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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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醒来,凤歌有些茫然,她的记忆停留在看见李云阳为了分配吉祥蛋而烦恼,为了帮助这个与自己境遇有些相似的小皇帝,她急速喝了几口酒,然后酒劲上涌,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以前宫廷大宴,父皇母后也从来不让她饮酒,她最多也就是喝一些甜甜的果子酒,这是她第一次喝这么多的烈酒,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喝醉了是什么样子。
凤歌以前听说醉了以后,会干出很多奇怪的事,比如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脱光,在天地间狂奔。
她偷偷看了一眼自己身上,嗯,衣服穿得好好的,没事。
又比如有人会写很多很多诗,写得很好很有气魄。
她小声问道:“我有没有写什么?”
李家两兄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明白她在说什么,显然就是没有了,凤歌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
还有人喝醉了以后会打醉拳,不过从自己那些力气来看,就算打醉拳了,也不会有人受伤,她活动了一下自己的手,看来也没有把奉华殿给拆了。
“我有没有说些什么不该说的?”现在来看,自己能做出最糟糕的事情也就是胡说八道了,比如不小心把自己的身份说出来什么的。
李云清摇摇头:“你就只是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什么事也没有做。”
呼,那就好,凤歌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继而又后怕起来,原来自己的酒量竟然是这么的差,才几口就人事不知,跟被下了迷药一样,看来下次,连酒都不能喝了,免得被人抬走了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你的刀找到了,在母后的寝宫里。”李云阳低声说,将符太后方才带来的落月刀放在桌上。
什么?为什么在奉华殿门口解下的刀会出现在太后寝宫里?凤歌不解的看着李云阳,难道这是大夏皇帝强卖兵器的套路之一?
顶着凤歌的眼神,李云阳想解释什么,又觉得说什么都只能彰显出大夏皇宫的戒备实在太松,自己这个皇帝当得实在太无能,于是哼哼了半天,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只说了一句:“休息好之后,就麻烦大哥把她一并带出宫吧。”
说罢,飞也似的逃出了偏殿。
凤歌看着李云清:“贵国的陛下真是幸福,我若如此,早被母后打开花了。”
李云清看着弟弟远去的背影,深深叹了一口气。
离开皇宫的时候,已是傍晚,宁亲王府的下人早已备好了车马,在皇宫门口等待多时了。凤歌提着裙摆,踏上马车,李云清也跟着上来。
马车很大很宽敞,整个大夏,除了皇宫里的仪仗,再没有人可以用比这更舒服的马车了。
车夫的技术也很好,没有听见扬鞭,也没有大声的呼喝,只有“得得”的马蹄声从外面传来,虽然已经恢复了清醒,但是凤歌觉得还是全身无力,她笑道:“酗酒真是要不得,我现在身上还是软软的。”
李云清没有搭话,他神色有些奇怪,伸手想要推开马车的窗户,这一推,却没有推得动,原来这马车的车窗早已被人从外面钉死了。
他起身去推马车的车门,果然也是推不动,现在这马车里成了一个密闭的空间,也不知道会被人带到什么地方去。这辆马车的隔音也是极好,坐在车里,几乎都听不见外面传来的声音,想来大喊大叫也是没有用的,王都的街道上并没有像大恒那样有许多巡逻的士兵,普通百姓这会儿也早已回家,街上就没什么人。
凤歌低声说:“我们出了皇宫之后,这马车就径直向东,路过了一家卖脂粉的铺子,又向南走到现在。没记错的话,这里应该是一处民宅。”
“你怎么知道?”李云阳惊讶于凤歌对王都的熟悉,凤歌轻轻一笑:“我认识一个朋友,记路很厉害,还会画地图,我不想输给他,所以,到了陌生的地方,有机会就会四处走走,记住那些路。”她顿了顿,苦笑道:“可惜记住也没什么用,我们也一样出不去。”
正说着,马车停下了,过了一会儿,车门被打开,一个冰冷的声音说:“出来吧。”
李云清先下车,接着,凤歌也从马车上下来。
这里一片荒废的宅子,李云清记得这里以前是一个大户人家的住宅,后来这户人家发了财,举家搬去了恒国,这里的宅子也就再也没有人住了。
宅子很大,如果没有十几把弓箭对着自己的话,凤歌还是很有兴致去齐腰深的草里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玩的东西。
“你们是什么人?”李云清打量着眼前的人,他们穿着黑衣,又都蒙着脸。
为首一人冷冷的说:“夏国想与恒国结盟,对付大燕,是不是?”
