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五章 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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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总是让人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一对新人,历经坎坷,总算是修成正果.
温和的太阳把它的光芒散射到大地,令走出房间的元起感到一阵温暖。不过很快,元起的注意力就从阳光上转移了。因为他看到了孙权的身影,孙权挺直着腰杆,笔直的站在元起的房间之外,沐浴在柔和的阳光之中,可以看得出来,他已经在这里等候不短的时间了。
“仲谋,这么早就过来了?”元起笑着和孙权打了个招呼。孙权撇了撇嘴,伸手向天上的太阳指了指,酸溜溜的说道:“今日可不是某来早了,而是燕王起的太晚了,都已经日上三竿了。”
孙尚香是江东孙家所有人的掌上明珠,孙权对孙尚香的喜爱,丝毫不在孙策之下,他明知道元起起得晚,肯定是因为昨夜花了大量的体力在自己的妹妹身上耕耘。怎么能不酸溜溜的呢?就好像孙家合全家之力,花费了十七年的时间,打造出了一件绝世珍品,最后却被元起轻易地给窃取了,这种滋味,大概做父母兄长的都会有同样的感觉。
元起尴尬的一笑,避开昨晚的话题,转而问道:“对了,仲谋,今日对鬼谷十三篇中的纵横论。又有什么新的体悟吗?”元起的话,立刻转移了孙权的注意力,孙权点了点头,答道:“确实是有一些心得,所以才会一早过来,想向燕王讨教一下。”
伸手拉住孙权的手臂,元起向书房一指,道:“走,咱们去书房讨论。哪里清静一些。”进入书房之后,两人在书房中一呆就是半天,整个上午,两人都是在互相讨论中度过的。对孙权来说。元起的博识让他敬佩,从经史子集人物传记,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似乎天下间就没有元起不知道的事情。而且元起总能出人意料的提出一些闻所未闻的论点,并自产自销的得出结论,其中的一些观点。让孙权颇有大开眼见之感。
眼看着午饭的时间要到了,元起暂停了孙权的讨论,挥手说道:“先到这里吧,咱们该去吃饭了。”孙权坐在椅子上没有动,低着头沉思了一会儿,忽然抬头说道:“某不想回江东了,至少,短时间内不想回去了。”
元起饶有兴致的问道:“为何?”孙权的眼中露出坚定的眼神,一字一顿的说道:“某要效仿大哥,拜燕王为师!”顿了一顿,孙权继续说道:“昨夜某仔细想过了,为官治国之道,可以以后再学,但是在那之前,某要先学做人之道。像燕王一样,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燕王刚才说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某要先从修身做起。”
孙权的话,让元起的脸色也认真了起来,思考了一下之后,元起缓缓开口说道:“拜某为师,倒是也无不可,只是江东事务繁杂,你若不在江东,伯符恐怕会很吃力。这样吧,稍后你先给伯符写一封书信,你们兄弟商议一下,若江东可保三月无虞,某便教授你三个月,若一年无虞,某便教授你一年。”
元起很在意江东的稳定,或者说,让孙策带领江东,比把江东交到其他人手中,让元起更为放心。不管怎么说,元起和孙家的坚实感情,从孙坚的时候便已经开始了,孙策又是元起的首席大弟子,同时还是孙尚香的哥哥,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孙策统帅江东,对元起平定天下的宏伟目标,都能起到巨大的推进作用,所以元起绝对不希望江东从孙策的手中被人夺走,尤其不希望夺走江东的人,是那个腹黑的伪君子泰山。
元起的担心,孙权自然明白,当即点头答应了下来,然后连午饭都不肯去吃,而是立刻提笔给孙策写了一封书信,信中说要在燕京逗留一段时间,拜在燕王门下学艺修身治国之道,至于修习的时间长短,孙权根据江东的局势,初步拟定在半年左右。书信写好之后,孙权立刻让跟随在身边的护卫将军贺齐,坐船沿海路送回江东。
接下来的十几日之内,孙权一挨元起得空,便会跟随在他的身边,随时请教一些问题,元起对此也是悉心做出解答,短短十几日之内,孙权便感到获益匪浅,这更加坚定了他留在燕京,向元起学艺的决心。
十几日之后,贺齐马不停蹄的赶回了燕京,一路昼夜不停的奔波,让他看上去整个人都似乎瘦了一圈,不过贺齐倒是带回来一个好消息,孙策对孙权的要求,一口答应了下来,并且让孙权安心留在元起身边学习,学习的期限是一年,比孙权自己提出的时间还要多出半年。作为元起的首席大弟子,孙策自然是对元起的本事清楚得很,他知道元起的本领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就是自己学习的武艺,另一部分就是孙权想要学习的治国平天下之道,所以元起才会被宇宫照烈称作是霸王重生,韩信转世。
