎杀了一只。
他本可以在房间里呆更久的时间,冬季是猎人们不约而同的假期,每一个资深的猎人都会格外珍惜这难得的懒散时光。因为在明年开春时,他们会继续在丛林里进行危险的狩猎,谁也不敢保证明年的冬季能够像现在一样平安无事。
钱宁起来了,借着房间里微弱的烛光,将家里的东西收拾干净,推开木门,把小院里晾晒的肉干和兽皮取了下来,堆积在屋中。
他留了一只完整的雪狐,那是留给邻居的礼物。
回到房间里,将一些简单的日常用品打包起来,取下自己用惯了的木弓,仔细地将弓身用蜡保养,背在自己身上,又从靴子里取出一把小刀,这是陪伴了他近十年的朋友,在复杂的森林里箭矢耗尽后,小刀是最可靠的武器。把刀在石头上磨了磨,确定刀刃还和十年前同样锋利后,又放回了靴子里。
背上不算大的包裹,钱宁看着这个父亲留下来的小屋,这个他居住了三十余年的旧地,有些感慨,有些不舍,最终都化作一声轻叹,转身出门,用钥匙将房门锁上。
本以为在这个时候出门不会碰到相识的人,没想到作为邻居的班恰好此时起夜,从院里公用的茅厕里走出来,看到钱宁此时的装束,不由变得愣住了。
“老伙计,你这是要干什么。怎么看上去把东西都收拾好了,难道你要离开王城?”
钱宁摇晃着脑袋,否定了班的猜想,“你昨天看到了王宫贴在街头的公告吗?”
“公告?”班一时有些没反应过来,思考了一会,“你是说那张公告?国王陛下要扩招宫廷侍卫队的那张?”
“没错,就是那张。”
“这和你这副打扮有什么关系,咦,不对!”班的脑袋清醒了过来,惊讶地看着钱宁,“老伙计,你不会想说你要去应招吧。”
看到钱宁肯定的点头,班有些急了,“我的天啊,你这是在发什么疯。你一个猎人做的好好的,怎么会突然想去当宫廷侍卫。”
“侍卫有什么不好?那可是陛下的亲卫队,你这段日子不是老嚷嚷着要为陛下效劳吗。”钱宁微笑,“更何况猎人过的日子也是刀口上舔血,指不定哪天就死在城外的那片丛林里,或许我的尸体被雪埋葬了,只有野兽能发现我留下的残躯。”
班急的直跺脚,语速也变得急促起来,“老伙计,你让我怎么说你!是,没错,我现在对我们的陛下是越来越崇拜了,如果有机会能侍奉在他左右,就算把我的性命拿去我也认了。但你难道不清楚这次招募侍卫真正的意图吗。”
似乎意识到自己的声音有些大了,或许会打扰了附近邻居的清梦,班才将声音压低,显得有些沉闷,“这哪里是招募侍卫,根本就是在组建军队啊!听说陛下已经对雾山城宣战了,城里那帮骑士老爷是指望不上的,这才把主意打到了侍卫队的头上。你当猎人再危险也有活下来的机会,而这次不同!招一群新兵蛋子训练几天就去攻打雾山城,完全是送死啊!”
