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二章 如此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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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状,白胡子眼睛一眯。
“红发小子,你这是要干嘛?”
红发香克斯毫不畏惧,迎头说道:“不干嘛,我只是吃我的那部分。”
不止他们,其他人也纷纷大打出手,不过确是用筷子在争夺自己吃泡馍的份额。
见状,米霍克一脸懵逼!
你们好歹也是堂堂的四皇啊,怎么可以这么不要脸!
我一定是认识假的四皇!
不过,米霍克手头却一点都不慢,趁着别人抢得热火朝天,他却如天上的老鹰捉小鸡,找准一个机会,筷子咻的一下,便扎入锅内,将一部分泡馍夹到自己碗里。
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泡馍出现在面前,米霍克端起一小碟辣子酱倒了进去,用勺子搅一搅奶白色的羊肉汤,上面立刻漂起一层鲜红的辣椒油,格外的吊人胃口,惹人心神。
米霍克剥开一个甜蒜放入口中,嚼一嚼,酸甜辣香立即充满了唇齿间,再舀上一勺珍珠般的白馍丁。
“香中带咸、咸中带香!”
“太美味了!“
米霍克一脸满足,再夹上一片鲜红色的羊肉,喝一口羊肉汤,细细品味,鲜香可口,又不油腻,反而有一种清香之气,如果在配上翠绿的香菜和黝黑的木耳,那真是让人飘飘欲仙,涎垂三尺!
“咕噜咕噜……”
米霍克狼吞虎咽地喝了一大碗汤,舔了舔嘴唇,回味无穷。
泡馍历史悠久,传承上千年,里面充满了历代名厨的智慧结晶,所以才会如此平易近人,而且还那么好吃。
杨明可以说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得以做出如此美味的料理。
据说,在唐朝时期,为平息安史之乱,大军队来到了长安,他们随身携带着干粮,也就是现在的砣砣馍,当时馍又干又硬,不好食用,他们就用羊肉汤泡着吃。后来被长安城的百姓学会,逐步改良,终于演变成了如今的羊肉泡馍。
还有另一传说,相传宋太祖赵匡胤未得志时,生活贫困,浪落长安街头,一天,身上只剩下两块干馍,因丈干硬无法下咽,恰好,路边有一羊肉铺正在煮羊肉,他便去恳求给一碗羊肉汤,以便把馍泡软再吃。
店主见他可怜,让他把馍掰碎,浇给了一勺滚烫的羊肉汤泡了泡。赵匡胤接过泡好的馍,大口吃了起来,吃得他全身发热,头上冒汗,饥寒全消。
十年后,也就是公元960年,赵匡胤当了北宋的开国皇帝,称为太祖。
一次出巡长安,路经当年那家羊肉铺,香气四溢,不禁想起十年前吃羊肉汤泡馍的情景,便令停车,命店主做一碗羊肉汤泡馍。店主一下慌了手脚,店内不卖馍,用什么泡呢?忙叫妻子马上烙几个饼。待饼烙好,店主一看是未发酵的,又不太熟,害怕皇帝吃了生病,便只好把馍掰得碎碎的,浇上羊肉汤又煮了煮,放上几大片羊肉,精心配好调料,然后呈给皇上。
赵匡胤吃后大加赞赏,随即命随从赐银百两。这事不胫而走,传遍长安。于是来店吃羊肉汤泡馍的人越来越多,形成长安的独特风味食品。
米霍克摸着稍微鼓起的肚子,眼中若有所思。
“怪不得红发他们如此期盼吃到杨明烹饪的料理。”
“如此美味的美食,真是平生罕见哪!”
米霍克看着面前再次夹来的一碗羊肉泡馍,就像看着一件完美而又杰出的艺术品。
红红的辣子油漂浮在汤上、红蒙蒙的羊肉、翠绿的香菜和葱末、晶莹剔透的粉丝、雪白的馍,真令人赏心悦目。
看着看着,米霍克仿佛看到羊肉汤变成了大海,粉条就像层层波浪,馍块的肉片就像星罗棋布的小岛,而翠绿的葱末就像点缀在小岛上郁郁葱葱的树木。
米霍克的肚子早已“咕咕”作响了,看着那诱人的美食,米霍克已经垂涎三尺,显然又饿坏了。
那种味道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
米霍克端起碗狼吞虎咽起来,简直欲罢不能,一大碗很快被吃完,米霍克甚至不顾形象,还把羊肉汤也喝得一干二净。
“哈~”
“真舒服~”
吃完后,米霍克倚靠在椅子上,一脸满足,不住吧咂嘴,继续享受那亦淡亦浓的回味。
看到这些人一个个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迪达拉也馋嘴起来。
他刚才的员工餐被那只该死的胖猫给打翻,以至于他现在还饿着呢!
