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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新政十策

作者:刀锋血未凝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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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衮侃侃而谈道,“主公,新政十策是在下根据商君的治秦九论和古代变法典籍,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后,改编而成。”

    “商君行法治,开万古先河,不仅将偏居一隅的弱秦,治理成了战国第一强国,历经数代君主后,由始皇帝一统天下,横扫六合,创立了华夏第一个大统一的封建王朝,更重要的是,此举为后来的汉代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思想,汉代初期,汉法和秦法其实没有什么不同。”

    “然则,商君法治虽然好,可却有致命的缺陷,那就是重犯只用重刑,而不斩草除根,那些被刑治的犯人,越来越多,他们心中的怨气不断积累,最后就会复仇,屠杀变法志士,代表人物就是公子虔,公孙贾等人,当年,秦孝公身死,商君就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以车裂大刑为变法殉葬。”

    “前车之鉴,历历在目,商君提倡法治,完全杜绝人治,这是有弊端的,若法治为本,人治斡旋,则不再会有秦法苛刻,天下共击,二世而亡的惨痛教训,因此,新政十策,主张重犯皆死刑,罪大恶极者抄家灭族,不留后患,而犯法不重者,以民法量轻处理,不会产生怨气。”

    吕布点点头道,“洪龙分析的很好,那么新政十策的具体内容呢?”

    张衮酝酿了一下措辞,继续说道。

    “新政十策,分为三大块,其中,刑治两策为总纲,其下有民治四策和爵赋四策,当先推行刑法策和民法策,打击贪污腐败,整训吏治,明令典法,伸张政令。”

    “接着,顺势推行民治四策和爵赋四策,凝聚民心,军心,战心,汉代有先秦遗风,新政推行的唯一阻碍—世家豪门又被赶走,相信不出三个月,在上党郡推行的新政就会稳定下来,令上党郡成为我军坚实的大后方。”

    张衮这时才拿出整理好的《新政十策》的卷宗,递给吕布。

    吕布接过后,打开卷宗,仔细阅读,这新政十策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他的观点,张衮结合汉代的实情和前代的典籍,加以修正改编后出炉。

    新政十策的总纲是刑法策和民法策,刑法策制定了很多严厉的律法条令,最轻的都是斩首,严重的就是夷灭九族,都颇为苛刻,虽然没有秦法那么严酷,但也算得上是重典了。

    民法策相对的就要轻很多,大多针对的都是民间官场很多不好的习俗,比如民间的私斗,酗酒,滥赌等,官员间的送礼物拉关系,相互贿赂等,任何败坏民风民俗,败坏朝廷正气的行为都要改正,不改者就会从民法变成刑法了,比如,第一次行贿的官员会被警告,处罚一些财物,依民法量轻处理,若还敢行贿,就由民法转为刑法,直接斩首。

    吕布看到这里,心里还算满意,刑法策和民法策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堪称以法为骨,以儒为皮的行政手段,即以重典治世,又以人情治法。

    民治四策分为国有策,国法策,育人策,废奴策,如果说刑法,民法两策是骨骼框架,那么民治四策就是脏腑。

    国有策,指任何土地和战略资源都属于政府所有,私人未得政府允许,不得擅自兼并,买卖或持有土地,违者直接抄家灭族,只有国家指定给你耕种的土地,才算是你名下的土地,不过依旧是国家的,你只是代为耕种,国家会收取赋税,若肆意荒废土地良田,国家会依法治罪,并收回土地,就算是封给有功之士的封地,也必须向国家缴纳一半的赋税,比如杨再兴是县侯,封地长子县,作为县侯,他只有这座县的三分之一的赋税,同时,他还必须缴纳所得的赋税的一半给国家。

    这就是国有策,彻底杜绝了世家豪门兼并土地,私藏人口的祸患,解放了大量奴隶佃农,增加了吕布治地的自耕农,此策足以使吕布治下的赋税冠绝天下。

    国法策,即天下之人,一体同法,强调吕布治下所有人,不论是士农工商军,还是奴仆胡人,只要犯法,就要依法处置,没有刑不上上大夫一说,就是吕布或者吕布的亲眷犯法,都要依法治罪,如此,方为国法。

