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再遇走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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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首来自于纳兰容若的《长相思》,可是,我却分明感受到,在这首诗词里,似乎隐藏着一个属于我和长乐公主,可是我现在却已经彻底忘掉了故事。
“民女多谢公主。”
听长乐公主已经答应了我们的婚事,杨梦雪连忙起身对她提出告辞。
“走吧,走吧,要是走了,以后就不要再回来。”
长乐公主的声音里带着深深的无奈,却依旧强忍着不让自己哭出声。
尽管感觉心痛万分,可我偏偏就找不到任何话来安慰她,只能跟随着杨梦雪失魂落魄的走出大殿,重新骑上了等在门外的纸马。
那只之前给我们引路的大公鸡,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等在了马前,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把它抱在了怀里,骑着马在大公鸡的指引下朝着外面走了过去。
“你这窝囊废,别胡思乱想了,长乐公主可不是什么人都配的上的。”
轿子上杨梦雪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刻薄。
“是啊,在你心里,除了李雨那些喜欢和老爸哥哥一起分享女人的变态,其他的男人都是辣鸡。”
我毫不留情的反唇相讥。
“王旭,你给我闭嘴!”
杨梦雪彻底被我激怒了,在轿子里朝我怒吼了起来。
“杨梦雪,该闭嘴的是你,你是我什么人,我喜欢什么女人,你有什么资格来管我,我就是喜欢长乐公主,你能把我怎么样。”
我正在为长乐公主的事情烦心,被她这一激,立刻毫不留情的朝着她叫喊了起来。
“王旭,对,我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我就是贱,要不然管你这闲事干什么,你以为长乐公主是什么人,就你这屌丝样,要是让山里的各种精怪知道,你以为你能继续活下去吗。”
杨梦雪倔强的把脸扭到了一边,眼泪不争气的顺着俏脸流了下来。
我赌气不去哄她,任由结婚的队伍在大公鸡的带领下一路前行。
队伍一路前行,突然间,大公鸡像是发现了什么恐怖的事情一样,扯着脖子疯狂的鸣叫了起来,身体筛糠一样抖个不停。
我有些惊慌失措的四望了一下,还没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撞倒在了地上。
“王旭,小心!”
杨梦雪娇斥一声,直接从轿子里冲了出来,她的速度很快,快的连我的眼睛都没有办法捕捉到她的动作。
等我从惊慌中醒过来的时候,发现杨梦雪已经和一头走尸搏杀在了一起。
那走尸我之前见到过,正是当天在李家院子里用手插死李雨的那位,她的身上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连衣裙,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比起杀死李雨的那天晚上,她的实力似乎增强了很多,手脚的关节不再和那天那么僵硬,动作明显比之前不知道流畅了多少倍。
尽管那僵尸动作迅疾无比,但是,杨梦雪身体的敏捷度和力气,却似乎并没有显得比她弱多少,看样子,倒是和那僵尸斗得旗鼓相当。
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看的出来,杨梦雪体力消失的明显更快,看样子应该不会支撑太久的时间。
“空灵,空灵,让脑袋空灵下来,什么都不去想.......”
我把线笸箩捧在怀里,双眼紧闭,不断在心里默念着,极力的让自己不去想现在杨梦雪的困境。
可是,人就是这样,心中越是不愿意去想的事情,心里就越总是忍不住的去想,一颗心,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安定下来。
“不管了,老子大不了绣公鸡还不行吗。”
既然没有办法静心,那我干脆就把绸布摊开在了纸马的马背上,熟练的穿好针线,手忙脚乱的在绸布上绣起了公鸡。
一开始,由于精神慌乱的关系,好几次我都绣错了针,只能把针线抽出来重新绣,经过了四五次的反复后,精神终于平复了下来。
随着精神平复,我的身体似乎失去了控制,右手异常熟练的在绸布上飞针走线,转眼之间,一头模样怪异到了极点的怪物便呈现在了绸布上面。
怪物长着六根和驴一样的长耳朵,身体火红透亮,血盆大口几乎占了脑袋一半还要多的位置,后背上长满了坚硬的骨刺,样子着实骇人到了极点。
随着怪物的形象呈现在绣布上,我打了个相当古怪的手势,熟练的用右手在绣布上点了几下,那怪物立刻就像活了一样,狂吼着从画布上跳起来,扑向了已经将杨梦雪扑倒在地,正准备扑到她身上的走尸。
收手坐在马背上,就连我自己都觉得奇怪,自己到底什么时候居然变得这么厉害了。
怪物的身体迎风飞涨,不过转眼间,就变得足有三丈多高,走尸躲闪不及,直接被怪物咬成两段。
“不要,那是玲玲,那是玲玲啊!”
眼见那尸体被怪物吃掉,杨梦雪凄惨无比的叫了起来,连滚带爬的冲了上去,张开双臂挡在了怪物和那走尸的中间。
玲玲就是那个被李家禽兽父子奸杀的女孩,杨梦雪的闺蜜,听着她撕心裂肺的叫喊声。
“玲玲,玲玲。”
杨梦雪踉踉跄跄的朝着走尸上半身走了过去,蹲下身体,便要去摸那走尸的脸。
“当心点,危险!”