孙策还知道,自己在元起门下的一年时间内。最多也只是学会他武艺那部分的五成本领,可即便如此,依旧让孙策受益终身,进而跻身当世一流武将之林,因此,孙策希望孙权可以在元起门下多休息一段时间,学得更多的本领,可惜现在的江东时刻面临着泰山的威胁,驻扎在襄阳的关威所部早已磨刀霍霍,孙策所能给孙权挤出来的时间。也就只有一年而已。
在收到孙策的回信之后,孙权大喜过望,立刻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元起,当夜,元起就在燕王府中正式收孙权为第二个弟子,传授其治国之道。江东孙氏兄弟先后拜在元起门下,各自主修的方向却是文成武德两个极端,并在日后被人合称为江东双主。
不过在孙权拜师的过程中,却发生一幕尴尬的情形,当孙权端着第四盏茶,来到孙尚香面前的时候。却不知道该如何称呼自己的妹妹了,按照礼仪,他应该称呼孙尚香为师母,可是这个称呼。孙权实在是叫不出口,但若不叫的话,他前面却又已经称锦衣、上官宓为师母了。此刻对孙尚香改口,也显得不是太合适。
这笔糊涂账,别说孙权了,就连元起都感到一个头两个大,颇有些哭笑不得,最后只好各论各叫,让孙权另行称呼锦衣和上官宓为师母,而对孙尚香,还是按照以前的称呼,该怎么叫就怎么叫,也免得孙尚香尴尬。
从这一刻起,孙权便正式拜在元起门下,成为了元起门下的第二个弟子。可能是孙权带来的蝴蝶效应,也可能是一些不知名的原因,在元起收下孙权没多久之后,镇守西凉的马越十分突然的让马岱带着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孩子来到了燕京,并请求元起收这个孩子为徒。对此,元起表示十分诧异,他不明白马越为何会如此重视这样一个十二岁的孩子。经过询问之后,马岱的回答,让元起打消掉了一切的疑虑,并立刻收下了这个孩子。
事情是这样的,马越在一次出巡郡县的过程中,来到了天水郡,在天水城外的山脚下,看到这个孩子为了救护自己的母亲,不惜豁出性命和一只体型壮硕的野猪搏斗,当时马越看得出来,这个孩子并没有系统的练过武,最多也就是只会使用一些十分粗浅的招式,可是这些粗浅的招式,却被这个孩子运用的十分合理、到位,大有一种返璞归真的感觉,没有超人一等的悟性,和对招式的深层理解,是绝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
最为难得的,是这孩子过人的胆色和对周围环境细致入微的观察,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即便是练过武,也很难是一头野猪的对手,就在马越准备出手相助的时候,这个孩子凭着以上两点特质,竟然一边和野猪搏斗,一边调整着步伐后退,最后成功的把这只壮硕的野猪引到了两颗交叉生长的大树前,野猪在这孩子的引诱下,一头扎进了树桩之间,然后身体就被死死的卡在了树桩内,任凭如何嘶吼挣扎,也无法从树桩内挣脱,这孩子控制住野猪之后,趁着野猪嘶吼的时候,迅捷的把手中的木棍捅进了野猪的嘴里,接连几下捅刺之后,他刺穿了野猪的咽喉,猎杀了这头凶物。
看到这个情景,马越不由得对这个孩子大感好奇,于是来到这孩子面前,仔细的摸索了一遍他的根骨,最后马越惊诧的得出结论,他是一个练武的上乘好料,似乎他的筋骨,就是为了练武而生的。马越甚至可以预见,这孩子未来武艺大成之时,必定不再自己之下。于是,马越就产生了想让元起收他为徒,传授其武艺的想法。为了引起元起的重视,马越甚至让马岱亲自带着这个孩子回到燕京,为的就是让马岱劝说元起收下这个弟子。
至于马越为何不亲自传授他武艺,有着两个原因,第一,马越知道自己性格急躁,虽然武艺高强,但却不适合当师父,如果不能完全开发出这孩子的全部潜力,那可就等于是浪费了他的天赋了;第二,通过猎杀野猪的场景,马越预见到这孩子不但是天生练武的好材料,而且心思缜密,若是调教得当,将来说不定会成为将帅之才。基于以上两个原因,马越才会让马岱带他来到燕京,而最后的结果,也是马越希望看到的,元起十分痛快的收下了这个弟子,继孙权之后,他便成为了元起的第三个弟子。
因为马越很是喜欢他,便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名为麒麟儿,至于他的真名,则叫做姜维。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总是让人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一对新人,历经坎坷,总算是修成正果.