原来是北燕人。
“不,这只是本王的个人行为,与夏国无关。”李云清知道这个时候绝不能让人抓着口实,哪怕对方是黑衣蒙面偷鸡摸狗没胆见人的货色也不例外。
为首的北燕人冷笑一声:“不必多说,你将这个恒国女人带进了奉华殿,就代表着夏国的态度。既然这样,不给你一点教训,还当我们大燕国的人软弱可欺!”
接着,他就说了一句话:“把这个女人杀了喂狗!”
唉,等等,发生了什么,凤歌眨巴着眼睛,不是说好了给李云清一点教训吗,关我什么事?
凤歌觉得自己就是传说中的池鱼,莫名被殃及的。
李云清被人拉到一边,那十几个弓箭手呈半包围之势将凤歌围住,每个人手中的弓都已被拉成满月的形状,就等着首领一声令下,将凤歌射成个刺猬。
“射!”一声令下,凤歌听见弓弦响动,长箭破空,她转过身,护住头,待这波箭雨结束后,她又站直了身子,抬手,三支天水碧便笔直飞出,将来不及反应的首领给射了个三个血窟窿。
眼见着首领轰然倒地,那些弓箭手都愣住了,他们愣住了,李云清可没有愣住。
他一手拉着凤歌,一手抽出凤歌挂在腰间的落月刀,干脆利落的将马车缰绳砍断。
“会骑马吗?”
“不会!”
“操!”
他拉着凤歌跳上其中一匹马,双腿一夹马腹,“驾”,那匹白马顿时向前狂奔。
马匹有向群性,一马带头,另外三匹马也跟着跑,徒步的北燕人哪有马跑得快,只是乱哄哄的搭弓射箭。
虽然驾车的马比不得那些绝世良驹,但是在李云清高超的骑术下,左闪右躲,那些箭都落在了他们的身后,接着,连北燕人的声音都听不到了。
一路逃回宁亲王府门口,李云清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门口侍卫看着王爷与凤歌同乘一骑回来,神情狼狈,忙问道:“王爷,出什么事了?”
“没什么,被人追杀。”
自古以来,多少女子痴情的相信了一个男子对她说“放心,从此以后,我养你一辈子,保你衣食无忧”,怀着一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心思,与一个男人相守一生,为他操持家务,为他养儿育女,为他变成黄脸婆,然后看着他迎娶更加年轻貌美的佳人,却无话多说一个字,只因连自己都是由男人养活,若是男人心中不悦,以“七出”中的嫉妒之罪将自己扫地出门,也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只会被人嘲笑为悍妇的必然下场。
国与国之间何尝不是如此,什么只要你交出国之利器,从此以后由我保你平安。
平等的关系从来都建立在平等的力量之上,连自保都需要仰人鼻息,还指望谁会给你好脸色看。
偏偏当初大夏的那些大臣们,当真信了北燕人的话,认为军费耗资巨大,大夏有养军队的闲钱,不如投入在开发新的武器之上,可以完全不设防。
符太后当初被接进大夏后宫的时候,大夏后宫中已有近半数是北燕美人。北燕,不仅要控制大夏的军事国防,更想要让大夏的后裔从此与北燕有甩不开的血缘纽带,到时候,若是北燕美人的儿子坐上了皇位,北燕终有一日,可以将大夏并入北燕的版图中。
想得很好,只是大夏的子民们并不乐意见到这种事情发生,大夏有自己的传统与风俗,有些地方与恒国相似,有些地方与燕国相似,但相似,也仅仅是相似而已,并不是完全一样,比如大夏的豆浆就是甜的,燕国的豆浆就是咸的,大夏国的子民完全不能接受咸豆浆,也不能接受肉月饼,更不喜欢茴香猪肉饺子。
风俗习惯不同还只是一个方面,这些年北燕使节团到大夏国来,他们的态度根本就不是国与国之间的平等对话,而是宗主国对附属国那种居高临下的态度,甚至还出现过几次喝醉的北燕国使节团成员**大夏国女孩子、拿了街边店铺的东西不给钱之类的事情发生。开始夏国的百姓还会向官府击鼓鸣冤,官府根本也不管,难得一有血性的知县想要将人抓来问一问,结果,人家很快就被手持皇宫特赦令的礼部接走了,反倒是想要处理此事的知县被贬官罢位。
长久的压抑之下,是等待爆发的火山。
只是,还没有等到时机。
李云清一直在等待这个时机,他知道,在宫中有许多北燕人的探子,就连母后,他也不能确定她的真实想法到底是什么,符太后为什么会对北燕这么好,她在离开大恒之后,进入大夏之前,到底经历过什么,没有人知道,李云阳几次想要询问,符太后却总是环顾左右而言其他。
