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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螳螂捕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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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虞颜对自己的疼爱是毋庸置疑的,因为母亲早逝,虞颜扮演着亦姐亦母的身份,爱自己甚至超过了她本身。

    一直以来,虞曦都倍受折磨,既怕伤害到疼爱自己的姐姐,又舍不得离开秦狩,可是在秦狩的劝说下,她也曾想过找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可是这实在是太难了,姐姐虽然爱自己,从小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要留给自己,但会把老公也分给自己吗?虞曦并不确定。

    真正想要的东西,不只是踮踮脚尖那么简单!所有的收获,一定要全力以赴,奋不顾身!

    虞曦既然决定要和秦狩在一起,就一定要找到一个绝佳的办法。

    想自己一向兰姿蕙质,心思百变,怎么可能会被这点小事难倒。

    “啊,有了。”心旷神怡的虞曦思维也活跃了起来,然后她想到了小时候的一件事,一件足以用来“对付”姐姐的事情。

    那天她们和琴姨去参加一位姐姐的婚礼,新娘子穿着洁白的婚纱,有着被幸福晕红了如苹果般的脸庞,有着被爱陶醉了如星子般的眼眸……

    “姐姐,这是什么衣服,好漂亮哦。”年纪小小的虞曦既好奇又羡慕,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纯真。

    “那是婚纱哟,是结婚时才能穿的衣服。”明明不比虞曦大多少的虞颜却是一副小大人的模样。

    “可是好漂亮耶,”虞曦一蹦一跳着跑到一个气质温婉的女性旁边,摇了摇她的手撒娇道:“琴姨,琴姨,可不可以给我和姐姐每人订制一套婚纱啊。”

    “这可不行哦,小曦。”琴姨刮了刮小姑娘的鼻子。

    “为什么啊?”虞曦不明白为什么一向对自己百依百顺的琴姨会拒绝自己,要知道上次自己不过是看到电视上一件博柏利的风衣很漂亮,琴姨就为自己和姐姐度身定制了那款风衣,据说花了四十多万呢,难道这件白色的婚纱更贵吗?虞曦小小的脑袋里满是疑惑。

    博柏利,Y国皇室御用品,极具Y国传统风格的奢侈品牌及浓厚的英伦风情,长久以来成为奢华、品质、创新以及永恒经典的代名词,旗下的风衣作为品牌标识享誉全球。

    1911年挪威探险家罗阿尔·阿蒙森上校率领一支5人的小分队,成功地成为了世界上最早抵达南极点的人,而他装备的就是博柏利品牌的户外用品和服饰。他在南极点留下了一个博柏利的斜纹布帐篷,以向后来者证明他完成了这次探险。在阿蒙森到达南极后,爱尔兰人欧内斯特·沙克尔顿决定首先横穿南极大陆,而他的探险队使用的也是由博柏利生产的户外产品。

    “因为这是结婚才能穿的衣服呀,等你结婚那一天,琴姨一定送你最漂亮的婚纱。”琴姨爱怜的摸了摸虞曦的小脑袋。

    “我不要等,我现在就要结婚嘛,琴姨你快送我婚纱。”虞曦抓着琴姨的手不放,撒起娇来。

    “小曦乖,结婚要和男孩子一起才行,就像台上那样,对吧,琴姨?”

    虞颜猜测着问道。

    “对呀,不过要和喜欢的男孩子在一起,而且之后都要住在一起,生活在一起才行。”琴姨说着,眼睛看向了台上的新人,思绪却飘向了远方,似乎在想象着自己穿上婚纱的那一天,可是……

    “啊?男孩子不就是用来捉弄的吗,还要永远在一起,我才不要,我要永远和姐姐在一起,”虞曦小手抓着姐姐,似乎怕她跑掉一样,接着又带点不甘心的说道:“婚纱,婚纱我们就不要了。”

    “这可不行啊,女孩子终归要结婚的,对吧,琴姨?”虞颜显然比虞曦懂得多一点,不过也只是一点而已,很多事情还得请教琴姨。

    “啊?”琴姨一惊,从沉思中惊醒,细细咀嚼着这句话,女孩子终归要嫁人的嘛,心中莫名的多了一分酸楚。

    “琴姨,你怎么了?”虞颜显然更懂事一些,察觉到琴姨的情绪似乎有些不对。

    “琴姨没事,小颜说的对,女孩子都是要嫁人的啊。”琴姨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内心,现在的自己不也很幸福吗?何必贪心呢。

    “啊,我不要我不要,我才不要结婚,我要一辈子都和姐姐在一起。”虞曦大眼睛骨碌骨碌直转,忽然说道:“如果一定要嫁人的话,我就和姐姐嫁同一个人好了。”

