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一封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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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焕讶然。
红色玉佩不过婴儿小手指头大小,由一根金线牵引成串,在现代见惯了各种华丽的珠宝,即使他没亲自戴过,这红色玉佩的外表在他看来也就不过普通。
然而,黑夜中,仔细看来,这红色玉佩竟然隐隐的泛着微光。
“我去,这是真宝石啊。”
杨焕目瞪口呆,现代也有泛着荧光的宝石,不过大多都是人工合成,亲自拥有一块这样的宝石,这还是他两世为人第一次。
他心中不禁感慨,到底是皇室中人,随便摘下一块玉佩,想必在这时代都价值连城了。
想到此处,他小心翼翼的将玉佩收进了自己的包裹里,量谁也不知道,在这样的一块破败的包袱皮内径会包着一块价值连城的玉佩。
以他现在的身份,若是带着这样的东西,要是不被别人抢去才怪。
不过躺下后,杨焕却是怎么也睡不着了。
杨淑容这个名字听上去或许有些陌生,可是李七郎,还有她给自己的长子起名李重福,再结合现在的年号,杨焕知道这李七郎是谁了。
李哲,武则天的亲生儿子,唐高宗第七子,生于大唐显庆元年,也就是公元656年,一出生就被封为周王,后又被改封为英王,改名为李显。
后来,公元680年,章怀太子李贤因坐谋反被废,被贬巴州,李显被封为皇太子。
杨焕翻来覆去,想想这一切也就是去年的事儿,按理说,李显现在应该在东都洛阳城内高高兴兴的当着他的皇太子啊,怎么被贬到黔州来了?
纵使杨焕是历史学博士,博览群书,尤其是对唐宋明历史深有研究的他,他也不记得有大唐的历史中有关李显当皇帝前被贬的记载。
再过两年,李显的第一任皇帝生涯就要开始了,他也是历史上著名的一月皇帝,和明朝的一月皇帝朱常洛有的一拼。
不过,想着想着,他大约有些明白了。
只怕这李显被贬到黔州,还跟他那个强势的母亲武则天有关。
想到这,杨焕也不再多想了。
现在站在那种角度去考虑大唐历史,实在有些搞笑,最要紧的还是想想明天进城的事儿,毕竟那和自己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的生计有关。
不过能和李显的妃子杨淑容认作姐弟,倒也是让杨焕惊喜连连了。
杨淑容看上去是个和善的女人,年纪和自己相差也不大,和她又没有利害关系,只要好好对待,感情是肯定有的,那对于在泉州生活可就有很多好处了。
至于之后李显和杨淑容经历怎样的人生,就不是他所要想的事了。
只不过心中那种见到历史人物的激动,还是让他难以入睡。
这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杨焕骨碌一下跳了起来,借着月光开了门。
“姐……七……李……”
杨焕看着李七郎,张着嘴,半天也不知道该叫他什么了。
七郎看他发窘,心中一笑,看来这傻小子也不傻,倒是有些知道自己的身份了。
他脸上表情淡定,将一封书信拿了出来:“大郎,刚好这封推荐信,好好过活去吧。”
“谢谢!”
杨焕忙笑着,目送着李显离开。
握着信,杨焕大喜。
有李显这封推荐信,那他至少就有一份能混得温饱的正当职业了。
杨焕想着,把信塞进了自己的衣服里,紧紧的抱着。
嘿嘿,杨焕怎么敢把这么重要的推荐信给丢了,换成现代,那就是上级领导给下属升职递的条子啊!
比什么组织上的考核都要有用。
如果把这推荐信丢了,才是真傻了。
天未完全亮,东方露出了微茫。
山地秋雾浓郁,晨起的公鸡已在打鸣。
睡了两个多时辰的杨焕早早起床,在大通铺的院子里打了套杨大洪教的拳,又给自己洗了个凉水澡,擦着身子,看着隔壁院子的墙。
对于李显,杨焕除拿到一封“领导推荐信”,倒也没有别的要求。
什么苦苦求李显收下自已做个侍卫之类的,他倒也没想,李显现在还落魄着呢,自已硬要贴上脸去,谁知道这个多疑的帝王之子又会生出什么疑虑来?
况且他是被贬的太子,还指不定之后会发生什么危险,可别到时候成了株连的亡死鬼。
虽然认了杨淑容做干姐姐,但这趟浑水还是尽量别淌为好,这也是他在另外一个世界里活了30多年的为人之道。
得。
还是赶紧躺着,趁着孙三郎还没出城接自已,再睡个回笼觉吧!
