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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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房间窗前的凤歌,意外的发现对面民房的屋顶上,有黑影向前飞快移动,那个身影有些眼熟,是宇文寒涛,看这样子,就不是好事,凤歌不想过多的介入他国的事情,于是关了窗户,想要假装看不见,不料,窗户却被一只脚踹开了,一个人影从窗口蹿进来,一把匕首顶着凤歌的后腰:“不许出声。”
“坐下,老实点!”虽然进来的门路不太正,但是来人说话的声音却很稳,完全不像走投无路狗急跳墙的模样。
凤歌依言坐下,屋里黑漆漆的,只能借着外面一点微弱的灯光看着来人的轮廓,来人的声音低沉:“借个地方躲躲,一会儿就走。”
客栈楼下很快传来嘈杂的人声:“有贼人闯入皇宫,就在这一带,给我把他搜出来!”
士兵们齐声应道:“是!”
接着纷乱的脚步声便涌入了各个房间,木制楼梯传来“噔噔噔”的声音,不知多少人跑上来,那人将窗户微微推开一条小缝。
火把,到处都是举着火把的西夏禁军。
窗外的道路上被火把照得通明,远远望去,如同一条流动的火焰在王城的大小街道上跑动。
每一间房间都被粗暴的敲开检查。
“看来,你惹的麻烦不小。”凤歌捧着半温不热的一杯水,慢慢喝着。
她所住的天字一号房,是最尽头的屋子,很快,也就会查到这里来。
那人有些意外:“你不害怕?”
“他们找的又不是我,我怕什么?”凤歌看着他,“若你要劫我为人质,只怕他们会把我也一并射杀当场,我对他们来说,并没有什么用处。”
“是么?若是他们知道你穿着大恒皇家的金丝软甲,只怕一定会非常乐意将你领到宫中与李云阳见面。”
就在方才匕首抵着她的腰那一瞬,那个人就已经感觉到她身上穿了金丝软甲?只怕也不是普通人,不幸的是,他说的特别有道理,金丝软甲是大恒皇族才有资格穿着。
“哦,如果他们知道我这金丝软甲是仿制品,可能会非常的失望,想必阁下很久没有去过大恒,满大街的铁匠铺都挂着幌子:只要一百钱,皇家同款带回家。”凤歌不动声色,笑得依旧云淡风轻。
那人明显愣了一下,接着又笑起来:“那就赌一把?”
“我若出卖了你,能得什么好处?”凤歌竟认真的与对方商量起如何把人家给卖了。
那人特别自豪:“能得白银一百两。”
“哦……才一百两……”在听见赵家的报价之前,凤歌对自己两个月的生活费,还是会动动眉毛的,自从心上沉甸甸的压了五千两以后,一百两……连人家一片铁皮也买不着吧。
“帮你,有什么好处?”
“成为西夏国最大的通缉犯。”
“滚!”
***
如狼似虎的士兵在凤歌的门前拍了个震天响,房里亮起来,门开了,一个小童手里端着刚刚点起的烛台,一脸无辜的看着门口的士兵,声音未脱稚气:“干什么呀?”
凤歌娇柔温软的声音从放下的床帐里传来:“汀兰,怎么了?”
说着,她从帐中出来,松松挽着发,披着一袭华贵丝袍,看着那几个士兵:“你们?”
那些人早已将房里掀了个底朝天,床底下,衣柜里都没有放过。
其中一人上下打量着凤歌,凤歌形容尚小,气质却是高贵端庄,她冷冷的看着那几个人,用西夏语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为首士兵见她这般气质,暗道不是武林世家的女儿就是什么跑出来闲逛的官家小姐,轻易还是不要得罪的好,因此言语之间也有几分客气:“我们奉命来此寻找一个青年男子,他是个危险的杀手,性格变态,逢人便杀,对年轻的女孩子更是会先那个……再杀掉,姑娘刚才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先……那个?”凤歌先是不解,接着恍然大悟,红着脸不语,一旁小童生气道:“你好生大胆,敢对着我家小姐说这些污言秽语。”
士兵已经将这屋子搜查了个底儿掉,自然是什么也没有查出来,他们这次是出来找人的,不是扰民的,没搜着,自然也就走了。
小童将门关上,转身,一步步向凤歌走来,每走一步,小小的身体就会舒展一分,伴着“喀喇喇”的骨节声响,到他站定在凤歌面前,已是一个堂堂七尺男儿的身躯。
“嗯,看来你长得真是不错,梳着双环丫髻,涂脂抹粉,看起来也不是很恶心嘛。”凤歌轻笑着。
“那当然,我一向都对自己的容貌很有信心。”那人拿过桌上的梳妆铜镜,得意洋洋的左顾右盼。
过了一阵,又是一阵楼梯响,直奔凤歌门前,那人一惊,看着凤歌:“谁?”