钱宁没有因为班的话而动摇,在做出决定之前他就考虑周全,并非一时冲动而盲目做出的举动,“这样不是更好吗?能够成为陛下军中的一员,也许还能收回楼兰的疆土,这不就够了吗。”
“伙计,你……”班呆呆地看着钱宁,没想到自己的喉咙都说干了,他却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班,你应该是知道我的。”钱宁没让他继续说下去,而是自己先开了口,“我从小时候就进了学堂,读书认字,一直想做的就是成为楼兰的臣子,哪怕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位置,只要能为楼兰出一份力,那也是我心满意足的。”
“后来成年的时候,陛下开始变得昏聩起来,任用了拜伦这个败类,要想成为臣子,都得向他支付一笔昂贵的费用,我出不了这个钱,我的父亲更是早就反对我的想法,一心想让我接过他猎人的职业,当时我心想就这样当一个平凡的猎人或许也不错。”
“你可不是什么平凡的猎人,整个王城里,没有其他猎人敢说比你更优秀。”班舔了舔嘴唇,补充道。
“是的,也许是父亲的才能传到了我的身上,在猎人这一行我做的还算不错。”钱宁回忆起了从前那段时光,嘴角不由地带上了笑容,“但就在我已经满足于现状的时候,陛下发生了改变,废拜伦,救农田,现在更是要收回本就属于楼兰的雾山城。”
“你根本无法想象,听到这些消息,我突然觉得浑身的热血都颤栗起来。我又想到了从前的自己,那个想要为楼兰做些什么的自己。这么多年过去,学堂里教授的东西我也忘得差不多了,要让我成为臣子治理国事那可真是难为我,好在我的身手还不错,想必宫廷是不会拒绝我的申请的。”
班显得沉默了起来,他和钱宁算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友,当初自己也是知道钱宁的理想的,只是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钱宁心中的那堆已经熄灭的柴竟然又被点燃,生起熊熊不尽的火。
理智告诉他,应该劝钱宁放弃这个疯狂的念头。但作为朋友,他又有些理解钱宁的选择,复杂地看了一眼,终究叹息道,“再劝估计你也听不进去,那我只能祝福你了,我的朋友,你这个疯子。”
钱宁觉得心里有些暖意,至少还有班这样的朋友能够理解自己。
他转身就要出门,却迟疑了一会儿,回到班的面前,“班,如果,我是说如果可能的话,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报名?要知道侍卫的薪金可比你捕鱼要多得多。”
“算了吧,我和你不同,没那么大的心气,很满意现在的生活。”
他停顿了一会儿,脸上浮起喜悦,“更何况,爱莲娜已经怀上了,为了这个家我更喜欢安定的日子。”
钱宁这些年来都是单身一人,班倒是早早地娶了媳妇,只是爱莲娜的肚子一直没什么反应,没想到在临走之际听到了这个好消息,钱宁也为老朋友感到高兴,“恭喜你,终于也是要当父亲的人了。”
“行了,安心去吧,你的房子我给你守着,不会让毛贼进你的屋的。”
“那我真走了啊。”
“赶紧走吧,磨蹭个什么劲。”
“院里没收的那条雪狐是送你的,就当是给没出生的孩子的礼物了。”
“尽在这瞎扯,你见过哪个孩子一出生就能咬雪狐干的?”
“走了”
“嗯”
楼兰的白昼时间很短,况且已经快要到最寒冷的冬季,太阳存在的时间就更短了。
清晨时分,大多数人家都还沉睡在香甜的梦境里,就连勤劳的公鸡也蜷缩着身体,躲在鸡窝的厚草堆里。
钱宁已经起来了,按照道理来说,他本不用这么早起来。一年中狩猎的季节已经过去,作为一位优秀的猎人,他的小院里已经晒满了这一年里的战利品,雪狐、羚羊、背刺山猪,甚至连凶猛的雪狼也被他猎杀了一只。
他本可以在房间里呆更久的时间,冬季是猎人们不约而同的假期,每一个资深的猎人都会格外珍惜这难得的懒散时光。因为在明年开春时,他们会继续在丛林里进行危险的狩猎,谁也不敢保证明年的冬季能够像现在一样平安无事。
钱宁起来了,借着房间里微弱的烛光,将家里的东西收拾干净,推开木门,把小院里晾晒的肉干和兽皮取了下来,堆积在屋中。
他留了一只完整的雪狐,那是留给邻居的礼物。
回到房间里,将一些简单的日常用品打包起来,取下自己用惯了的木弓,仔细地将弓身用蜡保养,背在自己身上,又从靴子里取出一把小刀,这是陪伴了他近十年的朋友,在复杂的森林里箭矢耗尽后,小刀是最可靠的武器。把刀在石头上磨了磨,确定刀刃还和十年前同样锋利后,又放回了靴子里。
背上不算大的包裹,钱宁看着这个父亲留下来的小屋,这个他居住了三十余年的旧地,有些感慨,有些不舍,最终都化作一声轻叹,转身出门,用钥匙将房门锁上。
本以为在这个时候出门不会碰到相识的人,没想到作为邻居的班恰好此时起夜,从院里公用的茅厕里走出来,看到钱宁此时的装束,不由变得愣住了。
“老伙计,你这是要干什么。怎么看上去把东西都收拾好了,难道你要离开王城?”
钱宁摇晃着脑袋,否定了班的猜想,“你昨天看到了王宫贴在街头的公告吗?”
“公告?”班一时有些没反应过来,思考了一会,“你是说那张公告?国王陛下要扩招宫廷侍卫队的那张?”
