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14: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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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林景娴第一次做饭的时候差点把厨房炸了。
第一次做烧茄子烧成了炭烤茄子干。
第一次打荷包蛋打成了蛋花汤。
第一次煲汤把炖罐炖干了。
第一次煮米饭,是夹生的,水是水米是米,
第一次……还是不说了。
总之吃一口长生不老,再吃一口永登极乐。
油烟机没开,滚滚油烟在屋子里肆虐。
塞卡把她从厨房里揪出来,问她为什么要想不开?并且深切怀疑她开发了一种新型自杀手段。
劝她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
就算要学做饭也不能一蹴而就不是。
那段时间大约是她人生最倒霉的时候,出门买鱼被抢了包,手机银行卡身份证护照都在里面,身在国外,何止是麻烦,她怀孕六个月,饶是她徒手能揍一个小区的熊孩子,也不敢追上去,脸色苍白地躲在一家鱼摊儿里,人生第一次体验到憋屈和恐惧,直到塞卡过来把她领走。
胖胖的土耳其大婶像个小孩子一样自责——她那天睡了个懒觉,没陪她出来。
其实她已经很负责了,当时她刚过去的时候,其实凡事都可以自己做,但她希望身边有个很陪着,那样即便突发状况也可以应付,她好像忽然一夜之间长大了,她权衡了所有利弊,走了一条最愚蠢的路,别人都劝她回头,可她觉得没所谓的,她本就是个随心所欲的人,跟随内心就够了。但该有的准备她都要做好,去伊斯坦布尔之前她就定好了房子,离医院只有五分钟的车程,周围就是购物中心。各种程序,因为未婚的原因不好办,耽搁了很长时间,所幸最后还是顺利的,这得益于她的雄厚资金储备。塞卡是突然有一天找上她的,说是一位朋友介绍她过来应聘随佣,她说她什么都会干。
林景娴看了她的简历还有身份信息,最后决定把她留了下来。
没想到,一用用了七年。
那天她被赵小姐告知有一部作品和她风格特别像,连某些情节和桥段都和她惯有的风格很像,除了署名几乎都一样。
天真的赵小姐还以为是她开了小号,并且很得意地说:“我就是孙悟空,你呀,别想逃过我的火眼金睛,我可一眼就看穿了你这小妖精。”
还小心翼翼地试探地问她是不是想要换编辑合作了。
她是个特别懒的人,除非赵小姐和她有严重的理念不合,不然她怎么都懒得去换合作编辑的。
开马甲对创作者来说有时候是一种乐趣,但对当时的她来说,一点心思都没有。
赵小姐一下子严肃起来,要她一定要看看,真的很像。
巧合吧!她对于赵小姐的一惊一乍已经习惯了。
她在伊斯坦布看不到样书,赵小姐一页一页拍给她看的,然后她看了第一行字,就只觉得浑身冰冷加不寒而栗。
那是她的旧稿,初稿写于一年前,她离开西城的时候完成了三分之一,后来种种事宜耽搁,再捡起来的时候也就没了头绪,夭折了。
她让赵小姐给她拍到第六章节的部分,那是她完成的部分,从开头到这里,几乎一字不差。
后面是续写,她大致看了看,和她列好的大纲走向,几乎一模一样。
但不是她自夸,她觉得对方续写的部分,粗糙的可以。
关键是,她没有向任何一个人提起过这部作品。
哪怕是赵小姐,当时觉得是个不错的点子,但害怕自己驾驭不了,所以基本是边写边反思,权当练习了,至于最后能走到哪一步,她自个儿都不确定。
