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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初临于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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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伯深吸了一口气,他怕自己忍不住转身就走,这个清朝的女孩实在是太贪婪了,甚至比欧洲那些该死的资本家还要贪婪一百倍!

    如果不是这单生意危机到整个拉德拉斯家族的生死存亡,他才懒得理会这个贪婪无比的清朝女孩。

    “行,我以大英日不落帝国伯爵的贵族名义告诉你。只要你安安心心地当我的翻译,那这批酬劳我会一颗子弹都不少地给你。”比伯非常严肃地说道。

    对于他们这些贵族而言,奉上了贵族的宣言,就代表一定要遵守今天所说的承诺。除非,这家伙想要让拉德拉斯家族在英国名誉扫地,否则是不会做出毁约的事情。

    正是因为林妙音还算比较了解这些所谓的贵族,才对比伯的承诺很是放心。当然,如果对方不顾贵族的尊严而反悔,那就算她倒霉吧!

    “拉德拉斯先生,我想你需要支付一笔订金。是的,订金。”林妙音善意地提醒道。

    比伯面色一僵,不满地哼了一声,对身后两个洋人招了招手:“把你们的配枪拿出来,两把就足够了,还有子弹拿多一点,给这位贪婪的翻译小姐当订金。”

    林妙音自然听得出他语气里的讽刺,不过一点都不以为意。

    难道只准你们这些歪果仁坑我们,就不允许我们坑你们歪果仁吗?

    随后,她就多了两把九成新的左轮手枪,不过比起现代的枪支而言,这两把左轮的造型有点古典。而且材质也没有现代的好,更没有现代的做工精细。

    但总比没有好。

    还有子弹,也得到了一百发。一发不多,一发不少,刚刚好是一百整数。

    “翻译小姐,我现在还不知道你该怎么称呼呢?”比伯忽然记起,他好像还不知道林妙音的名字,于是张口问道。

    “妙音.林,你可以叫我林。”林妙音对新的到的两把左轮爱不释手,随口回答道。

    “OK!林小姐,我就住在福源客栈,明天这个时候你来找我就可以了。话说我一直不明白,你们的酒店为什么要叫客栈,这个词汇太绕口了。”比伯耸了耸肩,还不忘吐槽一下。

    林妙音对这种欧美式笑话一点都不感冒,说道:“等拉德拉斯先生学习多一点汉语知识,就明白了。”

    “嗯,我想我会的。”

    待比伯和两个保镖一样的家伙走了之后,林妙音重重地舒了一口气,紧绷的精神终于得到了松弛。

    刚才她的冷静,不过是装的而已,实际上心里紧张的要死。

    毕竟这个看起来智商不怎么高的洋人贵族,做的可是军火生意,是臭名远扬的战争贩子,这些人全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家伙。

    她生怕自己说错一句话,就会被对方一枪给崩了。

    这种弱者的处境,真的令人非常的不爽,很郁闷。生死,完全就在别人的手里,而不是在自己的手里。

    于奴儿带着些许惊惧的眼神目送三个洋人离开,她这辈子从来都没有见过歪果仁。这种金发碧眼的白人,就跟小时候父母说的妖怪一样,让她有点恐惧怕。

    如果不是有林妙音在身边的话,她早就被吓哭了。

    直到他们走远了,她才鼓起勇气牵着林妙音的手,但忽然发现林妙音的手心都是香汗,不由疑惑道:“姐姐,你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有点热。”

    林妙音摇摇头,努力挤出一个和蔼的微笑,摸着别在腰间的枪支,那冰冷的触觉,让她终于找到了不少安全感。

    “走,奴儿。姐姐先带你回家。”

    用衣服盖住两把别在腰间的左轮,虽然看起来鼓鼓的,但至少不会被人看到这是枪械。不然,她一个女孩子身上有枪,怎么也说不过去。

    要是因此惹到了衙门的人,就更麻烦了。

    …………

    走出了繁华的街道,很快就看见一条还算比较宽敞的土路,土路上铺着不少的碎石子,看起来还挺平坦的。

    沿着土路一直走,路上有不少的岔路与小径。杂草越来越高,路边的树木也是越来越多。抬头望去,一座座高低起伏的小山延连,还隐隐看到一些山脚下有缕缕炊烟。

    城里是一副繁华的情景,城外又是另一幅完全相反的画卷,形成了较为鲜明的对比。

    林妙音看着这里的地势,还真的挺复杂的。这一片都是丘陵,山虽然不高,但却非常的多,再加上繁密的草木,还真是土匪的最佳安身之所。

    “奴儿妹妹,离你们村还有多远啊?”林妙音灌了几口清水,解了解渴,有些苦恼的问道。

    如果于奴儿不在身边的话,她就直接穿越回去买一部电动车了,这样就不用苦逼的用11号公车行驶了。

    林妙音是越来越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早点锻炼,为什么整天只知道宅在家里,结果导致身体这么弱。

    如果她经常锻炼的话,别说这点路程,就算加上两三倍都不是事儿啊!

    不过很快,她就反应过来了。

    以前就算是锻炼,好像也没有用啊!因为现在的身体,已经不是原来那个身体,她的灵魂现在是换了个家了。

    于奴儿也是气喘吁吁,毕竟她的年龄还是比较小,体力也有点不足,喘息道:“好,好像还有三四里的路程吧!”

    三四里?

    按照清朝“里”这个单位的话,一里就是五百七十多米。三四里的路程……最少是两公里啊!

    天啊!崩溃鸟~

    如果不是鞋垫质量好的话,林妙音都觉得自己脚底会生水泡了,那样就不好玩了。一个水泡,起码要一个多星期才能够消散吧!

    再看看于奴儿,虽然她也非常累,但精神劲儿却非常好,这就是差距啊!

    算了,本姑娘我拼了!!

    林妙音咬咬牙,继续往前走,而且速度比刚才还要快上几分。

    差不多一个小时之后,林妙音总算是见到了一小片种满绿油油水稻的耕地,以及几头顶着大角的水牛非常惬意地躺在泥坑里。

    一间间比较破旧的土瓦房出现在眼前,三三两两的孩童在嬉戏打闹,大人们并没有看到,兴许是在家中做吃的,或者是出去打猎了。

    这里,便是于家村。

    风尘仆仆的林妙音与于奴儿,一下子就吸引了数十道好奇与警惕的目光,毕竟这么偏僻的村子里面,还是很少有外来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