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破阵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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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炷香后,噼啪煅烧声中,一杆长枪骤然成型。通体乌黑、暗红枪头、约莫八尺、三指粗细、五尖四刃、鱼纹枪纂显得极为神异。
日光照射下,寒波流转,透着逼人的肃杀之气。叶云见状,两眼瞬间光华大放,双手来回摩挲。
待火焰消退,他一口唾沫吐在手上,纵身一跃,将长枪牢牢地握在手中。
旋即,他用力抖了一下,枪身上下微颤,可是振幅却并不大,叶云的力气显然还抖不开这铁精枪。
即便如此,叶云还是十分满意,这枪宛如为他量身定制一般,拿在手中如臂指使,就好像他身体的一部分般。
叶云双手握枪,随手舞动了起来,院中顿时枪花四溅,银芒点点。突然,他对准了院中一块大石头,猛然一枪劈下。
“嘭!”那石头毫无悬念地化为了漫天碎石子,此时,叶云的虎口震颤,这枪的反震之力着实大了些。也幸亏叶云自幼练习拳脚,要是换做了旁人,这一劈,虎口震裂都不是没有可能。
但是用这样的兵器显然并不能进行持久战斗,六百斤的枪可是非常耗费体力的。所以,日后的战斗中,必须力求速战速决。
不过叶云却也并不担心,按他现阶段的进境速度,要不了多久就会突破,到了那时,使用起来将更加得心应手。
“哈哈,好枪,真是好枪!”
叶云单手持长枪,斜跨身后,乌黑的长发随风飞舞,英气逼人。
他其实并不懂枪法,只是儿时看别人练过,加上有着拳脚基础,这才依葫芦画瓢,有样学样地舞枪。看起来虎虎生风,实则粗糙得很。
“看来得尽快去藏经阁挑选灵技了啊!”叶云深知自己的短板所在,想那叶宏五转之时便修炼了奔虎拳,甚至已经小成。而自己却是连灵技的影子都没见着,每每想起,叶云就唏嘘不已。
“给这枪取个名字吧”见叶云停下后,紫衣开口道。
“就叫破阵吧!”叶云垂头思索,片刻之后抬起头来开口道。
“破阵,破敌之阵,好名字”紫衣沉吟一声。
“好,这下都齐全了,终于可以进山打猎了啊!”叶云找来油布麻绳将长枪包裹,背在身后,拳掌相击,大步往后山方向走去。
………………………………………………………………………………………………..
春天已然来临,山上的积雪早已消融,露出了青山本来的模样。草木被春风摇醒,睁开睡眼,张开臂膀,扭着腰肢。
灌木丛上,大花蝴蝶成群飞过,似一片片流动的彩霞。
如果你认为这景色很美,这青山秀丽的话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相比于冬日的银装素裹,春天的落日山则是步步危机。
落日山脉在南域可以说是人类的禁地,只因那里是妖兽的家园!其中的妖兽数量庞大,在那深处,甚至有着媲美人类踏虚境的妖兽存在!人类去了,肯定是有去无回的。
“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青云城内,百姓们口口相传的这一句诗说得便是那些春日进入落日山脉的人,往往都是有去无回...
不过,那也只是针对那大山深处而言,而在外围,还是有着许多人类活动,青云城中的大族十分鼓励族中子弟来此历练。
毕竟只有经历生死战斗,经过鲜血的洗礼,这些温室的花朵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强者!当然还有那些前来山脉寻宝的散休……
传闻,在那荒古年间曾发生过一场旷世之战。那一战,天地崩塌,江河断流,亿万生灵寂灭,就连仙人都陨落了不知凡几…….
以至仙道传承出现了断层,当今之世再难重现荒古的仙道文明,而这落日山脉便是其中一处古战场!
早先时候,天下修士尽皆趋之若鹜地前来探查,甚至连大能级人物都亲身来过。但无一例外,从未有过任何发现。久而久之,人们便不再相信那个传闻,就连那场大战也只当作是笑谈罢了。
可仍旧有一部分散休不死心,隔三差五地前来撞撞机缘,祈求寻获先人传承至宝,得道飞升。于是,在这山中各方势力盘根错节,鱼龙混杂的情况下,杀人夺宝,谋财害命的勾当已是屡见不鲜。
比起那些没有灵智,只凭本能嗜血的妖兽,居心叵测,心怀不轨的人类无疑才是这山中最大的危险!