借着蒙蒙天光,杨焕推开大通铺的房门,正想来个懒驴打滚,滚到炕上好好睡一觉,谁知道,他才刚进屋,“唰”地一声,雪亮的刀光似乎把黑暗的屋子都照亮了。
“草!”
杨焕往旁边一咕噜,只觉眼前一花,脖子上又被人架了把刀。
天啊,这是闹哪出啊?
莫非李显后悔自已写了推荐信,想要把它拿回去?
不过不对呀!隔壁安静的很,定是小夫妻俩睡着呢。
再说了,昨天看来,李显身边无人可用,要动手也只能他自己上。可是,他可是个皇子啊,功夫再好,也不可能连门都不开就冲进来,亦或是整晚潜伏于此呀?
“这位大爷,不知道您老是劫财还是劫色?若是劫财,我身上一文钱没有,全给了小二,你可以去找他试试。若是劫色,一介男子,恐怕不能遂了大爷您的意!至于其他方式,打死我也不会从的!”
杨焕战战兢兢地道,边暗自大叹倒霉!
杨焕壮着胆子说完这些话,却忽然发觉脖子上架的刀微微发抖,呃,不会吧,对方莫非要杀人灭口了?
就在杨焕闭眼等死的时候,对方却突然“呸”了一下,厌恶道:“腌臜货,你当某喜好龙阳之风吗?你这蠢小子!”
对方是个练家子,从杨焕的身体动作中,明显感觉他并不会武功,一把放开了他,淡淡地道,“某只是借个地方睡觉。你小子别胡乱呱噪即可!”
说完,一把将杨焕放开,以刀为枕,躺在通铺上酣睡起来。
“这……”
杨焕唉叹一声,借着天光,看清对方长满胡子的脸,看着象个江湖中行走之人的样子。
只是,杨焕的脑子里不知道怎么地,掠过一个画面,他只来得及想,这个同住一间房的客人,似乎在哪见过啊?
但这淡淡的疑惑到底比不上回笼觉的睡意,十六岁的他,还是个正在发育的半大小子,正是倒头就睡的年纪,头一挨到枕头,沉沉进入梦乡,不管天昏地暗了。
良久。
阳光照进了屋子。
“林郎君,快醒醒,你看都什么时辰了?”
杨焕是被人晃醒的,梦中,他正在北京全聚德和那几个海归的美女吃烤鸭呢,大厨片好了鸭肉,他蘸了甜酱,正准备入口,还没吃到就被摇醒了。
杨焕郁闷极了,见是孙三郎,不由地道:“孙大哥,咋不等我把这口鸭肉吃完再叫醒我!”
“呵呵,你还想着吃呢!快起来吧,今天我和监牧说了,帮着负责运送草料进城,你快吃来填点东西,混在草料车中进去。”
孙三郎显然是为了帮杨焕进城,这才主动讨了这活计。按道理,他刚从山上放牧回来,是可以在家里歇息一两天的。
杨焕十分感动,他还真没指望孙三郎能想出办法,帮自已混过门卫。
没想到孙三郎对他还念念不忘。
大唐律法严明,再加上诸多边境之国不是十分安心,经常有各地的探子混入城中打探消息什么的,所以一旦杨焕身上没有公验之事被发觉,孙三郎作为带他进去的人,可就要遭殃了。
只不过,杨焕哪里想到,孙三郎心中另有算计呢?