她是个恐怖悬疑流写手,国内这方面的优秀作家都是男性,女性的纤细注定和这种题材难以擦出剧烈的花火,但是她靠着纤细和精巧也算有了一席之地,之所以和赵小姐合作,也是因为赵小姐和她一样有着相同的爱好,和她的很多观念不谋而合,也非常喜爱她的作品和风格,甚至于有些崇拜她。
所以说,她的风格很好认,但是某种意义上也是很难模仿的。
赵小姐那一年还是个小编辑,人微言轻的,那本书也是她公司制作的,但经手的是另外一个编辑,她和主编提说是那本书涉嫌抄袭和照搬,但主编要她拿出证据来,她把所有林景娴的作品其中一些相似的片段还有相同的处理手法整理出来,甚至总结了林景娴常用的词和形容手法,加上一部分聊天记录——林景娴当初写的时候和她谈论过其中一个男主的设定,但是,这些都不足以构成决定性证据。或者说对方根本就不想要所谓的证据。
对方编辑还冷嘲热讽说她们想碰瓷想疯了。
那时候林景娴刚刚卖红一本书,尽管销量可观,被誉为新星,后起之秀,但也仅仅是个作品数连一行都写不满的新人。
何止赵小姐人微言轻,她自个儿都人微言轻。
那时候对方整个项目已经全部制作完成了,出版书籍已经开始预售,并且预售量惊人,影视项目在谈,有导演看中了作品,出的价格据说还不低。
对方签约了经纪公司,着手把她往神秘天才作家方面打造,一书成名,这噱头可是搞的足足的。
赵小姐一直想和那位作者聊一聊,但是联系方式要到了,对方拒绝和她谈话,她对对方的身份一无所知。
林景娴那时候和家里僵,特别倔强地不愿意麻烦爸妈或者哥哥,生怕露出一丝一毫自己过得不好的迹象。
她也提交不出来证据,远程找了律师,对方希望她回国面谈,但她受惊吓下面有些出血,医院这边强烈要求她住院观察。
一瞬间她好像困在浅滩的鱼,不至于死,但离死也好像不远了。
好几次她都有冲动打电话给老头老太太或者林景臣:“我不管,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我要偷我作品的人身败名裂。”
他们有的是办法查到任何蛛丝马迹。
但是她很怕对方一句:“可以,但你要回国。”
她还不想回去。
或者说没办法回去。
她闷在家里不出门,就突然特别特别想吃一顿正宗的中国菜,辗转了好几个地方买食材买调料,进到厨房才觉得一筹莫展,塞卡是会中国菜的,但味道她总觉得和家里吃的不同。
有一瞬间她竟然特别想念老太太的烧鱼烧茄子烧大虾,老太太熬的酱汁浇淋在鱼身上,和别人的都是不同的。
或许,那就叫做妈妈的味道。
那时候总嫌弃老太太厨艺不精,可异国他乡,想起来都是妈妈的味道。
特煽情地觉得,味觉真的是人一辈子的记忆。
她那时候想,以后肚子里的小豆丁长大了,回忆起来,他老妈是个炸厨房黑暗料理师,那得多可悲。
她小时候总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洗手作羹汤的,她那混世魔头的形象,洗手做饭戴围裙抄勺子,也太影响她行走江湖的潇洒形象了。
不得不说,她这一生就是不断被打脸的一生,年少不知誓言贵,后来打脸啪啪响。
如今她下厨,虽然不够让人惊艳,但也算游刃有余了。
她总是奉劝林御凡小朋友,少不更事的时候少说些屁话,将来都是笑料。
她可不就是个典型案例吗?
熬了粥,烧了四个菜,怕不够吃,加了一份甜品,留着饭后吃。
她摆餐的时候拨了江衍修的电话,摆完饭他已经带着林御凡下来了,江衍修一手挎着林御凡的书包,一手抱着林御凡。
拖鞋林景娴已经摆在了玄关处,她虽然不大出门,访客还是不断的,是以给客人准备的拖鞋啊鞋套啊都是齐全的。
江衍修换了拖鞋,给林御凡也换了鞋子。
林御凡还在和他聊“谁杀死了皇帝”的话题。
江衍修从小就是个逻辑怪,套林御凡这种毛孩子简直太容易了。但林御凡也不是个寻常小孩。
“我觉得是皇后杀死了皇帝。”林御凡经过深思熟虑后回答道。
江衍修嗯了声,“为什么这么说?”
