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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大王叫我来巡山

作者:忆變绐者衢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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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送之术!

    合五人之力,楚凡被传送到距离狼族二十里外的一处草原空地,为了不被狼族巡哨之人发现。。

    狼族与狐族不同,狐族善于隐藏,他们本巢多设在密林深处。

    狼本性野,攻击性强,故而狼族更喜欢待在一望无际的草原。

    来到这里,好像身处内蒙古大草原。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楚凡和传送者一同来到此地,那五人原地待命,等到楚凡救出花玲珑后,以最快的速度传送会狼族。

    二十多里路,楚凡腾空飞行,不到五分钟的时间,转眼就到。

    在绿茵草原上,一处拔地而起的百米山丘,来到山丘脚下,便已经听到从狼族内发出的声音。

    可以阴冷的狼嚎。

    山丘挂满了红色喜庆的丝带,狼族内,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今天是狼族王子大喜的日子,举族欢庆。

    来自周围其他附近的首领们也纷纷带来贺礼,淘一杯狼族王子的喜酒喝。

    狼王林霸,在狼族外恭迎各方客人。狼族是草原上绝对的霸主,狼王的儿子大婚,场面注定不会寒碜。

    “我靠,真的是动物世界!”楚凡撇嘴骂道。一直在中央十套节目看到大草原上奔驰的骏马,凶猛的恶狼,翱翔的雄鹰等等,这次楚凡大开眼界,它们都是成了精的动物。

    与人类不同,草原上动物多以凶悍、威猛著称,他们的衣着打扮也是狂野暴露。

    楚凡的打扮,在这种场合显得格格不入。

    为了能够成功混入,楚凡折返半道上,伏击了一位落单的人,拔下他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顺带他的贺礼也一并收入囊中。

    摘下他的腰牌,上面写着三个繁体大字:小钻风。

    如雷贯耳,鼎鼎大名,这三个字,可谓是深入人心。

    大王叫我来巡山呦,一二哟一二一二呦,巡了北山巡南山呦,一二呦一二呦………

    如此朗朗上口的旋律,和“高深莫测”的歌词,简直就是儿时童年的标配。

    左手持锣,右手拿鼓,咣当咣当一路敲一路唱。

    来到狼族大门外,狼王拱手欢迎各位宾客,笑脸相迎。

    “恭喜恭喜!”

    “客气!”

    ……

    大家千篇一律的恭喜说辞,狼王一天不知说了多少次客气。

    由楚凡假装的小钻风,来到族外,楚凡改变声线,刻意隐藏真正的声音。小钻风平时就毛毛糙糙,为了能够模仿的真实,楚凡几乎全套复制。

    “小钻风恭喜狼王家中再添一员,恭祝王子殿下娶得娇妻。祝愿你们俩同跨骏马驰千里,共植玫花百日香正是莺歌燕舞日,洽逢花好月圆时,今日结成幸富侣,毕生描绘锦绣图,容貌心灵双健美,才华事业两风流。”

    虽然都是空话,可是楚凡的空话别开生面,颇有点睛妙笔之用。

    狼王大喜,尽管狼族王子没有在这里,狼王依旧笑的合不拢嘴。

    楚凡是第一个主动跟他握手的人。

    “小钻风!不错,本王很看好你。”狼王语重心长的说道。

    “谢狼王赏识!”楚凡努力的挤出笑容还要表现出受宠若惊的样子。

    “哈哈!!小伙子好好干未来前途似锦。”狼王拍着他的肩膀,说道。

    楚凡从网上抄袭的话让他在众人前脱颖而出。

    不过,楚凡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

    在于狼族握手时,楚凡能清楚的感受到这位神游境的绝世强者的力量,至少是中品神游境。

    以楚凡下品荣枯境的实力看,来狼王手下走不过十个回合,一定被无情的秒杀。

    情况不容乐观。

    一个狼族王子已经让楚凡头疼的厉害,狼王更是神游境的绝世强者,狼王麾下大将个个身手不凡。

    楚凡不是害怕,救出花玲珑为第一要务,再救出她还要同时保证不能祸水东流,将麻烦招至狐族。

    以小钻风的资历,还不足以坐在前排餐桌,谁让他满嘴花言巧语,狼王亲自授意,将他安排在第三桌子,这桌子大都是狼王麾下的大将。

    正如楚凡料想的一样。

    他们个个都是身手不凡,实力非同凡响,个个都是隐世境的强者,单个楚凡并不惧怕他们,若是群体攻击的话,楚凡就不无法保证。

    “各位将军好,小的小钻风,有幸能与你们同桌共饮,真是我族上十八代修来的福分。”

    天下没人不喜欢听拍马屁的话,无论官职大小,地位如何,爱好皆统一。

    各位彪形大汉,长相狰狞的大个子们,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只要有人肯说好听的话,说到他们心坎里,他们就是高兴的不得了。

    “哈哈!!你叫小钻风?”