经过一个早上的赶路,叶云终于来到落日山麓,放眼看去,只见山脚已是有着熙攘的人群。
其中大多是进入山中采药的药农,不过他们却只活动于边缘地带,采集些药材好向城中草堂换取钱币,讨份生活。当然也有身着皮甲的佣兵,四五人一队,准备进山狩猎妖兽来贩卖或是完成佣兵工会发布的悬赏任务。
相对药农而言,他们无疑是在刀尖上讨生活,无时无刻都有殒身的危险,但那份回报却也极为丰厚。
看了看周围的这些人,叶云便是收回了目光,转而看向了不远处的一片黑森林。看着那些密密麻麻的树木,叶云脸色愈发凝重,早已没有了原先的云淡风轻。
“这地方,应该就是天涯路了,过了天涯路,才算是真正进入落日山脉了。”他深吸一口气,沉声开口道。
“嘿,小子,站住,毛都还没长齐,还想学人家进去狩猎?真是嫌命太长啊”蓦地,叶云身后传来男子的戏谑之声,他随之转过身去。
只见来者三人,两男一女,开口之人便是其中一名男子,大约二十岁,面貌有些俊朗,脸上透着一股并不加以掩饰的傲然。
叶云被他这么一说,顿时气上百会,正欲开口驳斥,只听那另外一名男子笑呵呵开口。
“小兄弟,勿怪,我这兄弟就这口快的毛病改不了,人还是很不错的。”
叶云望向那靠后之人,只见一名粗狂大汉正笑着看着他,年岁约莫而立之年,浓眉大眼,古铜色的皮肤包裹着虬龙般的肌肉。
在大汉的肩膀上,扛着一柄虎口大刀,刃锋背阔,至少能有八百斤重!叶云目光在大汉的大刀上停留片刻后,再看先前男子一脸的笑意,方才轻轻点了点头,不去计较。
见叶云点头,粗狂大汉飒然一笑道:“小兄弟你应该是一个人进山吧,既然这样,不如跟我们一起去?我们团队正好还缺一个人,怎么样?”说着,大汉指了指周身三人。
顺着大汉的手指,叶云看了看眼前的三人,略作犹豫后,便顿首点头。的确,春天的落日山脉不比冬日,处处危机四伏。
他一个人进山,并且对这山脉深处一点都不熟悉,能与三位有经验的佣兵在一起,当然是最明智的选择。
一炷香后,噼啪煅烧声中,一杆长枪骤然成型。通体乌黑、暗红枪头、约莫八尺、三指粗细、五尖四刃、鱼纹枪纂显得极为神异。
日光照射下,寒波流转,透着逼人的肃杀之气。叶云见状,两眼瞬间光华大放,双手来回摩挲。
待火焰消退,他一口唾沫吐在手上,纵身一跃,将长枪牢牢地握在手中。
旋即,他用力抖了一下,枪身上下微颤,可是振幅却并不大,叶云的力气显然还抖不开这铁精枪。
即便如此,叶云还是十分满意,这枪宛如为他量身定制一般,拿在手中如臂指使,就好像他身体的一部分般。
叶云双手握枪,随手舞动了起来,院中顿时枪花四溅,银芒点点。突然,他对准了院中一块大石头,猛然一枪劈下。
“嘭!”那石头毫无悬念地化为了漫天碎石子,此时,叶云的虎口震颤,这枪的反震之力着实大了些。也幸亏叶云自幼练习拳脚,要是换做了旁人,这一劈,虎口震裂都不是没有可能。
但是用这样的兵器显然并不能进行持久战斗,六百斤的枪可是非常耗费体力的。所以,日后的战斗中,必须力求速战速决。
不过叶云却也并不担心,按他现阶段的进境速度,要不了多久就会突破,到了那时,使用起来将更加得心应手。
“哈哈,好枪,真是好枪!”
叶云单手持长枪,斜跨身后,乌黑的长发随风飞舞,英气逼人。
他其实并不懂枪法,只是儿时看别人练过,加上有着拳脚基础,这才依葫芦画瓢,有样学样地舞枪。看起来虎虎生风,实则粗糙得很。
“看来得尽快去藏经阁挑选灵技了啊!”叶云深知自己的短板所在,想那叶宏五转之时便修炼了奔虎拳,甚至已经小成。而自己却是连灵技的影子都没见着,每每想起,叶云就唏嘘不已。
“给这枪取个名字吧”见叶云停下后,紫衣开口道。
“就叫破阵吧!”叶云垂头思索,片刻之后抬起头来开口道。
“破阵,破敌之阵,好名字”紫衣沉吟一声。
“好,这下都齐全了,终于可以进山打猎了啊!”叶云找来油布麻绳将长枪包裹,背在身后,拳掌相击,大步往后山方向走去。
………………………………………………………………………………………………..