昨日入城,孙三郎已经从监牧那打听到了一个对杨焕极为有利的好消息。
只是这个好消息对杨焕来说,若不进行第一步,就没有第二步,所以一大早他就赶紧出城来了。
杨焕爬起床,见昨晚上那个同宿之人已经不见了,看来是比他早起床出去了。
隔壁探了探头,却发现那小院中的车马早已不见,店小二正在里面收拾着,看到杨焕,还朝他傻笑了一下。
他不禁摸了摸自己怀中的推荐信。
店外就是热闹的小街道,虽然算是小规模的闹市了,但在现代人杨焕看来,未免就有些不够瞧了。
整条街道都是泥土路面,两边的水沟散发出一股隔夜的臭气,街上牛马混杂着人群穿行,带来了一群苍蝇跟着嗡嗡乱飞。
这带给了杨焕一种魔幻般的感觉,画面如此真实又遥远,他感觉自已始终游离在这个时代之外。
从今天起,就要入城了。
杨焕相信,他的大唐生活才真正开始。
孙三郎大马金刀地坐在路边一个卖胡饼的摊子上,对着正忙碌的摊主道:“两碗面汤,两块胡饼。”
干活的摊主高鼻深目,竟是个胡人。
看来,大大唐果然是盛世大大唐,各色人等杂居一处。
杨焕讶然。
红色玉佩不过婴儿小手指头大小,由一根金线牵引成串,在现代见惯了各种华丽的珠宝,即使他没亲自戴过,这红色玉佩的外表在他看来也就不过普通。
然而,黑夜中,仔细看来,这红色玉佩竟然隐隐的泛着微光。
“我去,这是真宝石啊。”
杨焕目瞪口呆,现代也有泛着荧光的宝石,不过大多都是人工合成,亲自拥有一块这样的宝石,这还是他两世为人第一次。
他心中不禁感慨,到底是皇室中人,随便摘下一块玉佩,想必在这时代都价值连城了。
想到此处,他小心翼翼的将玉佩收进了自己的包裹里,量谁也不知道,在这样的一块破败的包袱皮内径会包着一块价值连城的玉佩。
以他现在的身份,若是带着这样的东西,要是不被别人抢去才怪。
不过躺下后,杨焕却是怎么也睡不着了。
杨淑容这个名字听上去或许有些陌生,可是李七郎,还有她给自己的长子起名李重福,再结合现在的年号,杨焕知道这李七郎是谁了。
李哲,武则天的亲生儿子,唐高宗第七子,生于大唐显庆元年,也就是公元656年,一出生就被封为周王,后又被改封为英王,改名为李显。
后来,公元680年,章怀太子李贤因坐谋反被废,被贬巴州,李显被封为皇太子。
杨焕翻来覆去,想想这一切也就是去年的事儿,按理说,李显现在应该在东都洛阳城内高高兴兴的当着他的皇太子啊,怎么被贬到黔州来了?
纵使杨焕是历史学博士,博览群书,尤其是对唐宋明历史深有研究的他,他也不记得有大唐的历史中有关李显当皇帝前被贬的记载。
再过两年,李显的第一任皇帝生涯就要开始了,他也是历史上著名的一月皇帝,和明朝的一月皇帝朱常洛有的一拼。
不过,想着想着,他大约有些明白了。
只怕这李显被贬到黔州,还跟他那个强势的母亲武则天有关。
想到这,杨焕也不再多想了。
现在站在那种角度去考虑大唐历史,实在有些搞笑,最要紧的还是想想明天进城的事儿,毕竟那和自己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的生计有关。
不过能和李显的妃子杨淑容认作姐弟,倒也是让杨焕惊喜连连了。
杨淑容看上去是个和善的女人,年纪和自己相差也不大,和她又没有利害关系,只要好好对待,感情是肯定有的,那对于在泉州生活可就有很多好处了。
至于之后李显和杨淑容经历怎样的人生,就不是他所要想的事了。
只不过心中那种见到历史人物的激动,还是让他难以入睡。
这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杨焕骨碌一下跳了起来,借着月光开了门。
“姐……七……李……”
杨焕看着李七郎,张着嘴,半天也不知道该叫他什么了。
七郎看他发窘,心中一笑,看来这傻小子也不傻,倒是有些知道自己的身份了。
他脸上表情淡定,将一封书信拿了出来:“大郎,刚好这封推荐信,好好过活去吧。”
“谢谢!”
杨焕忙笑着,目送着李显离开。
握着信,杨焕大喜。
有李显这封推荐信,那他至少就有一份能混得温饱的正当职业了。
杨焕想着,把信塞进了自己的衣服里,紧紧的抱着。
嘿嘿,杨焕怎么敢把这么重要的推荐信给丢了,换成现代,那就是上级领导给下属升职递的条子啊!
比什么组织上的考核都要有用。
如果把这推荐信丢了,才是真傻了。
天未完全亮,东方露出了微茫。
山地秋雾浓郁,晨起的公鸡已在打鸣。
睡了两个多时辰的杨焕早早起床,在大通铺的院子里打了套杨大洪教的拳,又给自己洗了个凉水澡,擦着身子,看着隔壁院子的墙。
对于李显,杨焕除拿到一封“领导推荐信”,倒也没有别的要求。
什么苦苦求李显收下自已做个侍卫之类的,他倒也没想,李显现在还落魄着呢,自已硬要贴上脸去,谁知道这个多疑的帝王之子又会生出什么疑虑来?
况且他是被贬的太子,还指不定之后会发生什么危险,可别到时候成了株连的亡死鬼。
虽然认了杨淑容做干姐姐,但这趟浑水还是尽量别淌为好,这也是他在另外一个世界里活了30多年的为人之道。
得。
还是赶紧躺着,趁着孙三郎还没出城接自已,再睡个回笼觉吧!