    “嘿嘿,是的,将军。”楚凡陪脸嘿笑。

    “你小子不错的,有前途。”

    那人厚实的狼爪不知轻重的拍在楚凡的后背。“将军真不愧为狼族第一勇士,小的佩服你的力量。”

    “哈哈!!”随便拍打几下,被楚凡夸的找不着东西南北。

    不过,楚凡这话对那人听着顺耳,其他几位同级别的将军听着特别不像话。

    “小钻风!你这话什么意思,他是狼族第一勇士,那我们是第几?”

    有口无心的一句话,让楚凡灵机一动,那几位傻大个,果然是没脑子,为了一个莫须有的空名,大家争先,谁也不让谁。

    “您是第一!”

    “什么!他是第一我是第几?”

    一桌子人,只要楚凡说其中一个人最厉害,剩下的其他人必定不爽,揪住楚凡不放,逼他开口说自己是第一。

    “我是第几?”

    “我是第几?”

    “我是第几?”

    …………

    所有,一定要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才肯罢休。

    相比其他桌子,客人们大都互不熟悉,大家说闹也比较生熟。

    其他桌子的客人都天真的以为他们畅谈正嗨,殊不知他们挣破头的为了楚凡嘴里面的第一名。

    久而久之,他们之间出现了隔阂,要不是婚礼现场,他们几个恨不得拉开架势打一架。

    而后,楚凡在旁添油加醋,故意挑拨他们兄弟之间的友谊,楚凡偷乐的不行。他们间的友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坚固。

    客人们落座,基本都已到齐。

    “吉时已到,请两位新人入场。”

    古代成亲穿戴的红色礼服,皮盖红盖头,被遮面花玲珑的看不清长相。

    但无数人对花玲珑垂涎欲滴,曾经目睹过她尊容的男子,这辈子再也不会觉得其他女人有多美。

    在场绝大部分都是五大三粗的壮汉,花玲珑登场,下体本能的有了反应。

    他们多么羡慕新郎官就是自己。

    “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在场宾朋中,他们心中都是这么想的。

    狼族王子,在狼族内算得上英俊,一表人才。在大千世界,他的容颜只算的上平庸,五官端正却没有特色,面容俊俏却不是拔尖儿。

    洋溢在脸上的笑容,大家各怀鬼胎,奈何狼族王子的婚礼,有说有笑。

    看似欢乐的气氛下,红盖头下的花玲珑非常可怕,用表情阴沉已经不足以形容,在她的腰间,早已经准备好锋利的匕首,在被来到狼族之前,花玲珑已经做好赴死的准备。

    狼族也不是傻瓜,他们不可能一点儿都没有防备。为了避免节外生枝,狼族早就为她准备好了专门克制狐族用的迷魂香,狐族吸入后,会出现暂时性的功力全无,浑身无力。

    花玲珑一路不吃不喝,可是没想到,还是中招。

    在花玲珑穿的新婚衣裳中,是用迷魂香浸泡过的,只要花玲珑穿上,功力全无,只能听狼族任人摆布。

    狼王笑的合不拢嘴,今天对他而言,不仅仅是他儿子的大喜之日,距离狼族统一狐族更进一步。

    狐族有狐族的规矩,狼族有狼族的规矩,每个族中他们的规矩各不相同,当然婚礼的规矩也不一样。

    狼族是一个好战的族群,每逢重大场合,无论祭祖、猎杀还是成亲之日,必定少不了的重要一环——擂台赛。

    狼族擂台赛的规矩很简单。

    每逢重大日子,必由今天的主角充当擂主,接受来自各方挑战。

    当然,参加擂台赛的大都是青年俊才,父辈们坐镇,观看比赛。

    今天的主角自然是狼族王子林琅天。

    在草原各族,林琅天的威名也是叫的响亮。

    “看来今年又是林琅天的表演时间。“有人在下边小声的交谈说道。

    林琅天作为狼王的儿子,狼族的王子可不是虚有其名的。他是有真本事,真实力的,已经蝉联多届擂主赛冠军。

    因此,好多人对擂主得主已经不抱任何悬念。

    最后三个字——林琅天。一定会被升起在狼族大旗上。

    “将军什么是狼族大旗?”楚凡问道。

    “胜利者奖励名字会被印在狼族内的大旗之上,挂在大殿顶上一个月的时间。”

    “你可不要小瞧短短的一个月,若是外人的名字被印在狼族内,那可是无上的光荣。可惜,没有外人能够把自己的名字挂上去。”

    “将军真是见多识广,小的佩服。”楚凡竖起大拇指,说道。

    结果,楚凡的一句夸赞话再次引起他们争吵。

    “比赛完要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