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4去你大爷的年级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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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照着镜子整了整自己的黑礼服,满意地点了点头,果然是人靠衣装,他这张大众脸就靠着衣服来撑,虽然以他的气质就算是穿着平价衣服也没什么,不过谁会嫌弃漂亮衣服呢?
“明非,人来齐了。”身着蓝色礼服的结城理推门而入,面无表情地道。
“知道了,走吧。”路明非和结城理并排走出房间,边走边问道:“斯塔克那边准备的怎么样了?”
“已经准备完毕,等到校长到学校他们就立刻动手。不过为什么不让他们直接劫机?”结城理道:“我觉得还是直接劫机更好一点,这样还能省点钱和时间。”
“我知道你不喜欢这种场合,不过大家都是同学,搞个宴会相互认识一下还是可以的,而且你好像忘了凯撒还欠着我们一辆布加迪威龙。”路明非笑笑道:“那辆布加迪威龙已经足以抵过我们花的钱了,我们甚至还赚了不少。”
路明非这可是大实话,他们今晚的行动花销除了布置诺顿馆和食物的钱以外,实际上根本就没花什么钱,斯塔克那边准备的东西尼伯龙根里本来就有很多备用,一辆布加迪威龙怎么说都值个几千万,无论怎么看都是他们赚了。
“我们又不缺钱,有必要为了钱浪费这么多时间吗?”结城理还是有点不太明白。
“唉……”路明非无奈地叹了口气,“所以说你们这些没有孩子的家伙不懂我,要教育熊孩子可是很困难的,一个不好说不定会让熊孩子变得更熊,我那群熊孩子就是不能用过激的方式,那样只会适得其反。”
“可是……”结城理无奈地道:“龙族不是一向崇尚力量吗?课本上说,龙族会为了力量杀死最亲近的人,而且无论是课本还是小说再或者是我们遇见过的龙,一个个都把骄傲刻在了骨子里,就算你把他们抓回来又能怎么教育?无论是打一顿还是学鸣人嘴遁都没用。”
路明非闻言顿时诧异地看了一眼结城理,惊讶地道:“你竟然会相信混血种靠自身理解编写的课本,你好歹也是我的小弟,怎么能信混血种对龙类的认知?”
“嗯?”结城理表示不明白,虽然他也算是混血种,可是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见过除他们团队以外的纯正混血种,更没见过这个世界里被路明非创造出来的龙族,他对混血种和龙族的理解几乎都是来自于课本和卡塞尔学院其他人的解说。
“你忘了我是谁了吗?”路明非无奈地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我是创造了这个世界龙族的黑王尼德霍格,我当然清楚自己的造物是什么德行,也知道自己当年中二的时候到底是干了什么蠢事。我当年为了彰显龙族的伟大,在创造龙族的时候把对力量的渴望与对自身存在的高傲编写到了他们的基因里,甚至还编写了一段基因,让这些造物可以通过吞噬同类而变得更加强大,你知道这对我而言并不困难。”
结城理点了点头表示肯定,他的确知道路明非有这种本事。
“可以说整个龙族当中除了我这个造物主以外,其他包括我的孩子在内的所有龙类都是被我故意设定成了瑕疵品,除了暴虐、高傲和追求力量以外几乎就是最完美的生物。”路明非摇了摇头,“可惜的是,创造的时候给予设定简单,可是之后想要进行修改可就难了,如果是曾经的我根本没有能力修改一个已经存在的生物的设定,就算是现在的我想要进行修改也要花上不少功夫,这还是建立在龙类是我的造物这个前提下。”
“我懂了,你知道按照正常的方式根本无法让你的孩子对你回心转意,因为他们的基因里被设定了追求力量,而他们只要杀死你并吞噬你就能获得最强大的力量,有这个前提在他们根本不会真正的对你回心转意,所以你把他们抓回来还要更改他们的基因设定对吧?”结城理说出了自己的理解。
“是这样没错,不过以我现在的能力也就只能修改我那几个孩子的基因设定,根本无法修改整个龙族的基因设定。”路明非摊了摊手,哭笑不得地道:“果然中二的岁月无论对谁而言都是黑历史,我这黑历史简直是黑的发亮啊,真不知道当年的我是怎么想的,竟然会搞出这么操蛋的事!”
