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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女人的嫉妒

作者:寄居蟹的窝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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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隽娘的毒解了,大夫说调养些时日便可痊愈。

    叶绾这才放下心来。对着叶莫寻倒是高看了一眼。不想这样的纨绔公子,也会有想要拼劲全力去保护的人和事。

    一面为着隽娘开心,一面又替着凌天娇不值。叶绾没曾想叶莫寻会如此顺利的拿到解药。

    当然中间叶绾也先小人了一把,将解药拿给清悠确认无异后才给隽娘服用了。

    为此还跟叶莫寻吵了一架。叶莫寻梗着脖子说,我相信娇儿,她那么骄傲一个人。说给肯定给真的,否则就算杀了她,她也不会给的。

    叶绾事后想着也对。到底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看来男女间的情爱纷争,自己从未看透过。

    隽娘好了以后,还特意带了少武过逸云轩给叶绾道谢。谢叶绾赐予她入了叶府,谢叶绾替她保住少武,谢叶绾给她以新生。

    叶绾回说,解药我没本事拿来的,要谢去谢叶莫寻吧,是他从凌天娇处求来的解药。

    隽娘泪目,依旧恭恭敬敬的磕了三个头。

    叶绾于她的恩情等同再造,此生想来是还不完了。

    司马烈看了手下调查来的信息,越看越气,越看越心疼。他仿佛有些可以理解叶绾的清冷与疏离不过是在受尽苦楚,看透炎凉之后的一种自我保护罢了。

    她讲自己筑在堡垒里头,隔绝外间的一切,小心翼翼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为的只是害怕外受到伤害。

    司马烈暗骂道,叶峰春就是个王八蛋。自己若是有这样一个乖巧懂事的女儿,必定是捧在手心里呵护的。哪里还能让她受如此的委屈?叶逢春TM的就不配为父亲。

    想着叶绾从前受的苦,遭的罪,司马烈有些感慨,感慨于感同身受,感慨于自己的过往。

    因为生母身份卑贱,又早早的死于宫中算计。以至于他一早就没了童年。

    后来稍大些,他自请去军营历练,为的是学好了本事,不再让人欺负。

    后来才渐渐明白,有些事不是你武功高,你占理就是你赢。世上除了黑与白,还有灰。

    很多事说不清,算不明。

    又想起冬练三九,夏练三伏,那时候年纪小,一把弓,一把剑都比他要重。每次汗流浃背想要放弃时,总咬牙倔强的坚持着。

    为的是一朝可以扬眉吐气…

    为的是再站在那人的面前时可以得到些许赞赏的目光。

    司马烈看着虽是年轻,却满是老茧的手。原来世上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又看到叶绾归来后,所做的一切,好在千帆过尽,见过世间丑恶,她还能保持着一颗赤子之心,保持对美好的向往。

    这样的叶绾,坚强到让他心疼,倔强到想要疼她入骨。

    司马烈暗自下着决心,这样的女子,他会好好的珍惜,好好的对待,珍视着如同绝世的宝物。

    不为其他,只为她值得拥有幸福。

    叶紫筱自打再次遇见司马烈之后,一颗芳心早已暗许。她瞧不上京城里油头粉面的贵公子,觉着他们少了男子气概。

    而久经沙场的司马烈满足了她对于梦中情人所有的想象。

    复又想到司马烈的眼中只有叶绾一人,何时拿正眼瞧过自己,心里更是燃起了恨意。

    恨叶绾挡了她的道,狐媚的勾引了司马烈。

    她总得做些什么,去阻止,去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如叶紫筱这样的女子,一旦爱上了。便毫无章法,毫无底线可言,她要的就是占有。

    占有司马烈的人,占有司马烈的心。

    可是,如今叶绾在司马烈的眸子里,在司马烈的心里。

    雪后初晴,百无聊赖的福安正打着珠络玩,不时又将手中的丝线给搁在一边,双手托腮看着外头晴好的天气。

    叶绾将毛笔放下,看着宣纸上的字,虚空又比划了几下,待墨迹干了些,随手将纸张给拿到了一边,脸上露出不满意的神色。

    福安瞧了瞧道:“小姐,我看字挺好看的娃,你怎么还不满意呢?”

    叶绾轻笑着回道:“夏虫不可语冰也。”

    福安虽不知什么意思,大抵也猜得出是揶揄之言。撅着嘴巴道:“小姐,奴婢要不出去走走,只怕还没过完年就得裁新衣服了。”

    说完就指了指略微有些紧绷的腰间。

    叶绾揉着手腕,看了看阳光照射下的雪景,当真另有一番精致。

    “好吧。为了咱们福安不变成胖姑娘,以后嫁不出去,一直赖着我,咱们还是出去逛逛吧。”叶绾打趣道。

    福安原听着叶绾前面的玩笑话正面露不喜呢,接着又听到叶绾答应要出去。自是乐的忘乎所以…

    “还是等隐逸回来,咱们一起去吧。”叶绾看着着急忙慌的福安说道。

    福安却道:“隐逸是个最没情趣的,将来还不知哪样的人家能看上她呢?”

    福安又学着隐逸的声调说道:“还是不要出去了。不安全。”

    叶绾轻笑,这个福安学的还真有几分隐逸的样子。

    叶绾想着隐逸自小都混在男人堆里,如今好不容易有机会,也想带着她出去看一看。

    无奈福安总在一旁催促,于是留了个字条,便被福安拉着跑了出去。

    因是年下的缘故,京城比平时更热闹了些。

    熙熙攘攘的人群,或三五成群的聊天,或走走逛逛的独行侠。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叶绾看着这热火朝天,满是生活气息的景象。突然就觉得生命无限的美好。

    过往所历经的苦难,都不过是过往云烟罢了。

    眼下所拥有的幸福才是实实在在的。

    比如师傅,比如福安,比如莫问,比如…

    脑海里忽然就冒出了司马烈略显拘谨的脸。

    叶绾摇头笑道,怎么就有他呢?

    “小姐,你快来啊。这里有玩杂技的,可厉害了呢。”福安拉着叶绾就往里头钻。

    别看福安的身板小,力气倒是大,过五关斩六将的就带着叶绾挤到了前头。

    场中被人群围城了一个圈,有口里喷火的,有头顶大缸的,有喉间抵着长枪的…

    福安看的精彩,在一旁又蹦又跳的,大叫着鼓掌加油。

    末了,又非常大方的给了打赏。

    “小姐,我就说该多出来走走吧,沾沾人气儿,人也舒坦些,否则整日闷在屋子里,岂不憋坏了…”福安絮絮叨叨的说着。

    “哎呀…我的钱袋呢?”福安一摸腰间大喊道。

    叶绾四下看了看,见一个行踪可疑的男子,手里掂着的可不就是福安的钱袋吗?

    于是也顾不得其他,大喊一声追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