罢了,就算得不到母后的支持,现在抢先布局,也可以在李云阳十八岁亲政大典之后,马上就夺得主动权,若能得到大恒的盟约,那么,对抗北燕,也并非绝无可能。
李云清将自己心中所想一股脑的说给凤歌听,看着她若有所思的模样,笑道:“公主殿下不必现在急于回答我,本王也明白,大恒不愿意马上与北燕为敌,大夏也是,只不过北燕欺人太甚,若是贵我两国可以结下盟约,那么,区区北燕,也不过手到擒来。”
凤歌低垂着眼眉不语,接着她才长长的叹了一声:“你可知,北燕已经与东宁有了往来?”
李云清愣住了,那个从来都只关心怎么在海上捞钱的国家,居然也与这个可怕的敌人有了往来?
他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他知道凤歌一定是得到了充分的证据才会这么说。
东宁国,那个靠着海上贸易发家致富的国度,比起大夏国靠卖苦力赚钱,冒的是变幻莫测大海的危险,除了人命之外,付出的成本不高,得到的收益不低,北燕若是连东宁国也拿下了,那就说明,他们已经有抛弃大夏国的意思,转而从东宁国得到金钱方面的支持了。
在东方大陆上的四个国家,现在已经变成了互相撕扯不开的乱局,李云清只觉得心烦意乱,口干舌燥,将手中已经冰冷的茶水一饮而尽。
“那天,我得到了一个绝密的消息,说北燕将会在边境与恒国开战,而恒国之中,有某个位高权重的人,已经与北燕达成协议,愿意将边境四城拱手相让,换得恒国皇廷易主。如果连恒国都变成了亲近于北燕的国家,那么大夏则危在旦夕,迟早也会被纳入北燕的版图之内。”
“因此,我才会冒险进入恒国……”说到这里,李云清自知失言,想收回,也来不及了,凤歌听得明白,不由一笑:“原来如此,我说那林翔宇怎么如此出息,竟能凭借一人之力,就造出那般精巧的机械傀儡,还刚巧被我看见。”
“王爷与林翔宇认识多久了?”此时凤歌的表情可以称之为皮笑肉不笑,进了一个位于大恒官员体系中最末端的知县设下的局,这对于凤歌来说,实在不是很好的体验,上一次发现林翔宇与杜书彦有往来,已经突破了凤歌对林翔宇即软且怂的认知,没想到他这么出息,居然还会里通外国了,真是小看他。
只怕林翔宇早就从杜书彦那里得到了消息,因此,才会在丰县城外遇到自己和金璜的时候,就那么理所当然,顺理成章的把自己带进县衙了,那可是县衙,不是别的什么地方,而且从来也没有主动问过她的身份来历,当然不用问,因为他早就心知肚明了。
“呵呵。”想通了一切的凤歌,嘴角勾起一抹意义不明的笑,此时就算是傻子都能看出来,凤歌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何况李云清并不傻呢。
他觉得自己必须为说漏嘴这件事负责。
“是我主动去找他,他原本是拒绝的。”
“过程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凤歌冷着一张俏脸,“结果就是,他还是里通外国。”
李云清脸上有些尴尬:“公主殿下,我们现在已经是盟友了,不用说得这么难听嘛。”
“现在是盟友,过去可不是,他说要找上好的铁丝,目的也是想把我诓到这里来对不对?很好,连我都阴上了,还有什么是他不敢做的。”
李云清知道这会儿再怎么劝,也难消凤歌心头之气,因此,他决定换个方式。
刚刚醒来,凤歌有些茫然,她的记忆停留在看见李云阳为了分配吉祥蛋而烦恼,为了帮助这个与自己境遇有些相似的小皇帝,她急速喝了几口酒,然后酒劲上涌,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以前宫廷大宴,父皇母后也从来不让她饮酒,她最多也就是喝一些甜甜的果子酒,这是她第一次喝这么多的烈酒,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喝醉了是什么样子。
凤歌以前听说醉了以后,会干出很多奇怪的事,比如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脱光,在天地间狂奔。
她偷偷看了一眼自己身上,嗯,衣服穿得好好的,没事。
又比如有人会写很多很多诗,写得很好很有气魄。
她小声问道:“我有没有写什么?”
