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我叫于天圣。(二更晚八点,兄弟们求推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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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玲珑巨兽只有南北交界的地方才会有的,相传当年北方之神与南方之神斩杀了最后一只妖界玲珑巨兽之后身负重伤,带着玲珑兽的尸体回到北方城,把它练成两颗丹药服用后才恢复元气。”
涯皱了皱眉头,不像其他百姓那样表情诧异,道:“相传?那相传是什么时候?”
“相传,我也不太清楚,反正时间应该是很久很久。”中年男子这时候倒是有些道骨仙风的样子,摸着胡茬继续说道:“可现在玲珑兽却再次出现,但是威力大不如前,也练不成丹药,但是它的肉却可以延年益寿,滋阴壮阳,还可以强身健体,活络奇经八脉。”
涯听完中年男子后面的这些话,他心中恍然大悟,怪不得紫翠奶奶每天三餐给他做这个肉,原来对身体有此等好处。
“刚开始的几天,每天晚上吃完饭后总感觉身体怪怪的,好像有一股热流在体内流动,难道是因为这肉?”
不过涯通过这位中年男子的话,他感觉到这中年男子应该见多识广,思量了片刻继续说道:
“我确实不是来买玲珑肉的。”
中年男子瞪了瞪眼睛,道:“真的不是?”
“确实不是。”
听完涯的话,中年男子苦笑着道:“也罢也罢,看来我想错了,没事没事,那我这就要回家喽。”说着中年男子摆摆手转身要走。
涯看着中年男子转身要走,他说道:“不知道你怎么称呼?”
中年男子微微一笑,唇边已勾起一丝清冷的笑容,道:“我被人称呼为酒神!于天圣!”
涯双眉紧皱,心中颇有几分迟疑,道:“酒神?于天圣?”
于天圣自豪的笑了笑,道:“这藩镇论喝酒,可没有人能喝过我!”
涯犹豫了一下,斟酌嘴中的话语,缓缓道:“就这些?”
于天圣点了点头,道:“就这些?怎么佩服我吧?”
涯缓缓点头,道:“没有!”
于天圣顿时有些生气,嘴角抽动一下道:“你!......”
就在这个时候,城主于翔大喊两声道:“大家静一静,听我说!最近一段时间南北交界森林实在不太平,过往的车队莫名其妙的失踪,大家也看到了现在的南阳门也开始扩建和加固,这些都是为了百姓的安全。”
城主于翔说完这些话,目光有神的扫向四周已经安静的百姓,嘴角动了动,随后仰起头颅,目光微动,表情酸楚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道:“哎,起初,我也以为是一些隐秘在南北城之间的山野毛贼出来肆忌打劫,而是后来经人调查,才发现原来是它!”
“哗啦!”
就在百姓安静等待着城主于翔再次讲话的瞬间,只见城主于翔单手一挥,把蒙在这只怪兽头上的黑色巨布摘了下来!
一颗狰狞血红的头颅足有成年人大小,无力地垂在地面上,嘴细而长如鹰喙一般,好似两把锋利的长剑,反射着刺眼的寒光叫人心生畏惧,喙中露出几枚发着寒光参差不齐的倒钩獠牙,两枚突出拳头大的眼睛死死的瞪着面前的百姓,看起来非常狰狞。
“啊~~!”
百姓们突然忍不住发出阵阵骚动,因为他们被眼前的一切震撼到了!
“这大嘴和砍头的闸刀没有区别啊,太可怕了。”
“是啊!”
“这......这是个什么怪兽?”一位百姓身体微微的一愣低声说道。
“不清楚......可是这长相真是太可怕了。”
百姓们一个个面面相觑,纷纷议论着面前的怪兽。
片刻,原本还是安静的人群,顿时开始越来越嘈杂起来。
涯也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叹,道:“这就是玲珑兽?”
