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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谁说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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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铅重的空气,骄阳似火也无法感受到一丝温暖,所有人的瞳孔都是剧烈收缩,因为这一次才是真正意义的对战,没有虚张声势,更无可乘之机。

    新兵们都紧张严肃的对阵,这次就要靠他们的真正实力来对付这数倍于己的敌人。

    “稳住。”

    “不要慌。”

    稚嫩面孔的学兵,用着清脆的声音把控局面,他们虽然是新兵,但跟随武义期间,也是经历几次战斗,如今都快速成熟起来。

    武义看得欣慰,这新兵已经可用,对面的乱匪自然不足为虑,甚至他都没有上前指挥战斗,就让孙大牛等学兵自己完成这次战斗。

    这是一个很好的对手,正好检验新兵成色,至于失败,武义认为不可能,自己这支队伍可是有着超时代训练和装备的,唯独缺的就是战场经验罢了。

    刘宗敏顿时眉头皱起,他敏锐发觉对方的锐气,这支队伍就如同出鞘利剑,锋芒毕露,这样的敌人,可是大敌,他还是低估了武大郎。

    “儿郎们,仇敌就在眼前,为闯将报仇,冲啊。”刘宗敏发现不能拖延,对方的气势在变化,这是一支强军,所以他要先下手为强。

    肃杀的战场上,敌我阵营分明,义军占着绝对优势,让原本军心不稳的他们也快速鼓舞士气。

    刘宗敏率先的冲杀出来,后面的义军兄弟都是争先恐后的冲出,杀武大郎,为闯将报仇。

    “开火!”

    这一团团的烟雾,就如同绽放的花苞,突然就释放出自己的妖艳,铅弹如雨,梳子般的就扫了过去。

    所过之处,鲜血翻飞,最前面的数百勇士被阻,就如同被大锤击中,让人窒息。

    刘宗敏手里大刀格挡,他力气奇大,所以特地打造了一把巨刀,看得就别人心惊,铅弹打在上面,冲力巨大,刘宗敏都差点脱手。

    “他们火铳就算再强,也怕近身,冲上去。”刘宗敏知道鸟铳的优势,呼唤战斗。

    被阻住的冲锋再次开始,前方这六十步就是一条生死线,冲过去,就能将他们碎尸万段,这不是飞蛾扑火,所以,义军更加的疯狂,他们是一群闻到血腥味的野狼。

    “第二排,放。”

    学兵的声音稳定,但枪声有些混乱,已经有新兵乱了阵脚,武义只需要用耳朵就知道他们的表现。

    这一次,更近了,倒下的也更多,这是巨大的压力,狠狠的冲击着新兵的承受能力。

    “第三排,放!”

    ……

    “冲啊,撕碎他们!”

    ……

    双方都进入白热化,新兵没有出现伤亡,那是因为乱匪没有弓箭手,他们占了武器的便利,但能不能守住这最后的三十步,武义也紧握拳头。

    “第一排,上刺刀,蹲!”

    “第二排,放!”

    新兵出现混杂,不同的命令,这一刻同时下达,最后二十步,敌人面目可见,这次是煎熬。

    机械收割没有停止,这最后的路上,尸体无数,近距离没有侥幸,有的被打得破碎。

    武义眼睛眯起,最后了!

    见真章。

    刺刀猛然亮出,寒光粼粼,杀气腾腾。

    乱匪的脚步率先慢了下来,他们恐惧了,一路上的尸体触目惊心,多少人被绊倒,摔进了血泊泥浆中,他们疯狂乱叫。

    短暂的交锋,刺刀这条线就如同一柄锋利的刀刃,冲击并没有摧毁,而且被它割破。

    “啊……我不想死……”哪怕是百战老兵,也会惧怕,特别是这看似无尽的死亡,随时送命。

    新兵冲锋了,压住了对方的气势,力挽狂澜,乱匪溃败而逃。

    武义露出了笑容,这群新兵已经成气候,他们已经经历过最残酷的考验,最后他们挺过来了。

    当然也有吓得腿软的,这是人之常情,但他们取得了胜利。

    “送他们去见李自成!”武义开口了,这一声给足了新兵勇气,脚步更加坚定,刺刀更加稳重,眼神更加犀利。

    刘宗敏都瞳孔收缩,这支军队的瞬间变化真的太大了,大到让他都吃惊。

    败了,无论战力还是人心,刘宗敏败的干干净净。

    “撤,撤退。”刘宗敏还是继续稳住队伍,如今只剩下四千人了,才瞬间,就已经损失惨重,老兵也承受不住。

    “送他们见李自成!”