看着走尸依旧血红的双眼,我无比着急的冲了过去,想要把她拽回来。
“王旭,我恨你,我恨你,玲玲死的那么惨,就连她的尸体你都要毁掉,你这家伙怎么就这么残忍。”
杨梦雪重重一把将我推开,声音里满是恨意。
就在她转身的时候,已经没有了腿的走尸突然从地上窜了起来,尖利的爪子,疯狂的朝着杨梦雪抓了过去。
我看情况不好,连忙飞快的冲过去,用身体替她挡住了走尸的一抓,在我的右臂上,留下了一道重重的爪印。
被我绣画出来的怪物疯狂扑了上去,一口就将玲玲的上半身吞了下去。
“王旭,你受伤了。”
杨梦雪抚摸着我胳膊上一寸多长的伤口,声音里带着深深的心痛与怜惜。
想起她刚才见我遇到危险时候奋不顾身的样子,我没有再和她争吵,只是走过去,将她打横抱了起来。
比起刚才在阴缘殿抱她,杨梦雪的身体明显重了很多,虽然比普通人要轻,但是却已经相当于一个四五岁孩子的重量,我想那是因为长乐公主埋入她体内那道金光的缘故。
尽管她之前对我打骂的很凶,但是,我却并没有责怪她,干脆抱着她上了纸马,然后让她抱着那已经变异的公鸡,再度朝着回去的路走了开去。
公鸡的羽毛逐渐又变成了洁白,孤柳庙就在我们的眼前。
我抱着杨梦雪在庙前下了马,直接抱着她进入了庙内。
孤柳庙里烟气熏天,老道站在一口大锅前,煮着一大锅的糯米,香味让我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小馋猫,那可不是给你吃的,想要命的话,赶紧把衣服脱了,跳进来。”
老道板着脸,无比严峻的对我说道。
眼看那锅里汩汩的冒着蒸汽,我有些惊恐的后退了几步,浑身突然不听控制的打起了摆子,尽管现在正是初秋,但是我的身体,就像是跌入了冰窖,冷的上牙磕下牙。
“臭小子,你这是中了尸毒了,不信的话,你就把自己的袖子扯开看看。”
我按照他说的扯开衬衫的袖子,发现之前被玲玲手爪抓过的伤口已经犯了黑,整条胳膊都肿了起来,简直比普通人的大腿都粗。
“糯米是专治尸毒的好宝贝,赶紧过来,要再耽搁一会,你只怕就要和梦雪做一对潇洒的鬼夫妻去阴间相会了。”
这是一首来自于纳兰容若的《长相思》,可是,我却分明感受到,在这首诗词里,似乎隐藏着一个属于我和长乐公主,可是我现在却已经彻底忘掉了故事。
“民女多谢公主。”
听长乐公主已经答应了我们的婚事,杨梦雪连忙起身对她提出告辞。
“走吧,走吧,要是走了,以后就不要再回来。”
长乐公主的声音里带着深深的无奈,却依旧强忍着不让自己哭出声。
尽管感觉心痛万分,可我偏偏就找不到任何话来安慰她,只能跟随着杨梦雪失魂落魄的走出大殿,重新骑上了等在门外的纸马。
那只之前给我们引路的大公鸡,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等在了马前,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把它抱在了怀里,骑着马在大公鸡的指引下朝着外面走了过去。
“你这窝囊废,别胡思乱想了,长乐公主可不是什么人都配的上的。”
轿子上杨梦雪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刻薄。
“是啊,在你心里,除了李雨那些喜欢和老爸哥哥一起分享女人的变态,其他的男人都是辣鸡。”
我毫不留情的反唇相讥。
“王旭,你给我闭嘴!”
杨梦雪彻底被我激怒了,在轿子里朝我怒吼了起来。
“杨梦雪,该闭嘴的是你,你是我什么人,我喜欢什么女人,你有什么资格来管我,我就是喜欢长乐公主,你能把我怎么样。”
我正在为长乐公主的事情烦心,被她这一激,立刻毫不留情的朝着她叫喊了起来。
“王旭,对,我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我就是贱,要不然管你这闲事干什么,你以为长乐公主是什么人,就你这屌丝样,要是让山里的各种精怪知道,你以为你能继续活下去吗。”
杨梦雪倔强的把脸扭到了一边,眼泪不争气的顺着俏脸流了下来。
我赌气不去哄她,任由结婚的队伍在大公鸡的带领下一路前行。
队伍一路前行,突然间,大公鸡像是发现了什么恐怖的事情一样,扯着脖子疯狂的鸣叫了起来,身体筛糠一样抖个不停。
我有些惊慌失措的四望了一下,还没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撞倒在了地上。
“王旭,小心!”