正说着,门板又被敲响,轻轻三声,关林森的声音:“是我,关林森。”
那人听见有人要过来,第一反应就是想从窗户越出去,却发现搜查他的官兵还在街上未散。
“他们也真是的,差不多找找就得了,还这么认真。”那人叹了口气,此时,凤歌已经开门,让关林森进来。。
关林森第一眼就发现那人的手里握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但又见凤歌无声,他狐疑地看着凤歌:“他是?”
那人转过身来,露出一张涂脂抹粉还梳着女童双髻的脸,关林森饶是见多识广,第一次看见女装汉子,心里还是忍不住泛出一阵不适的恶心感。
“还是洗了吧。”凤歌轻笑。
借着屋里的半盆水,那人用软巾仔细的洗了又洗,擦了又擦,将脸上的花红柳绿给抹了个干净,露出一张清爽干净的年轻男子的脸,他的眉目看起来很深,是西夏人的模样,下巴的线条却又较西夏人更为柔和,倒有几分大恒国子民的模样。
“你这小姑娘胆子真是大,从窗户蹿进来的野男人,也敢留下,还跟官兵说谎。”那人擦干净了脸,揽镜自顾,确定脸已经洗干净了,不再是雌雄难辨的模样,隔着窗缝,可以看见街道上搜寻的士兵已经几乎走完。
那人扬眉一笑:“为了报答你,我就不向官兵告发你窝藏人犯啦,告辞。”
木窗被无声无息打开,他身影如壁虎游墙,攀上外墙跃上屋顶,消失得无影无踪。
关林森走向窗口,关上窗户,弯腰捡起地上一块白白的硬物,交在凤歌手中。
这是方才那人逃走之时,关林森出手射出一枚暗器,划破他腰间系绳,落下的玉佩。
玉佩入手生温,端得是好玉,凤歌在灯下细细看着,圆形的玉佩,约有一指长,上面端刻着一个字“清”,翻过来,背面刻着“宁”。
凤歌想起林翔宇说的,若是让西夏人知道这东西的使用价值,只怕就会两头卖,又卖北燕又卖大恒,到时候就麻烦了,她急中生智,编出来一个,说这是想要卖给富贵人家孩子用的人偶娃娃,能动会走,就能卖出个好价钱。
“哦……”赵元点点头,“这么说的话,我这里倒是已经有了一个差不多的东西,虽然还没有测试完成,但是,不妨给你们看看,不知这样的东西在大恒是否可以卖得动?”
赵元将凤歌和关林森带到一间小屋,小屋里站着一个真人大小的铁傀儡,不得不说,这个傀儡长得比林翔宇做得好看多了,起码头是头,身子是身子,看起来倒像个穿着盔甲的人似的。
“请上座。”赵元请二人坐下。
他在那个傀儡人身后捣鼓了一番,那个傀儡人,就这么动了起来,赵元给它的手中托盘放上两杯茶水,那个傀儡人就这么径直走过来,在凤歌和关林森面前停下,将茶水放下,又退回原位,伸手动腿,竟然是跳起了绿腰舞。
凤歌整个人都看傻了,本以为林翔宇的发明已经是整个大陆第一,没想到,西夏赵家竟然早已有了这个技术,而且比起林翔宇得不知道要强多少倍。
“这个太好用了!”凤歌掩饰不住的激动,“它怎么就不会撞过来,反而会停住呢?”