迪达拉迫不及待的走入厨房,跟杨明也要了一份羊肉泡馍。
迪达拉开始还以为端上来就可以吃,结果出乎意料,正宗的吃法需要自己亲自动手,心中感慨一声,真麻烦啊!
吃羊肉泡馍可不能坐着等,还得自己动手!
刚才他远远的看着别人吃还不觉得,现在自己动起手来,才感慨万千。
端上来的是一盘大馍。
迪达拉接到馍后拿一个粗瓷碗,这碗非常大,对用贯了细瓷小碗的南方人,看见了非吓一跳不可。
吃羊肉泡馍主要是掰馍,馍掰的越细越好,因为馍馍掰得细,味就可以进入馍里,然后迪达拉开始瓣膜,掰成黄豆大小馍掰好后,把碗送到杨明那里,不一会儿,迪达拉的羊肉泡馍就好了。
几分钟后,羊肉泡馍就上桌了,香气扑鼻,几片羊肉浮在汤上,热气腾腾,让人一看就想喝一口鲜美的汤,吃一片鲜嫩的肉。
迪达拉忍不住喝了一口汤,虽然颜色很淡,但是味道却是鲜美无比。
泡馍随着勺子的搅动,上下翻滚,泡馍泡的有些羊肉的味道,羊肉汤有了些馍的味道。
香味扑鼻而来。
如果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羊肉泡馍碗里漂着奶黄色的油花,还有又肥又大的肉片和晶莹细长的粉丝,使人馋延欲滴,尝上一口,鲜美无比!
迪达拉眼中露出一丝异色,小心翼翼地尝试了一口。
顿时,味道爆炸!
汤辣烫!肉匀嫩!味浓香!
好吃的没话说,根本无从挑剔!
于是,迪达拉大块朵颐,一扫而光,一滴不剩,真是大饱了眼福和口福!
见状,白胡子眼睛一眯。
“红发小子,你这是要干嘛?”
红发香克斯毫不畏惧,迎头说道:“不干嘛,我只是吃我的那部分。”
不止他们,其他人也纷纷大打出手,不过确是用筷子在争夺自己吃泡馍的份额。
见状,米霍克一脸懵逼!
你们好歹也是堂堂的四皇啊,怎么可以这么不要脸!
我一定是认识假的四皇!
不过,米霍克手头却一点都不慢,趁着别人抢得热火朝天,他却如天上的老鹰捉小鸡,找准一个机会,筷子咻的一下,便扎入锅内,将一部分泡馍夹到自己碗里。
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泡馍出现在面前,米霍克端起一小碟辣子酱倒了进去,用勺子搅一搅奶白色的羊肉汤,上面立刻漂起一层鲜红的辣椒油,格外的吊人胃口,惹人心神。
米霍克剥开一个甜蒜放入口中,嚼一嚼,酸甜辣香立即充满了唇齿间,再舀上一勺珍珠般的白馍丁。
“香中带咸、咸中带香!”
“太美味了!“
米霍克一脸满足,再夹上一片鲜红色的羊肉,喝一口羊肉汤,细细品味,鲜香可口,又不油腻,反而有一种清香之气,如果在配上翠绿的香菜和黝黑的木耳,那真是让人飘飘欲仙,涎垂三尺!