春天已然来临,山上的积雪早已消融,露出了青山本来的模样。草木被春风摇醒,睁开睡眼,张开臂膀,扭着腰肢。
灌木丛上,大花蝴蝶成群飞过,似一片片流动的彩霞。
如果你认为这景色很美,这青山秀丽的话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相比于冬日的银装素裹,春天的落日山则是步步危机。
落日山脉在南域可以说是人类的禁地,只因那里是妖兽的家园!其中的妖兽数量庞大,在那深处,甚至有着媲美人类踏虚境的妖兽存在!人类去了,肯定是有去无回的。
“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青云城内,百姓们口口相传的这一句诗说得便是那些春日进入落日山脉的人,往往都是有去无回...
不过,那也只是针对那大山深处而言,而在外围,还是有着许多人类活动,青云城中的大族十分鼓励族中子弟来此历练。
毕竟只有经历生死战斗,经过鲜血的洗礼,这些温室的花朵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强者!当然还有那些前来山脉寻宝的散休……
传闻,在那荒古年间曾发生过一场旷世之战。那一战,天地崩塌,江河断流,亿万生灵寂灭,就连仙人都陨落了不知凡几…….
以至仙道传承出现了断层,当今之世再难重现荒古的仙道文明,而这落日山脉便是其中一处古战场!
早先时候,天下修士尽皆趋之若鹜地前来探查,甚至连大能级人物都亲身来过。但无一例外,从未有过任何发现。久而久之,人们便不再相信那个传闻,就连那场大战也只当作是笑谈罢了。
可仍旧有一部分散休不死心,隔三差五地前来撞撞机缘,祈求寻获先人传承至宝,得道飞升。于是,在这山中各方势力盘根错节,鱼龙混杂的情况下,杀人夺宝,谋财害命的勾当已是屡见不鲜。
比起那些没有灵智,只凭本能嗜血的妖兽,居心叵测,心怀不轨的人类无疑才是这山中最大的危险!
经过一个早上的赶路,叶云终于来到落日山麓,放眼看去,只见山脚已是有着熙攘的人群。
其中大多是进入山中采药的药农,不过他们却只活动于边缘地带,采集些药材好向城中草堂换取钱币,讨份生活。当然也有身着皮甲的佣兵,四五人一队,准备进山狩猎妖兽来贩卖或是完成佣兵工会发布的悬赏任务。
相对药农而言,他们无疑是在刀尖上讨生活,无时无刻都有殒身的危险,但那份回报却也极为丰厚。
看了看周围的这些人,叶云便是收回了目光,转而看向了不远处的一片黑森林。看着那些密密麻麻的树木,叶云脸色愈发凝重,早已没有了原先的云淡风轻。
“这地方,应该就是天涯路了,过了天涯路,才算是真正进入落日山脉了。”他深吸一口气,沉声开口道。
“嘿,小子,站住,毛都还没长齐,还想学人家进去狩猎?真是嫌命太长啊”蓦地,叶云身后传来男子的戏谑之声,他随之转过身去。
只见来者三人,两男一女,开口之人便是其中一名男子,大约二十岁,面貌有些俊朗,脸上透着一股并不加以掩饰的傲然。
叶云被他这么一说,顿时气上百会,正欲开口驳斥,只听那另外一名男子笑呵呵开口。
“小兄弟,勿怪,我这兄弟就这口快的毛病改不了,人还是很不错的。”
叶云望向那靠后之人,只见一名粗狂大汉正笑着看着他,年岁约莫而立之年,浓眉大眼,古铜色的皮肤包裹着虬龙般的肌肉。
在大汉的肩膀上,扛着一柄虎口大刀,刃锋背阔,至少能有八百斤重!叶云目光在大汉的大刀上停留片刻后,再看先前男子一脸的笑意,方才轻轻点了点头,不去计较。
见叶云点头,粗狂大汉飒然一笑道:“小兄弟你应该是一个人进山吧,既然这样,不如跟我们一起去?我们团队正好还缺一个人,怎么样?”说着,大汉指了指周身三人。
顺着大汉的手指,叶云看了看眼前的三人,略作犹豫后,便顿首点头。的确,春天的落日山脉不比冬日,处处危机四伏。
他一个人进山,并且对这山脉深处一点都不熟悉,能与三位有经验的佣兵在一起,当然是最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