“它可以感应到前方有阻碍,设定好距离,就会端茶送水。我是这么想的,那些大家族摆宴的时候,让侍女送茶端菜的虽然好看,但是在寒冬腊月的时候,饭菜就会冷,人手要是再多捧个炉子,又太重,手一抖,万一打翻了东西,让火迸出来,万一成了灾祸反倒不好,它们可以捧起很重的东西,别说加个炉子了,就算加上两个铁猥球,也不在话下,你看,这东西好卖吗?”
“这……”凤歌心中大叫着好卖好卖,快卖给我,但是脸上却是波澜不惊的样子,笑道:“这要看价格了吧,这东西,到底是怎么动起来的?”
“动起来却是不难,用的是黑色的火油,火油烧完之前,它们都可以按照即定的动作行事。”
“火油……”凤歌想起似乎有人汇报过发现火油,但是除了点灯之外,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用处,因此也没有人把它当回事,没记错的话,大恒出产火油的地方是在东方的白岭之中,而白岭现在是祀星族盘踞之处,他们这些年来一直是独立于王权之外的世界,要是想要在他们那里弄火油,只怕不是那么容易。
印象里还有一处,就是与北燕交界的冰湖地区,那还是交战时的将军发现的,用来做为火攻的燃料。
“火油取得不易,就没有烧柴烧煤的法子吗?”凤歌十分为难。
赵元摇头:“烧柴烧煤,它们最多端个茶就动弹不得了,用火油,它们奉完茶以后,可以跳十只舞。”
真是个奢侈的东西,凤歌叹道:“别说这铁傀儡本身的价值了,加上烧火油的钱,能用得起的人家不多啊……”
“嗯,我也在想着,应该怎么俭省些好,不然永远也只能搁在这里当个玩意儿。”
说话的时候,铁傀儡还在旋转不停,一伸手,一抬脚,都有模有样,这些在凤歌的眼里,都变成了武功招式,变成了杀敌制胜的法宝。
不就是火油吗!大恒难道还搞不定这事!
凤歌心一横,对赵元说:“这个我很喜欢,能不能卖给我?”
“能自然是能的,”赵元看着她,“只不过,这只东西,倾我全家族之财力才做出一个,虽然姑娘救我性命,但是这个,不能白送。”
“不白送不白送!要多少钱!”
“只收你个成本价,白银五千两吧。”
五千两,那是凤歌一百个月的生活费,八年多啊,想想就好可怕。
可是,如果错失了这个机会,万一北燕的人把这东西给买走了呢?
凤歌当即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东西给买下来,没钱怎么办……没钱想办法弄钱啊。
她对赵元说,她一定会想办法弄到五千两,请他务必将这铁傀儡留着。
转头出门,她就对关林森说:“无论如何也要找到梁晶晶和黄雕,现在能掏出五千两银子,我还认识的人,就只有他们了,不然……”她看着关林森,“你今天晚上就得去打家劫舍,抢钱庄也好,抢王宫也好,无论如何,也要给我把五千两银子凑出来!”
“遵命。”关林森丝毫没有反抗这个不合理命令的意思。
两人先去了云来客栈安顿下来,凤歌留在客栈内,关林森出城,往梁晶晶他们可能过来的路迎上去。
凤歌在客栈中焦急的等待着。
天,渐渐的黑了,关林森还没有回来。
西夏宁亲王李云清,是当今西夏符太后年轻时流落大恒,与大恒国人生下的儿子,符太后最后得到西夏先帝的深情,不在乎她的过往,将她和李云清一并迎回宫,封为贵妃,后生下嫡子李云阳,又母凭子贵晋升为后,顺带着将与大恒人生下的李云清也封为了宁亲王。
当时西夏朝廷上下为之哗然,多少老臣哭天抢地,认为这等血统不纯之人被封王,必会觊觎帝位,进而乱了夏国正统。
不过西夏与大恒不同,西夏皇帝想要干什么,大臣的话,只不过是一个参考,如果他横下一条心一定要做成什么事,整个西夏是没有人能拦得住她的。
所以,李云清就这么顺利的长大了,算下来,他今年应是弱冠之年,比起他的皇帝弟弟大了那么三岁。
坐在房间窗前的凤歌,意外的发现对面民房的屋顶上,有黑影向前飞快移动,那个身影有些眼熟,是宇文寒涛,看这样子,就不是好事,凤歌不想过多的介入他国的事情,于是关了窗户,想要假装看不见,不料,窗户却被一只脚踹开了,一个人影从窗口蹿进来,一把匕首顶着凤歌的后腰:“不许出声。”
“坐下,老实点!”虽然进来的门路不太正,但是来人说话的声音却很稳,完全不像走投无路狗急跳墙的模样。
凤歌依言坐下,屋里黑漆漆的,只能借着外面一点微弱的灯光看着来人的轮廓,来人的声音低沉:“借个地方躲躲,一会儿就走。”
客栈楼下很快传来嘈杂的人声:“有贼人闯入皇宫,就在这一带,给我把他搜出来!”