“咕噜咕噜……”
米霍克狼吞虎咽地喝了一大碗汤,舔了舔嘴唇,回味无穷。
泡馍历史悠久,传承上千年,里面充满了历代名厨的智慧结晶,所以才会如此平易近人,而且还那么好吃。
杨明可以说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得以做出如此美味的料理。
据说,在唐朝时期,为平息安史之乱,大军队来到了长安,他们随身携带着干粮,也就是现在的砣砣馍,当时馍又干又硬,不好食用,他们就用羊肉汤泡着吃。后来被长安城的百姓学会,逐步改良,终于演变成了如今的羊肉泡馍。
还有另一传说,相传宋太祖赵匡胤未得志时,生活贫困,浪落长安街头,一天,身上只剩下两块干馍,因丈干硬无法下咽,恰好,路边有一羊肉铺正在煮羊肉,他便去恳求给一碗羊肉汤,以便把馍泡软再吃。
店主见他可怜,让他把馍掰碎,浇给了一勺滚烫的羊肉汤泡了泡。赵匡胤接过泡好的馍,大口吃了起来,吃得他全身发热,头上冒汗,饥寒全消。
十年后,也就是公元960年,赵匡胤当了北宋的开国皇帝,称为太祖。
一次出巡长安,路经当年那家羊肉铺,香气四溢,不禁想起十年前吃羊肉汤泡馍的情景,便令停车,命店主做一碗羊肉汤泡馍。店主一下慌了手脚,店内不卖馍,用什么泡呢?忙叫妻子马上烙几个饼。待饼烙好,店主一看是未发酵的,又不太熟,害怕皇帝吃了生病,便只好把馍掰得碎碎的,浇上羊肉汤又煮了煮,放上几大片羊肉,精心配好调料,然后呈给皇上。
赵匡胤吃后大加赞赏,随即命随从赐银百两。这事不胫而走,传遍长安。于是来店吃羊肉汤泡馍的人越来越多,形成长安的独特风味食品。
米霍克摸着稍微鼓起的肚子,眼中若有所思。
“怪不得红发他们如此期盼吃到杨明烹饪的料理。”
“如此美味的美食,真是平生罕见哪!”
米霍克看着面前再次夹来的一碗羊肉泡馍,就像看着一件完美而又杰出的艺术品。
红红的辣子油漂浮在汤上、红蒙蒙的羊肉、翠绿的香菜和葱末、晶莹剔透的粉丝、雪白的馍,真令人赏心悦目。
看着看着,米霍克仿佛看到羊肉汤变成了大海,粉条就像层层波浪,馍块的肉片就像星罗棋布的小岛,而翠绿的葱末就像点缀在小岛上郁郁葱葱的树木。
米霍克的肚子早已“咕咕”作响了,看着那诱人的美食,米霍克已经垂涎三尺,显然又饿坏了。
那种味道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
米霍克端起碗狼吞虎咽起来,简直欲罢不能,一大碗很快被吃完,米霍克甚至不顾形象,还把羊肉汤也喝得一干二净。
“哈~”
“真舒服~”
吃完后,米霍克倚靠在椅子上,一脸满足,不住吧咂嘴,继续享受那亦淡亦浓的回味。
看到这些人一个个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迪达拉也馋嘴起来。
他刚才的员工餐被那只该死的胖猫给打翻,以至于他现在还饿着呢!
迪达拉迫不及待的走入厨房,跟杨明也要了一份羊肉泡馍。
迪达拉开始还以为端上来就可以吃,结果出乎意料,正宗的吃法需要自己亲自动手,心中感慨一声,真麻烦啊!
吃羊肉泡馍可不能坐着等,还得自己动手!
刚才他远远的看着别人吃还不觉得,现在自己动起手来,才感慨万千。
端上来的是一盘大馍。
迪达拉接到馍后拿一个粗瓷碗,这碗非常大,对用贯了细瓷小碗的南方人,看见了非吓一跳不可。
吃羊肉泡馍主要是掰馍,馍掰的越细越好,因为馍馍掰得细,味就可以进入馍里,然后迪达拉开始瓣膜,掰成黄豆大小馍掰好后,把碗送到杨明那里,不一会儿,迪达拉的羊肉泡馍就好了。
几分钟后,羊肉泡馍就上桌了,香气扑鼻,几片羊肉浮在汤上,热气腾腾,让人一看就想喝一口鲜美的汤,吃一片鲜嫩的肉。
迪达拉忍不住喝了一口汤,虽然颜色很淡,但是味道却是鲜美无比。
泡馍随着勺子的搅动,上下翻滚,泡馍泡的有些羊肉的味道,羊肉汤有了些馍的味道。
香味扑鼻而来。
如果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羊肉泡馍碗里漂着奶黄色的油花,还有又肥又大的肉片和晶莹细长的粉丝,使人馋延欲滴,尝上一口,鲜美无比!
迪达拉眼中露出一丝异色,小心翼翼地尝试了一口。
顿时,味道爆炸!
汤辣烫!肉匀嫩!味浓香!
好吃的没话说,根本无从挑剔!
于是,迪达拉大块朵颐,一扫而光,一滴不剩,真是大饱了眼福和口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