    国法策,是吕布告诉张衮,张衮根据实情修订的一策,国人上下,一体同法,若天子犯法,也要与庶民同罪,依法治罪。

    育人策,大力鼓励生育,只要是吕布治下的民众,生一男丁者,官府奖田赏钱,生女减半,弃婴者如同犯罪,刑治!家中有子女夭折者,民治。

    东汉末年,天下纷乱,征战连年,汉人人口锐减,华夏英杰陨落,以致于发生了惨痛的五胡乱华,若汉人有人口几千万,怎么可能会有五胡乱华?因此,吕布以重赏来鼓励生育,增加汉人人口,这是吕布极其看重的长远国策。

    废奴策,自此策推行以后,吕布治下不在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奴隶奴仆,每个人都要登记造册,属于政府管辖的在籍人口,就算是富商豪门麾下的护卫仆从,侍女歌姬也必须是聘请,不算私人的人口,不能打骂,更不能妄杀。

    土地,人口和文化的垄断,是世家豪门传承不败的三大核心根基,废奴策一出,吕布治下将不存在私兵,死士等特殊群体,世家豪门也失去了保护他们财富的力量,只能受制于政府。

    爵赋四策分为奖田策,奖爵策,商赋策,耕战策,此四策为新政的魂魄,有凝聚民心,激励军心,会聚战心的巨大作用。

    奖田策,任何立有功勋者,都会奖励田地,比如,战场杀敌立功者,庙堂出谋划策者,民间纳粮献钱者,匠工开发新兵者等等,只要于国有利,不问出身,不论贵贱,都会获得田地奖励。

    奖田策是吕布新政的根基,只要打下,就会很快的凝聚民心,会聚民力,并且很难动摇。

    奖爵策,张衮把爵位分为三十八爵,三十爵以下为小爵,三十爵以上为大爵,小爵可通过杀敌,纳粮,献钱,发明等获得,不管是民间的普通大众,还是庙堂上的各职官员,只要是吕布治下的士农工商军,都可以获得小爵爵位,用古语来说,就是贩夫走卒皆能获爵,奴隶庶子亦可封侯。

    大爵乃国家公器之重,分为关内侯,县侯,县公,郡侯,郡公,州侯,州公,国公八大爵,此八大爵只有于国有大功者方可封赏。

    关内侯没有封地,县侯封地为一县的三分之一,县公封地为一县的二分之一,以此类推,大爵者,只能领取封地赋税,而决不能干涉封地的军政。

    立功者加官进爵,此不仅是商君变法的核心,也是吕布新政的根基之一,只有为国立功者得到了封赏,才能凝聚军心,使军队闻战则喜,甚至悍不畏死,亦能凝聚战心,让吕布治下民众以获得爵位而荣耀,不仅可以得到更多的钱粮,也能激励民间的斗志。

    商赋策,商乃富国之群体,张衮定下了商人的各种高额赋税,也定下了为商者,本人不能为官,只有三代以上的亲属才能为官,官商不可勾结,否则重法刑治,其根本就是鼓励商贾,同时重农抑商。

    商人逐利而走,在他们的眼中没有国家和家族,只有利益,若官商勾结,就会出现像明代时期的晋商那样的毒瘤,晋商之害,比世家豪门对国家的危害更大,因此,只要发现官商勾结者,一律斩首,抄家灭族。

    就是吕布自己,如果娶了甄姜,那么甄家的产业也必须转到三代以上的血亲族人来掌管,否则就是他自己知法犯法了。

    耕战策,以耕养战,以战屯田,具体实施下去,就是军队会在闲暇时间里进行屯田,民众会在耕种之外的时间里进行军事训练,作为预备役战士,如此一来,吕布治下就是全民皆兵。

    新政十策,设计到吕布治地内的方方面面,短时间内很难推行,至少也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在上党郡内完全展开,三个月后才能见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