    “那要看你姐姐同不同意啊。”琴姨带着笑意的看着小虞颜。

    “姐姐,姐姐,你就答应嘛,小曦不想和你分开,我们要永远在一起好不好嘛!”小虞曦又开启了撒娇模式。

    “嗯,好吧。”小虞颜虽然懂点事,但到底是个孩子,对于结婚的意义也只是似懂非懂罢了,况且,她也想一辈子都和小曦在一起,永远照顾她,呵护她。

    看着台上新郎向新娘求婚,而琴姨的表情却是一变,似乎看到了什么极其恐怖的事情,随后她擦了擦眼睛这才镇定下来,七年了,想不到自己还是没能忘记那次恐怖的经历。

    ……

    这种剧烈的战斗即使是林栋也消耗巨大,不过也因为境界高,他的法力恢复更是远大于秦狩,所以看到秦狩没有攻击的意思,他也站在那里,恢复体力与法力。

    两人虽然都没有拼命的打算,却也没有想过要轻易的放过对手。

    “再来。”秦狩一声大喝,甩出三张符纸,不过不知道他是甩偏了还是故意的,三张符纸一张都没有打到林栋,反而越过林栋直向他身后的草丛与树林的交界处飞去。

    而林栋也没有做出闪避的动作,大喝一声。

    “兵。”

    只见他手中原本两米长的大旗红光一闪,便成数个巴掌大小的小红旗。

    “去。”随着林栋的再次呼喝,小旗全部飞向他身后的草丛里,这一变化让秦狩大为吃惊,想不到他还有这一手。

    符纸飞出一段时间就没有动力了,轻飘飘的落在了草丛里,令旗则是“叮叮叮”插在了树干上

    难道树林里没有人?秦狩与林栋对视了一眼,皆看出了对方眼中的疑惑。

    刚刚他们在停止打斗时也是他们发现敌人踪迹的时刻,秦狩是感觉有一种被人盯着的直觉,而林栋修为境界更高,则是在一瞬间感应到了那里有另一个人的气息,他们可不想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于是两人才默契的来了一个反击,想不到却一无所获。

    “兵。”林栋念咒收回了他的令旗,没有在上面发现血迹,难道真的只是错觉?

    林栋一直对自己很自信的,这种自信自然是源自于他的实力,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他成为宁府年轻一辈的翘楚绝不是偶然,除了林家优先给他提供的大量资源,他刻苦的修炼更是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我过去看看。”林栋一步一步走向那及膝的草丛,也就是树林的边缘。

    “哈哈哈。”带着猖狂的笑声,一个红色的身影猛地从里面扑了出来。

    林栋怎么可能会被它扑到,一个闪身就退了过去,细细打量着那个出来之后就一动不动的身影。

    它,不,是她,是一个胖胖的女人,粗略估算体重可以碾压林栋与秦狩的体重之和,胳膊快比秦狩的大腿还要粗了,至于她的脸,更是惨不忍睹,长着一对三角眼不说,更是因为脸胖显得很狭小,但嘴却又大的出奇,那一笑起来都快裂到耳朵上了。

    “你是怎么藏在那里的?”林栋虽然也是看的眉头直皱,但显然他更关心对方的实力,那边的草丛根本不到半米,怎么可能藏的住这个“暴龙”般的存在,更何况他与秦狩先后试探也没能迫出对方。

    “你想知道?”胖女人细细地打量着林栋,满意的咋着嘴,甚至流出了一滩口水。

    林栋出身高贵,平日接触的女人不是名媛贵妇就是富家千金,哪里会这么粗俗,虽然很厌恶这女人的姿态,不过喜怒不形于色是他从小就被要求做到的,于是他淡淡的点了点头。

    “陪姐姐玩一玩我就什么都告诉你。”胖女人语出惊人。

    “噗,哈哈,我就知道。”秦狩上下打量了一眼林栋,也满意的点了点头,不怀好意地坏笑道:“林兄法力高超,你们在一起蛮般配的,哈哈哈……”

    “那个黑黑的家伙也可以来哦,我不挑食的。”胖女人来了一个神补刀。

    “哈哈……嘎。”秦狩的笑声卡在了嗓子里,尼玛他最讨厌被说黑了,这可是正宗滴小麦色肌肤好吗,如果这是黑,你让古铜色肌肤的人怎么办,你又让非洲黑人怎么办,更何况你还“不挑食”,好像劳资比不上林栋似的。

    “三人行还是算了,我是很传统滴,不过话说你长的蛮有特点的。”秦狩看着旁边林栋忍着笑的模样一阵不爽,笑吧,笑吧,这母暴龙是看上你了。

    “哦?人家是长的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了啦。”胖女人用手捂着脸蛋,作一副娇羞的模样,还对着林栋抛媚眼。

    “呕。”秦狩这种看惯了绝世美女的人实在是受不了这胖女人东施效颦的故作姿态,认真地说道:“女人分为两种:一种是好看的,一种是难看的,而你真好卡在中间。”

    “咦,中间的是什么?”林栋配合的问道。

    “当然是好难看的,哈哈哈哈。”

    “而且还很胖。”一直很严肃的林栋也出声支援,可见他也是被胖女人恶心到了。

    “我研究二十年的汉字了,”胖女人竟然扔出了一本破旧的新华字典,接着说道:“我发现汉字中,表达人体器官的字,大多会有“月”字旁。比如,脑、肝、脾、肺、胰、胃、肾、……所以,胖,属正常..表达不健康的,会用“疒”字旁。比如,病、痨、疤、疮、疼、疾、症、痈……所以,瘦,是病你得治,得治!别欺负我没文化,以后谁再说我胖,那我就说他病,姐姐帮他治。”

    秦狩自然没敢随便接那字典,用树枝翻了翻,书页不但折损很严重,而且普遍泛黄,看来确实是经常翻阅,不过上面却有许多类似油污的不明痕迹。