杨梦雪娇斥一声,直接从轿子里冲了出来,她的速度很快,快的连我的眼睛都没有办法捕捉到她的动作。
等我从惊慌中醒过来的时候,发现杨梦雪已经和一头走尸搏杀在了一起。
那走尸我之前见到过,正是当天在李家院子里用手插死李雨的那位,她的身上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连衣裙,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比起杀死李雨的那天晚上,她的实力似乎增强了很多,手脚的关节不再和那天那么僵硬,动作明显比之前不知道流畅了多少倍。
尽管那僵尸动作迅疾无比,但是,杨梦雪身体的敏捷度和力气,却似乎并没有显得比她弱多少,看样子,倒是和那僵尸斗得旗鼓相当。
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看的出来,杨梦雪体力消失的明显更快,看样子应该不会支撑太久的时间。
“空灵,空灵,让脑袋空灵下来,什么都不去想.......”
我把线笸箩捧在怀里,双眼紧闭,不断在心里默念着,极力的让自己不去想现在杨梦雪的困境。
可是,人就是这样,心中越是不愿意去想的事情,心里就越总是忍不住的去想,一颗心,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安定下来。
“不管了,老子大不了绣公鸡还不行吗。”
既然没有办法静心,那我干脆就把绸布摊开在了纸马的马背上,熟练的穿好针线,手忙脚乱的在绸布上绣起了公鸡。
一开始,由于精神慌乱的关系,好几次我都绣错了针,只能把针线抽出来重新绣,经过了四五次的反复后,精神终于平复了下来。
随着精神平复,我的身体似乎失去了控制,右手异常熟练的在绸布上飞针走线,转眼之间,一头模样怪异到了极点的怪物便呈现在了绸布上面。
怪物长着六根和驴一样的长耳朵,身体火红透亮,血盆大口几乎占了脑袋一半还要多的位置,后背上长满了坚硬的骨刺,样子着实骇人到了极点。
随着怪物的形象呈现在绣布上,我打了个相当古怪的手势,熟练的用右手在绣布上点了几下,那怪物立刻就像活了一样,狂吼着从画布上跳起来,扑向了已经将杨梦雪扑倒在地,正准备扑到她身上的走尸。
收手坐在马背上,就连我自己都觉得奇怪,自己到底什么时候居然变得这么厉害了。
怪物的身体迎风飞涨,不过转眼间,就变得足有三丈多高,走尸躲闪不及,直接被怪物咬成两段。
“不要,那是玲玲,那是玲玲啊!”
眼见那尸体被怪物吃掉,杨梦雪凄惨无比的叫了起来,连滚带爬的冲了上去,张开双臂挡在了怪物和那走尸的中间。
玲玲就是那个被李家禽兽父子奸杀的女孩,杨梦雪的闺蜜,听着她撕心裂肺的叫喊声。
“玲玲,玲玲。”
杨梦雪踉踉跄跄的朝着走尸上半身走了过去,蹲下身体,便要去摸那走尸的脸。
“当心点,危险!”
看着走尸依旧血红的双眼,我无比着急的冲了过去,想要把她拽回来。
“王旭,我恨你,我恨你,玲玲死的那么惨,就连她的尸体你都要毁掉,你这家伙怎么就这么残忍。”
杨梦雪重重一把将我推开,声音里满是恨意。
就在她转身的时候,已经没有了腿的走尸突然从地上窜了起来,尖利的爪子,疯狂的朝着杨梦雪抓了过去。
我看情况不好,连忙飞快的冲过去,用身体替她挡住了走尸的一抓,在我的右臂上,留下了一道重重的爪印。
被我绣画出来的怪物疯狂扑了上去,一口就将玲玲的上半身吞了下去。
“王旭,你受伤了。”
杨梦雪抚摸着我胳膊上一寸多长的伤口,声音里带着深深的心痛与怜惜。
想起她刚才见我遇到危险时候奋不顾身的样子,我没有再和她争吵,只是走过去,将她打横抱了起来。
比起刚才在阴缘殿抱她,杨梦雪的身体明显重了很多,虽然比普通人要轻,但是却已经相当于一个四五岁孩子的重量,我想那是因为长乐公主埋入她体内那道金光的缘故。
尽管她之前对我打骂的很凶,但是,我却并没有责怪她,干脆抱着她上了纸马,然后让她抱着那已经变异的公鸡,再度朝着回去的路走了开去。
公鸡的羽毛逐渐又变成了洁白,孤柳庙就在我们的眼前。
我抱着杨梦雪在庙前下了马,直接抱着她进入了庙内。
孤柳庙里烟气熏天,老道站在一口大锅前,煮着一大锅的糯米,香味让我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小馋猫,那可不是给你吃的,想要命的话,赶紧把衣服脱了,跳进来。”
老道板着脸,无比严峻的对我说道。
眼看那锅里汩汩的冒着蒸汽,我有些惊恐的后退了几步,浑身突然不听控制的打起了摆子,尽管现在正是初秋,但是我的身体,就像是跌入了冰窖,冷的上牙磕下牙。
“臭小子,你这是中了尸毒了,不信的话,你就把自己的袖子扯开看看。”
我按照他说的扯开衬衫的袖子,发现之前被玲玲手爪抓过的伤口已经犯了黑,整条胳膊都肿了起来,简直比普通人的大腿都粗。
“糯米是专治尸毒的好宝贝,赶紧过来,要再耽搁一会,你只怕就要和梦雪做一对潇洒的鬼夫妻去阴间相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