李家两兄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明白她在说什么,显然就是没有了,凤歌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
还有人喝醉了以后会打醉拳,不过从自己那些力气来看,就算打醉拳了,也不会有人受伤,她活动了一下自己的手,看来也没有把奉华殿给拆了。
“我有没有说些什么不该说的?”现在来看,自己能做出最糟糕的事情也就是胡说八道了,比如不小心把自己的身份说出来什么的。
李云清摇摇头:“你就只是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什么事也没有做。”
呼,那就好,凤歌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继而又后怕起来,原来自己的酒量竟然是这么的差,才几口就人事不知,跟被下了迷药一样,看来下次,连酒都不能喝了,免得被人抬走了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你的刀找到了,在母后的寝宫里。”李云阳低声说,将符太后方才带来的落月刀放在桌上。
什么?为什么在奉华殿门口解下的刀会出现在太后寝宫里?凤歌不解的看着李云阳,难道这是大夏皇帝强卖兵器的套路之一?
顶着凤歌的眼神,李云阳想解释什么,又觉得说什么都只能彰显出大夏皇宫的戒备实在太松,自己这个皇帝当得实在太无能,于是哼哼了半天,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只说了一句:“休息好之后,就麻烦大哥把她一并带出宫吧。”
说罢,飞也似的逃出了偏殿。
凤歌看着李云清:“贵国的陛下真是幸福,我若如此,早被母后打开花了。”
李云清看着弟弟远去的背影,深深叹了一口气。
离开皇宫的时候,已是傍晚,宁亲王府的下人早已备好了车马,在皇宫门口等待多时了。凤歌提着裙摆,踏上马车,李云清也跟着上来。
马车很大很宽敞,整个大夏,除了皇宫里的仪仗,再没有人可以用比这更舒服的马车了。
车夫的技术也很好,没有听见扬鞭,也没有大声的呼喝,只有“得得”的马蹄声从外面传来,虽然已经恢复了清醒,但是凤歌觉得还是全身无力,她笑道:“酗酒真是要不得,我现在身上还是软软的。”
李云清没有搭话,他神色有些奇怪,伸手想要推开马车的窗户,这一推,却没有推得动,原来这马车的车窗早已被人从外面钉死了。
他起身去推马车的车门,果然也是推不动,现在这马车里成了一个密闭的空间,也不知道会被人带到什么地方去。这辆马车的隔音也是极好,坐在车里,几乎都听不见外面传来的声音,想来大喊大叫也是没有用的,王都的街道上并没有像大恒那样有许多巡逻的士兵,普通百姓这会儿也早已回家,街上就没什么人。
凤歌低声说:“我们出了皇宫之后,这马车就径直向东,路过了一家卖脂粉的铺子,又向南走到现在。没记错的话,这里应该是一处民宅。”
“你怎么知道?”李云阳惊讶于凤歌对王都的熟悉,凤歌轻轻一笑:“我认识一个朋友,记路很厉害,还会画地图,我不想输给他,所以,到了陌生的地方,有机会就会四处走走,记住那些路。”她顿了顿,苦笑道:“可惜记住也没什么用,我们也一样出不去。”
正说着,马车停下了,过了一会儿,车门被打开,一个冰冷的声音说:“出来吧。”
李云清先下车,接着,凤歌也从马车上下来。
这里一片荒废的宅子,李云清记得这里以前是一个大户人家的住宅,后来这户人家发了财,举家搬去了恒国,这里的宅子也就再也没有人住了。
宅子很大,如果没有十几把弓箭对着自己的话,凤歌还是很有兴致去齐腰深的草里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玩的东西。
“你们是什么人?”李云清打量着眼前的人,他们穿着黑衣,又都蒙着脸。
为首一人冷冷的说:“夏国想与恒国结盟,对付大燕,是不是?”