是啊,这是真是操蛋,他就算想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种族也没必要这么搞啊,给自己的造物加上这种无聊而又无用的设定干嘛?促使一个强大种族灭亡的永远都是种族的高傲,这可是无数世界中的真理,而且追求力量杀死同类什么的简直就是把自己往死路上逼啊,就算龙族有着几十几百个强者那又怎么样?在无穷尽的人海战术下终究会露出破绽然后被趁机弄死,当年路明非还是尼德霍格的时候就是被人海战术弄死的。
说到底,龙族变成现在这样可以说是中二病尼德霍格的锅,闲着没事给龙族加上这种基因设定,活该被人类推翻暴政!当初要是把龙族按正常设定,日后再稍加引导不让他们对自己的种族感到高傲,那现在的还是不是人类统治地球还说不定呢。
当然这只是如果,这世上永远没有如果,发生了就是发生了,谁都不知道自己中二的时候会做出什么事,更不知道自己未来会因为中二时期的自己而感到羞耻,就像尼德霍格根本不知道自己转世后的路明非会对自己而感觉自己是个傻逼一样。
PS:呦!各位书友们好啊,我是你们亲爱的作者的同班同学,你们作者在宿舍码字的时候翻车入狱了,现在还在向年级长求手机。
这是你们作者在上课的时候手写出来让我这个走读生拿回家码出来发的,说实话我很佩服他的码字速度,我花了两天中午和两天晚上的时间才把这章码出来,听他本人说只要他想完全可以一天写个上万字,我滴妈呀,他是咋做到滴?
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网上发这种东西,以后这种事我再也不干了,太他娘的累人了,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坚持下来的。顺带一提,你们作者写的字贼丑,我码字慢有一半的原因就是在辨认他写的是啥。
最后,标题是你们作者钦定的,是他的内心写照,和正文无关。
路明非照着镜子整了整自己的黑礼服,满意地点了点头,果然是人靠衣装,他这张大众脸就靠着衣服来撑,虽然以他的气质就算是穿着平价衣服也没什么,不过谁会嫌弃漂亮衣服呢?
“明非,人来齐了。”身着蓝色礼服的结城理推门而入,面无表情地道。
“知道了,走吧。”路明非和结城理并排走出房间,边走边问道:“斯塔克那边准备的怎么样了?”
“已经准备完毕,等到校长到学校他们就立刻动手。不过为什么不让他们直接劫机?”结城理道:“我觉得还是直接劫机更好一点,这样还能省点钱和时间。”
“我知道你不喜欢这种场合,不过大家都是同学,搞个宴会相互认识一下还是可以的,而且你好像忘了凯撒还欠着我们一辆布加迪威龙。”路明非笑笑道:“那辆布加迪威龙已经足以抵过我们花的钱了,我们甚至还赚了不少。”
路明非这可是大实话,他们今晚的行动花销除了布置诺顿馆和食物的钱以外,实际上根本就没花什么钱,斯塔克那边准备的东西尼伯龙根里本来就有很多备用,一辆布加迪威龙怎么说都值个几千万,无论怎么看都是他们赚了。
“我们又不缺钱,有必要为了钱浪费这么多时间吗?”结城理还是有点不太明白。
“唉……”路明非无奈地叹了口气,“所以说你们这些没有孩子的家伙不懂我,要教育熊孩子可是很困难的,一个不好说不定会让熊孩子变得更熊,我那群熊孩子就是不能用过激的方式,那样只会适得其反。”
“可是……”结城理无奈地道:“龙族不是一向崇尚力量吗?课本上说,龙族会为了力量杀死最亲近的人,而且无论是课本还是小说再或者是我们遇见过的龙,一个个都把骄傲刻在了骨子里,就算你把他们抓回来又能怎么教育?无论是打一顿还是学鸣人嘴遁都没用。”
路明非闻言顿时诧异地看了一眼结城理,惊讶地道:“你竟然会相信混血种靠自身理解编写的课本,你好歹也是我的小弟,怎么能信混血种对龙类的认知?”