一旁的于天圣眯着眼睛,略带着几分疑惑,道:“看这样子倒像是一只大鸟,嘴中张喙倒像是鹰,两只眼睛突出这么多,倒有几分像是鱼,似鱼而非鱼,似鹰而非鹰,难得一见,和古籍上记载的一样。”
另外一位百姓面色难看,眉毛拧的更紧了些,带着无尽的恐惧说道:“它,它不能再活过来吧?”
此话一出,倒是让周围的百姓也是心中一怔,毕竟以他们这种白衣草民的眼光和阅历,是根本没有见过此等巨兽。
城主于翔面色宁静,嘴角一抖,抬起头淡淡的说道:“它不会活了!”
话音刚落,于翔笑容中眼光却慢慢寒冷,他单手一挥一股金色的光芒凝结其中,周围空间全部被这股光芒波及到,百姓感觉到一阵阵冷风吹过。
下一刻,于翔手中的金色光芒如水波般的冲向天空,金色光芒瞬间照亮周围,眨眼间于翔身影一如一道虹光消失在原地。
金色光芒随即消失,百姓发现于翔消失惊呼之余,他已经瞬间出现在巨兽庞大如一座小山的身躯之上,于翔左手利落的向后翻起,拔出身后的金色长枪,重重的扎在怪物的尸体上!
“啊~~!”
百姓们发出一声惊叹。
有些百姓慷慨激昂地大喊道:“有这样的城主,我们北方城可就安稳安定了!”
“对!不愧是我们的好城主啊!”
“城主,只要有你在,我们什么都不怕!”突然人群之中一名声音浑厚的男子挥动手臂,冲着城主于翔大声的喊道。
“说得对,只要有城主在,我们什么都不怕!”
周围的百姓开始一呼百应,一个个看到城主于翔此番举动,心里都不由的为之一振,崇拜羡慕的目光全部投向城主于翔。
人心所向,欢呼雀跃!
于翔站在巨兽玲珑身上,握散发着金色淡淡光泽的金穹枪,看着百姓的脸上一个个敬佩的神情,还有那此起彼伏的赞美之声,脸上露出满意之色。
“金穹枪,果然名不虚传!。”涯身旁的于天圣倒是没有被着激昂的气氛渲染,眼中映着于翔手中的武器,闪过一抹激动。
涯看到于翔手中握着的金穹枪,枪身上有数不清的轻微凹凸。而金穹枪枪身也开始发出更多的金芒,此时一道道金色光芒若隐若现,悬浮在枪身周围,不断转动,好似一条金龙盘绕,片刻后金芒的光泽把整个于翔也给笼罩起来,金光耀眼,颇为神奇。
于天圣发出一声情不自禁的赞叹,道:“好东西,这金穹枪真是好东西!”
“这把长枪竟然能发出金色光芒?”涯最终还是忍不住,侧头感叹道。
“是啊,这可是天下兵器谱上的兵器,非常人所能得。”于天圣缓缓点头,但眼中精光却是渐渐亮了起来。
“金穹枪,枪身长两米,传说是一位道士从死去的火麒麟头上摘得一对犄角,其中一枚犄角就铸造枪头,而这枚枪头一直不曾使用,直到被人搜罗到后,便用手中的一块千年玄铁所铸造枪身,枪尖有隐蔽的血槽与枪身链接,可造成被刺者大量失血。而且枪身上有火麒麟的图案,而枪纂为龙尾形。”
这柄长枪跟随于翔多年,南征北战长期修炼之后,与兵主有了共鸣,在使用起来也更加的得心应手。
涯听完于天圣的话,表情不经意有了些萧索,虽然似懂非懂,可是对于这些他除了有些好奇,依旧不想深究。
此时于天圣眼中闪过一抹回忆,继续说道:“虽然外界是这样传说的,但是在十年前,我好像从别人手中看过这把金穹枪......那个人好像叫北冥凝天。”
城主于翔面色凝重,目光扫过围观的百姓,手中紧握的金穹枪再次一震。
“呲!”的一声。
枪头全部没入玲珑兽的身体内,暗红色的鲜血顺着枪头飞溅出来。
于翔突然大吼一声:“拿灯油来!”
