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我与你之间的距离隔着一块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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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无处不惊喜,何其幸运,在我的高中生涯,荣遇老友。从此,我正式结束了孤独学涯,我知道拯救我自闭症,不愿我早熟的英雄再次回来了。
“李丁瑶,好久不见,甚是想念你哦。”这次阳光下的人换成了我,一别五年,我的笑容仍是那么浅,她的笑容仍是那么艳。
丁瑶给了我一个深深的拥抱,“你快把我的骨头勒断了。”我大叫。两人的眼泪直流而下,阳光下那红色的指甲花闪瞎了我的眼。
后来,我懂得时间真的改不了人的性格。现在,我想五年时间,可以让那道旁的枣树越长越老,让我们脱去年幼的稚气,却独独不可以改变我们的性格,喜好与厌恶。
有所增加了的是,我爱上了幼时最讨厌的银耳,丁瑶爱上了酒红色的指甲花。白色亮晶晶的银耳是入口立即滑入食道的果断与勇敢;十指飞扬的丹蔻是不管走到哪都闪闪夺目的骄傲与高贵。
“银耳可以滋补养颜,丁瑶,你吃一点嘛。”彼时,我在丁瑶家做客,夏天的午后,知了总是吵的人身心烦躁,她的妈妈便为我们做了银耳汤,丁瑶却说她最讨厌那黏糊糊的银耳,像肥肉一样腻人,便一个劲的把银耳塞到我碗里。
丁瑶的妈妈是个温柔的女人,拥有白暂的皮肤和似水的眼眸,四十岁过后依旧保养得妥当,仍旧像极古时闺中待嫁的少女,她听了丁瑶的话,也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然而我从她眼中看到了我一直渴望却得不到的东西:宠溺与爱。
午后,趁着大人都睡着了,我和丁瑶偷偷地离开,钻进巴士,奔往那个承载我们整个童年的小镇。
晚霞拼着最后的力气,把半边天空染成了芍药花。我们穿过正川流的水沟,拖着湿漉漉的裤脚向森林的尽头走去,那条小路被我们踏过无数次,它那沁人的泥土芳香早已不在,代替的是汽油浓重的柏油路。
“还好还好,那棵大枣树还在。”丁瑶拉着我的手上前。是了,风吹雨打,枣树还在,上面的刻痕还在:布塞尔与李丁瑶,小矮人与白雪公主。
原来这就是友情啊,像白雪公主和小矮人一样的友谊。
夏夜的昆虫开始奏响它们自以为动听的“乐曲”,我和丁瑶匆忙的奔跑着,期望可以赶上回城的末班车,途经陈佩佩家,丁瑶抡起块砖头就朝那亮着灯的窗户砸去,然后拉着目瞪口呆的我,头也不回的跑开,风中伴着两个女孩痛快的笑声。
只是在不久的将来,我遭到了报应,我们也再笑不出来。
嘭,由于快速奔跑的惯性,在撞到阻碍物后,我华丽丽的后仰进了杂草中。鼻孔“血流成河”,头顶闪着无数颗星星。
“银耳,银耳,你怎么啦,别吓我。”耳边传来丁瑶的尖叫声。此时,对面一个男孩缓慢的爬起,走向我,星光下,我似看到一张温柔的脸,毫无瑕疵,不禁心生嫉妒,怎有人生的如此完美?不知是不是嫉妒过了头,反正我又华丽丽的晕了过去。
再醒来,我怀着病者特有的茫然心理,瞟着四周雪白的墙壁。
“你这个小王八蛋终于醒啦。”耳边是丁瑶疲倦的声音。
“我失忆了?”