士兵们齐声应道:“是!”
接着纷乱的脚步声便涌入了各个房间,木制楼梯传来“噔噔噔”的声音,不知多少人跑上来,那人将窗户微微推开一条小缝。
火把,到处都是举着火把的西夏禁军。
窗外的道路上被火把照得通明,远远望去,如同一条流动的火焰在王城的大小街道上跑动。
每一间房间都被粗暴的敲开检查。
“看来,你惹的麻烦不小。”凤歌捧着半温不热的一杯水,慢慢喝着。
她所住的天字一号房,是最尽头的屋子,很快,也就会查到这里来。
那人有些意外:“你不害怕?”
“他们找的又不是我,我怕什么?”凤歌看着他,“若你要劫我为人质,只怕他们会把我也一并射杀当场,我对他们来说,并没有什么用处。”
“是么?若是他们知道你穿着大恒皇家的金丝软甲,只怕一定会非常乐意将你领到宫中与李云阳见面。”
就在方才匕首抵着她的腰那一瞬,那个人就已经感觉到她身上穿了金丝软甲?只怕也不是普通人,不幸的是,他说的特别有道理,金丝软甲是大恒皇族才有资格穿着。
“哦,如果他们知道我这金丝软甲是仿制品,可能会非常的失望,想必阁下很久没有去过大恒,满大街的铁匠铺都挂着幌子:只要一百钱,皇家同款带回家。”凤歌不动声色,笑得依旧云淡风轻。
那人明显愣了一下,接着又笑起来:“那就赌一把?”
“我若出卖了你,能得什么好处?”凤歌竟认真的与对方商量起如何把人家给卖了。
那人特别自豪:“能得白银一百两。”
“哦……才一百两……”在听见赵家的报价之前,凤歌对自己两个月的生活费,还是会动动眉毛的,自从心上沉甸甸的压了五千两以后,一百两……连人家一片铁皮也买不着吧。
“帮你,有什么好处?”
“成为西夏国最大的通缉犯。”
“滚!”
***
如狼似虎的士兵在凤歌的门前拍了个震天响,房里亮起来,门开了,一个小童手里端着刚刚点起的烛台,一脸无辜的看着门口的士兵,声音未脱稚气:“干什么呀?”
凤歌娇柔温软的声音从放下的床帐里传来:“汀兰,怎么了?”
说着,她从帐中出来,松松挽着发,披着一袭华贵丝袍,看着那几个士兵:“你们?”
那些人早已将房里掀了个底朝天,床底下,衣柜里都没有放过。
其中一人上下打量着凤歌,凤歌形容尚小,气质却是高贵端庄,她冷冷的看着那几个人,用西夏语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为首士兵见她这般气质,暗道不是武林世家的女儿就是什么跑出来闲逛的官家小姐,轻易还是不要得罪的好,因此言语之间也有几分客气:“我们奉命来此寻找一个青年男子,他是个危险的杀手,性格变态,逢人便杀,对年轻的女孩子更是会先那个……再杀掉,姑娘刚才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先……那个?”凤歌先是不解,接着恍然大悟,红着脸不语,一旁小童生气道:“你好生大胆,敢对着我家小姐说这些污言秽语。”
士兵已经将这屋子搜查了个底儿掉,自然是什么也没有查出来,他们这次是出来找人的,不是扰民的,没搜着,自然也就走了。
小童将门关上,转身,一步步向凤歌走来,每走一步,小小的身体就会舒展一分,伴着“喀喇喇”的骨节声响,到他站定在凤歌面前,已是一个堂堂七尺男儿的身躯。
“嗯,看来你长得真是不错,梳着双环丫髻,涂脂抹粉,看起来也不是很恶心嘛。”凤歌轻笑着。
“那当然,我一向都对自己的容貌很有信心。”那人拿过桌上的梳妆铜镜,得意洋洋的左顾右盼。
过了一阵,又是一阵楼梯响,直奔凤歌门前,那人一惊,看着凤歌:“谁?”