“能够接触皇帝的只有皇后、侍卫、宫女、太子、还有丞相。宫女和侍卫可以排除,就算是他们也是受人指使。其他三个都有作案动机,看起来最明显的肯定是把持朝政的丞相,但如果这么显眼你就不会考我啦!所以肯定是皇后或者太子,两个人动机是一样的,那么就取决于谁下手更加便利和杀死皇帝的心更加迫切。所以我认为是皇后。”
“嗯,七十分,不错。”
“啊?才七十分吗?”
“剩下的三十分扣在你投机取巧。排除嫌疑人的时候,你应该站在这个事件本身,而不是出题人的意图。虽然这只是一个游戏,但任何时候,投机取巧都是很容易掉进陷阱里的一件事,不可取。但因为只是游戏,所以你表现已经很不错了。”
林御凡点点头,抿着唇很矜持地笑了。虽然没有一百分,但被江叔叔夸,莫名觉得很骄傲呢!
说话的功夫两个人已经进了餐厅。
林景娴正在摆餐盘,看见两个人登时眉毛一竖,林御凡赶紧从江衍修身上爬了下来,发誓道:“不赖我,江叔叔嫌我走得慢。”
江衍修很配合地“嗯”了声,牵着林御凡的手去洗手。
林景娴一口气堵在胸口,最后只憋出来一句,“你不能这样惯着他。”
江衍修回头,若有所思片刻,低沉着声音说,“这句话,你妈妈从前也经常对我讲。”
他看着她,目光里似乎有别的东西。
看得林景娴心惊肉跳。
那时候林景娴特闹腾,江衍修默不作声替她收拾了好多烂摊子。
有时候是尾随的小混混——她从小就张扬,没少树敌。
有时候只是很琐碎的事,她粗心大意,经常都不会发现。
记得有一次她把从公园里捡回来一只流浪猫,怎么着都要养着,老头老太太对猫毛过敏,她把猫养在自己卧室里,洗澡剪指甲带去打疫苗做健康证,养的白白胖胖的,特别漂亮,但是那只猫是只体型大活动量也大的猫,特别想出去玩,每次都是林景娴放学了带她出去兜兜风,它每次出去都乐得开花,一回卧室就蔫。
老太太整天念叨她不会养就趁早送人,动物救助站也好,爱心人士也好,别戕害生命了。
她抱着猫敲开他窗户的时候,特别可怜地问他:“你能帮我养猫吗?它在我家待的不开心,我觉得我太对不起它了。可我没办法送它走,救助站前几天刚爆出来和兔肉火锅店有合作,拿猫当兔子去炖火锅的,我舍不得。”
不知道哪里听来的道听途说消息,多半是假的。
但他沉吟了片刻,最后只伸了手,“给我吧!”对于她的请求,不知道她有没有发觉,但他自己发觉了,他无力抗拒。
林景娴欢呼,“衍修哥哥你最好了,你是天使,我真的太爱你了。”
他微微蹙眉,似乎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但低头的时候,唇角的笑意怎么都收敛不下去。
她把太空箱隔着窗户递给他,过了会儿又颠儿颠儿地去猫粮啊猫砂盆啊猫爬架猫罐头一股脑地全搬了过来。
江叔叔是个好说话的人,江阿姨那时候整天在医院呆着,家里江衍修完全可以做得了主,猫直接就养在客厅。
林景娴抱着猫,让它和江衍修熟悉,她捏着猫爪子去碰江衍修的手,结果猫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一爪子挠了上去。三道鲜红的爪子印,她一下子把猫放在了地上,一把抓住他的手,都快哭了,“对不起对不起。”
他喜欢看她紧张的样子,喜欢看她在他面前小心翼翼又暗自腹诽敢怒不敢言的表里不一样儿,他一向能看出来她的心思,她对他是不同的,这让他感到愉悦。
猫咪是打过疫苗的,健康方面完全没问题,林景娴只是觉得很愧疚,本来想让他们熟悉一下来着,她忙扯着江衍修去了卫生间,拿肥皂水冲洗。
全程林景娴捏着江衍修的手,而他一言不发,只最后忙完了,才应了句,“没关系。”
至少,过程很美妙。
那只猫最后还是江衍修养了,因为这个,那段时间林景娴天天往江家跑。这与他当初决定帮她的目的完全一致。
但她大概不会想到这一层。
有一天老太太得知江衍修帮林景娴养宠物,就忍不住说了句,“你别老惯着她,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
但对于这句话,林景娴是不服气的,他什么时候惯过她?