    新兵声音洪亮,就如同冲锋号一般,冷血无情的追杀逃兵。

    “谁说我死了!李自成在此。”突然一声大喝,震动战场,乱匪逃兵都是一震,他们忘记逃跑的看着那里,一杆大旗树立,下方那红色斗篷,白色毡帽,手持丈二点钢枪的大汉,正是李自成,死而复生。

    武义叹息,就差一线,他们就能杀破刘宗敏的队伍,让刘宗敏成为历史,但此刻这李自成就跳出来了,把原本士气全无的乱匪救了。

    刘宗敏泪眼的冲上去,见到闯将安然无恙,他整个人都要哭出来,可不知他们这一仗打得憋屈,顿时眼睛也血红起来。

    “放心。”李自成拍了他肩膀,然后走出来,对着武大郎喊道:“你的确出乎我的意料,但今日我决不留你,,杀!”

    简单的一句话,对乱匪那是天地之别,之前还死气沉沉,如今爆发出来,对方的两部人马加起来又是七八千人之多,战场仿佛时光反转,回到了最初,但这次士气已然不同。

    武义早就让人归队,只是短暂的交锋,但新兵也有了死伤,士气不如之前,而对方却是士气大盛,武义也皱起眉头来。

    撤,只是一个字,但对新兵的打击就太大了,不退,这次注定是苦战,指不定还是灭顶之灾。

    “准备战斗。”孙大牛大喝,嗓子都出现了沙哑,队伍依旧笔直,鸦雀无声。

    刘宗敏首当其冲,这次他要亲手砍下武大郎的脑袋。

    而就要接战的时候,两方人都不约而同的看着西面,这里突然冒出了漫山遍野的人来,数目巨大,数不尽,没有旗帜。

    “给我抓,一个三两。”

    “是民军啊,快冲啊。”

    ……

    武义笑了,笑得灿烂,没想到这个时候他们来了,当即下令,“上刺刀,冲锋!”

    这不是犹豫的时候,不仅要给对方,还要给捕奴队提升士气与信心,他们可是一群乌合之众,但关键时刻也可大用。

    “李自成,如今宣布你死,还不晚。”武义朗声的大喊。

    “杀李自成!”

    “抓活的,赏五百两。”

    ……

    结果出人意料,这喊的最响,冲的最猛的反而是捕奴队,浑身上下都是兴奋,他们只把乱匪当成移动银山了。

    就是这么一群民科,但就彻底打乱了战场,新兵的刺刀结合捕奴队的冲锋,直接就把不可一世的乱匪打下去了。

    “这怎么可能……”刘宗敏咬碎牙龈。

    败了,乱匪士气如同泄气般的消失,刘宗敏部率先逃走,李自成也是独木难支,面对数倍敌人,特别这武大郎部下的刺刀阵,所向披靡,无人可挡。

    乱匪转眼溃败,转头就跑,四散开来,如同一盘散沙,这才是捕奴队最熟悉的战场,到了这个时候,他们就是赤手空拳都能轻易制服强军。

    而此刻,连新兵都用不上了,捕奴队比新兵都快几分,没办法,这群杀神太狠,这都是银子啊。

    “武同知,我们来了。”常兴带着一群商户,浩浩荡荡的来到这里,对着战场指指点点。

    “可惜了,可惜了。”常兴对这地上数千人尸体感慨,这民军就是杀人机器,这效率太狠了。

    武义哑然失笑。

    “要不是骑兵营去抓高桂兰了,这里的一个都别想跑。”常兴看着四散的乱匪,冷笑说着。

    “高桂兰……”武义感觉不好。

    “黄保保亲自去追的,绝对跑不了。”常兴嘿嘿的笑个不停,笑得武义心里都发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