正说着,门板又被敲响,轻轻三声,关林森的声音:“是我,关林森。”
那人听见有人要过来,第一反应就是想从窗户越出去,却发现搜查他的官兵还在街上未散。
“他们也真是的,差不多找找就得了,还这么认真。”那人叹了口气,此时,凤歌已经开门,让关林森进来。。
关林森第一眼就发现那人的手里握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但又见凤歌无声,他狐疑地看着凤歌:“他是?”
那人转过身来,露出一张涂脂抹粉还梳着女童双髻的脸,关林森饶是见多识广,第一次看见女装汉子,心里还是忍不住泛出一阵不适的恶心感。
“还是洗了吧。”凤歌轻笑。
借着屋里的半盆水,那人用软巾仔细的洗了又洗,擦了又擦,将脸上的花红柳绿给抹了个干净,露出一张清爽干净的年轻男子的脸,他的眉目看起来很深,是西夏人的模样,下巴的线条却又较西夏人更为柔和,倒有几分大恒国子民的模样。
“你这小姑娘胆子真是大,从窗户蹿进来的野男人,也敢留下,还跟官兵说谎。”那人擦干净了脸,揽镜自顾,确定脸已经洗干净了,不再是雌雄难辨的模样,隔着窗缝,可以看见街道上搜寻的士兵已经几乎走完。
那人扬眉一笑:“为了报答你,我就不向官兵告发你窝藏人犯啦,告辞。”
木窗被无声无息打开,他身影如壁虎游墙,攀上外墙跃上屋顶,消失得无影无踪。
关林森走向窗口,关上窗户,弯腰捡起地上一块白白的硬物,交在凤歌手中。
这是方才那人逃走之时,关林森出手射出一枚暗器,划破他腰间系绳,落下的玉佩。
玉佩入手生温,端得是好玉,凤歌在灯下细细看着,圆形的玉佩,约有一指长,上面端刻着一个字“清”,翻过来,背面刻着“宁”。
凤歌想起林翔宇说的,若是让西夏人知道这东西的使用价值,只怕就会两头卖,又卖北燕又卖大恒,到时候就麻烦了,她急中生智,编出来一个,说这是想要卖给富贵人家孩子用的人偶娃娃,能动会走,就能卖出个好价钱。
“哦……”赵元点点头,“这么说的话,我这里倒是已经有了一个差不多的东西,虽然还没有测试完成,但是,不妨给你们看看,不知这样的东西在大恒是否可以卖得动?”
赵元将凤歌和关林森带到一间小屋,小屋里站着一个真人大小的铁傀儡,不得不说,这个傀儡长得比林翔宇做得好看多了,起码头是头,身子是身子,看起来倒像个穿着盔甲的人似的。
“请上座。”赵元请二人坐下。
他在那个傀儡人身后捣鼓了一番,那个傀儡人,就这么动了起来,赵元给它的手中托盘放上两杯茶水,那个傀儡人就这么径直走过来,在凤歌和关林森面前停下,将茶水放下,又退回原位,伸手动腿,竟然是跳起了绿腰舞。
凤歌整个人都看傻了,本以为林翔宇的发明已经是整个大陆第一,没想到,西夏赵家竟然早已有了这个技术,而且比起林翔宇得不知道要强多少倍。
“这个太好用了!”凤歌掩饰不住的激动,“它怎么就不会撞过来,反而会停住呢?”