原来是北燕人。
“不,这只是本王的个人行为,与夏国无关。”李云清知道这个时候绝不能让人抓着口实,哪怕对方是黑衣蒙面偷鸡摸狗没胆见人的货色也不例外。
为首的北燕人冷笑一声:“不必多说,你将这个恒国女人带进了奉华殿,就代表着夏国的态度。既然这样,不给你一点教训,还当我们大燕国的人软弱可欺!”
接着,他就说了一句话:“把这个女人杀了喂狗!”
唉,等等,发生了什么,凤歌眨巴着眼睛,不是说好了给李云清一点教训吗,关我什么事?
凤歌觉得自己就是传说中的池鱼,莫名被殃及的。
李云清被人拉到一边,那十几个弓箭手呈半包围之势将凤歌围住,每个人手中的弓都已被拉成满月的形状,就等着首领一声令下,将凤歌射成个刺猬。
“射!”一声令下,凤歌听见弓弦响动,长箭破空,她转过身,护住头,待这波箭雨结束后,她又站直了身子,抬手,三支天水碧便笔直飞出,将来不及反应的首领给射了个三个血窟窿。
眼见着首领轰然倒地,那些弓箭手都愣住了,他们愣住了,李云清可没有愣住。
他一手拉着凤歌,一手抽出凤歌挂在腰间的落月刀,干脆利落的将马车缰绳砍断。
“会骑马吗?”
“不会!”
“操!”
他拉着凤歌跳上其中一匹马,双腿一夹马腹,“驾”,那匹白马顿时向前狂奔。
马匹有向群性,一马带头,另外三匹马也跟着跑,徒步的北燕人哪有马跑得快,只是乱哄哄的搭弓射箭。
虽然驾车的马比不得那些绝世良驹,但是在李云清高超的骑术下,左闪右躲,那些箭都落在了他们的身后,接着,连北燕人的声音都听不到了。
一路逃回宁亲王府门口,李云清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门口侍卫看着王爷与凤歌同乘一骑回来,神情狼狈,忙问道:“王爷,出什么事了?”
“没什么,被人追杀。”
自古以来,多少女子痴情的相信了一个男子对她说“放心,从此以后,我养你一辈子,保你衣食无忧”,怀着一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心思,与一个男人相守一生,为他操持家务,为他养儿育女,为他变成黄脸婆,然后看着他迎娶更加年轻貌美的佳人,却无话多说一个字,只因连自己都是由男人养活,若是男人心中不悦,以“七出”中的嫉妒之罪将自己扫地出门,也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只会被人嘲笑为悍妇的必然下场。
国与国之间何尝不是如此,什么只要你交出国之利器,从此以后由我保你平安。
平等的关系从来都建立在平等的力量之上,连自保都需要仰人鼻息,还指望谁会给你好脸色看。
偏偏当初大夏的那些大臣们,当真信了北燕人的话,认为军费耗资巨大,大夏有养军队的闲钱,不如投入在开发新的武器之上,可以完全不设防。
符太后当初被接进大夏后宫的时候,大夏后宫中已有近半数是北燕美人。北燕,不仅要控制大夏的军事国防,更想要让大夏的后裔从此与北燕有甩不开的血缘纽带,到时候,若是北燕美人的儿子坐上了皇位,北燕终有一日,可以将大夏并入北燕的版图中。
想得很好,只是大夏的子民们并不乐意见到这种事情发生,大夏有自己的传统与风俗,有些地方与恒国相似,有些地方与燕国相似,但相似,也仅仅是相似而已,并不是完全一样,比如大夏的豆浆就是甜的,燕国的豆浆就是咸的,大夏国的子民完全不能接受咸豆浆,也不能接受肉月饼,更不喜欢茴香猪肉饺子。
风俗习惯不同还只是一个方面,这些年北燕使节团到大夏国来,他们的态度根本就不是国与国之间的平等对话,而是宗主国对附属国那种居高临下的态度,甚至还出现过几次喝醉的北燕国使节团成员**大夏国女孩子、拿了街边店铺的东西不给钱之类的事情发生。开始夏国的百姓还会向官府击鼓鸣冤,官府根本也不管,难得一有血性的知县想要将人抓来问一问,结果,人家很快就被手持皇宫特赦令的礼部接走了,反倒是想要处理此事的知县被贬官罢位。