“什么?!他要烧掉?”涯身旁的于天圣瞪大了眼睛,突然喊了出来。
城主于翔并没有理会于天圣,他冲着大家激动的喊道:“这玲珑恶兽残食百姓,引天神公愤,必须诛之!”
百姓们被城主于翔话语引出阵阵激昂!道:“必须诛之!必须诛之!”
城主于翔同样喊道:“此肉可非平凡,使用此肉可固本健体,延年益寿,但天随民意,虽然我是一城之主!,但我愿随民意之举!”
话音刚落,早已准备好的油桶已经向着玲珑恶兽的尸体上撒去。
百姓听到此肉有这么好功效,其中有些百姓突然有了些犹豫,刚才激昂的话语声也随之小了很多。
而就在这时,于翔脸色一冷,目光投向人群中的方脸大个头的男子。
方脸大个头的男子接过城主于翔的目光,微微点了点头,以目示意,他向前穿梭了几步,带着厚重的嗓音,继续大声喊道:“我认为城主做得对,这种玲珑恶兽以百姓为食,要是我们再把它吃了岂不是和这种畜生一样?!”
“这样做有违常理,所以必须诛之!绝对不能留下它!”
“有道理......”被动容的百姓听到这男子大喊道,似乎有些不情愿,但是虽不情愿也没人敢轻易站出来与之辩驳。
百姓之中再无议论之声,虽有些不舍,可是大义在此有理,又有谁敢冒着“有违常理”这几个字出头呢?
涯身边的于天圣脸色一变,正要走出去想与这位方脸大个头的男子说上几句,却感觉到身后的衣角被人拽住。
而拽住他的人正是涯,涯眸色幽幽摇曳,道:“已经来不及了。”
于天圣不甘心的跺了跺脚,道:“本以为可以赚上一笔,于翔怎么会烧掉这么珍惜的肉呢?真是搞不懂!”
于天圣看着玲珑兽尸体上已经满是灯油,干裂的口唇间,轻微却频繁地叹息着:“可惜!真是可惜!没想到传说中的玲珑恶兽就这么被糟蹋了!”
“这玲珑巨兽只有南北交界的地方才会有的,相传当年北方之神与南方之神斩杀了最后一只妖界玲珑巨兽之后身负重伤,带着玲珑兽的尸体回到北方城,把它练成两颗丹药服用后才恢复元气。”
涯皱了皱眉头,不像其他百姓那样表情诧异,道:“相传?那相传是什么时候?”
“相传,我也不太清楚,反正时间应该是很久很久。”中年男子这时候倒是有些道骨仙风的样子,摸着胡茬继续说道:“可现在玲珑兽却再次出现,但是威力大不如前,也练不成丹药,但是它的肉却可以延年益寿,滋阴壮阳,还可以强身健体,活络奇经八脉。”
涯听完中年男子后面的这些话,他心中恍然大悟,怪不得紫翠奶奶每天三餐给他做这个肉,原来对身体有此等好处。
“刚开始的几天,每天晚上吃完饭后总感觉身体怪怪的,好像有一股热流在体内流动,难道是因为这肉?”
不过涯通过这位中年男子的话,他感觉到这中年男子应该见多识广,思量了片刻继续说道:
“我确实不是来买玲珑肉的。”
中年男子瞪了瞪眼睛,道:“真的不是?”
“确实不是。”
听完涯的话,中年男子苦笑着道:“也罢也罢,看来我想错了,没事没事,那我这就要回家喽。”说着中年男子摆摆手转身要走。
涯看着中年男子转身要走,他说道:“不知道你怎么称呼?”
中年男子微微一笑,唇边已勾起一丝清冷的笑容,道:“我被人称呼为酒神!于天圣!”
涯双眉紧皱,心中颇有几分迟疑,道:“酒神?于天圣?”
于天圣自豪的笑了笑,道:“这藩镇论喝酒,可没有人能喝过我!”
涯犹豫了一下,斟酌嘴中的话语,缓缓道:“就这些?”
于天圣点了点头,道:“就这些?怎么佩服我吧?”