“嗯?”结城理表示不明白,虽然他也算是混血种,可是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见过除他们团队以外的纯正混血种,更没见过这个世界里被路明非创造出来的龙族,他对混血种和龙族的理解几乎都是来自于课本和卡塞尔学院其他人的解说。
“你忘了我是谁了吗?”路明非无奈地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我是创造了这个世界龙族的黑王尼德霍格,我当然清楚自己的造物是什么德行,也知道自己当年中二的时候到底是干了什么蠢事。我当年为了彰显龙族的伟大,在创造龙族的时候把对力量的渴望与对自身存在的高傲编写到了他们的基因里,甚至还编写了一段基因,让这些造物可以通过吞噬同类而变得更加强大,你知道这对我而言并不困难。”
结城理点了点头表示肯定,他的确知道路明非有这种本事。
“可以说整个龙族当中除了我这个造物主以外,其他包括我的孩子在内的所有龙类都是被我故意设定成了瑕疵品,除了暴虐、高傲和追求力量以外几乎就是最完美的生物。”路明非摇了摇头,“可惜的是,创造的时候给予设定简单,可是之后想要进行修改可就难了,如果是曾经的我根本没有能力修改一个已经存在的生物的设定,就算是现在的我想要进行修改也要花上不少功夫,这还是建立在龙类是我的造物这个前提下。”
“我懂了,你知道按照正常的方式根本无法让你的孩子对你回心转意,因为他们的基因里被设定了追求力量,而他们只要杀死你并吞噬你就能获得最强大的力量,有这个前提在他们根本不会真正的对你回心转意,所以你把他们抓回来还要更改他们的基因设定对吧?”结城理说出了自己的理解。
“是这样没错,不过以我现在的能力也就只能修改我那几个孩子的基因设定,根本无法修改整个龙族的基因设定。”路明非摊了摊手,哭笑不得地道:“果然中二的岁月无论对谁而言都是黑历史,我这黑历史简直是黑的发亮啊,真不知道当年的我是怎么想的,竟然会搞出这么操蛋的事!”
是啊,这是真是操蛋,他就算想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种族也没必要这么搞啊,给自己的造物加上这种无聊而又无用的设定干嘛?促使一个强大种族灭亡的永远都是种族的高傲,这可是无数世界中的真理,而且追求力量杀死同类什么的简直就是把自己往死路上逼啊,就算龙族有着几十几百个强者那又怎么样?在无穷尽的人海战术下终究会露出破绽然后被趁机弄死,当年路明非还是尼德霍格的时候就是被人海战术弄死的。
说到底,龙族变成现在这样可以说是中二病尼德霍格的锅,闲着没事给龙族加上这种基因设定,活该被人类推翻暴政!当初要是把龙族按正常设定,日后再稍加引导不让他们对自己的种族感到高傲,那现在的还是不是人类统治地球还说不定呢。
当然这只是如果,这世上永远没有如果,发生了就是发生了,谁都不知道自己中二的时候会做出什么事,更不知道自己未来会因为中二时期的自己而感到羞耻,就像尼德霍格根本不知道自己转世后的路明非会对自己而感觉自己是个傻逼一样。
PS:呦!各位书友们好啊,我是你们亲爱的作者的同班同学,你们作者在宿舍码字的时候翻车入狱了,现在还在向年级长求手机。
这是你们作者在上课的时候手写出来让我这个走读生拿回家码出来发的,说实话我很佩服他的码字速度,我花了两天中午和两天晚上的时间才把这章码出来,听他本人说只要他想完全可以一天写个上万字,我滴妈呀,他是咋做到滴?
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网上发这种东西,以后这种事我再也不干了,太他娘的累人了,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坚持下来的。顺带一提,你们作者写的字贼丑,我码字慢有一半的原因就是在辨认他写的是啥。
最后,标题是你们作者钦定的,是他的内心写照,和正文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