虽然偶尔良心发现对她好那么一点点,但大多数好还是很恶劣的好吗?
其实也说不上哪里恶劣,他好像也没凶过她,也没骂过她,更不可能打过她,但她总觉得他这个人很可怕。
再后来想想,大约是因为爱,无缘无故的畏惧,有时是不自知的喜欢。
晚饭完林景娴把甜点用托盘装着送去了客厅,江衍修没有要走的意思,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林御凡陪着。两个人坐姿简直一模一样。
林景娴把甜品摆过去的时候,江衍修抬头说谢谢。
林御凡跟着也说:“谢谢!”
林景娴揪他耳朵,“平常也不见你这么客气。”
“哎哎哎哎哎哎,小景,你这样区别对待是不对的,你应该也去揪江叔叔的耳朵。”
揪?
她可不敢,她揪过一次,下场可是很惨……
……
不能再想了,为什么回忆这么多?
印象里和他认识二十多年,话都没说过几次,后来谈恋爱,也不过短短三四个月。
分开确实实打实的七年。
84个月
两千多天。
竟没让她淡忘。
江衍修突然接了个电话,虽然很不情愿,但他不得不告辞了,林景娴去送他到楼梯口,他回身看了她一眼,“现在……还单身吗?”
林景娴对他撒过一个弥天大谎,所以总觉得愧疚,以至于现在在他面前屁话都讲不出来。
最后只简单“嗯”了声。
他点点头,“我也是。”
她还没咀嚼明白他这话什么意思,他又问,“什么时候去上班?”
“周一吧!”林景娴不是个敷衍的人,既然答应了,就该好好做。
他点点头,“周一我开车载你,带你熟悉一下路。”
“哦。”
“那我先走了,有时随时给我打电话,我就在楼上。”
等他进了电梯,林景娴才突然反应过来“啊?”
第一次去公司,就坐老板的车,这会不会……不太好?
14.
林景娴第一次做饭的时候差点把厨房炸了。
第一次做烧茄子烧成了炭烤茄子干。
第一次打荷包蛋打成了蛋花汤。
第一次煲汤把炖罐炖干了。
第一次煮米饭,是夹生的,水是水米是米,
第一次……还是不说了。
总之吃一口长生不老,再吃一口永登极乐。
油烟机没开,滚滚油烟在屋子里肆虐。
塞卡把她从厨房里揪出来,问她为什么要想不开?并且深切怀疑她开发了一种新型自杀手段。
劝她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
就算要学做饭也不能一蹴而就不是。
那段时间大约是她人生最倒霉的时候,出门买鱼被抢了包,手机银行卡身份证护照都在里面,身在国外,何止是麻烦,她怀孕六个月,饶是她徒手能揍一个小区的熊孩子,也不敢追上去,脸色苍白地躲在一家鱼摊儿里,人生第一次体验到憋屈和恐惧,直到塞卡过来把她领走。
胖胖的土耳其大婶像个小孩子一样自责——她那天睡了个懒觉,没陪她出来。
其实她已经很负责了,当时她刚过去的时候,其实凡事都可以自己做,但她希望身边有个很陪着,那样即便突发状况也可以应付,她好像忽然一夜之间长大了,她权衡了所有利弊,走了一条最愚蠢的路,别人都劝她回头,可她觉得没所谓的,她本就是个随心所欲的人,跟随内心就够了。但该有的准备她都要做好,去伊斯坦布尔之前她就定好了房子,离医院只有五分钟的车程,周围就是购物中心。各种程序,因为未婚的原因不好办,耽搁了很长时间,所幸最后还是顺利的,这得益于她的雄厚资金储备。塞卡是突然有一天找上她的,说是一位朋友介绍她过来应聘随佣,她说她什么都会干。
林景娴看了她的简历还有身份信息,最后决定把她留了下来。
没想到,一用用了七年。
那天她被赵小姐告知有一部作品和她风格特别像,连某些情节和桥段都和她惯有的风格很像,除了署名几乎都一样。
天真的赵小姐还以为是她开了小号,并且很得意地说:“我就是孙悟空,你呀,别想逃过我的火眼金睛,我可一眼就看穿了你这小妖精。”
还小心翼翼地试探地问她是不是想要换编辑合作了。
她是个特别懒的人,除非赵小姐和她有严重的理念不合,不然她怎么都懒得去换合作编辑的。
开马甲对创作者来说有时候是一种乐趣,但对当时的她来说,一点心思都没有。
赵小姐一下子严肃起来,要她一定要看看,真的很像。