涯缓缓点头,道:“没有!”
于天圣顿时有些生气,嘴角抽动一下道:“你!......”
就在这个时候,城主于翔大喊两声道:“大家静一静,听我说!最近一段时间南北交界森林实在不太平,过往的车队莫名其妙的失踪,大家也看到了现在的南阳门也开始扩建和加固,这些都是为了百姓的安全。”
城主于翔说完这些话,目光有神的扫向四周已经安静的百姓,嘴角动了动,随后仰起头颅,目光微动,表情酸楚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道:“哎,起初,我也以为是一些隐秘在南北城之间的山野毛贼出来肆忌打劫,而是后来经人调查,才发现原来是它!”
“哗啦!”
就在百姓安静等待着城主于翔再次讲话的瞬间,只见城主于翔单手一挥,把蒙在这只怪兽头上的黑色巨布摘了下来!
一颗狰狞血红的头颅足有成年人大小,无力地垂在地面上,嘴细而长如鹰喙一般,好似两把锋利的长剑,反射着刺眼的寒光叫人心生畏惧,喙中露出几枚发着寒光参差不齐的倒钩獠牙,两枚突出拳头大的眼睛死死的瞪着面前的百姓,看起来非常狰狞。
“啊~~!”
百姓们突然忍不住发出阵阵骚动,因为他们被眼前的一切震撼到了!
“这大嘴和砍头的闸刀没有区别啊,太可怕了。”
“是啊!”
“这......这是个什么怪兽?”一位百姓身体微微的一愣低声说道。
“不清楚......可是这长相真是太可怕了。”
百姓们一个个面面相觑,纷纷议论着面前的怪兽。
片刻,原本还是安静的人群,顿时开始越来越嘈杂起来。
涯也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叹,道:“这就是玲珑兽?”
一旁的于天圣眯着眼睛,略带着几分疑惑,道:“看这样子倒像是一只大鸟,嘴中张喙倒像是鹰,两只眼睛突出这么多,倒有几分像是鱼,似鱼而非鱼,似鹰而非鹰,难得一见,和古籍上记载的一样。”
另外一位百姓面色难看,眉毛拧的更紧了些,带着无尽的恐惧说道:“它,它不能再活过来吧?”
此话一出,倒是让周围的百姓也是心中一怔,毕竟以他们这种白衣草民的眼光和阅历,是根本没有见过此等巨兽。
城主于翔面色宁静,嘴角一抖,抬起头淡淡的说道:“它不会活了!”
话音刚落,于翔笑容中眼光却慢慢寒冷,他单手一挥一股金色的光芒凝结其中,周围空间全部被这股光芒波及到,百姓感觉到一阵阵冷风吹过。
下一刻,于翔手中的金色光芒如水波般的冲向天空,金色光芒瞬间照亮周围,眨眼间于翔身影一如一道虹光消失在原地。
金色光芒随即消失,百姓发现于翔消失惊呼之余,他已经瞬间出现在巨兽庞大如一座小山的身躯之上,于翔左手利落的向后翻起,拔出身后的金色长枪,重重的扎在怪物的尸体上!
“啊~~!”
百姓们发出一声惊叹。
有些百姓慷慨激昂地大喊道:“有这样的城主,我们北方城可就安稳安定了!”
“对!不愧是我们的好城主啊!”
“城主,只要有你在,我们什么都不怕!”突然人群之中一名声音浑厚的男子挥动手臂,冲着城主于翔大声的喊道。
“说得对,只要有城主在,我们什么都不怕!”
周围的百姓开始一呼百应,一个个看到城主于翔此番举动,心里都不由的为之一振,崇拜羡慕的目光全部投向城主于翔。
人心所向,欢呼雀跃!