“没错,就是那张。”
“这和你这副打扮有什么关系,咦,不对!”班的脑袋清醒了过来,惊讶地看着钱宁,“老伙计,你不会想说你要去应招吧。”
看到钱宁肯定的点头,班有些急了,“我的天啊,你这是在发什么疯。你一个猎人做的好好的,怎么会突然想去当宫廷侍卫。”
“侍卫有什么不好?那可是陛下的亲卫队,你这段日子不是老嚷嚷着要为陛下效劳吗。”钱宁微笑,“更何况猎人过的日子也是刀口上舔血,指不定哪天就死在城外的那片丛林里,或许我的尸体被雪埋葬了,只有野兽能发现我留下的残躯。”
班急的直跺脚,语速也变得急促起来,“老伙计,你让我怎么说你!是,没错,我现在对我们的陛下是越来越崇拜了,如果有机会能侍奉在他左右,就算把我的性命拿去我也认了。但你难道不清楚这次招募侍卫真正的意图吗。”
似乎意识到自己的声音有些大了,或许会打扰了附近邻居的清梦,班才将声音压低,显得有些沉闷,“这哪里是招募侍卫,根本就是在组建军队啊!听说陛下已经对雾山城宣战了,城里那帮骑士老爷是指望不上的,这才把主意打到了侍卫队的头上。你当猎人再危险也有活下来的机会,而这次不同!招一群新兵蛋子训练几天就去攻打雾山城,完全是送死啊!”
钱宁没有因为班的话而动摇,在做出决定之前他就考虑周全,并非一时冲动而盲目做出的举动,“这样不是更好吗?能够成为陛下军中的一员,也许还能收回楼兰的疆土,这不就够了吗。”
“伙计,你……”班呆呆地看着钱宁,没想到自己的喉咙都说干了,他却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班,你应该是知道我的。”钱宁没让他继续说下去,而是自己先开了口,“我从小时候就进了学堂,读书认字,一直想做的就是成为楼兰的臣子,哪怕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位置,只要能为楼兰出一份力,那也是我心满意足的。”
“后来成年的时候,陛下开始变得昏聩起来,任用了拜伦这个败类,要想成为臣子,都得向他支付一笔昂贵的费用,我出不了这个钱,我的父亲更是早就反对我的想法,一心想让我接过他猎人的职业,当时我心想就这样当一个平凡的猎人或许也不错。”
“你可不是什么平凡的猎人,整个王城里,没有其他猎人敢说比你更优秀。”班舔了舔嘴唇,补充道。
“是的,也许是父亲的才能传到了我的身上,在猎人这一行我做的还算不错。”钱宁回忆起了从前那段时光,嘴角不由地带上了笑容,“但就在我已经满足于现状的时候,陛下发生了改变,废拜伦,救农田,现在更是要收回本就属于楼兰的雾山城。”
“你根本无法想象,听到这些消息,我突然觉得浑身的热血都颤栗起来。我又想到了从前的自己,那个想要为楼兰做些什么的自己。这么多年过去,学堂里教授的东西我也忘得差不多了,要让我成为臣子治理国事那可真是难为我,好在我的身手还不错,想必宫廷是不会拒绝我的申请的。”
班显得沉默了起来,他和钱宁算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友,当初自己也是知道钱宁的理想的,只是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钱宁心中的那堆已经熄灭的柴竟然又被点燃,生起熊熊不尽的火。
理智告诉他,应该劝钱宁放弃这个疯狂的念头。但作为朋友,他又有些理解钱宁的选择,复杂地看了一眼,终究叹息道,“再劝估计你也听不进去,那我只能祝福你了,我的朋友,你这个疯子。”
钱宁觉得心里有些暖意,至少还有班这样的朋友能够理解自己。
他转身就要出门,却迟疑了一会儿,回到班的面前,“班,如果,我是说如果可能的话,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报名?要知道侍卫的薪金可比你捕鱼要多得多。”
“算了吧,我和你不同,没那么大的心气,很满意现在的生活。”
他停顿了一会儿,脸上浮起喜悦,“更何况,爱莲娜已经怀上了,为了这个家我更喜欢安定的日子。”
钱宁这些年来都是单身一人,班倒是早早地娶了媳妇,只是爱莲娜的肚子一直没什么反应,没想到在临走之际听到了这个好消息,钱宁也为老朋友感到高兴,“恭喜你,终于也是要当父亲的人了。”
“行了,安心去吧,你的房子我给你守着,不会让毛贼进你的屋的。”
“那我真走了啊。”
“赶紧走吧,磨蹭个什么劲。”
“院里没收的那条雪狐是送你的,就当是给没出生的孩子的礼物了。”
“尽在这瞎扯,你见过哪个孩子一出生就能咬雪狐干的?”
“走了”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