巧合吧!她对于赵小姐的一惊一乍已经习惯了。
她在伊斯坦布看不到样书,赵小姐一页一页拍给她看的,然后她看了第一行字,就只觉得浑身冰冷加不寒而栗。
那是她的旧稿,初稿写于一年前,她离开西城的时候完成了三分之一,后来种种事宜耽搁,再捡起来的时候也就没了头绪,夭折了。
她让赵小姐给她拍到第六章节的部分,那是她完成的部分,从开头到这里,几乎一字不差。
后面是续写,她大致看了看,和她列好的大纲走向,几乎一模一样。
但不是她自夸,她觉得对方续写的部分,粗糙的可以。
关键是,她没有向任何一个人提起过这部作品。
哪怕是赵小姐,当时觉得是个不错的点子,但害怕自己驾驭不了,所以基本是边写边反思,权当练习了,至于最后能走到哪一步,她自个儿都不确定。
她是个恐怖悬疑流写手,国内这方面的优秀作家都是男性,女性的纤细注定和这种题材难以擦出剧烈的花火,但是她靠着纤细和精巧也算有了一席之地,之所以和赵小姐合作,也是因为赵小姐和她一样有着相同的爱好,和她的很多观念不谋而合,也非常喜爱她的作品和风格,甚至于有些崇拜她。
所以说,她的风格很好认,但是某种意义上也是很难模仿的。
赵小姐那一年还是个小编辑,人微言轻的,那本书也是她公司制作的,但经手的是另外一个编辑,她和主编提说是那本书涉嫌抄袭和照搬,但主编要她拿出证据来,她把所有林景娴的作品其中一些相似的片段还有相同的处理手法整理出来,甚至总结了林景娴常用的词和形容手法,加上一部分聊天记录——林景娴当初写的时候和她谈论过其中一个男主的设定,但是,这些都不足以构成决定性证据。或者说对方根本就不想要所谓的证据。
对方编辑还冷嘲热讽说她们想碰瓷想疯了。
那时候林景娴刚刚卖红一本书,尽管销量可观,被誉为新星,后起之秀,但也仅仅是个作品数连一行都写不满的新人。
何止赵小姐人微言轻,她自个儿都人微言轻。
那时候对方整个项目已经全部制作完成了,出版书籍已经开始预售,并且预售量惊人,影视项目在谈,有导演看中了作品,出的价格据说还不低。
对方签约了经纪公司,着手把她往神秘天才作家方面打造,一书成名,这噱头可是搞的足足的。
赵小姐一直想和那位作者聊一聊,但是联系方式要到了,对方拒绝和她谈话,她对对方的身份一无所知。
林景娴那时候和家里僵,特别倔强地不愿意麻烦爸妈或者哥哥,生怕露出一丝一毫自己过得不好的迹象。
她也提交不出来证据,远程找了律师,对方希望她回国面谈,但她受惊吓下面有些出血,医院这边强烈要求她住院观察。
一瞬间她好像困在浅滩的鱼,不至于死,但离死也好像不远了。
好几次她都有冲动打电话给老头老太太或者林景臣:“我不管,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我要偷我作品的人身败名裂。”
他们有的是办法查到任何蛛丝马迹。
但是她很怕对方一句:“可以,但你要回国。”
她还不想回去。
或者说没办法回去。
她闷在家里不出门,就突然特别特别想吃一顿正宗的中国菜,辗转了好几个地方买食材买调料,进到厨房才觉得一筹莫展,塞卡是会中国菜的,但味道她总觉得和家里吃的不同。
有一瞬间她竟然特别想念老太太的烧鱼烧茄子烧大虾,老太太熬的酱汁浇淋在鱼身上,和别人的都是不同的。
或许,那就叫做妈妈的味道。
那时候总嫌弃老太太厨艺不精,可异国他乡,想起来都是妈妈的味道。
特煽情地觉得,味觉真的是人一辈子的记忆。
她那时候想,以后肚子里的小豆丁长大了,回忆起来,他老妈是个炸厨房黑暗料理师,那得多可悲。
她小时候总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洗手作羹汤的,她那混世魔头的形象,洗手做饭戴围裙抄勺子,也太影响她行走江湖的潇洒形象了。
不得不说,她这一生就是不断被打脸的一生,年少不知誓言贵,后来打脸啪啪响。
如今她下厨,虽然不够让人惊艳,但也算游刃有余了。
她总是奉劝林御凡小朋友,少不更事的时候少说些屁话,将来都是笑料。
她可不就是个典型案例吗?