长久的压抑之下,是等待爆发的火山。
只是,还没有等到时机。
李云清一直在等待这个时机,他知道,在宫中有许多北燕人的探子,就连母后,他也不能确定她的真实想法到底是什么,符太后为什么会对北燕这么好,她在离开大恒之后,进入大夏之前,到底经历过什么,没有人知道,李云阳几次想要询问,符太后却总是环顾左右而言其他。
罢了,就算得不到母后的支持,现在抢先布局,也可以在李云阳十八岁亲政大典之后,马上就夺得主动权,若能得到大恒的盟约,那么,对抗北燕,也并非绝无可能。
李云清将自己心中所想一股脑的说给凤歌听,看着她若有所思的模样,笑道:“公主殿下不必现在急于回答我,本王也明白,大恒不愿意马上与北燕为敌,大夏也是,只不过北燕欺人太甚,若是贵我两国可以结下盟约,那么,区区北燕,也不过手到擒来。”
凤歌低垂着眼眉不语,接着她才长长的叹了一声:“你可知,北燕已经与东宁有了往来?”
李云清愣住了,那个从来都只关心怎么在海上捞钱的国家,居然也与这个可怕的敌人有了往来?
他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他知道凤歌一定是得到了充分的证据才会这么说。
东宁国,那个靠着海上贸易发家致富的国度,比起大夏国靠卖苦力赚钱,冒的是变幻莫测大海的危险,除了人命之外,付出的成本不高,得到的收益不低,北燕若是连东宁国也拿下了,那就说明,他们已经有抛弃大夏国的意思,转而从东宁国得到金钱方面的支持了。
在东方大陆上的四个国家,现在已经变成了互相撕扯不开的乱局,李云清只觉得心烦意乱,口干舌燥,将手中已经冰冷的茶水一饮而尽。
“那天,我得到了一个绝密的消息,说北燕将会在边境与恒国开战,而恒国之中,有某个位高权重的人,已经与北燕达成协议,愿意将边境四城拱手相让,换得恒国皇廷易主。如果连恒国都变成了亲近于北燕的国家,那么大夏则危在旦夕,迟早也会被纳入北燕的版图之内。”
“因此,我才会冒险进入恒国……”说到这里,李云清自知失言,想收回,也来不及了,凤歌听得明白,不由一笑:“原来如此,我说那林翔宇怎么如此出息,竟能凭借一人之力,就造出那般精巧的机械傀儡,还刚巧被我看见。”
“王爷与林翔宇认识多久了?”此时凤歌的表情可以称之为皮笑肉不笑,进了一个位于大恒官员体系中最末端的知县设下的局,这对于凤歌来说,实在不是很好的体验,上一次发现林翔宇与杜书彦有往来,已经突破了凤歌对林翔宇即软且怂的认知,没想到他这么出息,居然还会里通外国了,真是小看他。
只怕林翔宇早就从杜书彦那里得到了消息,因此,才会在丰县城外遇到自己和金璜的时候,就那么理所当然,顺理成章的把自己带进县衙了,那可是县衙,不是别的什么地方,而且从来也没有主动问过她的身份来历,当然不用问,因为他早就心知肚明了。
“呵呵。”想通了一切的凤歌,嘴角勾起一抹意义不明的笑,此时就算是傻子都能看出来,凤歌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何况李云清并不傻呢。
他觉得自己必须为说漏嘴这件事负责。
“是我主动去找他,他原本是拒绝的。”
“过程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凤歌冷着一张俏脸,“结果就是,他还是里通外国。”
李云清脸上有些尴尬:“公主殿下,我们现在已经是盟友了,不用说得这么难听嘛。”
“现在是盟友,过去可不是,他说要找上好的铁丝,目的也是想把我诓到这里来对不对?很好,连我都阴上了,还有什么是他不敢做的。”
李云清知道这会儿再怎么劝,也难消凤歌心头之气,因此,他决定换个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