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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吃兔不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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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一阵鸟儿啾啾声响起,这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大,伴着琴音叫得很是欢快,众人抬头看去,只见绿油油的树叶丛中钻出一只又一只绿毛小鸟,上蹿下跳,唧唧喳喳地唱个不停,更有几只直冲公子惠孙飞去,落在他案边,扑着翅膀不肯离去。

    众人又惊又纳闷,惊的是一曲看似寻常的琴音却引来了这么多鸟儿,纳闷的是鸟儿是引来了,可齐囯公子说的是鱼啊!

    神奇的一幕又来了,那几只小鸟啄上公子惠孙的衣襟,一点儿也不怕他,而站在树枝上的鸟儿也飞了下来,盘旋在水潭上方,时不时俯身下水,叼出一只只小鱼儿放在岸边,鱼儿离了水,挣扎着蹦个不停,而鸟儿则是乖巧地立在一旁,一旦鱼儿不跳了,又跳过去啄它一口。

    “这……这……”众人哭笑不得,如此可算是鱼鸟同乐了?

    “呵呵呵,你是怎么想出这个法子的,真是可爱的小家伙!”季汋看到这个画面,不由开怀大笑。

    琴音落下最后一声,众人滋滋谈笑,称,“这下不止鱼快乐了,也算鸟快乐了!”

    武公大笑三声,看样子也被逗乐了,“甚妙甚妙,看来惠孙也深知鱼鸟脾性,奏出了一首暗含生趣的乐曲。”

    武公侧后方一人赞道:“确实妙极,今日公子扬和公子惠孙给我们带来了一场绝世奇观,二者琴技不相上下,看来,这一局两人都不逊色于对方。”

    石吝则摇头道:“叔段此言差矣,依我看来,公子惠孙所奏之乐有些牵强,引翠鸟捉鱼,使其离水挣扎,是喜是痛还有待商榷,怎可同日而语!”

    叔段一时口顿,其余高冠窃窃私语,大多点头称诺。

    石吝礼向武公,“不如交给齐公子定夺,看哪一位公子所奏之乐更得她欢心。”

    武公晗首,齐女道:“以琴技来说,两位公子所差毫厘,但是显然,公子扬的琴音更得鱼之欢心,而公子惠孙虽另辟蹊径,却未领悟到我出题的要义,我不觉得,被鸟儿啄上案的鱼是开心的。”

    此言一出,基本盖棺论定,无一大夫再为公子惠孙说话,季耳施身一礼,“耳觉得齐公子所言不对,动物与人不同,使其快乐的方式也不同,鸟戏游鱼为何不能是它们闻美乐情不自禁共同欢心的场景?这样看来,能令两种生灵同时欢愉,不是更胜一筹?”

    齐女侧首道:“可在我看来,我喜欢的鱼儿只是被迫,并非真的开心!”

    季耳皱眉。

    一时人声静寂,年迈的长者觉得齐女这话哪里不对,可真要指出来,又说不出来。

    这时一道低低的嗓音说道:“你……你又不是鱼,怎知……它开不开心。”

    这人声音很弱,说起话来吞吞吐吐的,神情虽有一丝怯意,目光却是坚定正气的。

    齐女美目微睁,被堵得说不出话来,已有不悦之色,“你是何人?竟敢插嘴!”

    亏神色不定,完了,触犯了礼数,可是蓝兄要他这么说的。

    季耳抬手道:“抱歉,这是耳的兄长,一时口快,望公子见谅。”

    齐女打量着亏,又打量着季耳,轻轻哼了一哼。

    武公一直微笑着看着他们,此时问道:“这些年轻人说得都在理,我虽这样觉得,可还是要女公子决定吧!”

    既然武公都开口了,齐囯公子再多言就显得不讲理了,公子甫给了妹妹一个眼神,齐女闷声道:“既是如此,那就平局吧。”

    蓝戈站在远处,听季耳的下属带来结果,得逞一笑。

    季汋看着蓝戈张扬的笑意,不禁也笑了笑,“我还是不明白,虽然耳哥哥将那几只鸟养了许久,可它们是怎么辨别方向的?怎么能一下子找到父亲呢?”

    蓝戈叉着腰道:“看到他脚下那个小香炉了吗?我让亏做了点手脚。”

    季汋点头笑言,“这些家鸟一路欢叫,呼来了树林里的同伴,可是,”她还是有些疑惑,“其他的鸟儿怎么会去追逐鱼儿呢?还那么听话,我实在想不通。”

    蓝戈笑得很神秘,“因为这是翠鸟,这种鸟天生不怕人,至于后一个问题,”蓝戈正了正脸容,“这是我吃饭的秘宝,不能告诉你!”

    季汋一愣,哭笑不得。

    第二局,比试的是厨艺。

    那个奇葩女人喜欢吃兔子,但又觉得把兔子开膛破肚过于残忍,所以考核两位公子,怎么不见血地吃一顿兔子肉。

    奇葩就是奇葩,出的考题都这样奇葩!

    蓝戈无言以对,这究竟是什么脑回路!

    季汋苦着脸猜测,“不见血?莫非要用毒?”

    亏睁眼问她,“用毒的兔子能吃吗?”

    季汋这才反应过来,无奈地叹气,“我被她出的题弄得脑子发昏,连话也说错了。”

    蓝戈沉吟一下,道:“你现在别忙着发晕,趁他们打猎的工夫去拿点东西。”

    树林之中野物自然不少,没等多久,士兵拎着活蹦乱跳的兔子上前。

    石吝起身,一副和善慈祥的老人模样,“两位公子都是千金之躯,从未做过此等粗活,不知能否找些人辅助?”

    齐女公子淡淡瞥他一眼,没什么好脸色,看样子还在为方才的平局不平,“只要点子是自己的,多少人帮忙都可以。”

    两方人马还在进行热烈的讨论,既要交流出可行的对策,又要防止被对方听了去。

    日渐中天,火辣辣地烤着地面,也许是形势紧迫,明明身在林子里绿水边,许多人还是出了一身汗。

    齐囯人也不急,静静的坐在一边等他们。

    终于,公子惠孙那边商讨出了结果,从士兵手上接过兔子,结果那人抓起兔子长长的耳朵却没抓稳,短尾巴迈着小肥腿跑起来半点儿不含糊,一眨眼溜得老远。

    “啊……这……赶快逮住他!”立马有大夫急喝道。

    士兵还没来得及出腿,已不用出腿——兔子已经倒下。

    只见它腹部大开,却滴血未见!紧接着只见几道光影划过,肝肠脏器分离,那人一扬手,皮毛褪下,只余一块干干净净的兔子肉。

    “这……神乎其技!”抽气声响了一大片。

    “呼!”剑陡然回鞘。

    蓝戈半躺在一棵高树上躲阴,吃着一枚青梨解渴。

    “哼,又是这个碍事的家伙!”蓝戈烦躁地骂了一句,怎么哪里都有他,仗着自己剑玩得好,真是嚣张。

    “唉,那个男子动作太快了,他停下的时候,我才能看清楚他手里的剑是个什么模样!”

    虽然蓝戈很不满,可是人家确实有这个实力,不见血地杀兔子,不仅要求速度不是一般地快,力道经脉也要拿捏地相当好。

    “东西都取来了吗?”

    “哦,早就到了,想必这个时候已经备好了。”

    “这么快?”

    “不用去城里,淇园里面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