熬了粥,烧了四个菜,怕不够吃,加了一份甜品,留着饭后吃。
她摆餐的时候拨了江衍修的电话,摆完饭他已经带着林御凡下来了,江衍修一手挎着林御凡的书包,一手抱着林御凡。
拖鞋林景娴已经摆在了玄关处,她虽然不大出门,访客还是不断的,是以给客人准备的拖鞋啊鞋套啊都是齐全的。
江衍修换了拖鞋,给林御凡也换了鞋子。
林御凡还在和他聊“谁杀死了皇帝”的话题。
江衍修从小就是个逻辑怪,套林御凡这种毛孩子简直太容易了。但林御凡也不是个寻常小孩。
“我觉得是皇后杀死了皇帝。”林御凡经过深思熟虑后回答道。
江衍修嗯了声,“为什么这么说?”
“能够接触皇帝的只有皇后、侍卫、宫女、太子、还有丞相。宫女和侍卫可以排除,就算是他们也是受人指使。其他三个都有作案动机,看起来最明显的肯定是把持朝政的丞相,但如果这么显眼你就不会考我啦!所以肯定是皇后或者太子,两个人动机是一样的,那么就取决于谁下手更加便利和杀死皇帝的心更加迫切。所以我认为是皇后。”
“嗯,七十分,不错。”
“啊?才七十分吗?”
“剩下的三十分扣在你投机取巧。排除嫌疑人的时候,你应该站在这个事件本身,而不是出题人的意图。虽然这只是一个游戏,但任何时候,投机取巧都是很容易掉进陷阱里的一件事,不可取。但因为只是游戏,所以你表现已经很不错了。”
林御凡点点头,抿着唇很矜持地笑了。虽然没有一百分,但被江叔叔夸,莫名觉得很骄傲呢!
说话的功夫两个人已经进了餐厅。
林景娴正在摆餐盘,看见两个人登时眉毛一竖,林御凡赶紧从江衍修身上爬了下来,发誓道:“不赖我,江叔叔嫌我走得慢。”
江衍修很配合地“嗯”了声,牵着林御凡的手去洗手。
林景娴一口气堵在胸口,最后只憋出来一句,“你不能这样惯着他。”
江衍修回头,若有所思片刻,低沉着声音说,“这句话,你妈妈从前也经常对我讲。”
他看着她,目光里似乎有别的东西。
看得林景娴心惊肉跳。
那时候林景娴特闹腾,江衍修默不作声替她收拾了好多烂摊子。
有时候是尾随的小混混——她从小就张扬,没少树敌。
有时候只是很琐碎的事,她粗心大意,经常都不会发现。
记得有一次她把从公园里捡回来一只流浪猫,怎么着都要养着,老头老太太对猫毛过敏,她把猫养在自己卧室里,洗澡剪指甲带去打疫苗做健康证,养的白白胖胖的,特别漂亮,但是那只猫是只体型大活动量也大的猫,特别想出去玩,每次都是林景娴放学了带她出去兜兜风,它每次出去都乐得开花,一回卧室就蔫。
老太太整天念叨她不会养就趁早送人,动物救助站也好,爱心人士也好,别戕害生命了。
她抱着猫敲开他窗户的时候,特别可怜地问他:“你能帮我养猫吗?它在我家待的不开心,我觉得我太对不起它了。可我没办法送它走,救助站前几天刚爆出来和兔肉火锅店有合作,拿猫当兔子去炖火锅的,我舍不得。”
不知道哪里听来的道听途说消息,多半是假的。
但他沉吟了片刻,最后只伸了手,“给我吧!”对于她的请求,不知道她有没有发觉,但他自己发觉了,他无力抗拒。
林景娴欢呼,“衍修哥哥你最好了,你是天使,我真的太爱你了。”
他微微蹙眉,似乎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但低头的时候,唇角的笑意怎么都收敛不下去。