温和的太阳把它的光芒散射到大地,令走出房间的元起感到一阵温暖。不过很快,元起的注意力就从阳光上转移了。因为他看到了孙权的身影,孙权挺直着腰杆,笔直的站在元起的房间之外,沐浴在柔和的阳光之中,可以看得出来,他已经在这里等候不短的时间了。
“仲谋,这么早就过来了?”元起笑着和孙权打了个招呼。孙权撇了撇嘴,伸手向天上的太阳指了指,酸溜溜的说道:“今日可不是某来早了,而是燕王起的太晚了,都已经日上三竿了。”
孙尚香是江东孙家所有人的掌上明珠,孙权对孙尚香的喜爱,丝毫不在孙策之下,他明知道元起起得晚,肯定是因为昨夜花了大量的体力在自己的妹妹身上耕耘。怎么能不酸溜溜的呢?就好像孙家合全家之力,花费了十七年的时间,打造出了一件绝世珍品,最后却被元起轻易地给窃取了,这种滋味,大概做父母兄长的都会有同样的感觉。
元起尴尬的一笑,避开昨晚的话题,转而问道:“对了,仲谋,今日对鬼谷十三篇中的纵横论。又有什么新的体悟吗?”元起的话,立刻转移了孙权的注意力,孙权点了点头,答道:“确实是有一些心得,所以才会一早过来,想向燕王讨教一下。”
伸手拉住孙权的手臂,元起向书房一指,道:“走,咱们去书房讨论。哪里清静一些。”进入书房之后,两人在书房中一呆就是半天,整个上午,两人都是在互相讨论中度过的。对孙权来说。元起的博识让他敬佩,从经史子集人物传记,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似乎天下间就没有元起不知道的事情。而且元起总能出人意料的提出一些闻所未闻的论点,并自产自销的得出结论,其中的一些观点。让孙权颇有大开眼见之感。
眼看着午饭的时间要到了,元起暂停了孙权的讨论,挥手说道:“先到这里吧,咱们该去吃饭了。”孙权坐在椅子上没有动,低着头沉思了一会儿,忽然抬头说道:“某不想回江东了,至少,短时间内不想回去了。”
元起饶有兴致的问道:“为何?”孙权的眼中露出坚定的眼神,一字一顿的说道:“某要效仿大哥,拜燕王为师!”顿了一顿,孙权继续说道:“昨夜某仔细想过了,为官治国之道,可以以后再学,但是在那之前,某要先学做人之道。像燕王一样,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燕王刚才说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某要先从修身做起。”
孙权的话,让元起的脸色也认真了起来,思考了一下之后,元起缓缓开口说道:“拜某为师,倒是也无不可,只是江东事务繁杂,你若不在江东,伯符恐怕会很吃力。这样吧,稍后你先给伯符写一封书信,你们兄弟商议一下,若江东可保三月无虞,某便教授你三个月,若一年无虞,某便教授你一年。”
元起很在意江东的稳定,或者说,让孙策带领江东,比把江东交到其他人手中,让元起更为放心。不管怎么说,元起和孙家的坚实感情,从孙坚的时候便已经开始了,孙策又是元起的首席大弟子,同时还是孙尚香的哥哥,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孙策统帅江东,对元起平定天下的宏伟目标,都能起到巨大的推进作用,所以元起绝对不希望江东从孙策的手中被人夺走,尤其不希望夺走江东的人,是那个腹黑的伪君子泰山。
元起的担心,孙权自然明白,当即点头答应了下来,然后连午饭都不肯去吃,而是立刻提笔给孙策写了一封书信,信中说要在燕京逗留一段时间,拜在燕王门下学艺修身治国之道,至于修习的时间长短,孙权根据江东的局势,初步拟定在半年左右。书信写好之后,孙权立刻让跟随在身边的护卫将军贺齐,坐船沿海路送回江东。
接下来的十几日之内,孙权一挨元起得空,便会跟随在他的身边,随时请教一些问题,元起对此也是悉心做出解答,短短十几日之内,孙权便感到获益匪浅,这更加坚定了他留在燕京,向元起学艺的决心。
十几日之后,贺齐马不停蹄的赶回了燕京,一路昼夜不停的奔波,让他看上去整个人都似乎瘦了一圈,不过贺齐倒是带回来一个好消息,孙策对孙权的要求,一口答应了下来,并且让孙权安心留在元起身边学习,学习的期限是一年,比孙权自己提出的时间还要多出半年。作为元起的首席大弟子,孙策自然是对元起的本事清楚得很,他知道元起的本领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就是自己学习的武艺,另一部分就是孙权想要学习的治国平天下之道,所以元起才会被宇宫照烈称作是霸王重生,韩信转世。