“你只是鼻孔流血,又不是脑袋流血。”遭了丁瑶的一记白眼,我乖乖的端过丁瑶递来的银耳粥,静静地喝着,我知道这定是丁瑶妈妈熬的,那味道尝过一次便令人牢记于胃,更何况,我怎会没有我母亲不可能为我熬粥的自知之明?随着一片片银耳滑入腹中,我整个人终于恢复了点血色。
脑海中忽而又想起那张祸国祸民的脸,不知所措的眼眸,微翘的鼻子,会喷出薄荷气息的嘴巴。
“丁瑶,昨晚发生了什么?”我的语气中带上了几分焦急。
“有个兔崽子用画板打了你的脸......”从丁瑶的连环炮中,我大概知道了事情的原委:一个外出写生的男孩夹着画板准备回家,在不知道,额,算是两个小疯子朝着他奔来的情况下,用画板生生的拍在了我的脸上,然后便是丁瑶打电话给她那不苟言笑的爸爸,请求支援。嗯,我想定是吓坏了她,不然她定不愿“叨饶”那尊大佛的。
生活无处不惊喜,何其幸运,在我的高中生涯,荣遇老友。从此,我正式结束了孤独学涯,我知道拯救我自闭症,不愿我早熟的英雄再次回来了。
“李丁瑶,好久不见,甚是想念你哦。”这次阳光下的人换成了我,一别五年,我的笑容仍是那么浅,她的笑容仍是那么艳。
丁瑶给了我一个深深的拥抱,“你快把我的骨头勒断了。”我大叫。两人的眼泪直流而下,阳光下那红色的指甲花闪瞎了我的眼。
后来,我懂得时间真的改不了人的性格。现在,我想五年时间,可以让那道旁的枣树越长越老,让我们脱去年幼的稚气,却独独不可以改变我们的性格,喜好与厌恶。
有所增加了的是,我爱上了幼时最讨厌的银耳,丁瑶爱上了酒红色的指甲花。白色亮晶晶的银耳是入口立即滑入食道的果断与勇敢;十指飞扬的丹蔻是不管走到哪都闪闪夺目的骄傲与高贵。
“银耳可以滋补养颜,丁瑶,你吃一点嘛。”彼时,我在丁瑶家做客,夏天的午后,知了总是吵的人身心烦躁,她的妈妈便为我们做了银耳汤,丁瑶却说她最讨厌那黏糊糊的银耳,像肥肉一样腻人,便一个劲的把银耳塞到我碗里。
丁瑶的妈妈是个温柔的女人,拥有白暂的皮肤和似水的眼眸,四十岁过后依旧保养得妥当,仍旧像极古时闺中待嫁的少女,她听了丁瑶的话,也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然而我从她眼中看到了我一直渴望却得不到的东西:宠溺与爱。
午后,趁着大人都睡着了,我和丁瑶偷偷地离开,钻进巴士,奔往那个承载我们整个童年的小镇。
晚霞拼着最后的力气,把半边天空染成了芍药花。我们穿过正川流的水沟,拖着湿漉漉的裤脚向森林的尽头走去,那条小路被我们踏过无数次,它那沁人的泥土芳香早已不在,代替的是汽油浓重的柏油路。
“还好还好,那棵大枣树还在。”丁瑶拉着我的手上前。是了,风吹雨打,枣树还在,上面的刻痕还在:布塞尔与李丁瑶,小矮人与白雪公主。
原来这就是友情啊,像白雪公主和小矮人一样的友谊。
夏夜的昆虫开始奏响它们自以为动听的“乐曲”,我和丁瑶匆忙的奔跑着,期望可以赶上回城的末班车,途经陈佩佩家,丁瑶抡起块砖头就朝那亮着灯的窗户砸去,然后拉着目瞪口呆的我,头也不回的跑开,风中伴着两个女孩痛快的笑声。
只是在不久的将来,我遭到了报应,我们也再笑不出来。
嘭,由于快速奔跑的惯性,在撞到阻碍物后,我华丽丽的后仰进了杂草中。鼻孔“血流成河”,头顶闪着无数颗星星。
“银耳,银耳,你怎么啦,别吓我。”耳边传来丁瑶的尖叫声。此时,对面一个男孩缓慢的爬起,走向我,星光下,我似看到一张温柔的脸,毫无瑕疵,不禁心生嫉妒,怎有人生的如此完美?不知是不是嫉妒过了头,反正我又华丽丽的晕了过去。
再醒来,我怀着病者特有的茫然心理,瞟着四周雪白的墙壁。
“你这个小王八蛋终于醒啦。”耳边是丁瑶疲倦的声音。
“我失忆了?”
“你只是鼻孔流血,又不是脑袋流血。”遭了丁瑶的一记白眼,我乖乖的端过丁瑶递来的银耳粥,静静地喝着,我知道这定是丁瑶妈妈熬的,那味道尝过一次便令人牢记于胃,更何况,我怎会没有我母亲不可能为我熬粥的自知之明?随着一片片银耳滑入腹中,我整个人终于恢复了点血色。
脑海中忽而又想起那张祸国祸民的脸,不知所措的眼眸,微翘的鼻子,会喷出薄荷气息的嘴巴。
“丁瑶,昨晚发生了什么?”我的语气中带上了几分焦急。
“有个兔崽子用画板打了你的脸......”从丁瑶的连环炮中,我大概知道了事情的原委:一个外出写生的男孩夹着画板准备回家,在不知道,额,算是两个小疯子朝着他奔来的情况下,用画板生生的拍在了我的脸上,然后便是丁瑶打电话给她那不苟言笑的爸爸,请求支援。嗯,我想定是吓坏了她,不然她定不愿“叨饶”那尊大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