借着蒙蒙天光,杨焕推开大通铺的房门,正想来个懒驴打滚,滚到炕上好好睡一觉,谁知道,他才刚进屋,“唰”地一声,雪亮的刀光似乎把黑暗的屋子都照亮了。
“草!”
杨焕往旁边一咕噜,只觉眼前一花,脖子上又被人架了把刀。
天啊,这是闹哪出啊?
莫非李显后悔自已写了推荐信,想要把它拿回去?
不过不对呀!隔壁安静的很,定是小夫妻俩睡着呢。
再说了,昨天看来,李显身边无人可用,要动手也只能他自己上。可是,他可是个皇子啊,功夫再好,也不可能连门都不开就冲进来,亦或是整晚潜伏于此呀?
“这位大爷,不知道您老是劫财还是劫色?若是劫财,我身上一文钱没有,全给了小二,你可以去找他试试。若是劫色,一介男子,恐怕不能遂了大爷您的意!至于其他方式,打死我也不会从的!”
杨焕战战兢兢地道,边暗自大叹倒霉!
杨焕壮着胆子说完这些话,却忽然发觉脖子上架的刀微微发抖,呃,不会吧,对方莫非要杀人灭口了?
就在杨焕闭眼等死的时候,对方却突然“呸”了一下,厌恶道:“腌臜货,你当某喜好龙阳之风吗?你这蠢小子!”
对方是个练家子,从杨焕的身体动作中,明显感觉他并不会武功,一把放开了他,淡淡地道,“某只是借个地方睡觉。你小子别胡乱呱噪即可!”
说完,一把将杨焕放开,以刀为枕,躺在通铺上酣睡起来。
“这……”
杨焕唉叹一声,借着天光,看清对方长满胡子的脸,看着象个江湖中行走之人的样子。
只是,杨焕的脑子里不知道怎么地,掠过一个画面,他只来得及想,这个同住一间房的客人,似乎在哪见过啊?
但这淡淡的疑惑到底比不上回笼觉的睡意,十六岁的他,还是个正在发育的半大小子,正是倒头就睡的年纪,头一挨到枕头,沉沉进入梦乡,不管天昏地暗了。
良久。
阳光照进了屋子。
“林郎君,快醒醒,你看都什么时辰了?”
杨焕是被人晃醒的,梦中,他正在北京全聚德和那几个海归的美女吃烤鸭呢,大厨片好了鸭肉,他蘸了甜酱,正准备入口,还没吃到就被摇醒了。
杨焕郁闷极了,见是孙三郎,不由地道:“孙大哥,咋不等我把这口鸭肉吃完再叫醒我!”
“呵呵,你还想着吃呢!快起来吧,今天我和监牧说了,帮着负责运送草料进城,你快吃来填点东西,混在草料车中进去。”
孙三郎显然是为了帮杨焕进城,这才主动讨了这活计。按道理,他刚从山上放牧回来,是可以在家里歇息一两天的。
杨焕十分感动,他还真没指望孙三郎能想出办法,帮自已混过门卫。
没想到孙三郎对他还念念不忘。
大唐律法严明,再加上诸多边境之国不是十分安心,经常有各地的探子混入城中打探消息什么的,所以一旦杨焕身上没有公验之事被发觉,孙三郎作为带他进去的人,可就要遭殃了。
只不过,杨焕哪里想到,孙三郎心中另有算计呢?
昨日入城,孙三郎已经从监牧那打听到了一个对杨焕极为有利的好消息。
只是这个好消息对杨焕来说,若不进行第一步,就没有第二步,所以一大早他就赶紧出城来了。
杨焕爬起床,见昨晚上那个同宿之人已经不见了,看来是比他早起床出去了。
隔壁探了探头,却发现那小院中的车马早已不见,店小二正在里面收拾着,看到杨焕,还朝他傻笑了一下。
他不禁摸了摸自己怀中的推荐信。
店外就是热闹的小街道,虽然算是小规模的闹市了,但在现代人杨焕看来,未免就有些不够瞧了。
整条街道都是泥土路面,两边的水沟散发出一股隔夜的臭气,街上牛马混杂着人群穿行,带来了一群苍蝇跟着嗡嗡乱飞。
这带给了杨焕一种魔幻般的感觉,画面如此真实又遥远,他感觉自已始终游离在这个时代之外。
从今天起,就要入城了。
杨焕相信,他的大唐生活才真正开始。
孙三郎大马金刀地坐在路边一个卖胡饼的摊子上,对着正忙碌的摊主道:“两碗面汤,两块胡饼。”
干活的摊主高鼻深目,竟是个胡人。
看来,大大唐果然是盛世大大唐,各色人等杂居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