孙策还知道,自己在元起门下的一年时间内。最多也只是学会他武艺那部分的五成本领,可即便如此,依旧让孙策受益终身,进而跻身当世一流武将之林,因此,孙策希望孙权可以在元起门下多休息一段时间,学得更多的本领,可惜现在的江东时刻面临着泰山的威胁,驻扎在襄阳的关威所部早已磨刀霍霍,孙策所能给孙权挤出来的时间。也就只有一年而已。
在收到孙策的回信之后,孙权大喜过望,立刻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元起,当夜,元起就在燕王府中正式收孙权为第二个弟子,传授其治国之道。江东孙氏兄弟先后拜在元起门下,各自主修的方向却是文成武德两个极端,并在日后被人合称为江东双主。
不过在孙权拜师的过程中,却发生一幕尴尬的情形,当孙权端着第四盏茶,来到孙尚香面前的时候。却不知道该如何称呼自己的妹妹了,按照礼仪,他应该称呼孙尚香为师母,可是这个称呼。孙权实在是叫不出口,但若不叫的话,他前面却又已经称锦衣、上官宓为师母了。此刻对孙尚香改口,也显得不是太合适。
这笔糊涂账,别说孙权了,就连元起都感到一个头两个大,颇有些哭笑不得,最后只好各论各叫,让孙权另行称呼锦衣和上官宓为师母,而对孙尚香,还是按照以前的称呼,该怎么叫就怎么叫,也免得孙尚香尴尬。
从这一刻起,孙权便正式拜在元起门下,成为了元起门下的第二个弟子。可能是孙权带来的蝴蝶效应,也可能是一些不知名的原因,在元起收下孙权没多久之后,镇守西凉的马越十分突然的让马岱带着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孩子来到了燕京,并请求元起收这个孩子为徒。对此,元起表示十分诧异,他不明白马越为何会如此重视这样一个十二岁的孩子。经过询问之后,马岱的回答,让元起打消掉了一切的疑虑,并立刻收下了这个孩子。
事情是这样的,马越在一次出巡郡县的过程中,来到了天水郡,在天水城外的山脚下,看到这个孩子为了救护自己的母亲,不惜豁出性命和一只体型壮硕的野猪搏斗,当时马越看得出来,这个孩子并没有系统的练过武,最多也就是只会使用一些十分粗浅的招式,可是这些粗浅的招式,却被这个孩子运用的十分合理、到位,大有一种返璞归真的感觉,没有超人一等的悟性,和对招式的深层理解,是绝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
最为难得的,是这孩子过人的胆色和对周围环境细致入微的观察,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即便是练过武,也很难是一头野猪的对手,就在马越准备出手相助的时候,这个孩子凭着以上两点特质,竟然一边和野猪搏斗,一边调整着步伐后退,最后成功的把这只壮硕的野猪引到了两颗交叉生长的大树前,野猪在这孩子的引诱下,一头扎进了树桩之间,然后身体就被死死的卡在了树桩内,任凭如何嘶吼挣扎,也无法从树桩内挣脱,这孩子控制住野猪之后,趁着野猪嘶吼的时候,迅捷的把手中的木棍捅进了野猪的嘴里,接连几下捅刺之后,他刺穿了野猪的咽喉,猎杀了这头凶物。
看到这个情景,马越不由得对这个孩子大感好奇,于是来到这孩子面前,仔细的摸索了一遍他的根骨,最后马越惊诧的得出结论,他是一个练武的上乘好料,似乎他的筋骨,就是为了练武而生的。马越甚至可以预见,这孩子未来武艺大成之时,必定不再自己之下。于是,马越就产生了想让元起收他为徒,传授其武艺的想法。为了引起元起的重视,马越甚至让马岱亲自带着这个孩子回到燕京,为的就是让马岱劝说元起收下这个弟子。
至于马越为何不亲自传授他武艺,有着两个原因,第一,马越知道自己性格急躁,虽然武艺高强,但却不适合当师父,如果不能完全开发出这孩子的全部潜力,那可就等于是浪费了他的天赋了;第二,通过猎杀野猪的场景,马越预见到这孩子不但是天生练武的好材料,而且心思缜密,若是调教得当,将来说不定会成为将帅之才。基于以上两个原因,马越才会让马岱带他来到燕京,而最后的结果,也是马越希望看到的,元起十分痛快的收下了这个弟子,继孙权之后,他便成为了元起的第三个弟子。
因为马越很是喜欢他,便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名为麒麟儿,至于他的真名,则叫做姜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