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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一十二章 不差钱阿斯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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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明小店,酒馆内。

    待杨明和阿斯玛介绍过一番之后,便从里面拿出一壶酒出来。

    当杨明打开密封的油纸,一瞬间的功夫,一股子浓郁的清香冲天而起。深深地吸了一口,杨明满意的点了点头。

    红发香克斯和鹰眼米霍克正拼酒喝得痛快,此时突然闻到一种异样的清香,不由惊奇地抽了抽鼻子,“这是什么酒香?天啊,好香!”

    不仅是他,店中的阿斯玛,还有一些正在工作的员工,也都情不自禁地抽动着鼻子,贪婪地吸着这突如其来的酒香。

    红发香克斯那可是酒中酒霸,此时闻道这股子酒香,那双眼睛便直勾勾地顺着香味传来的方向看去,便看到杨明拿着一壶酒过来,顿时那个嘴馋啊,口水直流,眼睛都直了!

    “杨明老板,这是什么酒啊,怎么这么香?”

    “这是青花酒!”杨明淡淡地说道。

    饮酒对酒具的要求很高,杨明小店当然更是如此。杨明来到阿斯玛桌前,摆上彩陶鎏金的鸭嘴酒壶,金花带鎏金银碗之后,阿斯玛不禁一声赞叹:“杨明老板不愧是杨明老板,这酒具之雅令人叹为观止。”

    值得一提的是,这酒的香气非常的芬芳浓烈,穿透力十足。杨明出酒的片刻,浓郁的酒香瞬间开始飘逸开去,杨明小店所在的前后乃至于整个这条街巷中,空气中都弥漫着若有若无的酒香。这酒香浓而不俗,格外地清新还带有青花花的清香味道,令人闻之而深深沉醉,精神为之一震有提神之功效。

    所谓十里飘香,也不过如此吧。

    过往的行人抽动着鼻孔,好奇地左看右看,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这股子醉人的香气。而杨明小店的酒客直接就闹上了,非说杨明老板藏着好酒舍不得拿。

    看着红发香克斯一副你怎么一早不拿出来的表情,杨明淡淡地说道:“你刚才又没问我要。”

    红发香克斯:“……”

    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一时间,他感觉无比纠结,是不是再来一壶酒呢?

    卧槽,这还用想吗,当然是再来一壶酒啊!

    红发香克斯把手中的杯子放下,舔着脸问道:“杨明老板,我也要来一壶青花酒。”

    对此,杨明只是淡淡地说道:“抱歉,这壶酒制作不易,所以限量供应,一天只出售一壶。”

    噗!

    听到这个消息,红发香克斯好悬没有背过气去!

    对于一个酒鬼来说,美酒在前居然喝不了,那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于是,红发香克斯就把目标转移,对准阿斯玛,舔着脸说道:

    “兄弟,我出一百万,你把手中这壶青花酒让给我吧。”

    阿斯玛眉头一挑:“不好意思,我不让!”

    “我没听错吧!那可是一百万啊!你居然不要?”红发香克斯这一刻,都有掐死阿斯玛的冲动。

    常人说,挡人财路等于杀人父母,对于一个酒鬼来说,明明美酒当前,阿斯玛不让给他,堪称是要了他的命!

    “一百万很多吗?”对此,阿斯玛一脸漠然,语不惊人死不休,“真是抱歉啊,我其实不差钱。”

    噗!

    不带这样玩的啊!

    红发香克斯都要哭晕在厕所!

    阿斯玛之所以要杨明拿出度数比较低的酒,不是没有原因的。

    木叶村的酒之所以酒精度不高,是因为还没有蒸馏的技术。酿酒只能得到酒精度是10%到18%的酒,杨明记得在火影世界一本古籍上看过,忍界也有古人曾经想用酒代水再酿酒以希望得到更高的浓度,可是不成,因为酒精是酵母菌(酒曲)糖代谢的产物,对酵母菌的发酵有一定抑制作用,当酒精成分达到10%左右时,酵母菌就停止繁殖,发酵过程也就随之放慢。即使是耐酒精能力很强的酵母菌,耐酒精度也不会超过18%,所以就是以酒代水二次发酵,也得不到度数更高的酒了。

    仅仅是酒精度数高是不行,还要在口感、香气、酒液的浓度等多方面“齐头并进”,杨明小店才能在这个时代一炮打响,借此和对面的远月餐厅竞争。

    阿斯玛尝了一小口,喜上眉梢,口感味道都不错,达到了自己预期的要求。再者,酒液微带苦味,大大增添了酒质的回味悠长。是蛇麻花的缘故,蛇麻花本身带有一种淡淡的苦味,所以酿制出来的酒才清冽带苦。

    对于一个酒鬼来说,酒的味道,要多变才好,而不是可乐饮料那种一成不变的味道。

    阿斯玛笑了笑,这微带苦味清冽的口感,想来是杨明老板所酿此酒的重要特质之一。木叶村村民所饮之酒,有些酒品也带有苦味,但那是饮用时添加作料加工浸泡而成,哪里跟杨明老板这种纯天然的如同苦丁茶一般可以细细品味的悠长苦感相提并论?

    阿斯玛倒满杯子,品了一口,入口清冽清香直入肺腑,而且由于第二次喝酒精含量的些许提高,在香气入喉中又似是有一团流火冲入食道。更妙的是,烈火中带有一丝清凉的苦感,似冰雪能平息中和烈度的灼烧感。

    看着阿斯玛喝得津津有味的模样,红发香克斯那是嘴馋的可以,又心急想知道这是什么味道,像是猴子搔痒一般,急道:

    “兄弟,怎么样,这酒行不行?”

    阿斯玛瞥了红发香克斯一眼,见他也是酒道中人,对酒有着一种同样的品位,于是侃侃而谈地说道:

    “这酒非常棒,颜色淡红纯正,酒液清澈明朗,此其一;酒香浓郁恰到好处,没有掩盖了青花原本的清香,恰是点睛之笔,此其二;酒质过硬,不易存留,时日久了必然馊坏,这是今天刚刚新鲜酝酿好的酒,所以才如此独特,此其三。”

    “还有……”

    本来阿斯玛还想好好夸赞一番,却被红发香克斯一手拦住。

    “求你了,别再说了!”红发香克斯一脸欲哭无泪,“早知道,我就先要这壶酒好了!可惜没有后悔药可以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