“它可以感应到前方有阻碍,设定好距离,就会端茶送水。我是这么想的,那些大家族摆宴的时候,让侍女送茶端菜的虽然好看,但是在寒冬腊月的时候,饭菜就会冷,人手要是再多捧个炉子,又太重,手一抖,万一打翻了东西,让火迸出来,万一成了灾祸反倒不好,它们可以捧起很重的东西,别说加个炉子了,就算加上两个铁猥球,也不在话下,你看,这东西好卖吗?”
“这……”凤歌心中大叫着好卖好卖,快卖给我,但是脸上却是波澜不惊的样子,笑道:“这要看价格了吧,这东西,到底是怎么动起来的?”
“动起来却是不难,用的是黑色的火油,火油烧完之前,它们都可以按照即定的动作行事。”
“火油……”凤歌想起似乎有人汇报过发现火油,但是除了点灯之外,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用处,因此也没有人把它当回事,没记错的话,大恒出产火油的地方是在东方的白岭之中,而白岭现在是祀星族盘踞之处,他们这些年来一直是独立于王权之外的世界,要是想要在他们那里弄火油,只怕不是那么容易。
印象里还有一处,就是与北燕交界的冰湖地区,那还是交战时的将军发现的,用来做为火攻的燃料。
“火油取得不易,就没有烧柴烧煤的法子吗?”凤歌十分为难。
赵元摇头:“烧柴烧煤,它们最多端个茶就动弹不得了,用火油,它们奉完茶以后,可以跳十只舞。”
真是个奢侈的东西,凤歌叹道:“别说这铁傀儡本身的价值了,加上烧火油的钱,能用得起的人家不多啊……”
“嗯,我也在想着,应该怎么俭省些好,不然永远也只能搁在这里当个玩意儿。”
说话的时候,铁傀儡还在旋转不停,一伸手,一抬脚,都有模有样,这些在凤歌的眼里,都变成了武功招式,变成了杀敌制胜的法宝。
不就是火油吗!大恒难道还搞不定这事!
凤歌心一横,对赵元说:“这个我很喜欢,能不能卖给我?”
“能自然是能的,”赵元看着她,“只不过,这只东西,倾我全家族之财力才做出一个,虽然姑娘救我性命,但是这个,不能白送。”
“不白送不白送!要多少钱!”
“只收你个成本价,白银五千两吧。”
五千两,那是凤歌一百个月的生活费,八年多啊,想想就好可怕。
可是,如果错失了这个机会,万一北燕的人把这东西给买走了呢?
凤歌当即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东西给买下来,没钱怎么办……没钱想办法弄钱啊。
她对赵元说,她一定会想办法弄到五千两,请他务必将这铁傀儡留着。
转头出门,她就对关林森说:“无论如何也要找到梁晶晶和黄雕,现在能掏出五千两银子,我还认识的人,就只有他们了,不然……”她看着关林森,“你今天晚上就得去打家劫舍,抢钱庄也好,抢王宫也好,无论如何,也要给我把五千两银子凑出来!”
“遵命。”关林森丝毫没有反抗这个不合理命令的意思。
两人先去了云来客栈安顿下来,凤歌留在客栈内,关林森出城,往梁晶晶他们可能过来的路迎上去。
凤歌在客栈中焦急的等待着。
天,渐渐的黑了,关林森还没有回来。
西夏宁亲王李云清,是当今西夏符太后年轻时流落大恒,与大恒国人生下的儿子,符太后最后得到西夏先帝的深情,不在乎她的过往,将她和李云清一并迎回宫,封为贵妃,后生下嫡子李云阳,又母凭子贵晋升为后,顺带着将与大恒人生下的李云清也封为了宁亲王。
当时西夏朝廷上下为之哗然,多少老臣哭天抢地,认为这等血统不纯之人被封王,必会觊觎帝位,进而乱了夏国正统。
不过西夏与大恒不同,西夏皇帝想要干什么,大臣的话,只不过是一个参考,如果他横下一条心一定要做成什么事,整个西夏是没有人能拦得住她的。
所以,李云清就这么顺利的长大了,算下来,他今年应是弱冠之年,比起他的皇帝弟弟大了那么三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