于翔站在巨兽玲珑身上,握散发着金色淡淡光泽的金穹枪,看着百姓的脸上一个个敬佩的神情,还有那此起彼伏的赞美之声,脸上露出满意之色。
“金穹枪,果然名不虚传!。”涯身旁的于天圣倒是没有被着激昂的气氛渲染,眼中映着于翔手中的武器,闪过一抹激动。
涯看到于翔手中握着的金穹枪,枪身上有数不清的轻微凹凸。而金穹枪枪身也开始发出更多的金芒,此时一道道金色光芒若隐若现,悬浮在枪身周围,不断转动,好似一条金龙盘绕,片刻后金芒的光泽把整个于翔也给笼罩起来,金光耀眼,颇为神奇。
于天圣发出一声情不自禁的赞叹,道:“好东西,这金穹枪真是好东西!”
“这把长枪竟然能发出金色光芒?”涯最终还是忍不住,侧头感叹道。
“是啊,这可是天下兵器谱上的兵器,非常人所能得。”于天圣缓缓点头,但眼中精光却是渐渐亮了起来。
“金穹枪,枪身长两米,传说是一位道士从死去的火麒麟头上摘得一对犄角,其中一枚犄角就铸造枪头,而这枚枪头一直不曾使用,直到被人搜罗到后,便用手中的一块千年玄铁所铸造枪身,枪尖有隐蔽的血槽与枪身链接,可造成被刺者大量失血。而且枪身上有火麒麟的图案,而枪纂为龙尾形。”
这柄长枪跟随于翔多年,南征北战长期修炼之后,与兵主有了共鸣,在使用起来也更加的得心应手。
涯听完于天圣的话,表情不经意有了些萧索,虽然似懂非懂,可是对于这些他除了有些好奇,依旧不想深究。
此时于天圣眼中闪过一抹回忆,继续说道:“虽然外界是这样传说的,但是在十年前,我好像从别人手中看过这把金穹枪......那个人好像叫北冥凝天。”
城主于翔面色凝重,目光扫过围观的百姓,手中紧握的金穹枪再次一震。
“呲!”的一声。
枪头全部没入玲珑兽的身体内,暗红色的鲜血顺着枪头飞溅出来。
于翔突然大吼一声:“拿灯油来!”
“什么?!他要烧掉?”涯身旁的于天圣瞪大了眼睛,突然喊了出来。
城主于翔并没有理会于天圣,他冲着大家激动的喊道:“这玲珑恶兽残食百姓,引天神公愤,必须诛之!”
百姓们被城主于翔话语引出阵阵激昂!道:“必须诛之!必须诛之!”
城主于翔同样喊道:“此肉可非平凡,使用此肉可固本健体,延年益寿,但天随民意,虽然我是一城之主!,但我愿随民意之举!”
话音刚落,早已准备好的油桶已经向着玲珑恶兽的尸体上撒去。
百姓听到此肉有这么好功效,其中有些百姓突然有了些犹豫,刚才激昂的话语声也随之小了很多。
而就在这时,于翔脸色一冷,目光投向人群中的方脸大个头的男子。
方脸大个头的男子接过城主于翔的目光,微微点了点头,以目示意,他向前穿梭了几步,带着厚重的嗓音,继续大声喊道:“我认为城主做得对,这种玲珑恶兽以百姓为食,要是我们再把它吃了岂不是和这种畜生一样?!”
“这样做有违常理,所以必须诛之!绝对不能留下它!”
“有道理......”被动容的百姓听到这男子大喊道,似乎有些不情愿,但是虽不情愿也没人敢轻易站出来与之辩驳。
百姓之中再无议论之声,虽有些不舍,可是大义在此有理,又有谁敢冒着“有违常理”这几个字出头呢?
涯身边的于天圣脸色一变,正要走出去想与这位方脸大个头的男子说上几句,却感觉到身后的衣角被人拽住。
而拽住他的人正是涯,涯眸色幽幽摇曳,道:“已经来不及了。”
于天圣不甘心的跺了跺脚,道:“本以为可以赚上一笔,于翔怎么会烧掉这么珍惜的肉呢?真是搞不懂!”
于天圣看着玲珑兽尸体上已经满是灯油,干裂的口唇间,轻微却频繁地叹息着:“可惜!真是可惜!没想到传说中的玲珑恶兽就这么被糟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