她把太空箱隔着窗户递给他,过了会儿又颠儿颠儿地去猫粮啊猫砂盆啊猫爬架猫罐头一股脑地全搬了过来。
江叔叔是个好说话的人,江阿姨那时候整天在医院呆着,家里江衍修完全可以做得了主,猫直接就养在客厅。
林景娴抱着猫,让它和江衍修熟悉,她捏着猫爪子去碰江衍修的手,结果猫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一爪子挠了上去。三道鲜红的爪子印,她一下子把猫放在了地上,一把抓住他的手,都快哭了,“对不起对不起。”
他喜欢看她紧张的样子,喜欢看她在他面前小心翼翼又暗自腹诽敢怒不敢言的表里不一样儿,他一向能看出来她的心思,她对他是不同的,这让他感到愉悦。
猫咪是打过疫苗的,健康方面完全没问题,林景娴只是觉得很愧疚,本来想让他们熟悉一下来着,她忙扯着江衍修去了卫生间,拿肥皂水冲洗。
全程林景娴捏着江衍修的手,而他一言不发,只最后忙完了,才应了句,“没关系。”
至少,过程很美妙。
那只猫最后还是江衍修养了,因为这个,那段时间林景娴天天往江家跑。这与他当初决定帮她的目的完全一致。
但她大概不会想到这一层。
有一天老太太得知江衍修帮林景娴养宠物,就忍不住说了句,“你别老惯着她,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
但对于这句话,林景娴是不服气的,他什么时候惯过她?
虽然偶尔良心发现对她好那么一点点,但大多数好还是很恶劣的好吗?
其实也说不上哪里恶劣,他好像也没凶过她,也没骂过她,更不可能打过她,但她总觉得他这个人很可怕。
再后来想想,大约是因为爱,无缘无故的畏惧,有时是不自知的喜欢。
晚饭完林景娴把甜点用托盘装着送去了客厅,江衍修没有要走的意思,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林御凡陪着。两个人坐姿简直一模一样。
林景娴把甜品摆过去的时候,江衍修抬头说谢谢。
林御凡跟着也说:“谢谢!”
林景娴揪他耳朵,“平常也不见你这么客气。”
“哎哎哎哎哎哎,小景,你这样区别对待是不对的,你应该也去揪江叔叔的耳朵。”
揪?
她可不敢,她揪过一次,下场可是很惨……
……
不能再想了,为什么回忆这么多?
印象里和他认识二十多年,话都没说过几次,后来谈恋爱,也不过短短三四个月。
分开确实实打实的七年。
84个月
两千多天。
竟没让她淡忘。
江衍修突然接了个电话,虽然很不情愿,但他不得不告辞了,林景娴去送他到楼梯口,他回身看了她一眼,“现在……还单身吗?”
林景娴对他撒过一个弥天大谎,所以总觉得愧疚,以至于现在在他面前屁话都讲不出来。
最后只简单“嗯”了声。
他点点头,“我也是。”
她还没咀嚼明白他这话什么意思,他又问,“什么时候去上班?”
“周一吧!”林景娴不是个敷衍的人,既然答应了,就该好好做。
他点点头,“周一我开车载你,带你熟悉一下路。”
“哦。”
“那我先走了,有时随时给我打电话,我就在楼上。”
等他进了电梯,林景娴才突然反应过来“啊?”
第一次去公司,就坐老板的车,这会不会……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